终有弱水替沧海GL(13)
于是何亚弥便不顾一切地冲出家门,朝着咖啡厅跑去。
连栀就坐在那儿——钢琴凳上,她的老位置。
她打扮得非常好看,像是电视上经常见到的公众人物那样。
何亚弥因为奔跑而喘着粗气,她看见连栀在钢琴后头对她笑了笑。
连栀的笑容很浅,她从不露齿笑,只不过是勾起嘴角抬眉一笑。
窗外的阳光打在她半边脸上,映照着她半边面庞,显得她的眼睛呈现出一种非常奇特美丽的琥珀色。
那是如此纯粹美丽,何亚弥觉得这一个笑容,管够她回味十年。
咖啡厅里谁也没有,或许是有的吧,可是何亚弥除了连栀,谁也看不见了。
连栀说没有说这首曲子为谁而弹奏,但是旋律悠扬快乐。
后来何亚弥才知道,那首歌叫做《Diamond》
连栀真的走了,何亚弥真的觉得她如同一阵轻烟,若不是她来到咖啡厅看见沈淮菱依旧在店内偷懒,与裕树打打闹闹,她会以为自己做了一个美丽又残酷的梦境。
这个梦境是如此短暂又仓促,结束得让人措手不及。
连栀走得那么匆忙,她连夏日祭都没有参加。
没有见过自己穿和服的样子,没有陪她捞金鱼,吃年糕。
她设想的种种,全都成了泡影。
连栀走的那天,何亚弥没有去送机,她把自己闷在房间里,哭了一夜。
她想:即使夏日祭还没有到来,但是我的夏天已经结束了。
可是等她哭完了,从床上翻一个身再起来的时候,她又觉得,虽然她的夏天结束了,可是她未免不可以去追逐夏天,她才十八岁,生命还有很多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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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眼泪与勇气连栀全然不知。
她不过是个残酷的人,有着一副让人迷恋的外表,可是她在乎谁呢,连栀坐在飞机上,望着窗外昏昏沉沉的云层,她对自己说:“我谁也不在乎。”
连栀的父亲得了脑瘤,虽然是良性的,但是终归是癌症,连栀的母亲从她父亲发病起就开始给连栀打电话,最后在父亲宣布要手术的时候,连栀终于回了北京。
她风尘仆仆,高跟鞋在医院的走廊里响彻,走廊上不乏病人家属,人人都用好奇的目光看着这个戴着墨镜、穿着十厘米高跟鞋的女人——她不像是去探病的,而是像是去走秀的。
北京城里大大小小都是个官儿,扔个石头能砸中七八个,在这种条件下,她父亲连康平也能称得上是个风云人物,她父亲家里从商的,母亲是官宦家的女儿,两个人的结合让家族更为盛大,连栀算是个富三代,但是从小到大也没什么千金大小姐派头——京城里不兴那一套,可她父亲虽然不喜欢这些老东西,却也是个相当传统的人。
连栀敲了三下们,她母亲在里头说道:“进来吧。”
连栀便踢踢踏踏地走进去。
她与连康平好几年没有见面了,这么一见,倒真是觉得连康平老了。
连康平躺在床上看她一眼,道:“你还回来做什么?不是不要家了吗?”
语气倒是平静的。
连栀没说话,她妈拉她:“小栀,快坐。”
又说:“你爸爸昨天已经动了手术。”
连栀问:“你还有事吗?那我回美国了。”
连康平怒道:“站住!”
连栀便站住,转过头来,冷冷地看着他。
连康平从未见过这样的连栀,她的眼神冰冷极了,他看得清清楚楚,那里面有怨又有恨。
连康平说:“你现在要是回头,同沈家公子的婚约还作数……”
连栀笑了,她说:“你真可笑。”
她虽然脸上在笑,可是眼神是冷的。
连康平感觉胸前一闷,操起手边一个东西朝着连栀就扔了过去,连栀也不闪躲,那东西愣生生地从她额头上擦过——是一个小的削皮器。
连栀感觉额头一热,液体就滴滴答答地滴落下来。
她母亲一声惊叫,连忙去拉连栀,还好那东西不是水果刀,只不过刀片还是划破了连栀的肌肤,连栀的母亲一边喊护士,一边大骂连康平道:“你是要杀了你的女儿吗?你这个挨千刀的,你怎么这么狠的心,她是你的女儿!怎么还不如猫猫狗狗!”
连康平也不甘示弱:“我养她还不如养个猫儿,她不是我的女儿!她是个变态!变态!”
连栀不愿再听,也不想管她母亲了,她从包里拿出个手帕捂着额头,那手帕绣着可爱的草莓花纹,她一看,原来是何亚弥的手帕。
连栀在心里笑了。
何亚弥,那是个年轻的女孩儿,和她在一起,好像能够忘却忧愁。
她说喜欢自己,是真的喜欢吗?
连栀捂着额头,慢慢地走到了走廊上,她从前气焰嚣张,可是人快到而立,也就嚣张不起来了,可是骨子里还是叛逆的,让她温驯,那是决然不可能的。
纵然是用如此惨烈的方式,但是连栀别无选择。
连栀走出病房,她看见电梯旁站了个男人,那男人身材颀长,穿着白衬衫,手上搭着黑色的西装外头,一头黑色短发随意却并不凌乱,他看见连栀,一双略显风流的桃花眼挑了挑,露出一个轻佻的笑容。
他面容和连栀有几分相似,如果仔细看,可以看出有六七分的相同之处了。
但是连栀的脸上,从来不会出现这样的笑容。
“你不该来的。”
连栀笑问:“那么你呢?”
男人耸肩:“我不会出现。”
连栀说:“但你还是来了。”
“他是我的父亲。”
男人点了一支烟,递给连栀:“抽么?”
连栀瞥了一眼,嫌恶道:“连槐,你知道我不抽男士香烟。”
男人无所谓地将烟头掐灭。
连栀迟疑道:“你……”
连槐道:“连栀,这么多年了,你还是一如既往地让我失望。”
刹那间,连栀感觉自己全身上下的血液都要凝结了,她瞪大眼睛看着连槐,仿佛她哥哥说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一样。
“回你的美国去,”连槐说,“你还没有真正长大。”
真是可笑,连栀已经二十八岁了,而是她的哥哥却说:“连栀,你没有长大。”
作者有话要说: 京都篇结束了,接下来是北京篇
本文是分篇叙述,每篇主视角是不同的人,所以觉得怎么忽然这个人心理活动多了,这是正常的。
谢谢不断跳坑和凌风晨曦的地雷
第16章 白麝香女士 01
We are a secret can’t be expo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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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栀笑了,她不甘示弱道:“那么你呢连槐?你又是以什么样的姿态来说我呢?”
连槐叹了口气,他回头看了一眼连栀,用一种薄凉又怜悯的口吻说道:“连栀,你既可怜,又可恨。”
那话连栀总听: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连栀觉得自己或许是让人感觉可恨的,但是她从不承认,自己是可怜的。
于是她不再理会连槐,她是真的觉得连槐不可理喻。
她的额头已经不流血了,但是伤口依然狼狈。
连栀让这伤口大大咧咧地露着,转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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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康平说她是变态,这话不是第一次说。
这个词语用在她身上,用在连槐身上,但是连栀又何尝不是觉得连康平是变态的。
她坐在诊室里,任凭护士在自己脑门上消毒,那药水可能含有点酒精,敷在伤口上火辣辣地刺疼,连栀眼睫微动,默默承受着,她有时候有些自虐,享受疼痛的滋味,这会让她感觉她所经历的都是真实。
正如《红与黑》中所说——真实,这残酷的真实。
连栀走出了医院,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低头一看,是连母的电话。
连母对于这个女儿多多少少是有些歉疚的,可是歉疚之后,又有些畏惧。
她的女儿长得太快了,快到连母感到陌生与害怕。
“小栀,”连母在电话那头说道,“你爸爸……你爸爸他是在气头上……他会想通的。”
“五年了都在气头上吗?”连栀轻笑。
连母一窒,随即又换了个话题:“你的额头怎么样了?”
连栀说:“没事。”
连母在电话那头松了口气,又说:“你难得回北京,你要住哪里呢?”
连栀反问:“我不能回家吗?”
连母没有说话,连栀又说:“于是,我有家不能回,也跟没有家的人没什么区别。”
“小栀……”连母喊了一声,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双方陷入了诡异的沉默,连母说:“你……你先住连槐那里吧。”
“不用了,”连栀说,“我住酒店吧,过几天就回美国了。”
连母顿了顿,也不再说什么,只是叮嘱道:“你好好休息……”
连栀心下一软,嗯了一声,挂了电话。
她慢慢朝前走着,诺大的北京城,连栀感觉自己身无可依,像一个陌生的旅客。
恰在此时,她电话又响了。
她拿起手机一看,来电人竟是齐思莫。
“连栀,”齐思莫道,“你回北京了吗?”
连栀道:“不是你送我登机的吗?现在已经到了。”
齐思莫道:“见过你爸了吗?情况如何。”
连栀顿了顿说:“挺好的,能打人能骂人。”
齐思莫笑了声,又说:“真巧,你走后,我接到司空学的电话,他要结婚了,大家一个大院里长大的,你要是方便同我一块去喝杯喜酒。”
连栀笑道:“人家没请我,不好不请自来吧。”
齐思莫大笑:“你可是连栀,谁怕你的不请自来,就怕你连大小姐不肯赏脸。”
连栀道:“那好,你去的时候,咱们碰头。”
齐思莫大感意外,他不过随口说说,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连栀会答应参加司空学的婚礼。
连栀却不再多说,她随手招了辆出租车,让司机开到最近的酒店。
或许是因为常年在国外的缘由,关于北京的一切印象稀薄得可怜。
所见只有掺杂混沌砂石的浑浊天空,拥挤不堪的马路与的纵横交错的高架桥。
连栀坐在车里望着窗外混沌天空,蓦然生出一种再无生归属的哀愁。
她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成人,可是到这个时候,居然觉得自己对于这儿来说,像是一个陌生人。
她的父母都是地道的北京人,祖祖辈辈扎根在这京城,可是好笑的是,连栀觉得自己和这座城市已经格格不入了。
她开了间房间,让自己陷入酒店的大床里。
她将头埋进枕头里,脑袋还是隐隐作痛,但闻着酒店房间特有的、难以言喻的气味,连栀还是渐渐觉得心安起来。
那气味不算是差,也自然不是好闻的,那是种酒店香水的味道,却是连栀这么多年漂泊在外最熟悉的味道。
第二日,齐思莫果真与自己联系,要去一间酒店参加司空学的婚礼。
她穿一身浅灰色连衣长裙,提一个Hermes女包,一头长发一丝不苟地披在脑后,露出额头,眼睛却被副墨镜挡住了,她看起来不像是要参加婚宴,倒是像是赶去开什么重大会议。
她总这样。
齐思莫认识她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此刻见了,也不忘调笑两句。
连栀也不说,只是淡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