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把同人文当成攻略手册(249)
柳霁尘笑了笑,忍不住上前,揉了揉他的脸蛋,“不,我们带他一起去吧,看他那么想要约你。”
“我以为你会吃醋?”于羡惊讶,他居然还不够了解柳霁尘。
柳霁尘微笑,“怎么会呢?他只是你的朋友啊。”柳霁尘帮忙发了朋友卡。
柳霁尘很少会有这样的请求,于羡想,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于是就答应了朋友,顺便告诉他,他会带一个人一起过去。
朋友表示只要他愿意赴约,带几个人来蹭吃都可以。
草,他怎么知道于羡是带人去蹭吃。
于羡准备出门,他穿了普通的短袖上衣跟牛仔裤,套着帆布鞋。
柳霁尘看出来了,他对那个朋友确实没有一点点别的意思。
反面是柳霁尘,他虽然穿得随便,但是很讲究。不过柳霁尘平常就是一个讲究的人,于羡不觉得奇怪。
他们在直接在餐厅碰面。
见于羡带了一个陌生的大帅哥过来,朋友的眼神有点奇怪。
于羡是一点都没有发现。
点菜的时候,朋友一拿到菜单,立刻递给于羡,于羡拿到手,顺便递给了柳霁尘。
他们出来吃饭,都是柳霁尘负责点菜的,他知道于羡喜欢吃什么,而且点餐的速度又快,比于羡一个人抓着头发思考半天的行为有效率多了。柳霁尘干脆利落地帮自己跟于羡点餐,然后把菜单给朋友,“请。”他有礼貌,但是态度疏远。
朋友突然有点尴尬。
“啊。”于羡后知后觉,这才给他们相互介绍,“这是柳霁尘,这是赵黍。”
“我是赵黍,是于羡的大学同学,现在已经毕业了,在春华工作。”赵黍礼貌说道。
于羡笑笑,“大公司的副总监,很厉害吧。”他朝柳霁尘说。
赵黍还是第一次听于羡说自己厉害,喜笑颜开。
柳霁尘听他这么说,回应道,“嗯,很厉害。”口气不咸不淡。
对于一个大富豪家的少爷来说,春华不算什么。
于羡笑着喝了一口水,没有说什么。
赵黍跟于羡聊起天,他们大都时候都在聊大学的同学,柳霁尘插不进嘴,于是在菜上来以后,就帮于羡剥虾。
于羡也不客气,柳霁尘剥好虾壳,放在碟子上,他筷子一夹就吃。
柳霁尘习惯他这个没有良心的人了。
于羡跟他相处多年,他一个眼神,他就知道他在想些什么。“那你要吃什么,我帮你夹好了。”他可不是什么没有良心的人,“你的手脏,难拿筷子吧。”
柳霁尘说,“好。”
于是柳霁尘在剥虾,于羡夹着菜递到他的嘴边投喂他。
赵黍终于觉得隐隐不对劲了。
其实,他今天是想要跟于羡告白的,但是看到现在这一幅场景,他觉得似乎没有他什么事了。
吃完饭,柳霁尘说要去洗手,回来的时候已经把钱给付了。
赵黍笑了笑。
他们两个人先行一步离开。
赵黍在位置上坐了几分钟,最后,他抱着最后一丝勇气,冲了出去。
于羡他们似乎去地下车库开车去了。
他跑下去,想要不顾一起跟于羡告白,我从以前就很喜欢你。
他想要说这一句话。
当他跑到车库的时候,跑了一段路,然后就成功找到了于羡。他在跟那个比他高上半个头的男人并肩走着,说说笑笑,眼睛闪闪发亮。
赵黍松了一口气,说不定那个男人只是他的朋友,或者跟他一样,也是在追求于羡,还没有成功。
他盲目自信,然后准备跑过去。
侧过头跟于羡说话的柳霁尘,眼睛一扫,正好看到要跑过来的赵黍。
他坚毅的表情看得柳霁尘杀心大起。
于羡没有发现他身旁气氛的改变,还在跟柳霁尘说笑,“你说是吧?”
柳霁尘笑着说:“是啊。”
于羡的笑容收起来,“你刚才没有听我说话吧。”
他们两个人已经走到车子的旁边了,于羡要去打开副驾驶的车门。
柳霁尘先他一步,手放在门把旁边。
于羡嘘他,“这种礼仪就不必了。”
柳霁尘并不是想要帮他开门,而是借这个动作,把他困在车旁,随后,他一手揽着于羡的腰,对准他的嘴唇亲了下去。
于羡一愣。
四周围没有车子和脚步声的声音。
于羡愣了一下,随即习惯性地接受了柳霁尘的亲吻,抱住他的腰。
柳霁尘一边亲他,一边顺着他的颈椎摸下去。
于羡打了一个颤。
柳霁尘咬住他的锁骨。
“够了,够了,这里是外面。”于羡忍不住喝止住他。
“车/震吧。”柳霁尘提议。
于羡被他逗笑,“别开玩笑了,回去吧。”
柳霁尘计划得逞,笑眯眯地说:“好啊。”
两人上车,车子行驶,路过赵黍。
柳霁尘透过车窗,对他笑了笑。
耀武扬威的狐狸。
于羡在车上,撑着脑袋看车外的风景,“跟赵黍聊起读书时候的事情,我觉得有点伤心。”
柳霁尘一心开车,听到他说这句话,忍不住睨他一眼,“伤心吗?我看你跟他聊天的时候,挺开心的。”
于羡叹气,“我明明长得那么好看,为什么就是没有人气啊?虽然也有你的原因的,但是也不至于没有一个人再稍微喜欢我点点,破除万难跟我告白。”
柳霁尘轻笑,他反问于羡,“你呢,别人不跟你告白,你不会去吗?”
“感觉也没有喜欢到要去告白的地步。”于羡说实话。
柳霁尘冷哼。
车子一路顺畅地行驶,然后停在地下车库。
四周围是明亮的灯光,墙壁却是灰蒙蒙的颜色。
“柳霁尘。”于羡想起一件事情。
“什么?”柳霁尘把车锁好。
于羡的手伸进口袋里,然后拿出一枚戒指,“要结婚吗?”他面无表情地问道。
柳霁尘:“……”他的思绪跟表情归于空白。他吸了一口气,然后抓了抓头发,无措地望了望四周,“于羡,这不是一个说这种话的好场所。”
于羡笑了笑,“噗嗤。”他转了转手中的戒指。
一枚看上去平平无奇的金戒指。
就是柳霁尘在那个世界,一直戴着的那一枚,被于羡带过来了。
柳霁尘走过去,把手给他。
于羡熟门熟路地把戒指戴在他的无名指上,“虽然不是钻石戒指。”
“这个比钻石戒指好。”柳霁尘盯着他的眼睛,声音干巴巴。
“其实我也有买,但是今天忘记带出来了。”于羡这么说。
“那么为什么不等拿到戒指再说。”柳霁尘不是有意见,他只是好奇于羡的脑回路。
“因为。”于羡淡淡地说道,“喜欢你喜欢到,迫不及待要说这种话,好即刻拥有你的地步。”
柳霁尘闻言,饥渴难耐到一秒钟都忍不了,带着人回去车上玩车震了。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柳霁尘:他只是你的朋友啊!
于羡:有那味了。
—————————
游戏太好玩了,码字都不香了!
第102章 我自己给自己写同人文之一
一切发生在一次平平无奇的任务中,柳霁尘收到消息,说前方的村庄长期以来受到了妖魔的骚扰。妖魔每隔十年,就要求村庄里的村民给他献上村子里面四分之一的少女,不然的话,妖魔就会屠杀血洗村庄。
村庄里面的人多次想要逃跑,但是妖魔布下了结界,他们一离开,就会遇到鬼打墙。
村民也想过不生小孩,但是妖魔同样会威胁,如果他们有一年没有剩下一个小孩,他就会吃掉四分之一的男人。
村庄里面的人被困于一块地方,要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这样过了两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