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个小地主吧(26)
看着对方幽怨的神色,林立轩笑着说开了,正好趁此将这笔钱过个明路, 先前托松韵书坊卖出的书稿获得的钱财一直没告诉赵立娘, 这段时间以来,书是越卖越火,他作为作者, 获得的分红也越来越多,加上上次沈先生做中介让他卖方子,沈先生自觉亏欠了他, 给他的便利就更多了。
“娘,你还记得前段时间我待在家在纸上写写画画……”
“记得。”赵立娘幽幽道,垂着眼皮无精打采,“我还以为你是在认真看书复习功课。”开春后回书院读书,哪知道……哪知道自家儿子根本不愿再读书,只想留在村里当个土地主……
“我写了一些话本小故事,松韵书坊的老板见我的故事写得好,要了我的书稿印刷成册,没想到我写的书在坊间卖的极好,因此,就得到了几十两银子的收益。”林立轩以为自己这段话说出来,赵立娘肯定最关心他居然能靠写小故事赚几十两银子,谁知看赵立娘的反应,她关注的根本不是钱财。
对于赵立娘来说,再多的钱财银两都比不上——她儿子写书了啊!她额前的抬头纹都被挤出来了三条,实在是难以置信这件事,她不是读书人也不认识字,但她知道,只有鼎鼎有才的人才能写出一本书……
这么大的事,儿子居然瞒着她!!!!!!
比瞒着她藏私房钱还要严重!!!
赵立娘向他伸出一只手:“书呢?”
“家里没有。”林立轩实话实说,不是他不给,是真没有。
“这么可能没有。”儿子肯定在骗她,哼,眼前的孩子真是越来越不讨她喜欢,只求言哥儿早点给她生个孙子,儿子、女儿或者双儿都成。
“只有书坊送过来的样本,放在店铺里了,娘你要的话我去买一本?”
“一本哪成啊!要买三本,不四本,五本。”
“……”林立轩噎住了,“要那么多干嘛,娘你又不识字。”
“不识字怎么了,——我只是不识字,但我眼睛又不瞎。多买几本回来,我还要给你爹烧几本。”不仅是他爹,还有他奶奶,他爷爷,他外公……
“娘,一本书可不便宜,您真要这样做?”黄泉路上的爹可能更喜欢别人烧钱纸给他。
“怎么了,家里就兴你败家,还不准娘买东西了?”
“不,您开心就好。”
在合理的范围内咱们一起乱花钱!!
卖身契事件后,雨哥儿正式入住进他们家,自然是不可能和以前一样跟赵立娘睡,便为他在侧厅隔了个小房间给他,雨哥儿人小心却不小,手脚麻利,动作利索,一来便接手了赵立娘大部分养殖业务。
林家如今养了一头牛、两条驴、四只猪,三窝鸭子,六笼鸡,还有三只小奶狗,家里热闹不已,每天照看这些小东西都要费老大的功夫。雨哥儿早上一起来,便去煮猪食,伴着公鸡一阵又一阵的打鸣声,小奶狗成群结队蹭在他脚边一拱一拱的,等着喂食。
林家的三只狗,就是普通的乡野常见的田园犬,三只奶狗,一条棕色的,是老大。一条白色的,身上还有黑色的斑点的是老二,还有一条黄色的,是幺儿,这条黄色的小狗最特别,叫声很大,听起来超凶,有恶狗的架势,只是这狗小三“声脸不一”,狗脸看起来,半点也无狗吠的凶狠,反倒是……照林立轩的话来说就是看起来很蠢。
有种莫名的喜感,叫人看着它的狗脸便不由自主发笑。
“小三,你别叫了,等会便喂你。”雨哥儿安抚地摸摸它的狗头,狗小三舒服地闭上了眼睛。
雨哥儿的爹娘来看过他一眼,见他生活安康便放心地回去了,娘红着眼睛看着他离开,李月娥忙着回季家处理事情,春耕将近,嫂子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再加上事已至此,爹娘认命了,这般结果,已是不幸中的万幸。
得知是林立轩拿出来的银子,季老大夫妇更是没脸过来。
雨哥儿本来以为自己待在林家会思念爹娘,然而并没有,他在林家待的很安心,哥哥和哥夫,还有赵立娘,不会有事没事责骂他,也不会对他鸡蛋里挑骨头般的挑刺,更不会有人在他耳边天天念叨:一个双儿,就是浪费粮食的存在。
这样的生活对雨哥儿来说很新奇,白日里做事更踏实了,除了帮忙喂鸡喂猪,雨哥儿也帮着店铺里做吃食,跟他亲哥一样,雨哥儿的手也巧,做出来的点心好看,他还会帮忙看店,算数越来越好,他数的铜板数量从来没有数错过。
雨哥儿心里一直惦记着自己欠了哥夫三十两银子,他是一定要还的,看管店铺时,看着门前人来人往摩肩继踵的人流,小脑袋瓜转啊转思考他作为一个未满十岁的小双儿应该要怎么挣钱,思来想去,还真被他想出了一个法子。
那便是做灯笼,五六岁时,雨哥儿曾见村里一位老爷爷制作灯笼,他蹲在一旁聚精会神地看,那位老爷爷慈祥善良,见他喜欢,还手把手教了他做灯笼,后来那位爷爷死了,雨哥儿也把这件事忘记了,他在季家是没有条件做灯笼玩的,但是现在……
雨哥儿找来了竹条、细线和白纸,弯曲的竹条被细长的白线捆紧、衔接,逐渐成型,灯笼骨架搭好了,像一个胖胖的西瓜,将白纸糊上骨架,不一会儿地功夫,一个精致的白灯笼便做好了,雨哥儿一口气做了好几个,他心急火燎地拿去县城里叫卖,来往商旅熙熙攘攘,雨哥儿的叫声清脆细嫩,精致的灯笼一个个摆在他脚边,让雨哥儿焦急的是,过往的行人完全不在意他的灯笼,也没有人来买,冷风拂过,白的像雪一样的灯笼散落在地上,凄凉无比。
雨哥儿伤心极了,原来卖灯笼赚不到钱……
他等了一个下午,灯笼无人问津,待他心灰意冷打算回去时,有人来问了。
“灯笼多少钱一个?”一个穿灰蓝色衣服的老妇人来询问。
垂头丧气的雨哥儿立马抬起头,眼睛里似乎要放出光芒,“……三……三文钱一个。”他本来想说五文钱一个,但……但还是说少一点吧,万一眼前的婶婶嫌贵不买怎么办。
“好,我全要了。”一共是六个灯笼,十八文钱。
那妇人提着灯笼,离开时嘴里还喃喃道:“这白灯笼做的好啊……他奶奶过世了,唉……办丧事挂上白灯笼……”
“……”雨哥儿拿着到手的十八个铜板,清秀的小脸上表情似悲似喜,虽然灯笼最后卖出去了,但怎么好像和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第 54 章
雨哥儿用赚来的十八文钱, 去买了叠浅黄色的绵纸, 他再也不做白色的灯笼。
对于雨哥儿的灯笼事业, 身为亲哥哥, 言哥儿是极其赞同的, 他不但言语上鼓励,并且行动上支持,言哥儿采取的行动不是和弟弟一起做灯笼,而是为他新做的朴素灯笼添色加墨。
言哥儿拿着毛笔,在雨哥儿新做的灯笼上绘画, 即使曾经的他画驴不是驴, 画人不像人……经过言哥儿的不懈努力, 耗费无数笔墨, 他的画技, 已是“士别三日, 当刮目相看”,言哥儿喜欢画画,虽然他现在画出来的东西当不得栩栩如生巧夺天工, 却也别有生趣。
他和林立轩的房间里, 林立轩正在窗边看书,他侧过身子看言哥儿,此时的言哥儿坐在方桌前, 褐色的桌面上摆放着浅湘色的灯笼,暖黄的日光从窗边泼散进来照在灯笼上,能看到灯笼一圈一圈的骨节, 言哥儿一手捧着灯腹,另一只手拿起笔,一点一点在细腻的绵纸上描摹,灵动的双眸跟随着笔尖转动,闪动间的灵韵仿若池子里的游鱼。
林立轩放下书,走过去看他在画什么,是莲花图,清浅的池子里,一株青莲出水盛开,手腕一转,连成荷叶,笔尖一抖,便是莲心,言哥儿眉心的朱砂痣鲜艳红嫩,与他所绘之莲图相映成趣。
林立轩眉宇一抬,兴致来了,也找了支画笔,抢过言哥儿画好的灯笼,在盛开的莲花下面,落下了两条灵动顽皮的小金鱼,田田荷叶下,两条金鱼玩耍嬉闹,那一抹灵气,险些要把盛开的青莲给压住。
言哥儿拿回灯笼,神色上尽是不满,眉毛都快要拧成一条直线了,“你看你画的金鱼,把我的灯笼变丑了。”
他新画的莲图,还来不及自得其乐欣赏一番,就被人毁了,本来一朵清新脱俗的盛莲,在那两条金鱼的映衬下,竟成了路边的野花,别人一拿起灯笼,第一眼看到的,绝对不是他的莲花,而是……
真是教他又郁闷又生气。
林立轩从后面抱住他,在他耳边轻笑道:“哪里变丑了,明明是更好看了。”
整幅画是变好看了,但他的莲花却丑了。
“就是变丑了。”
“你看,这条金鱼,多像你,圆滚滚的小肚子,尾巴甩起来有力极了。”
言哥儿气恼道:“另一只像你,头大,眼睛也大……一看便让人觉得气鼓鼓的。”
林立轩一边埋在言哥儿的颈窝一边闷笑不已,“雨哥儿做多少灯笼了?”
“这是第十个了。”
“哦?做了这么多,你也画了十幅画?”
言哥儿点头,“嗯,那当然了。”
“难怪,我家言哥儿的画越来越好看了。”林立轩一本正经的夸自个儿小夫郎。
对方一本正经的夸耀让言哥儿招架不住,双颊上出现一朵又一朵红晕。
“看到你们做灯笼,我倒想起另外一样东西。”
言哥儿好奇:“什么东西?”
林立轩想到了一样由红线编成的事物,那东西俗称“中国结”,林立轩找来几根红绳,当着言哥儿的面,线随手动,巧手翻飞,做出了一个六道盘长结,他上辈子的外公喜好古文化,跟随外公,耳濡目染,练书法听戏曲,盘长结象征阴阳调和,生生不息,寓意长长久久,幼时的他曾亲自编一个送给外公。
“编的真好看。”言哥儿真心实意地赞扬,然后手指一翻,做成了一个更好看的盘长结。
两个结摆在一起,一个双耳长短不一,另一个匀称精致,明眼人都能看得出好坏。
“……”这怎么看都像是报复,林立轩一时被噎住,他家言哥儿天真善良,应该不会有这种报复心思吧,一定是他想岔了。
他就知道这两小双儿心灵手巧,他何苦以己之短较彼之长。
做手工艺品,倒也不失为一个赚钱的好法子,古往今来,妇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了,看那街边的布老虎,糖人……雨哥儿手艺好,不但可以做灯笼,也可以做玩偶,林立轩在图纸上画图案,古代版的“大白”“龙猫”“阿狸”并不难做。
除了做这些,对了,还有竹伞,不管大的小的,都可以做,就这样,雨哥儿牌的灯笼摊上,除了一个个绘制精美图案的灯笼外,又慢慢增加了一只撑着紫色竹伞的小“龙猫”。
雨哥儿把挣来的钱都用一根红线串好,今天运气好,一个外来的商贾把他的货物包圆了,那商贾带着毡帽,满身尘土气息,一看便知是走南闯北的客商,他被雨哥儿摊铺上的撑伞小龙猫吸引住了,想到自己女儿,便柔和了眉眼,把言哥儿摊上的精巧物件都买走了。
“一共是八十文呢。”雨哥儿捧着自己的脸,开心极了,总有一天,他会用自己的双手赚回三十两银子。
雨哥儿迈着轻快的步伐小跑小跑回到林记食肆,林立轩和言哥儿惊讶,“雨哥儿,你怎么回来的这么早,都卖完了。”
雨哥儿笑着点点头:“嗯嗯,都卖完了,哥你看赚的钱都在这呢。”
林立轩警告他:“雨哥儿,拿着钱担心些,别被坏人盯上了。”
“放心吧哥夫,我绝对不去人少的地方。”
“哥,我来帮你一起揉面吧。”
雨哥儿回来后不久,一个多日不见的朋友来到了他们店铺,是黄远。
好些日子不见了,黄远还是那么瘦瘦高高的像一个竹竿,只是,从他的眼神里看,却闪烁着异样的光芒,有精神气多了,全然不见之前在天桥下面无聊混日子过的颓废迷茫。
他笑着跟林立轩打招呼,抓了把瓜子放在嘴里嗑得咯吱响,他的声音愉悦而响亮:“你知道我这几天在家干嘛吗?”
他高昂的声音里一个劲地往外透露出一个意思,那就是:我知道了一个天大的消息,快来问我吧。
不等对方好奇地发问,黄远便已经要迫不及待自己说出口了,“我这几天在家里看了一本书,嗯,就是……嗯?你怎么也有?”他的余光瞥见了柜台边放着的几本书,上面貌似写着《封神演义》。
他好像发现了什么惊奇的事一样大叫道:“你也看了,咦,一本、两本、三本……五本,我的天,林兄弟,我真是要换种眼光看你了,我也很喜欢这书,但没想到你更痴迷啊……”买这么多一模一样的书,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干出的事。
“……”这些是赵立娘钦点要买回去烧的,林立轩捂额。
一旁的言哥儿突然开口:“黄大哥,你也看了这本书。”
“是啊,言哥儿你也知道?”
“知道啊。”言哥儿不假思索的回道:“这是林大哥写的。”
“什么?”黄远目瞪口呆,呆愣半晌后偏过头来看面无表情的林立轩,嘴里喃喃道:“我就知道,如果单单只是喜欢这本书,绝对不会买这么多本回来收藏,原来你是作者啊,难怪难怪,我要是你的话,我何止买五本,我简直要买十本,不,十五本,全堆在家里,容自个儿慢慢臭美。”
“不,你误会了。”林立轩只好把自家娘亲的做法告知对方。
黄远用理解的眼神看他,“我能明白的,要是换做我娘,她的做法更甚,定要闹得邻里皆知。”
“你能明白就好。”
黄远突然变得扭捏起来,和林立轩对视半晌:“哎,看了你写的书,我心里也萌发出了一个想法,我觉得我也能写一个故事……等我写好了,你要帮忙看看啊?”
“好啊。”林立轩笑着应答。
“果然是好朋友。”黄远嘿嘿嘿笑,把事情说出来后便轻松多了,此时,他内心深处的八卦情节又涌了上来,“你们店里的秋哥儿呢?”
☆、第 55 章
林立轩虽然奇怪他怎么忽然问起秋哥儿, 也没多想, 直接就回答了:“秋哥儿今天休息。”
“哦。”黄远其实是明知故问, “我方才来的时候, 在街边看见了他和杜飞白。”
“杜飞白你认识吗?就是杜记布庄老板的儿子, 我看见秋哥儿和他在街边拉拉扯扯,两人神色不对,好像闹矛盾了。”
言哥儿听见说他俩闹矛盾了,顿觉惊讶无比,不由得惊呼道:“怎么可能?杜飞白他……”
往常他们在店里, 交往好得很, 杜公子总是和颜悦色, 秋哥儿脾气也不坏, 这么两个人, 如何能吵得起来?
这会儿换黄远好奇了, 问道:“杜飞白他怎么了?”
“……”言哥儿沉默了半晌,然后说道:“杜飞白他喜欢秋哥儿”
“这你也知道,言哥儿, 我也要对你另眼相待了。”黄远一边点头一边感慨。
言哥儿低下头, 不敢居功自傲,“是林大哥发现的,”
林立轩插嘴:“怎么, 你也知道?”这两人的感情,表现的并不明显吧,也是他们和秋哥儿朝夕相处, 见的多了,才能猜得到杜飞白的心思,只是,其他人……怎么看出来?
以这边的审美情趣,谁都不会想到翩翩佳公子杜飞白如何会喜欢那样的一个双儿……
黄远笑说:“我在街上看见他们好几回,而且……杜飞白总挑秋哥儿在的时候来你家买吃食。”
“一个成年男子,一个‘妙龄’双儿,两个人走在一起,不让人误会都难啊!”
“而且,哈哈,两个人站在一起,还指不定谁是双儿呢?”说到这里,黄远忍不住地捂嘴笑了笑,好像是想起了什么令他开心的事。
“……”
林立轩见他发笑,好奇道:“怎么?难道你觉得秋哥儿配不上杜飞白杜公子。”
黄远摇头,狭长的眼睛似狡猾的狐狸般瞬的一眨眼,“那倒是没有,有情人两情相悦,你情我愿的事,哪容得他人置喙。”
“你方才说秋哥儿和杜飞白吵架了,他们会吵架吗?”
“哈,我猜估计是杜公子对人家小双儿的心思被发现了!”
“那岂不是好事将近。”
“不一定,秋哥儿不一定答应他,而且杜家……”杜家也不会让他娶这么个双儿回来。
言哥儿问:“杜家怎么了。”
“没怎么……”说到这里便扫兴了,黄远不愿再说下去,转口说起另外一件事来:“说到姻缘一事,我又想起另外一桩事,书院李老师的女儿李如兰,好好的一个大家闺秀,却被书院里的几个混账毁了名声,如今要被迫嫁人,听说她的夫婿,也不像是个好的。”
“人言可畏啊人言可畏。”黄远感慨不已。
书院老师的女儿,姓李,怎么好像听起来很耳熟?季选娶的妻子,不正是书院老师的女儿,还姓李了,世间还有这种巧合的事?“那李家小姐怎么就被人毁了名声?”应该不是吧,季老太能让自己的宝贝孙子娶一个名声不好的女人?
“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整冠,也是人家姑娘不知道避嫌,和书院里的几个书生走的近了些,最后竟被人传出风言风语,让人可笑的事,传这些话的,正是在姑娘跟前对她‘推崇至极’的好朋友,你说好笑不好笑,这些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真让人可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