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峰在林子里打猎,隐约听到野猪的嚎叫声就连忙赶了过来,不过他所在的位置离这里有段距离,赶过来时眼前的哥儿已经将野猪杀死,他正好看到青年与第二只野猪对峙的场景。
明明是生命危急的关头,青年嘴角却勾起一抹笑,偏眼中没有一丝温度,配上他脸上的血迹,危险又靡丽,惊艳至极。
闫峰心脏不受控制的急速跳动,像是要从胸膛中跳出来般,看到野猪的动作,他心中一悸,在他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下意识的将箭射了出去,幸好他回村后从没有疏于练箭。
他走进谢景行,刚想说话,鼻子却动了动,眼中快速划过一道冷光:“将衣服脱下来,你衣服上有引兽粉。”
谢景行闻言没有犹豫的就要将衣服脱下,他刚解开腰带,男人似想起了什么,连忙道:“你、你先等等。”他在战场上和一堆汉子相处惯了,险些忘了眼前的人和他们不一样,幸好青年相信他,否则说不定会以为他在轻薄他。
谢景行不解的看着他,男人见谢景行用这样无辜又信任的眼神看着他,心中欣喜的同时又升起一抹恼怒。这人怎么这么容易轻信人,难道就不怕他对他不轨吗?难怪身上被人下了引兽粉都不知道。看来他以后还是要多看着点,眼前的人太单纯,说不定什么时候又被人算计了。
男人放下弓和箭筒,将自己的外衣脱下来递给谢景行:“他脱下衣服后穿上这个。”说完他转过身去背对着谢景行谢景行刚来这个世界,完全不了解情况,只好照男人的话做,不过他会乖乖照做的原因也是因为他感觉出男人对他没有恶意。
“我好了。”待换好衣服,谢景行道。
男人闻言转过身来,他身材高大,谢景行本就比他矮了一个头,身材又纤细,穿着他的衣服显得格外娇小。他眼神微暗,只觉得谢景行穿着他衣服的模样让他心情格外愉悦。
“走吧,我送你下山。”男人道。
“谢谢……啊!”谢景行刚挪动脚步,感觉到脚踝上传来疼痛,谢景行才想起来这具身体脚受了伤,身体也因为脚伤而不自主的向一边倒去,被男人眼疾手快的接住抱进怀里。
“你脚受伤了?”男人皱了皱眉,也顾不得合不合礼数,将谢景行打横抱起,然后将他轻轻的放在一旁的石块上,蹲下身脱掉谢景行的鞋和袜子,露出他白皙脚和高高肿起的脚踝。
他一手握住谢景行的脚,他的手大,谢景行的脚小,他一手正好能够完全握住,这画面带着几分旖旎,但此时当事人一个因为疼痛,一个因为担心,都没有生出任何旖旎的心思。
男人轻轻的在谢景行的脚踝上按了按,确认骨头没有受伤这才松了一口气,宽慰道:“骨头没有受伤,只是扭到了,回去擦点跌打损伤药,半个月左右就能正常行走。”他语气柔和,眼中却闪过一道冷光。这人刚刚竟然是带着脚伤和野猪对峙,若不是他听到声音过来,谢景行对上野猪,即便最后胜了,怕也会落得个重伤。只要一想到这种可能,他就恨不得将算计谢景行的那人扒皮抽筋。
男人小心的给谢景行穿上鞋袜,明明是个粗犷的汉子,动作却意外的轻柔,让谢景行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这小心翼翼,笨拙中透着几分温柔的模样实在是太过熟悉,这男人不会就是自己的爱人吧?
“你这脚怕是不能走路了,我背你下山吧。”男人说完转过身蹲在他面前,露出宽阔的后背。
谢景行身体伏在男人身上,双手搂住他的脖子,双腿夹住他的腰,凑在他耳边道:“谢谢。”
谢景行说话时呼出的热气喷洒在他的耳廓,男人的耳朵敏感的抖了抖,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个透,谢景行见状眼中划过一丝笑意,越加怀疑这个外表凶悍粗犷,却意外纯情的男人是自己的爱人。
他趴在男人的宽阔的背上,头枕在男人的肩膀上,只觉得格外安心,而这样的安全感从来都只有爱人能够给他。
安下心来,谢景行便开始接受这具身体的记忆和这个世界的剧情。
男人侧过头见谢景行闭着眼睛安然的靠在他的肩头,神色一柔,想着他应该是累了,脚下的步子越加稳健。
这个世界十分神奇,没有女人,只有汉子和哥儿。汉子就是一般意义上的男人,哥儿性别同样为男,但却能生孩子。从外形上看,汉子一般比较强壮,能撑起一个家,哥儿则更加娇小柔弱。哥儿最显著的特征是眉心生有孕痣,而孕痣的深浅则代表哥儿的生育能力。
这个世界的主角受孟青是从现代穿来的,当发现穿成自己能生孩子的哥儿后,他除了一开始对男人生孩子这件事有些别扭外,对这个世界格外满意。孟青是一个纯gay,在现代不得不隐瞒自己的性向,这里却可以光明正大的和男人在一起,这个世界对他来说无疑是天堂。
孟青在现代是个小饭馆老板,会做不少美食,来到这个世界后,便利用美食发家致富,这期间他的美食吸引来了吃货主角攻,县太爷家的公子骆天辰,两人在相处中逐渐相爱。之后孟青的哥哥孟元考中进士,孟家因此改换门庭,孟青与骆天辰也算门当户对,两人最终结为夫夫,孟青后来还为主角攻生了一个汉子一个哥儿,幸福又美满,而主角受的哥哥也娶了县太爷家的哥儿骆玉,亲上加亲,后来更是青云直上,最终官至一品。
原主名叫周瑾,也是一名哥儿,他阿麽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他阿爹对阿麽感情极深,之后没有再续娶,对原主也是极为宠爱。原主的阿爹有一手木工手艺,周家在村里也算是殷实人家,原主的日子虽比不上富贵人家的哥儿,但在村子里绝对是数一数二的。
周阿爹只有原主一个孩子,谁都知道以后周家的一切都是原主的,再加上原主的容貌遗传了他阿麽,十分俊美,孕痣又生得鲜红似血,于是原主十六岁后,上他们家提亲的人不少,这其中就有主角受的哥哥孟元。
孟元是个读书人,长相斯文,身上透着一股书卷气,在一群粗鲁邋遢的农家汉子中,他总是干干净净,显得鹤立鸡群。村里不少哥儿都暗暗的喜欢他,原主也对他也有好感。
周父见自家哥儿喜欢,又见孟元为人谦逊,不像一般读书人那样傲气,对自家哥儿也不错,这才选中了他。两人定下婚约,等原主十八岁就成亲,这也是周阿爹舍不得原主那么早嫁人,想多留他两年。
却不想两人定下婚约不到半年,周阿爹一天傍晚从县城回来时在路上遇到了抢劫,不仅失去了钱财,还被打成了重伤。
为了给周阿爹治伤,原主几乎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万幸的是周阿爹最终被救了回来,只是他的手伤得极重,治疗后虽然不影响日常生活,却也不能再做木工这种精细的活计,两人只能靠种田过日子,虽不能说拮据,但跟以前的日子肯定不能比。
读书是一件特别费钱的事,笔墨纸砚,先生的束脩,同窗间的应酬,处处都要钱。孟家之所以看上原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周家家境好,想着原主嫁过去自然会补贴孟元,这样孟元读书的银子就有了着落,哪成想他们还没有占到便宜,周家就落魄了。
孟家有心想退婚,却又担心被人说他们一见周家落魄就落井下石,影响孟元的名声,要知道读书人的名声对他以后的仕途可是很重要的。
至于孟元,他自始至终都看不上原主,他外表谦逊,内里却极其高傲,他心中有青云之志,也相信自己迟早会一飞冲天,觉得原主一个乡下哥儿根本就配不上他,却又因为家中缺钱不得不娶原主,平日里还要表现出对原主体贴的模样,更觉心中屈辱。
正好这时主角受穿来,靠着美食赚了钱,孟元又通过弟弟认识了县太爷家的哥儿骆玉,比起对他百依百顺,温柔体贴的原主,骆玉高傲骄矜的性子反而更让他有征服欲,他觉得像骆玉这样的哥儿才是配得上做他的夫郎。
孟青在得知孟元喜欢骆玉后,在明知道孟元和原主有婚约的情况下,不但不劝阻,还不断的制造机会让孟元和骆玉相处。
原剧情中,孟元能考中进士,最后还能官至一品,不可否认,他确实有几分才华,骆玉几次下来就喜欢上了他,后得知孟元在村里还有个未婚夫时,孟元再三保证一定会退婚,却苦于一直找不到退婚的机会。眼看两人还有三个月就要成亲,孟元和骆玉两人心中焦急,再也等不下去,于是想了一个恶毒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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