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窜下跳,东奔西跑,简直把树林里的大树当做酷跑场地。
啊啊好舒服,还是兽形最舒服了~
人形要两条腿走路,好累啊。
现在终于可以四条腿撒欢的跑了~
跑了会儿,又觉得有点累的秋湎湎趴在柔软的落叶上,伸了个懒腰。
认真的用两只小爪子洗脸,先舔舔肉垫,然后搓一搓脸颊,再舔舔一只肉垫,然后对着耳朵挠一挠搓一搓。
然后换另一个爪子舔舔,挠挠耳后根,真舒服~
洗够了自己脸蛋的秋湎湎趴在落叶上不想动了,但他更喜欢趴在树干上。
可刚才撒欢跑的太累了QAQ先喘口气吧,秋湎湎想着,“扑灵扑灵~”了下自己耳朵,四周安安静静的,只有天上传来的鸟叫。
小熊猫打了哈气,忍不住翻了个身,森林植被茂密,他没挑好地方,这里没什么太阳,有点遗憾呢。
但算了,舒服最重要了~
伸了个懒腰,翻了个身,用小爪子挠了挠自己肚皮,快乐的“叽嗷~”叫了声。
第12章
小熊猫明亮的眼睛看着被高大树木遮盖的蔚蓝色天空,另一个世界,但天空的颜色还是一样的呀~
毛绒绒的脑袋,看着看着,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他也不挑剔,就在周围找了个最粗壮的树,慢悠悠,慢悠悠的往上爬,爬到第二个枝干的时候,就爬到树干上,趴下,心满意足又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
半眯着眼睛,打起了盹。
蓬松柔软,又粗又大的尾巴也垂了下来,如今的天气不冷,他不用抱着自己的大尾巴被子取暖。
睡的迷迷糊糊时,忽然听到不远处传来脚步声。
“湎湎?”
“湎湎你在哪里玩呀?”艾莫斯在小树林的入口没找到小家伙,他还挺惊讶的。
毕竟就自己认知里,秋湎湎胆小,谨慎。
昨天来到新家后的第一天,也就下楼在小客厅里活动。为了给他有足够的安全感,他和两个儿子也没去餐厅用餐,而是直接在小餐厅用了晚饭。
一吃好饭,小家伙就溜上楼,回自己的地盘了。
只有自己的地盘才能令他感到安全,艾莫斯倒是有点明白。所以他没想到秋湎湎会真的来小森林玩,还进去挺深的呢。
要不是知道小森林安全,艾莫斯还真担心小孩出意外的。
他是完全忘了,自己两个儿子,大概三岁就开始在小森林里疯玩了。
而现在秋湎湎也已经成年~或许这就是养小Omega的甜蜜烦恼吧。
“湎湎,出来我们要回去吃饭饭咯。”说完艾莫斯站在原地沉思,吃饭饭这种叠词,他似乎应该是在自己三岁之后就再也没说过。
果然,前段时间自己的老队友,老同事和自己喝酒闲聊时说自己家养了个小Omega,那感觉和前面几个蠢儿子完全不同。
alpha皮破坏力还大,beta也闹腾,就是破坏力小点。每天都和养了一群哈士奇似的,就没一个安生的时候。
养alpha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母亲有多伟大,小时候亲妈没嫌弃到恨不得把他们打包送给奶奶那,实在是深深的母爱,自己毕竟是亲生的。
但养omega就不一样了,每天累的够呛回家,进门就能看到自己奶叽叽的小宝贝,穿的干干净净,和旁边那些脏兮兮的哥哥们成鲜明对比。
还会张开手臂,甜甜的叫爸爸,要抱抱,要举高高,还会亲亲~
“啵啵啵~”的在自己脸颊上一口一口亲的又响又甜,身上还带着小孩的奶味。
简直是可爱本可爱了~
艾莫斯回忆道着,就偷偷咽了口口水,也不知道他家的可爱本可爱,会不会要亲亲?
另一边,睡得迷迷糊糊的小熊猫听到艾莫斯叫自己,下意识“嗷~”的回应了下。
但立马就用毛茸茸黑漆漆的小爪子捂住嘴巴,吓了跳。
不行他现在是兽形,不是人形的。
毛绒绒的小熊猫慌慌张张的掉头往树下爬,等落地了,瞬间变成个可可爱爱的小少年。
看衣服也在身上,就立马跑过去:“阿,阿舅我在这。”
艾莫斯转身就看到小孩出现在自己不远处,还有些惊讶。毕竟他可是2S+的强者,这么近的距离,他会没发现?
“你在这呀?”艾莫斯上下打量那小孩,穿着一套浅灰色的卫衣和长裤,头发蓬松还有些凌乱,“刚刚在干什么呢?玩得这么投入。”
秋湎湎红着脸颊走过去:“睡觉…”
小熊猫总是无法拒绝暖烘烘的太阳,和午休的不是?
他们更喜欢在早晨与傍晚活动,其他时候就找个又粗又大的树干趴着。
“为什么不回房休息?”艾莫斯一边带着他回去用晚饭,一边好奇的问道。
“森林,更舒服。”秋湎湎是发自内心的喜欢自然,他出生,成长,最终修炼成妖的地方,“这里没有人,还很宁静。”
艾莫斯听着却有些心疼,秋家真是不会养孩子的,就算是娇生惯养的小Omega都会有自己的社交圈。
过去他看不上眼的什么攀比,喜欢在星际网上炫富,博人眼球的,和只孔雀似的争奇斗艳。现在却觉得,那样的小孩也挺好,多有活力?每天要想这想那。
瞧瞧这孩子小家伙才到家几天?星际网也不怎么上去,别家小孩最喜欢的全息网络,也没见他玩过。
别说攀比购物了,就是让他多吃个苹果派都不乐意。
今天有外人在,他就吃了三分之一块,剩下的舍不得吃,说要和两个表弟一起分。
(秋湎湎:毕竟做兄弟的嘛,要有难同当…)。
艾莫斯知道,现在小孩的性格可能已经固定,孤僻,不合群,喜欢自己和自己玩。不过也行,只要他开心就好。
只要他喜欢在森林里玩,那就在森林里玩,大不了自己买点小动物放进去养。
小家伙午睡的时候说不定还能有小兔子什么的陪着呢,艾莫斯想想突然觉得这样也不错,说不定自己能一下逮住两只小可爱。
“今天老管家让厨师做了老式的红烧鸡块,甜甜的你或许会喜欢吃。”
“鸡?”带翅膀的,禽类他都喜欢。秋湎湎用力点头,“我一定会多吃点的。”
然后坐在餐桌前,看着大概八十来斤的整只红烧鸡,陷入了沉思。
鸡,它到底经历了什么?
“怕你咬不动,老管家还特意挑了只小鸡呢,快尝尝看。”说着艾莫斯给他表演了个徒手撕巨鸡…
“喀嚓!”下,鸡腿给掰下来一个…
秋湎湎吸了吸鼻子,看着比他脸都大的鸡腿,“它真的还是只小鸡么?”这么大的…
它,真的小么?怎么感觉更像只战斗鸡中的王者?
“对啊,这鸡的成年体重是在一百五十斤左右的。”艾莫斯他们今天也吃这个,一只这么大的鸡分一分足够他们一家四口吃的了。
秋湎湎震惊的看着餐盘里那只“小鸡”,要是成年的大公鸡,岂不是能有两个他??
“它真的不是鸵鸟吗??”嗯嗯嗯??他记得鸵鸟才这么大啊。
“听说这种品种的基因谱里有四分之一的鸵鸟血统,但鸵鸟肉的口感不如传统意义上的鸡,所以进行了杂交。”霍凌霄一边替他解释,一边替秋湎湎分开鸡腿肉,切小块,方便秋湎湎吃。
“那还真是为难…母鸡了。”太为难它了…
“妈我不吃鸡翅,我吃鸡胸肉,方便,口感对我来说都一样。”霍无为拒绝鸡翅,直接切了一大块的鸡胸肉,沾了沾一边的“红烧酱汁”:“还行就是甜了点。”
秋湎湎鼓起勇气,凑上去咬了口后…这是甜了点???
“为什么红烧酱汁里面还放巧克力??”他都吃到巧克力的味道了,这是什么黑暗料理?这么可怕?为什么他们吃的都一脸习以为然?
他果然不该对这个世界的伙食抱有任何的期盼…
“哎?红烧的不都放巧克力?”霍无为一脸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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