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是他兜里的50W连展柜里的一根五品的人参须须、一片极品野生雪莲角角都买不到……还好,系统给他的两样药方里,虽然也用到了这些,但是,却不需要这些百年极品的,品质中等、十年左右的就好。
否则,他怕是要破产都买不起。
【总会有你来买的一天……】,功德系统突然在他的脑海里说话了,【身为医者,怎么能对如此极品的药材没有追求?】
时笙瞬间觉得压力山大。
追求……他当然有。
可是,这些极品药材无论哪一样都是人家的镇店之宝,他真有买的起的一天吗?
时笙正对着这些珍贵希有药材流口水呢,那边德善药坊的店员已经将时笙所需要的药材都已经打包抓好了。
“承您惠顾,总共47W。”
德善药坊的收银员笑眯眯道。
“多少?!”
时笙没见识的又心疼了。
他是单知道这些药材贵的,可是,贵成这样……还是让他心痛了。
“47W。”
德善药坊的店员又重复了一遍,十分好脾气。
时笙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账上的小钱钱飞到了人家的手上,一瞬间,他就又从百万富翁变成了穷人。
身上仅剩下3W元了。
也不知道够不够买功德系统交待的制药器材的?
钱花光了,时笙瞬间就清醒了,也不对着人家的人参灵芝流口水了,活像有鬼在后面追一般抓过药就跑了。
时笙虽然跑了,但是,他神秘的装束和奇怪的药方,还是让那个卖药给时笙的店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真是奇怪,这都是什么方子啊?”
“又是人参、又是海马、又是龙涎香的……难道……这少年不行?!”
那店员停下脚步,一瞬间,觉得自己悟了。
这买的都是补肾壮阳之物,人又打扮得那么神秘,若不是不行,怎么那么古怪?
“哎呀,真是可惜了……”
那店员摇着头。
那少年虽然包裹得很严实,可是,他还是漏在外面的眼睛可真是太漂亮了,尤其是笑起来的样子,简直星河璀璨,惊心动魄。
这样漂亮的少年,怎么就不行呢?
“谁买了人参、海马和龙涎香?他还买了什么?!”,身边猛地想起一个浑厚激动的声音,把那店员吓了一跳。
抬头一看,问话的是一位雪白长寿眉,皮肤红润,身材微胖的老人。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他们药坊的老板──国手大师孙德善。
见大师问话,那店员立刻努力回想,把药方上的药材一一背了下来。
孙德善对另一张方子上的药材不感兴趣,那上面又是藏红花、又是天山雪莲的,一看就是美颜的。
而店员背的另一张方子上的药材和药量,孙德善却越听越激动。
孙德善手里有一张失传的方子,据说是补人体肾气的,可使人五脏平和、气血充足、机能维稳,使用此方哪怕壮年也可似青年。
上面提及了的几味药材中,就有药性极其暴烈的人参和同样暴烈的海马及龙涎香。
人参是大补之物。
入脾肺部,可以补肾阳、益精血。
而海马同样是大补之物。
入下三经,可以壮阳、补肾。再加上龙涎香,那是活血、益精髓、助阳道之物。
东西都是好东西,光是听那药效就知道,可是,孙德善手里的是残方,偏偏少了其中最重要的调和一味,不知道是何药材。
使得这方子在孙德善手中如同鸡肋一般。
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这些年,孙德善也不是没有想过用其它药材来补全,但是,都失败了。
他痴迷专研这个方子几十年,也没能将它补全。
都快成他的一块心病了。
今天,他只是例行来检查一下库存药材的药性,却听到身边传来一阵嘀咕声,里面念叨的药材他越听越耳熟,这才把人叫住了盘问。
“芒硝?!”
“竟然是芒硝吗?!”
“不可能的!不可能的!芒硝不是下泄之药吗?这又补又泄的开什么玩笑?”
孙德善不停的在原地转着圈圈,脸上神色变幻不停,似喜似疑似惑,突然,整个人又猛地停下了脚步,“不对……不对……是我想错了方向……”
“芒硝下泄、远志安神、当归补虚、姜黄行气……再加上人参、海马、龙涎香……五气调和,生生不息……生生不息……”
孙德善激动得语无伦次。
他终于想明白了……
原来是这样!
“人呢?”
“抓药的人呢?”
抓住的人必然是高手,竟能补全他都没想透的药方,他一定得见见他。
见见他!
“人……?”,抓药的店员都吓傻了,一指大门,“走了啊……”
孙德善一听说人走了,失望至极,连连跺脚。
“哎呀,怎么走了呢?”
也不知道他还能不能再来了?
……
第十九章
“哇……时笙,你昨天一下午不见是去做SPA了吗?皮肤怎么好成这样?!”,夏风眠在教室里看到时笙的第一眼,就立刻发现了时笙的不同,大呼小叫着。
时笙本就皮肤白皙,漂亮的桃花眼弯起时,纯净糅和着艳丽,风情惑人。
可是,现在的时笙皮肤好得整个人站在那里就如明珠般莹然有光,哪怕不动不笑,都像一株纤浓昳美的桃花成了精,清妩潋滟。
“这皮肤好得连个毛孔都看不见啊……”,夏风眠扒在时笙的身上,手还不老实的在时笙的脸上掐来掐去,一边掐一边怪叫道:“我去!我去!好滑、好嫩、好润啊……”
“这手感……杠杠的……”,夏风眠自己卡油不算,还要拉着萧然一起,“萧然,你快来摸摸看……”
那模样跟个登徒子似的。
时笙手忙脚乱的挣不脱,又急又羞,脸上绯红一片,眸若星辰般晶亮,就在他以为萧然这个学神才不会像夏风眠这么不正经时,就见萧然走了过来,认真地在时笙的脸上摸了一把,然后,一本正经道:“确实手感不错。”
时笙的脸暴红。
“是吧……是吧……”
夏风眠得意了。
夏风眠他们这边在嬉闹,引起了班级里其它人的注意,不时有欣赏、爱慕、嫉妒等种种眼神从时笙的身上飘过。
他们一致认为夏风眠说的没错,只是一个下午不见,时笙果然变得更好看了,简直让人移不开眼睛。
学校的人眼睛都瞎,竟然选(1)班的那个杨芙薇当校花。
论美貌,那个杨芙薇哪里能比得上他们班的时笙?
虽说,男孩子本不该和什么班花、校花扯上关系,可是,时笙真的长得比女孩子还要精致漂亮啊……有些好事的女同学,眼珠一转,心里有了主意。她打算一会儿偷拍时笙,将时笙的照片PS成女孩子去参加那个什么校花投票,狠狠打脸杨芙薇。
让她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
若是杨芙薇知道比美貌,她连个男孩子都比不过,那她的脸色一定十分好看。
“好了,可以了……你看你笨手笨脚的把时笙的脸都掐红了……”,一旁的萧然看他们闹了一会儿后,终于制止道。
沉醉于吃豆腐的夏风眠这才看到时笙细腻白皙的脸果然都被他掐红了,一块一块的,再加上长眉微蹙、桃花眼水汪汪、敢怒不敢言的模样活像是被他欺负狠了的样子,顿时心疼了,“对不起!对不起!是不是我下手重了?”
其实,这倒不是夏风眠下手重了给掐的,而是,时笙现在的皮肤太嫩了,堪比婴儿肌,随便轻轻一掐都会留下红痕。
不过,看到夏风眠终于不再卡他的油,一脸愧疚的样子,时笙终于松了一口气,摇了摇头,却没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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