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界没有遭受战火侵扰,还是一片祥和。
烈风来到一个山清水秀的小镇,小镇三面环山,比较偏僻,过往路人不多,民风朴实,安逸自在。
这里安静平和,正是享受生命最后时光的好地方。
烈风在神魔大战前夕成神,两千九百载,每天都在战火中为神界而战,如今为神界而死,便是他全部的神途。
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甘心的,神魔大战让他几乎忘记了和平是什么样子,忘记了平静是一种什么感受,临死前能生活在这样的地方,也好。
五花八门的店铺开着,街上还有琳琅满目的小摊小贩,拿着玩具和糖葫芦的孩子们欢快地穿梭在行人中。说话声、叫卖声和欢笑容糅杂一片。
这日天空明媚,阳光正好。
一身白衣的烈风行走在街道上,俊美的面容让不少男人女人为之侧目。他与一个算命的擦肩而过,不小心撞了对方一下。
道歉间,那算命的看着烈风的模样惊疑不定。
“这位公子,我给你算上一卦吧?”
烈风笑着摇头:“我可没钱,你算也白算。”
“那不是,这一卦就当我送你的!”
“行吧,你要算便算吧。”烈风只当那算命的是在故弄玄虚,左右无事,就听对方说说。
“我看公子红鸾星动,是要遇上命定之人了!”
烈风失笑,他的命定之人?命都快没了,还哪来的命定之人?再说掌管姻缘的星宿神哪有胆子给他牵红线?
算命的还在巴巴儿地说着,叫烈风都觉得对方好歹这么卖力地说上半天,自己却没钱给,都不太好意思了。
正好路过一个青年,烈风将人拦下,“这位兄台,不知可否借我十个铜板?”
男子看着烈风都呆了,什么也没问就摸出十个铜钱交给烈风。
烈风把铜钱给算命的,算命的摆摆手,转身走了,没要那铜钱。
“真是怪人。”烈风又把铜钱还给男子,“多谢。”
“不、不客气。”
烈风转身要走,那男子也不知怎么想的,下意识就拽住了烈风的袖子。
烈风回头,男子立刻放开了手,局促地说道:“公、公子看着面生,是外乡人吧?是路过这?这身上没钱要如何吃住?我家是开客栈的,公子若是不嫌弃可以现在我家住下,做点杂工赚些银钱,我们客栈包吃包住,你赚的钱能净攒下来,日后再上路也有了盘缠。”
男子似乎也没想到自己能一口气说这么多,说完就立刻脸红地低下头,像是等待判刑一样紧张地等着对方回应。
烈风笑起来,这男人长得挺俊俏,怎么这样傻里傻气的?真有意思!
罢了,反正已经决定要在这里度过生命的最后时光,先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也好。
“如此就多谢了。”
男子立刻笑得露出一嘴白牙,“你好,我叫司言,不知道公子怎么称唿?”
“烈风。”
“烈风啊,真是好名字。我们走吧,我带你回家。”
司言的家是镇上唯一的客栈,但因为这里比较偏僻,来往行人不多,所以客栈也没能赚大钱,收益只能算一般。
司言先带着烈风在镇上逛了逛,天色暗下来之后才往客栈走。
回去一路上司言都在跟烈风说自己家里的情况,恨不得把祖宗十八代都交代清楚。
于是还不到司言家,烈风就清楚地知道司言家里的情况了。
司言的父亲早逝,只有一个母亲,辛辛苦苦将他拉扯大,母子两人相依为命。
在司言的描述中,他的母亲是个坚强的女人,虽然很多时候看起来不太靠谱,但为了撑起客栈,为了养育他,真的吃了不少苦。客栈就是他们的家。
回到客栈已经过了晚上饭点,大堂没有吃饭的客人,门都半关着。司言无奈,他娘又想提早打烊了!司言直接拉着烈风去后院见自己的母亲。
孟晴正在洗碗,看到自己儿子带着个长得好看的公子过来,原本到嘴边的数落立即咽了回去。立刻站起来,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笑容和善地问:“小言啊,这位是……”
“他叫烈风,是我在街上捡到……不是,是在街上认识的公子。他是外乡人,身上没有钱,我想咱们能帮一把,就让他在咱们店里帮忙,咱们给他工钱,让他能攒了盘缠在上路,不然身无分文怎么行?”
孟晴忙不迭点头:“说得对,烈风公子是吧?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在我们这住下,吃住给你包,一个月二钱银子你看成吗?”
烈风点头,“可以,多谢老板娘收留。老板娘人美心善,生意一定会越做越好。”
孟晴捂着嘴咯咯笑:“你可真会说话,比我们家小言可强多了!咱们客栈除了客房外也没有多余的房间了,你跟小言一屋睡怎么样?他屋里有两张床。要不就给你单独开一间房?”
烈风笑着说:“哪里用这么麻烦?可不好占用房间影响生意,就跟司公子同住即可。”
“别叫公子,”司言局促地笑着挠挠头,“就、就叫我阿言就行。我能叫你阿烈吗?”
烈风点头,“当然可以。”
就这样,烈风在晴予客栈住了下来,还得到了一份工作。
烈风曾经问过司言,为什么客栈的名字叫“晴予”这么奇怪,一般的客栈不都会取个讨吉利的名字?
司言说,他娘告诉过他,她刚来镇上的时候没有记忆,只记得自己姓赵。“晴”这个名字是他爹给取的。客栈的名字也是他爹取的,意为“将晴天予你”。
烈风想,司言的父亲一定很爱他的母亲。
在小镇的日子平静祥和,烈风每天过得很充实。
他会说话,长得又好看,给客栈吸引来了不少客人,住店的路人虽然不多,但中午、晚上吃饭的人不少。
烈风做事也认真,手脚麻利。司言不想让烈风太累,他看烈风脸色总不是很好,所以经常抢着活儿干。
孟晴对烈风也越看越喜欢。
一转眼,大半年过去了。
孟晴看的出,自己的儿子喜欢烈风。
不解风情的儿子终于动了心,曾经只会把媒婆往外赶的铁树终于知道主动开花好招蜂引蝶了。虽然这“引”的对象只有一个。孟晴非常欣慰。
马上就是七夕。
这天晚上,客栈打烊,三人围坐在桌边吃饭。趁着烈风去端菜的功夫,孟晴开始撺掇司言。
“我跟你说啊!你要喜欢人家就抓紧!天天看着人家傻笑算怎么回事?隔壁王婶儿家的小丫头都知道拿糖给阿烈!我看阿烈对你也有点意思,你可得把握好,这年头长得好看又眼瞎的人不好找!”
司言:“……我知道,不过我……我还不确定他对我是不是那个意思,我……”
“是就是,不是你不能争去争取吗?明天七夕,晚上有灯会,天一黑咱们就打烊,你带着阿烈好好逛逛去,培养培养感情。”
司言:“你不是自己想早点打烊才忽悠我们去逛灯会吗?”
孟晴白了一眼:“你这孩子,一天天瞎说什么大实话?给你创造机会你还不乐意了,要不明天你看店,我带着阿烈出去逛灯会!”
“别了,还是我去吧!”
“这还差不多!”
七夕晚上,司言带着烈风去逛灯会。
小镇晚上一贯早早安静下来,今晚却四处张灯结彩,半空中一串串灯笼有规律地交错,将这座朴素平凡的小镇笼罩在一片五彩斑斓的光影之中,如同人间仙境。
“今天什么日子?”烈风看着热闹的小镇,瞳孔中映着明亮的光。
司言看着烈风,越看越觉得好看:“今天是七夕。”
“七夕啊……”
司言小心翼翼地看着烈风:“嗯,就是……向心上人表白的日子。如果有心上人,就在这一天买一盏花灯送给对方,如果对方收下了,就代表接受示爱,回去就可以谈婚论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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