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肉,弥崽都爱吃。
雷骅很自信一定会捕到猎物,于是就说:“好,全都给你做。”
雷骅正和弥崽聊着晚上吃什么,这时候旁边的草丛里突然传来了怪异的响动:“嗯…啊…嗯…”
这种销魂的声音,雷骅一个成人当然是秒懂的,弥崽听到后,似乎也不觉得奇怪,因为兽人世界很开放,随时随地发情,露天野战都是正常的事情。
雷骅却觉得自家崽崽太小了,不能撞见这种污秽淫乱的场面,所以就默不作声地抱着弥崽转移了阵地。
第二十章 :弥崽看起来很美味
雷骅带着弥崽转移到一个稍微僻静点的地方,本以为这个地方应该清静了,结果又听到旁边的树后面有人在野战,这兽人世界真比他想象的要开放得多。
雷骅大胆猜测,该不会是发情的季节到了吧,这么想着,他低头看了一眼怀里的小弥崽。
弥崽也正好在仰头看他,两人的眼神对视上了。
弥崽的眼神很干净,没有任何杂质和欲念,而雷骅的眼神里却多了一种莫名的情愫和罪孽感。
雷骅有些慌张地把目光挪开,看向了一边,语气也极不自然:“陷阱里应该有猎物了。”
说完,雷骅就带着弥崽,去找之前布下的陷阱。
丛林里最常见的一种动物是走地兽,类似野鸡,个头很大,但肉特别柴,不太好吃,兽人们一般把这种走地兽养在家里,专门生蛋用。
雷骅的陷阱就抓到了两只走地兽,还有一只个头较小的灰毛狸兽,今日的收获颇丰,够饱餐一顿了。
弥崽骑在男人的脖子上,手里提着那只灰毛狸兽。
雷骅则一手拿着一只个头肥硕的走地兽,两人欢快地回到部落里。
他们刚回到部落的时候,有一大堆的兽人围着他们看,甚至还有几个雄性过来,想要抢走雷骅手里那两只走地兽。
这是部落里的规矩,不管谁打到猎物了,都必须得拿出来,供部落里的人一起分,厉害的雄性多分一点,弱点的雄性就少分一点。
雷骅并不懂什么规矩,他低吼一声,把那几个围过来的雄性给吓退了。
现在是旱季,丛林里的动物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难抓,今天出去打猎的雄性都是空手而归,就雷骅捕回来了猎物。
但雷骅可不会把自己幸苦抓到的猎物让给别人,除非他和弥崽吃不完,有多余的,才有可能会分出去一点。
有一只雄性大着胆子走过来说:“把你手里的猎物拿出来,大家一起分,这是首领定下的规矩。”
“你们以前有给弥崽分过食物吗?”雷骅是个懂得感恩的人,这群兽人要是分过食物给弥崽,那他也一定会把食物分给他们。
但事实是,弥崽从来没吃过肉,因为他太弱小了,没办法自己捕猎,而其他兽人也没分过食物给他,所以弥崽都是摘果子吃杂草来充饥。
更过分的是这群兽人还把弥崽逐出了部落,让他在危险的丛林里自生自灭。
要不是遇上了雷骅,弥崽肯定迟早会在丛林里丧命。
雷骅没有再理那群兽人,径直背着弥崽回家。
那几只雄性,转头就跑去跟首领告状,说雷骅不遵守规矩,必须得把他和弥崽一起给赶出部落。
首领考量了一会,没答应:“东边的那几个部落,一直都想抢我们的地盘,到时候打起来,还得他帮我们。”
雷骅的实力是有目共睹的,他之前一个人撂倒了十几只雄性,这在部落里树立起来了威风,首领也不敢拿他怎么样。
从首领那出来后,几只雄性中,最瘦小的那只雄性岩土,撇撇嘴说:“弥崽那小东西,从哪找到这么厉害的雄性,而且那只雄性,竟然会看上弥崽。”
雷骅会看上弥崽,这在其他兽人眼里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因为弥崽在部落里很不受欢迎,除了他身上有个诅咒之外,他还是个没有生育能力的雌性,部落里根本没有哪只雄性愿意要他。
岩土身边那只身材稍微健壮一点的雄性黑曜,突然插嘴说了一句:“弥崽长得很好看。”
另外一只雄性,用肩膀挨了挨黑曜:“你该不会也看上弥崽了吧。”
弥崽的长相很容易激发雄性的保护欲,尤其是他泪水涟涟的样子,大部分雄性看了都会起生理反应,他们只不过是因为惧怕弥崽身上的诅咒,所以才不敢靠近弥崽。
要是弥崽身上没有那个诅咒的话,恐怕部落里所有雄性都会扑上去分一杯羹。
黑曜大方承认了:“弥崽看起来很美味,让人想尝一尝。”
弥崽是部落里罕见的奶白皮,看着细皮嫩肉的,一口咬下去,说不定还能出汁。
旁边几个雄性顿时就怂恿起黑曜,让他去跟雷骅干一架,把弥崽抢过来。
第二十一章 :弥崽要去找别的雄性
黑曜虽然是这个部落里最厉害的一只雄性,心里也挺想占有弥崽,但他没有把握能打赢雷骅,所以他并没有听同伴的怂恿,去找雷骅干架。
与此同时,雷骅正在处理捕回来的猎物,两只像鸡一样的走地兽,用藤蔓拴住脚脖子,圈养在家里,生蛋用。
另外一只灰毛狸兽,雷骅把皮给扒了,内脏去掉,用刀剁成一小块一小块的,再用小铁锅子煮,这小锅子之前还给弥崽煮过洗澡水。
雷骅忙活的时候,弥崽全程在旁边蹲守,他看到男人手里那把闪烁着白光的小刀很锋利,就趁着男人把刀放下的时候,好奇地伸手去摸了一下。
结果可想而知,粉嫩的小指头被划破了,血珠子溢了出来。
虽然伤口很小,但被划破的刺痛感却很鲜明,弥崽忍了忍,使劲咬紧唇瓣,才没让自己哭出来。
雷骅看到弥崽蹲在地上不动,就走过去看了一眼。
见弥崽的手指头流血了,雷骅赶紧蹲下来,抓起弥崽的小手,再将那根正在冒血的指头含进嘴里,把上面的血都吸溜干净,最后再用之前裁剪剩下的布,包扎一下。
随即,雷骅将那把锋利的小刀给收了起来,以免弥崽再乱摸。
弥崽看着自己被包好的手,心里甜滋滋的,一点也不疼了。
雷骅怕他一个不注意,弥崽就又弄伤自己,于是干脆找了根细长又韧性的藤蔓,把弥崽给绑在了他身前。
虽然这个姿势有点怪,但很省事,不仅可以把弥崽时刻带在身边,而且他两只手都能空出来做事情。
被绑住后,弥崽就没法乱动了,只能乖乖待在男人怀里,无聊了,就去捏一捏男人高高凸起的喉结,或者摸摸男人下巴上新长出来的胡渣。
男人的胡渣跟刺一样扎手,弥崽被扎疼了,可还是喜欢摸。
雷骅正专心地用一根竹板,翻炒锅里的肉,没去注意弥崽的小动作。
以前的时候,雷骅总忙于工作,没时间自己做饭,都是家里人给他送饭到单位,去外面考察的时候,就去餐馆里吃,没餐馆的时候,就随便吃点东西应付一下肚子。
所以雷骅的厨艺并不好,不过活了三十多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炒菜的具体流程他还是知道的。
等肉炒熟之后,雷骅再加水炖,把肉炖烂一点,更利于消化。
雷骅做饭的香味,飘散到了整个部落,一些雌性还有一些年幼的小兽人,都跑来他们家门口来围观。
如果只有弥崽一个人的话,那群兽人肯定会跑过来抢食物,但弥崽身边还有个强大的雄性,让他们非常忌惮,他们只能闻着肉香,留着口水。
弥崽头一次感受到了周围人羡慕的目光,从前都只有他羡慕别人的份。
这一切都归功于男人,弥崽搂紧男人的脖子,向门外那些兽人们宣告,男人是他的。
门外有几个还没有伴侣的雌性,在窃窃私语:“弥崽都还没被标记,那只雄性可能没有真的看上他。”
“就弥崽那样,根本不可能会有雄性看上他。”
虽然那几只雌性说话很小声,但弥崽听觉灵敏,全部都听到了。
弥崽眸子里的光黯淡下来,他一点点把手松开,不再搂着男人的脖子。
他已经和男人共同度过了好几个夜晚,但男人还没有标记他,或许和那几个雌性说的一样,男人根本看不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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