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消息,所有弟子都很振奋,想要下船放风,包括莫恙。
灵舟上虽然风景不错,但他一直三点一线来回跑也腻了,自从知道可以去城里之后,莫恙就开始清点自己的小金库。
他在留情剑派呆了两个月,灵舟上呆了半个月多,总共是三个月的工资,有三颗灵珠。
这三颗灵珠,一颗给了陈大娘,一颗半给了系统充电,还有半颗是他的生活费。
乌拉,他要大吃一顿!
三天呢,莫恙想,炒菜烧烤麻辣烫、果汁冰茶酸梅汤,他快要馋死了。
而莫恙敢这么嚣张,是因为之前燕凌云给了他一整瓶化食丹,一共有二十颗,他只吃了一颗,身体里的食物就变成能量被消化了,一点渣都没剩下。
因为化食丹太过好用,莫恙顶住了系统的索要,留下了五颗。
天仪城不准灵舟进出,所以弟子们虽然白天可以进城玩乐,晚上却要回到城外,上船休息,管事会在亥时,也就是晚九点的时候去各房点名。
至于杂役,是不准下船的。
莫恙因为太想出去玩,所以忍不住和燕凌云提了,得了令牌可以出去。
不过他也要按时回去,而且不能跑的太远,不然也会被罚。
船落地的那一天,莫恙迫不及待的刷令牌,跟在留情剑派弟子的后面,走大路进城。
船上大半弟子都扎堆下来了,一个个都穿着留情剑派的校服,俊逸修长,意气风发,好不惹眼。一时间城门外人潮涌动,他们引起了小范围的喧哗。
燕凌云没有下来,他对这些活动一向没什么兴趣。
莫恙混入其中,穿的是杂役服,灰扑扑的,很不起眼。
顺利进城后,他先去一家当铺把半颗灵珠换成了银子,差不多换了五十两,足够他把美食街逛个来回。
莫恙也不去吃灵食,灵食含有灵气,贵的离谱,他就吃普通人做的东西。
而卖普通食物和卖灵食的店也很好区分,卖灵食的酒楼都会在招牌上标出一个大大的“灵”字,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接待仙师的。哪怕守在门口的小二,穿的都比一般人家的儿郎好。
莫恙叼着一块臭豆腐,一只手拿着竹筒装的麻辣烫,一只手拿着几个大肉串,怀里还揣着粽叶卷的千层肉薄饼。中午的太阳高升,他的脸被晒得很红,最后走累了坐在街边一处槐树下,慢慢吃东西。
秋天已经来了,槐树结出了花,馥郁的香气弥漫在整条街。
莫恙惬意地捞竹筒里的肉吃,肥肠的滋味简直一绝,但只剩最后一块了,莫恙的竹签捞了半天也没捞到,见他坐的位置刚好背对着街,人来人往的没人注意,就干脆吨吨吨干了一半的汤。
一半喝汤一边睁着眼睛看竹筒里,直到看到那块肥肠,才眼疾手快用竹签插住,满足地一口吞了。
美妙,舔盘的快乐。
莫恙舔了舔嘴唇,打了个饱嗝。
就在这个时候,他上头忽然传来一阵爆笑,像憋了很久才笑出来,笑声算不上友好。
莫恙猛地抬头,才发现被槐树枝挡住的上面,竟然是一处酒楼的回廊,数十个人在那里路过,不知看了莫恙多久。
他们都穿着留情剑派内门弟子的服饰,隐隐围绕着一个人,那人撑在栏杆上,也勾着唇角。
莫恙和他对上了视线。
虽然气,可莫恙没资本惹事,拿了东西就想走,上面却传来一道声音:“哎哎哎,你别走。”
莫恙却闷声加快了脚步,他听到上面有人咒骂一声,很快一道灵光朝他打来,莫恙就动不了了。
接着,他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直觉就是被簇拥在中间的那个人的。那人道:“谁叫你走了?”
周围顿时静了静,莫恙背心都湿透了,感觉喘不过气,难受极了。不一会儿,隔壁酒楼走出两个人,穿的也是内门弟子的服饰,不由分说就把莫恙挟制着走了进去。
莫恙没有一点反抗之力地被带上了二楼,那群人已经不在回廊,而是进了包间。莫恙被丢在了地上,被迫跪着,在他快要彻底喘不过气的时候,才感觉全身一松。
莫恙这才活过来,忍不住痉挛了一下,手脚都是虚空的。
他的这番表现看在其他人眼里,不免又嘲笑了一番:“一个定身术而已……这么弱的修士,不会是蒙混上来的吧,我院里干苦力的都比他强。”
“可惜了这张脸,”有人迎合,“穿得邋里邋遢,还吃凡猪的肠,吃得津津有味,真给留情剑派丢脸。”
“喂,你叫什么名字?”
莫恙咬着牙关,只能回答:“……莫恙。”
问话的人恍然大悟,朝上座看去,脱口而出:“吕师兄,这不是燕凌云看上的人吗?”
室内顿时又安静下来,过了片刻坐在最上面的吕师兄才又开口:“抬起头。”
莫恙不想抬,却被一道虚空的力量拍中下巴,被迫抬起了头,他也因此看清楚了上面的人。
姓吕的师兄,又看上去身份很高,莫恙只能想起之前葵字号房八卦的那个收下竹逍的精英弟子,吕朔。
据说吕朔在门内地位和掌门的女儿叶秋水齐平,甚至更高一点,因为他是客卿长老林长老的关门弟子。
客卿长老,不代表林长老于留情剑派不重要,相反,正是因为太重要,所以才不敢拘束他。因为这位林长老,是从上界而来!
上界于大多数人来说就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但这些顶尖门派却都知道上界是确确实实存在的,而且其浩瀚壮阔远胜下界。
而吕朔,以后肯定是要跟着他的师尊前往上界的。
因此众人对这对师徒都心存敬畏,尤其是这次林长老还是护送长老之一,谁敢得罪?
“原来你长这个样子,”吕朔笑,“难怪竹逍天天对我使小性子。”
吕朔对情人一向不错,只是他懒得亲自出手对付一个杂役,加上燕凌云在上头压着不好动,才哄得人回去再说。
众人一时摸不清吕朔的想法,就也没有说话,直到吕朔让人把莫恙带下去洗刷洗刷,换身衣服再来,才若有所悟,收敛了嘲讽之色。
莫恙被酒楼的人带了下去,这酒楼并不单只是酒楼,更像一个吃喝玩乐的综合地方,专门接待修真界的人,深谙有权有势的人的心态,养着不少美人。
所以美人穿的衣服,自然是有的。
莫恙被几个人按着冲了一遍澡,又换上了一件晴蓝色纱衣,这纱衣用价不菲,比寻常法衣都贵,足足要十颗上品灵石,触之冰凉顺滑如丝绸,却放着点点星光,自然地透出穿衣人的雪白皮肤。
总而言之,这是一件专为取悦人设计的衣服,而且是女装。
莫恙第一次感到屈辱这样的情绪,但才穿好衣服,他就被抓着继续梳洗,一人跪着给他围下裳和系腰带。
腰带连着的下裳盖过了半截大腿,勉强保全了莫恙的颜面,只有上半身和双腿隐隐约约透出来。他被强塞了一把琵琶,半束着发,点了一颗眉心痣,推去了包间。
开门的时候,原本还在寻欢作乐的十几个弟子,顿时眼睛都看直了。
第10章 弹琴
之前莫恙穿着粗布杂役服,都遮掩不住他的脸,这时换上新衣,竟有瑰丽夺魄之感。
少年的身体柔韧修长,还是难得的丰腴柔润,腰臀、臂膀不像旁的少年那么单薄,曲线美极了,让人恨不得连纱掐紧他,好好疼爱一番。
尽管年龄小,穿这样的衣服还显得青涩,可任谁都看得出,再养几年,这就是极品的尤物!
和他相比,竹逍和双子就像开胃小菜,偶尔吃吃还觉得不错,但跟真正的大荤比,就顿时变得寡淡无趣。
莫恙脚上戴着脚铃,抱着琵琶,被推坐在了中心。
他眉心被点上的红痣闪着碎光,不知是外面天光映亮的,还是眼眸衬亮的。
真是极为惹人喜爱。
吕朔不明白为什么这样的人会流落到杂役堆里,最后被燕凌云带走。
其他人也不明白,不过他们知道燕凌云的性格,断不可能养炉鼎,这样纯情动人的少年养在身边,他竟然不心动做柳下惠,也是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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