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的确是一个做到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宠辱不惊的人。
而且他自己也这样认为。
直到……
直到喜欢的人在自己面前露出了一双好像不应该长在人类头顶的狗耳朵。
他确定自己看到的不是幻觉,那双耳朵也不是毛绒发箍。
秦柏朗瞳孔震颤,保持伸手搀扶汪乐的姿势僵住,脑海里飞速掠过生物学的生物进化论,混杂着中国古代志异的山海经等诸多妖怪名著。
甚至想到了白蛇传,许仙遇见白娘子化作蛇形时候晕死过去的模样。
他现在要说什么?
还是要做什么?
一瞬间,秦柏朗所有的感知被抽离体外,汪乐的头顶的耳朵给了秦柏朗这个淳朴的唯物主义者致命挑战。
世界观的大门出现一条提醒:“是否更新程序并重新开机?”
秦柏朗伸出颤抖的手,果断选择:“是。”
黑白灰三色的旧观念崩塌,斑斓的碎片逐渐重新构建起崭新的世界。
半晌。
秦柏朗终于魂魄附体,他的唯一的想法是,乐乐是只有耳朵的小狗诶。
“阿朗,你怎么不摸摸我。”
汪乐拽着软趴趴好似垂耳兔的耳朵,用湿漉漉的眼睛望着呆愣好久的秦柏朗。
他、他以为秦柏朗看见自己的耳朵会很开心。
只有关系特别亲密,能够做到毫无保留地相信对方的妖怪才会在对方面前露出原形。
每只小妖化形懂事之后都签保密条文,第一条就是绝对不能在非妖怪面前表明自己的妖怪身份。
可是狗狗喜欢亲近人类的天性,狗妖们就成了重点关注对象,总是被妖管局召集开会,三令五申地强调除了大多数和善的人类外,还有小部分的人很坏,比如一些道士会使用手段抓走小妖然后练成大补的丹药。
潜移默化地,妖怪们若是选择了在人类城市中生活,总是会维持人类的外表,就算是偶尔放松地变回原形,也是选择在私密空间中。
这是汪乐第一次露出妖怪的部分特征,特地想给阿朗一个惊喜。
可是阿朗却没有露出特别喜欢的表情,难道是嫌弃自己的耳朵不是立起来?
大多数品类的狗都可以立起三角形的耳朵,看起来精神气十足,可是传统中华细犬的耳朵都是低垂下来的,因为他们的耳朵更薄更长。
汪乐见过村子里面的情侣分手,可能仅仅只是因为对方的尾巴是卷翘的,眼睛不是纯正的黑色,后背的毛色不规则,或者爱掉毛等等理由。
汪乐心里一慌,他不想因为这个原因和秦柏朗分手,于是汪乐小心翼翼地提起两边的耳朵,轻声道:“你要是不喜欢垂耳朵,我可以把它扎起来。”
这下秦柏朗看得更清楚了。
“我喜欢。”这是乐乐,有耳朵的乐乐。
即便是被吓得心脏失频跳动,秦柏朗也没有做出任何躲避的动作,喉结吞咽,伸出手捏了捏汪乐多出来的一双狗耳朵。
触感微凉,略有肉质感,耳朵上的软毛和汪乐的头发质感相似。
汪乐见秦柏朗接受了自己,进而推销道:“我们中华细犬其实血统很好的,你应该听说过的,是和哮天犬同一个品种,就是二郎神的狗哦。”
汪乐又努力给自己抬高身价,“虽然现在的人类都喜欢外国狗,大屁股的柯基、白乎乎的萨摩耶、还有可爱的柴犬,棉花糖一样的狐狸犬…”
汪乐越说越没有自信,感觉自己好像确实没有太大的优势。
中华细犬是传统狩猎的犬种,在人类古代的历史上,他们的深受贵族的喜爱,因为他们可以极快的速度捕捉兔子,还曾有画家绘制《十骏犬图》,其中十幅画有九个都是细犬。
可是在现代社会,他们的优点都成了劣势,人类不再需要细犬捕猎,也因为细犬运动量和精力旺盛渐渐不再饲养他们,细犬逐渐淡出了人类的视线。
“我的腿很长,腰很细,屁股很挺翘。”汪乐小声说道,“…也不是很难看吧。”
现在人类的审美都发生了变化,像秦柏朗这种常驻生活在大城市的狗也许也随着人类发生了改观,更喜欢腿短,肥屁股,圆滚滚身材的狗。
“怎么会,乐乐是最好的。”秦柏朗立即说道。
即便是汪乐多长了双不属于人类的耳朵,秦柏朗也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否定他们过往的相识的经历。
秦柏朗庆幸自己的心里素质过于强大。
细数回想,怪不得汪乐喜欢小狗,会和狗狗讲话,会吃狗粮,连自己偷听到的中华细犬也不仅仅是一个别称,而是汪乐的真实身份,所以连相亲礼物也是狗罐头…
狗罐头?
秦柏朗收到汪乐送的相亲礼物是狗罐头,刚开始,秦柏朗还以为自己是看花眼了,后来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之后确定他是狗罐头。
他还以为汪乐是在暗示自己以后想要养只狗,于是郑重地放进了冰箱上层保存起来,但是如此推断往前一想…
汪乐是狗妖,所以他的相亲对象或许…
“不知道阿朗的维稳疫苗什么时候失效,好想阿朗也变回狗狗呀。”汪乐用耳朵蹭了蹭秦柏朗的手心,认真道:“不管阿朗的原形是什么模样,我也会喜欢。”
果然汪乐以为自己也是狗。
秦柏朗心情竟是比知道汪乐是狗妖更加无措。
他以为被汪乐误会了自己是相亲的对象,只需要解释清楚就没有问题了,几次想要提起,但总是觉得场合不够郑重,优柔寡断地推来推去,竟是让汪乐深陷在误会中。
可是这样一来,却是更难启齿。
“乐乐。”
秦柏朗伸手将汪乐紧紧地抱在怀中,低头亲吻着汪乐的狗耳朵,他不想因此失去汪乐,试探地问道:“乐乐,你喜欢人类吗?”
汪乐感觉秦柏朗的身体在颤抖,抬手拍了拍他的后背,仔细地想了想,回道:“喜欢啊,茉莉和桂花很好,可以做朋友。不过我最喜欢的是阿朗,想要和阿朗一起组建家庭,因为咱们狗忠诚。”
秦柏朗:“……”咱们狗。
感觉胸口被插了一刀。
汪乐还特地举了几个自己周边的例子,“我们村有只美狗,在大城市打拼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个人类,费劲艰辛地表明身份,和他在一起后,结果没过几年就被抛弃了,人类总是善变。”
“老村长还说之前村子里的狗偏信人类的花言巧语甚至丢了命。”
“阿朗,你可能生活在城市里,因为治安管理比较好,就放松了警惕,不过可不能特别轻易地相信人类,在他们的面前露出狗身。”
汪乐郑重地总结道:“所以咱们狗还是和狗玩就好。”
秦柏朗:“……”
感觉胸口被插成了筛子。
秦柏朗按下心底的五味杂陈,陪着汪乐下班,一起在猪肉骨头馆里啃了酸菜骨头,最后失魂落魄地独自回到了家里。
坐在沙发上,秦柏朗以手遮脸,深深地呼吸,努力确认刚才发生的一切都不是梦。
他早应该想到,也早应该问清楚,只是因为他全无这个妖怪的概念,所以才让汪乐一直误解了自己。
秦柏朗看向放在桌面最显眼位置的盒子,将它拿在了手里,然后打开。
里面的东西黄澄澄的,是只毛绒小鸭子。
它是汪乐相亲时送给自己的礼物,秦柏朗将他当做了宝贝,害怕弄脏所以珍重装进了定制的盒子里。
“嘎嘎——”
秦柏朗捏了捏,小鸭子发出和往常一样清脆的叫声。
每次秦柏朗想念汪乐,或者工作压力较大的时候,就捏一捏鸭子,似乎这样就能想起和汪乐在一起的舒适感觉。
“可是乐乐,我就是你口中善变的人类啊,你还会接受我吗?”
秦柏朗低声地低语,但是这次小鸭子也不能化解他心中的困惑。
秦柏朗点开屏幕上的搜索页面,输入中华细犬,他想要从这些凌乱信息中了解汪乐。
乐乐应该是只长毛的狗,望向自己时,他的眼睛总是湿漉漉的满怀欣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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