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时的“猛兽”的躯体不再是柔软多汁的水果,它的盔甲刀枪不入,它的獠牙锋利尖锐,它的吼声地动山摇,它从一堆水果组合物变成了货真价实的猛兽。
“去死吧!”
“安蓬”的眼底是毫不掩饰的恨意。
他一声令下,猛兽拖动小山一般高的身躯,猛扑而来。
幸好,玄初也不是完全没有准备。
一阵慷慨昂扬的乐声压过恶兽的魔音,大礼堂的废墟里突然金光大盛,飘出一道道或婀娜或魁梧的人影。
那些自“天上宫阙”而来的客人将猛兽团团围住,一齐发动攻击。
威武的将士举起长戟,狠狠朝猛兽刺去。
优雅的乐师以琴为器,弹奏出声声催命的音符。
在“天仙”的围攻下,猛兽一时无法脱身。
“安蓬”脸色微变,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算你有本事。”
玄初拱了拱手:“承让。”
他早就看出“安蓬”不对劲,又怎么不留着一手?
“上次让你们逃过一劫,这次吾不会再输了。”“安蓬”冷笑,令人惊讶的是,他说的竟是流利的华夏语。
伴随他的话音,原本散在四周的黑雾似有生命般翻滚涌动,快速变幻,最终凝聚成实体。
那是一颗巨大的脑袋。
眼熟到令人指尖颤抖。
“……靠!”玄初忍不住爆了声粗口。
长逍面色铁青。
他一心想找穷奇算账,原来穷奇那厮就在身边,而他居然没认出来。
简直奇耻大辱!
“道君小心偷袭!”玄初忙提醒。
趁着长逍走神的瞬间,“安蓬”割破右手中指,挤出一滴血。
暹罗的降头术中,有种名为“血咒”的术法。此术极为恶毒,出招必见血,即便成功,降头师也将受到反噬,可谓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如果是安蓬本人,他未必会用血咒这么阴私毒辣的方法。
但穷奇可不管此法的伤害性有多大,反正这不过是具躯壳而已,用坏了再换一个便是。
这不,眼前就有很好用的躯壳不是?
穷奇的余光瞟见正迅速飞奔而来的玄初,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笑。
上次在山洞中他便发现,那只麒麟兽对这九尾狐很不一般。如果能控制住他,拿下麒麟兽也不是问题。
——从一开始,穷奇打的就是长逍的主意。
他需要通过吞噬妖兽和阴魂,把他们的力量转化为自己的能力,才能迅速恢复巅峰时期的状态。
上古神兽麒麟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但麒麟毕竟是麒麟,即便是只能力还没完全恢复的小崽子,也十分不好对付。于是他决定采取迂回战术,先控制住玄初,就不愁对付不了长逍。
先前他尝试过用附身九凤的办法来接近长逍,可惜还是被识破,功亏一篑。
他潜逃到人界后,正好碰上正在施咒的安蓬,趁着对方不备,占据他的身体,吞噬他的灵魂。
穷奇虚晃一枪,迅速将那滴精血掷入玄初眉间。
玄初一僵,发现自己已经没法灵活控制自己的手脚。
当初穷奇之所以挑中安蓬为附身对象,正是看中他降头师的身份。
降头师的精血中混合着施咒者的部分灵魂,不断吞噬蚕食中咒者的思想与灵魂。
玄初身为妖族,这种人界的咒术对他而言本起不了多大效果。但由于那滴精血中还混入了穷奇的精魂,变得棘手起来。
见玄初僵在原地,长逍当即方寸大乱,目眦欲裂,瞬间将自身安危抛之脑后,朝玄初飞奔而来。
穷奇就等着他自投罗网。
同一时间,那颗硕大的脑袋咧开嘴,露出尖尖密密的獠牙。
玄初虽不能动弹,但意识尚保持清醒,目睹这一幕,气血涌上心头,也不知从哪来的力气,竟冲开了血咒的束缚。
“别动他!”他暴喝。
“锵!”
清亮的剑鸣响彻天际,寒光划破死沉的黑夜,直逼穷奇面门。
穷奇没想到玄初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能挣脱桎梏,此刻他的全副心思都集中在即将到口的长逍身上,反应慢了半拍。
他避让不及,让剑锋刺中左眼,血花四溅,发出痛苦的哀鸣。
那边,玄初却也不好受,当即喷出一口心血。
耗尽精力强行冲破禁锢的代价是,浑身脱力,手脚麻木,一个没站稳站稳,狼狈地瘫倒在地。
与此同时,长逍也回过神,顿时怒不可遏,身形迅速膨胀,化为原身。
麒麟现世,无与争锋。
狂怒状态的麒麟兽脚踏虚空,额前的尖角闪着寒光,顷刻间便到达穷奇跟前。
穷奇才刚刚失去一只眼,还没来得及适应,大脑袋被顶翻在地。
利刃入肉,血雾喷出,他仅有的那颗眼珠夺眶飞出,被麒麟一脚踏碎,碾压成一团模糊血肉。
“啊!”
失去双目的穷奇痛苦哀嚎,脸上的两个血洞在黑夜中显得尤为诡异。
他试图用锋利的獠牙攻击麒麟,然而对方的速度比他更快,下手更狠。
处于气头上的麒麟眼中燃烧着熊熊怒火,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力量,用麒麟角,用四肢,用牙齿,抓挠嘶啃着那颗大脑袋。
面对曾经洪荒最强大的万兽之主,只剩下一颗脑袋的穷奇毫无抵抗之力。
不多时,他就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獠牙被悉数拔去,鼻子被割断,整颗脑袋伤痕累累,无一处完肤。
不远处,玄初看到这一幕,诡异地想起了当初黑糖玩毛线球的场景。
最终,麒麟终于停下了对那颗“肉球”的攻击,喷出一团至精至纯的麒麟真火,将奄奄一息的兽头掷入火中。
大火中,穷奇也不得消停,嘴巴一张一合,喷出一连串恶毒的咒骂。
长逍只当他是放屁,眉头也不皱一下,甚至觉得火烧的速度太慢。他想了想,用玄初的剑割破皮肉,将血滴入火中。
穷奇脸色大变。
要知道,穷奇的脑袋是他全身上下防御性最强、最不容易攻破的所在。
当年鸿钧也试图用一把火烧了穷奇,但没能完全成功,留下一颗脑袋,只得把他封印起来,也给他留下逃脱的机会。
正是仗着这点,穷奇才有恃无恐,主动上门挑衅。
反正他轻易死不了,伤得再重,躲起来休养便是,如果能把麒麟的力量收为己用,那才真正赚到了。
现在,他终于感到一丝恐惧。
龙、凤凰、麒麟三族的精血,乃至刚至阳之物,蕴含着强大的力量。
虚空之野就是最好的例子,这处曾经的福地,因为在龙凤初劫中沾染了太多鲜血,至今仍是寸草不生、阴风阵阵的鬼地。
被麒麟精血一浇,原本趋于颓败的火势一下子变得凶猛起来,明亮的火光照亮了漆黑的夜。要不是玄初事先用结界护住了住宿区,恐怕整个度假村的人都会被这阵势惊醒。
在麒麟血的助力下,穷奇再也忍受高温的炙烤,如同高温天从冰柜里取出的冰淇淋,迅速融化于火光之中。
另一边,那只用水果制成的恶兽像是突然被按下暂停键,随即从几十米高的状态迅速缩小,散架,最终变成一堆烂掉的水果。
世界终于安静下来。
玄初大大松了口气,很自然地向长逍伸出手:“道君,扶我一把。”
长逍愣了愣,心跳陡然加速,向前走了几步才意识到自己的同手同脚,耳根覆上淡淡的红。
他清了清喉咙,悄悄将手心在衣服上抹了抹,这才伸出手。
细腻的触感抚过掌心,激起一阵令人灵魂颤抖的战栗,细汗濡湿后衫,是与穷奇战斗都不曾有过的紧张。
捏着那把莹柔,他不敢用力,生怕捏疼了对方。
但玄初还是“嘶”地抽了口气,眉头微微蹙起。
“弄疼你了?”长逍紧张。
“跟你没关系。”玄初摇了摇头,苦笑,“可能先前透支得太厉害,受了点内伤。”
长逍急了,一把抱起他:“走,带你回天庭看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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