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沈澈没再说穿着外衣不许抱他,而是很快就抬手回抱住迟醒。
迟醒揉了揉他的后脑勺:“等我回来一起看甄嬛回宫,你别自己偷看。”
沈澈无语道:“偷看什么,我本来就看过很多遍了好吧……你工作小心点儿,回来告诉我一声,万一我和别人偷情被你撞见多不好。”
迟醒虎口卡着他下巴晃了晃:“我才走几天啊你就要偷情。”
沈澈抬起眼皮看他一眼,嗤笑道:“谁知道你要走几天啊,说不定是你去偷情呢。”
迟醒被他气笑了,勾着嘴角说:“行,我尽快回来,不给你偷情的机会。”
这次他真的得走了,刚到门口却又被沈澈叫住。
沈澈没穿鞋就跑了出来:“你吃饭了吗?要不要吃完饭再走啊?”
明明沈澈刚醒的时候迟醒就看过一次时间,已经快来不及了,现在却又抬手看了一次:“不了,冰箱里有昨天剩的蛋糕,你想吃就吃,不想吃就扔了,有什么急事可以联系邵聪。”
关门声响起,沈澈面无表情地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后知后觉地感受到脚底涌上来的凉意。
他回到卧室穿好拖鞋,洗漱后从冰箱里拿出两个小蛋糕,蛋糕有些凉,等它变温的功夫沈澈就盯着上面的小樱桃发呆。
原本刚睡醒的时候他还在为昨晚的事生气懊恼,不知道自己等下要怎么面对迟醒,现在好了,迟醒直接帮他解决了这个问题。
沈澈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房子,忽然觉得很疲惫,有种过度兴奋后的空虚感和颓废感,好像提不起力气做任何事情。
他挖了两口蛋糕慢吞吞地吃,昨天还很好吃的小蛋糕现在却索然无味。
沈澈直接扔了叉子,重新回到卧室把自己摔回床上,睁着眼睛望着天花板继续发呆。
脑子一放空就开始自动播放昨天的各种画面,沈澈知道自己后来哭得很惨,也知道迟醒对他说了喜欢,甚至他还记得迟醒说喜欢时的温度和呼吸。
但是依然太不真实了。
他和迟醒好像跟他了解过的所有爱情都不一样,没有相识相知相爱,没有任何一方的追求,没有暧昧拉扯,没有一夜情,没有互诉衷肠,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细水长流。
一切都来得那么轻易,轻易地遇见,轻易地同居,轻易地在一起,轻易地喜欢。
而且他俩似乎把恋爱的顺序搞得一团乱,先接吻再熟悉,先同居再了解,先谈恋爱再说喜欢。
但又诡异得没有发生任何分歧矛盾,整个过程都丝滑无比。
以至于沈澈到现在才开始复盘,却发现他们俩已经丝滑地缠成了一个毛线团,没头没尾,没有头绪。
此刻沈澈在清醒的状态下很想质疑迟醒昨天说的喜欢,哪喜欢了?什么时候喜欢了?他怎么不知道?
迟醒只是喜欢亲他逗他玩惹他生气,这个人有时候其实很恶劣,看着好像对他很好,很听他的话,实际上逗他就像逗小猫小狗,因为不在乎所以怎么样都无所谓。
他们在一起的这段时间,迟醒从来没有真的吃过醋,没有真的生过气,没有主动和他聊过从前,更没有认真规划过以后。
他们没有感情层面的交流,只有日常生活的相处。
沈澈没办法判断迟醒陪他看甄嬛传,帮他吹头发滴眼药水,给他买新鲜好吃的草莓,陪他过一个一时兴起的生日,到底在不在他轻易应下的喜欢范畴里,还是说这些事情也只是迟醒的无所谓。
无所谓做不做,无所谓和谁做,无所谓为谁做。
那迟醒说的喜欢又在哪儿。
沈澈闭上眼睛,忽然回想起迟醒临走前的那个拥抱,没有再亲他,只是抱着他,抱一下,抱几秒钟。
很没有意义的一个动作,但是迟醒做了,对他做了,为他做了。
作者有话说
七夕快乐~
第66章 都怪迟醒
迟醒不在,沈澈的生活好像和之前没什么两样,吃饭,看书,看电影,每天在电脑前坐一会儿,没有灵感就发呆。
只是他的精力明显下降了许多,吃饭没什么胃口,不怎么愿意动脑子,做事也懒懒散散提不起劲儿,总像没睡醒似的。
这种状态在沈澈的生活里经常出现,尤其是在一段时间的积极生活或者高涨情绪过后。
就像是这段时间花光了他所有的精力和正向情绪,他的身体和大脑没有能力再维持这种正常运转了,就会进入待机状态。
但是这次的待机明显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迟醒。
之前每天都在一起时还不觉得,现在迟醒突然走了,沈澈竟然做什么都不太自在,总是下意识想开口说话,意识到家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后又默默闭嘴。
沈澈开始慢慢倒带,回忆他和迟醒最近发生的所有事情,以及他现在对迟醒到底有多少喜欢,要不要放任这种喜欢继续发展下去。
沈澈一直写不好感情线并不代表他是个迟钝的感情白痴。
他只是没有真的心动过,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真实感受和反应到底该是什么样的,但他对于别人对他的态度以及他对别人的感觉一向非常清楚。
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当然,能让他喜欢的人非常少,大部分都是讨厌的,还有一部分不喜欢也不讨厌。
钱兆文当初就是不喜欢也不讨厌的那部分,但是沈澈和他在一起后就开始讨厌他了。
讨厌他在自己耳边说话,讨厌他伸过来的手,讨厌他语气里的熟稔,更讨厌他明明一点儿都不了解自己却又表现得好像很了解一样。
和迟醒在一起就不会有这种感觉。
虽然迟醒一开始也很讨厌,但沈澈讨厌的并不是他,更多的是讨厌自己好像总是轻易被迟醒看穿的感觉。
但是迟醒的看穿又并没有那种自以为是的不屑和高高在上的审视。
迟醒总像是在逗他玩,又把握着分寸不会把他完全惹毛,像一只总是伸出爪子却不会亮指甲的猫。
沈澈在迟醒面前甚至比在向小可面前还要放松,这是迟醒的能力,并不是因为沈澈喜欢他或者讨厌他而懒得伪装。
不过他能喜欢上迟醒似乎也并不是这个原因。
迟醒虽然经常会说出一些沈澈不爱听的话,但他很少会做出沈澈不喜欢的事,这点是非常重要的,主要归功于迟醒平静淡然无所谓的性格。
沈澈讨厌潮湿的浴室和拖鞋,迟醒知道后都是让他先洗澡,或者在自己洗完之后把地拖干净再叫他。
沈澈睡觉时必须开着床头的小夜灯,迟醒估计不太喜欢,但是从来没有让他关掉过,只是习惯性把脸埋在他颈间。
沈澈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脾气会变得暴躁不稳定,迟醒从来不在这种时候和他争论对错,还总是能逗得他笑出来。
比起外卖,迟醒更喜欢吃沈澈做的饭菜,但如果沈澈说今天不想下厨他也不会有任何抱怨。
而且迟醒不会心安理得地享受沈澈的劳动成果,他会帮忙洗菜择菜,收拾碗筷,虽然这样总是会拖慢沈澈的进度。
沈澈在某些方面还很洁癖,比如回到家一定要马上洗手换衣服,外面买回来的东西都有特定的堆放位置,不能直接放在桌子上,打扫卫生时一定要按照他的要求来,不能乱用工具。
迟醒虽然说他事儿多但都会遵守,也不会在沈澈看不见的时候就乱来。
以前没有过感情经历的时候,沈澈总以为两个人相处时,喜欢应该是最重要的,现在才知道不讨厌和喜欢同样重要。
因为喜欢的基础之上总是在挑剔地做减分,而他和迟醒没有喜欢的基础,从陌生到熟悉,迟醒从来没有过让沈澈觉得厌恶的行为,所以迟醒一直在轻松地做加分。
沈澈也不知道他是在什么时候就偷偷地把分加到这么高,等他反应过来时自己已经开始喜欢迟醒了。
喜欢一个人对他来说不见得是坏事,但喜欢迟醒这样随性自由漂浮不定的人比喜欢一般人的风险高太多了。
沈澈是个非常矛盾的人,他不喜欢做自己无法掌控的高风险行为,但也不喜欢那种安逸到无聊的平静生活,那太不刺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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