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尾巴之后[娱乐圈](59)
唐官芝冲场务扬起手。
——Action
——咔
场记板带起回音。
深秋临冬,夜深了,气温有些偏凉渐冷。
虞歌提前戴上短发套,流海修剪成凌乱模样,戴着一副眼镜,扮演着清欢坐在书桌前;低着头,手中握着笔,面前放着书本,借着台灯发出微弱的亮光完成作业。
他身上的校服还未脱下,上过妆的脸略显稚气,认真又苦恼的表情像极了学生的模样。
沈馨坐在椅子上,弯下腰将高跟鞋脱掉。她刚从外边回来,穿的衣服很贴身,侧着身子面向镜头,身材保持的很好,玲珑有致婀娜多姿。
她换上一双棉拖,将高跟鞋提到旁边地上摆放整齐,接着回到房间,给自己套了件衣服,遮去了些许香水味道。
——簌簌。
冷风摇曳树梢,野鸟扇动翅膀卷起树叶落下,树顶的每个枝桠间都盘着一圈即将枯萎的粉色花。
沈馨走过去将窗户关好,微微侧过头,眼神犹豫又复杂的看向清欢所在的房间。她沉思了几秒,最后一咬牙,像是做出了一个重要的决定,走到旁边的茶水台上泡了杯热牛奶,放慢脚步朝清欢走过去。
沈馨的脚步很轻,慢慢地走进房中,将牛奶杯放在桌上,侧头轻轻唤了句,“阿欢啊。”
常年吸烟的劣习令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却正好附和人设。
清欢微微侧过脸,又收回去,扶正眼镜回了声,“妈?我写作业呢,有什么事吗?”
灯光照的人影朦胧,像极了他模样好看的父亲,令沈馨忍不住有片刻的愣神。
“对。”
沈馨咳了声,有些不好意思,“阿欢啊,妈和你说件事。”
“什么事?”
“就是那个……”
沈馨叹了口气,扬起笑脸道,“我决定要结婚了。”
清欢问,“和谁?”
沈馨犹豫了一秒,“是苏正文,我觉得他挺好的。”
“是隔壁住的那位房东吗?”
慕清欢沉默了,看了一眼床边的小洞,放下笔,仰起头。唐官芝拉近镜头,虞歌迎着白灯露出一个比哭还难受的笑容,声音轻轻的,轻轻的说,“恭喜你啊。”
——咔
画面定格。
虞歌的脸在镜头前放大,依旧不影响他的容貌半分,清欢面色有些发白,牙齿咬着薄唇,脆弱又无助的表情让人心疼。
第一幕结束了。
唐官芝是个感性的人,虞歌表演的感染力太强,令她忍不住拿纸巾揉了下眼睛。
“表现的不错,继续保持。”
唐官芝朝虞歌夸了句,侧过头对场务道,“各部门迅速准备,第二幕即将开拍,大伙儿都给我精神一点,顺利拍完后我私人请你们去吃烧烤。”
“感谢导演!”
“导演万岁!”
群众一片欢呼。
虞歌换上新的衣服,坐在镜台前由化妆师在自己脸上补妆。
下一幕是三人戏,饰演苏正文的男人名字叫苏盛,其貌不扬,但是换过戏服尤其是上妆之后却显得特别打眼,端的是正人君子,容貌俊朗。气质潇洒非凡。
唐官芝喝了口水,侧头问,“各部门注意,灯光师切白天模式,大伙都准备好了没有,苏盛ok吗?。”
“我准备好了。”
“那么清欢第二幕正式开拍——”
“各就各位——”
——开始!
——咔。
三人迅速进入状态。
也许是伤了心,也许是年纪来了,不再讲究浪漫和爱情。
沈馨这婚结的很随意。
——她坚持称自己是再婚,说一把年纪了还邀请朋友办酒不好意思,于是便没有和苏正文举办酒宴,没有举行婚礼,甚至连证都没领。
前一天晚上通知清欢,第二天就领着苏正文上门。
屋子挂上许多红色的东西,去了些冷清,带来几分喜气。
破旧的家具换了,客厅摆放着茶几和电视,还有一束炽烈如火焰灼烧的红玫瑰。
苏正文个头比沈馨要高,身材笔挺高壮,头发向后梳成油头,约莫有一米九的样子。
他挽着沈馨的胳膊,两人亲密的走到清欢面前。
苏正文从口袋掏出一个大红包,笑着对清欢道,“咱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有什么事只管和我说。”
慕清欢垂着头,应了声,没伸手。
他其实有些不理解。
沈馨是二婚,还有他这样大一个孩子,手上也没有多少积蓄。
而苏正文不一样。
他父母健在,有房有车,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而且人长的还是那么回事,也没缺胳膊少腿,甚至还是第一婚。
沈馨见他不吭声,心里咯噔一下,伸手从苏正文手中将红包接过,一把塞进了虞歌的怀中,侧头解释道,“这孩子有些认生,还不快叫人?”
虞歌微微抬起头,紧握的手指将红包接住,小声的朝苏正文喊了声,“叔,叔叔好。”
接着侧过脸,望着沈馨道,“妈,我作业还没写完,先回房间去了。”
“诶,这孩子。”
沈馨没拦住他,朝苏正文不好意思的笑了下,“是我平日太惯了,我待会和他好好谈谈。”
“没事,孩子嘛,都这样。”
苏正文牵住她的手,低头在沈馨的手背上亲了一下,“由他叫我叔叔就行了?”
沈馨弯起眼角,“也行。”
“今晚想吃些什么?”
苏正文抬起头,眼角的余光朝清欢的房间看去,他眼睛的眸色很深,印着幽暗的光,上扬的嘴角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饿了吗?”
沈馨抽回手,“那你去休息一会吧,我去下厨。”
苏正文跟在她的身边,“那我来帮你吧。”
“不用了,这种事我一个人就行。”
沈馨冲他一笑,“你去给阿欢泡杯牛奶吧,正好拉近下你们之间的感情。不过阿欢他从小就没见过父亲,除了我以外也没和什么人接触过,有什么得罪的地方你多担待一下。”
“一家人,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苏正文低头在她脸颊亲了口,“虽然接触时间不长,但看得出那是个好孩子,我知道分寸的。”
沈馨有些不好意思,佯装推了他一下,面色红艳动人,小声道,“讨厌,孩子还在呢,要是不小心被看到了怎么办?”
“看到就看到了,没关系的,这么大的孩子该知道的也都知道了。”
苏正文松开手,“那我去帮他泡杯牛奶,你炒菜的时候当心别烫到了。”
“你去吧,我知道的。”
沈馨说完,转身朝厨房走去。
苏正文捏了下手指,嘴角略微上扬,走到茶几旁去泡牛奶。
灯光师故意将光源调亮,白炽灯印在墙壁上,晃的有些刺眼。
——咔。
场记板响。
这一幕也顺利通过。
开拍就这般顺利,唐官芝的心情很不错。
“大伙辛苦了。”
唐官芝又看了眼镜头,确认无误后侧头对工作人员道,“大伙快收拾下,小张去订个场,咱们今晚吃去刘胖子那家。”
虞歌和另外两人打了声招呼,随后朝齐白的方向走去。
他抬头看了眼时间。
22:21:35
《芭莎秀》的播放结束了。
没关系,虞歌咂了下嘴,他还可以看重播。
虞歌走路很快,几步就走到了齐白的身边,从他怀中掏出水瓶,刚准备喝一口,却见到齐白一直在光脑上点来点去,忍不住好奇的问了句,“你在做什么?这么认真。”
“诶,你演完了吗,怎么这么快。我才刚刚看完《芭莎秀》,正在刷星网热搜。”
齐白抬起头,“你知道吗?查尔斯刚才发了条动态。”
虞歌低头,“他发了什么?”
“你自己看。”
齐白将光脑屏幕递过去。
虞歌低下头,发现查尔斯就发了两个字,我的。
配图是珍妮,怀里抱着一只很大的粉红色爱心鱼布偶,鱼身上印着三行浅浅的英文。
字迹飘逸刚劲,很是好看。
那三行英文分别是
Me too
Because it is you
I love you
虞歌眨了下眼睛,嘴角忍不住上扬,连眉梢间都充满开心。
这条鱼型布偶,是他和查尔斯那晚去影院时买的。
字应该是查尔斯印的。
而且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查尔斯是属狗的。
☆、第六十四章
当自我的物质需求得以能满足时, 人心便最容易膨胀,若是欲望也得不到有效的抑制,便只会变本加厉的让人心生厌恶,到最后自食恶果不说,还会拖着别人一齐共赴沉沦,却依旧趋之若附。
——这是《清欢》原文里,开篇的第一段话。
唐官芝的个性比较感性又文艺, 拍戏时讲究效率,但她最看中的还是细节与剧情,只要有一处达不到她的要求, 这场戏便会重拍。
不过讲真的,她自己都开玩笑似得说过,拍这部戏不是为票房,只为拿奖。而且整部戏拍完、所需要用到的经费也不是特别多。
不过在这部戏开拍之前, 商以晟的扮演者其实还没找到,原本唐官芝指望找一个替身, 只露出一个背影,设下悬念。但是虞歌在镜头前试了下,结果发现自己,始终找不到那种心动的感觉。
时间流逝的飞快, 眨眼便已过去了大半个月的功夫。
《清欢》整部戏中,有关于虞歌的戏份也基本快要全部结束了。
——咔
虽然才早上九点,可是场记板已经响了好几次。
新的一场戏继续。
苏正文和沈馨结婚之后,接着便顺理成章的搬进了家中。两年后, 沈馨怀孕了,暮清欢读高三。
家中的装饰全部换了,苏正文劝沈馨放弃了新找的工作,送她到自己母亲那里安心养胎。
沈馨答应了,但是私底下给了清欢一张银行卡,苏正文不知道。
作为母亲,她知道的,自己儿子不擅言辞,怕会吃亏。
沈馨走的第一天,苏正文作极了一副父亲的样子,还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好菜。
清欢其实有些怕他,总觉得苏正文不怀好意,但是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对劲。
“阿欢啊。”
苏正文下完厨,接着去浴室洗了个澡,拿毛巾围着头发,浑身只穿着一条裤衩端来两幅碗筷,扬起笑脸冲清欢道,“快吃饭吧,尝尝我的手艺怎么样。”
他一直有健身的习惯,肩宽腰窄,身材比例还行,肌肉线条也算流畅。两条毛绒绒的长腿盘在椅子上,中间一包还鼓鼓的,特别引人瞩目。
沈馨在家时他偶尔也这样穿,不过多少还会套上一件T恤,不会像今天这样随意。
“好的。”
清欢坐在他对面,低着头,目不斜视的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的说了句,“谢谢。”
“怎么了?”
苏正文拿毛巾擦了下头发,很是随意的解释道,“洗完澡太热了,都是男人,这样你不会介意吧。”
清欢微微抬头,“不会,您随意就好。”
两年时间令营养跟上,他脸上终于长了些肉。长长的睫毛微翘,湿润的眼睛像是一汪清潭,白里透红的脸特别让人心动。
“不必这样客气。”
苏正文咽了下口水,佯装给他夹去一块肉,笑着道,“多吃一点吧,免得阿馨回来要是见到你瘦了,肯定饶不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