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浓时情转薄(33)
可人间权势富贵迷人心,会不会有一日,万和宇与老皇帝一样,寻求续命。
“我想要的并不是权势富贵,而是皇朝人人安居,永享太平,若皇弟们可以做到这点,我即便退居让贤又如何?还可有心上之人相伴,好过如今殚精竭虑,孤独一人。”万和宇也不知如何便说出了后面的一点话。
他的确是为了皇朝才想要争取皇位,可若是皇弟有明君模样,他到底会不会放弃争夺帝位。
这个问题他没有思索过,如今在风公子面前讲来,与其是说给风公子听,为拉拢他助力。
更应该是说给林合玉听的,也只有借着这样的机会,在或许生或许死的关头,他眼光扫过默然不语的林合玉,突然就加了后面的半句话。
在遇见林合玉前,万和宇的目标就是为皇,遇见林合玉后,这个目标也从来没有变过。
福源村庄里短暂的相处,单纯可爱的小少年的确讨人喜爱,可也不过是匆匆相逢,成为各自生命里的过客。
离开之前,他哄了小少年两句,随口言若是小少年有朝一日离开村庄,可以去都城找他。
那真是一句随意的话,没想到乡野之地的小少年竟然真会跋涉山水,寻到了都城。
看到林合玉的那一刻,他真的很惊讶,那个有些羞涩、是村长的孩子,娇宠着长大,在村里的地位可以说是和京都里的公主差不过,可却没有一丝骄纵之气,反而非常惹人喜爱。
其实除了惊讶之外,还有一点欣赏从心头升起,这种欣赏以前是没有的,即便林合玉那时也挺让人喜欢,但也就是对小少年的喜欢之情,而这次升起的欣赏,才让他正视了少年。
少年长高了许多,一双眼睛依然简简单单可以看到心底的清澈,
福源村庄是个神秘的地方,不能让别人知道少年的来历。
他给少年照了假的来历,少年安份的留在了他的身边。
好像顺利成章的,关系悄然改变……
他的话转变得很突兀,风谣是多敏锐的人,立刻觉出里面的不对。
前面的话肯定是说给他听的,那后面的话是说给谁听?
总共就三个人,如今谈的是正事,万和宇冒出这情爱之语,只能是说给林合玉听。
从进了大皇子府,到和万和宇交谈至今,林合玉一直都安静沉默,即便万和宇说了这句话,依然只是抬眼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看到了万和宇的心里,也看到了两人无法相交的未来。
万和宇的心里,装的是皇图霸业,装的是黎民百姓。
林合玉或许也在他的心里,然而微不足道。
意识到林合玉与万和宇有不足与外人道的纠葛,风谣的话一时有些堵。
倒是万和宇,话说完了也不再看林合玉,只是继续的风谣道:“风公子,还请助我。”
他慎重的对风谣行了一礼。
风谣没有再继续推脱,也没有避开。
“万和皇朝的皇位更迭,修道者可以插手,但我却不能直接插手。”他是天界仙人,若是直接与国师对上,凡间修道者不能服气。
知钧国师敢借皇朝气运,那是他的胆识,凡间修道者若是看不过去,可以制衡。
且经过向万和宇了解,知钧国师的到来虽然导致朝廷大乱,却都是老皇帝在他的蛊惑下导致。
即便风谣知道知钧国师打的肯定不是好算盘,但国师不是邪修者,他更没有理由直接插手。
雷霆是个莽性子,以为把国师杀死,就是拯救了万和皇朝,可以得气运,却没有想过杀死一个知钧国师,只要老皇帝想要续命,还可以来另一个国师。
且若是雷霆斩杀了知钧国师,却不能阻止万和皇朝的混乱及衰亡,凡间修道者也会将此种混乱算到雷霆身上。
天君叫风谣下来,就是为了防止雷霆继续行事。
只是风谣想不到的是竟然寻不道雷霆,他算来算去,即便如今万和皇朝都城鱼龙混杂,有修道者和妖物混居,但总觉得雷霆落到了知钧国师的手里。
“可是凡人之躯,即便抱着死亡的觉悟,也拿这些修道者毫无办法,就算请到其他修道者,也大多不敢与国师争锋。就我所知,皇弟前段时间请了一位厉害至极的修道者,袭击了知钧国师,结果国师安然无恙,那位修道者不知下落,不是死了就是被捉了,我也因此被牵连禁闭于府里,再不得出。”万和宇皱眉,若是风公子不肯出手,那谁能解决知钧国师。
被杀死是不可能的,应该是被抓了,这点信心风谣还是有,雷霆在天界里也算数一数二的仙人,若是这么容易被知钧国师杀死,那天界哪能有如今高高在上的地位。
“万和皇朝建朝两百多年,也是极为强大的国家,奇珍异宝想来也有不少,不知可有厉害的武器。”风谣指点万和宇。
“厉害的武器,莫非厉害的武器可以……风公子可否说详细些。”万和宇好像有些明白了。
“年岁悠久的武器,神铁铸造的武器,杀戮无数的武器,斩杀过妖魔的武器……”风谣举例子,一般的武器连刺伤妖魔都做不到,但武器若脱凡,则可斩杀妖灵,若脱凡至极,甚至可绝杀神魔。
他给万和宇细细讲了武器脱凡的隐秘,万和宇若有所思。
“立朝之时,曾在前朝大将手里缴了一把奇剑,那位大将甚是难以攻克,若不是出了异招……那把剑据说是前朝皇帝赏于大将,是前朝开国之宝,传言斩过了不得的人物,前朝大将也用那把剑殉国。”
第 59 章
只是不知为何,无论是前朝,还是万和皇朝,如此至宝都隐于国库深处,只有前朝灭朝时曾拿出那把剑,似乎寄予了极大的希望。
可惜大将虽然勇猛,终究败在背叛之下。
在老皇帝还没有昏庸的时候,也曾培养众位皇子,万和宇看过秘传,才知道有这把剑的存在,他那时为那位大将可惜,明明是惊世将领,可惜效忠的皇朝即将崩塌。
他对那把剑也极为好奇,便去国库翻找了一遍,也算是见识见识斩过了不得人物的武器。
“斩过了不得的人物,可知是哪位?”风谣听了万和宇的话,立刻问他。
“不知道具体名姓,前朝传言里是为尊者讳,天下敬服无敢冒犯。不过据说那把剑本就该是前朝大将传家之宝,只是后来安泰,此剑也不知如何入了国库。所以后来前朝才会将此剑赐下,让他如同祖辈守护疆土。”兵败后大将殉国,何曾不是殉祖,他们家族曾经是开国将领,到他这一代居然成了亡国之将,不死愧对朝廷,愧对祖宗。
为尊者讳,天下敬服无法冒犯。
风谣一听就觉得此剑不凡,一个皇朝开国将领的名剑,为皇朝立下的也是汗马功劳,却被收藏在深深的国库里,若不是亡国之时,甚至不敢面世,可见斩过的一定是赫赫有名之人。
一提起武器,万和宇第一时间就想到这把剑,可见此剑在万和皇朝先辈的心中,的确是厉害的很。
万和皇朝的先辈或许也知道一点隐秘,所以这把剑才依然被收归国库,深深隐藏。
万和宇话里所谓的前朝传言里为尊者讳,天下敬服无敢冒犯,估计是先辈留下的话语吧。
万和宇话里留话,风谣自然不会跟他计较,反正他只是要给万和宇找一把武器,至于这把武器斩过了不得的人,那正好。
有开国将领的后辈染血,这把剑肯定已经不凡,斩过了不得的人物正好,想来更加厉害。
凡人眼里了不得的人物,天下敬服莫敢冒犯,想来应该是个修道者,莫非还能是个仙人不成。
“那你把这把剑拿出来,此剑应当可以斩妖除魔。”他要万和宇将剑从国库里拿出来使用。
“那能否斩杀知钧国师?”万和宇比较关注这点。
“可以伤到他,但能不能杀死,得看你和这位国师各自的本事,我不建议你去杀知钧国师,毕竟你如今只是位皇子,即便知钧国师不敢杀你,若是你一下子不能杀死他,他可以禁锢你,或是用凡人杀死你。”当然这种可能不大,知钧国师的目的风谣已经清楚,就再也借万和皇朝的气运,所以他只会借老皇帝之手,弄得朝廷乌烟瘴气,百姓民不聊生。
而知钧国师的手段风谣也猜测得到,待皇朝倾塌之时,他才会出手,抢夺气运。
只是费这么大劲,一个搞不好就要因果反噬,知钧国师所求为何?
风谣其实对知钧国师有些好奇了。
“连修道者都不能杀死国师,我自认不能比修道者更强,那我拿剑有何用。”万和宇有些灰心。
风谣的态度很明显,不会去主动攻击知钧国师。
“你现在拿知钧国师没办法,但知钧国师其实也不能不能打败,只看你有没有运道。”风谣把话说的隐晦。
这种弑父杀君的事,即便最后心知肚明,却决不能宣之于口。
“知钧国师意在气运,若是皇朝不能给予他气运,修道者从来不做无用功,他又为何要留在此处浪费时间,天子真龙护身,莫不成他还敢杀天子寻死路。”其实不仅是天子,即便是如今蛟龙护体的万和宇,知钧国师也是不敢杀的。
意在皇朝气运,本就是走在悬崖上,一个不慎就是万劫不复,知钧国师不可能多造因果牵连。
不过风谣本就是要万和宇拿那把剑,本就是为了指点万和宇杀君,有些话不当说就不说了。
至于为何杀皇帝要特意取一把剑,也是风谣一时想起,如今万和皇朝里妖灵混杂,需有脱凡武器震慑,才能保得都城平稳。
风谣没有想到,那把剑后来在都城惹起腥风血雨,斩杀妖灵和修道者,最后护佑万和皇朝盛世强大。
而这强盛安稳背后的可怕的血雨腥风,都由他最初的引导而起。
风谣在大皇子府留了一个月,费尽心力给林合玉设法从国库里偷出来的剑设了奇妙的阵法。
他把剑交给万和宇,万和宇拿着剑,心情有些复杂。
“这把剑就能帮助我朝强盛?”他说出心里话。
“我用前朝大将留在剑上的血意设了阵法,这把剑将会越来越强,越沾血越厉害,你若有日登基为帝,有真龙护体,再加上这把会越来越强的剑的震慑,妖魔不敢妄动,修道者不敢轻视。只要皇朝继任明君,必定强盛无双。”
风谣对这把剑很得意,不愧他的精心设计,以血意为核心,无形无迹无可寻摸,轻易无从毁灭。
而只要给这把剑机会,随着时间的培养,沾血越多,血意越强,也就越发不能毁灭。
万和宇把剑收好,便去安排风谣面圣的事情,风谣操心了一个月,又休息了几天终于借着万和宇举荐修道者的名头见到老皇帝,他稍微拿点东西诱惑下老皇帝,设法避着知钧国师见到雷霆,把雷霆带走。
至于之后万和宇与知钧国师谁胜谁负,风谣也不是那么在意。
反正路已经指出来,他走之后万和宇若是杀死老皇帝,登临帝位,知钧国师再拿他毫无办法。
可若是万和宇下不了手,被知钧国师发觉有异,那想来也就再也没有下手的机会,万和皇朝也将倾塌,成为下一个前朝。
风谣已经告知万和宇他的身份是左使风谣,清风只是化名,当然万和宇一时之间可能不知道他是天界的仙人,但若是万和宇登基为帝,眼界自然不同,总有知道左使风谣来历的时候。
他应有的气运不会少。
第 60 章
而若是知钧国师成功,那也是他的本事,天界仙人雷霆虽然插手,但立马被左使风谣带走,未必那个还敢找天界的不是。
不过他觉得万和宇即便登基为帝,也有很艰难的路要走,他都在大皇子府里发觉了两个妖物,帮大皇子抓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