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祭忆(23)
一个晚上战一万,我觉得全身细胞都在向我抗议,于是作者已滚有事也别召唤,晚安各位
☆、魔杖
罗恩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个人。
他只是站在那里,带着温和的笑容,甚至他的面容十分平常,如果一群人从他的眼前经过,他觉得i帧及不会一眼就能看到这个人。
可是,就是在看到之后,他觉得自己不能把目光从对方身上移开。
对方带着淡淡的笑容站在那里,他的眼睛是闭着的,皮肤显得有些苍白,身体站得笔直。
仿佛他本身就是一个发光体,不夺目,却如此温润人心。
harry拉着罗恩,拖着汤姆,走向那个正在等待着的人。
12月的英国被白雪覆盖,气温不是一般的低,列车到站的时候已经接近傍晚,寒冷更为渗人,站在站台这边都能感觉到猎猎的寒风。
男人站在那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焦虑。
“叔叔。”哈利永远是最好动的那个,“我回来了。”
就在他们走过去的时候,男人已经转向了他们,即使闭着眼睛,双目失明的,但是他对于自己身边的一切似乎极为敏感。
haryy来到他的面前时,他已经伸出手,给予自己的养子一个拥抱。
然后他给了harry一个亲吻。
“欢迎回来。”
罗恩看着这个男人,忽然之间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甚至连自我介绍他都忘记了。
“叔叔,这是我的同学,罗恩·韦斯莱。”harry热衷于让叔叔知道自己的朋友,“罗恩,这是我的叔叔,哈利·伊万斯。”
“您……您好……”罗恩有些结巴地说道。
对于这个温和得气息能感染别人的人,罗恩脸色微红。
“你好,也许你会愿意我叫你罗恩。”那应该是最熟悉的名字,最熟悉的感觉,可是,哈利·伊万斯却再也不会对此有任何的感觉了,他对着罗恩,神色温和,没有激动,也没有恍惚,就如同他对待自己的孩子们一样,“很高兴你能来和我们一起过圣诞节。”
“我……我也很高兴。”罗恩结结巴巴地说道。
对于他来说,眼前的哈利·伊万斯,只是刚刚认识的陌生人罢了。
“来,我们回家。”哈利牵着他们的手,“也许会有点难受……准备好了么?”他才刚刚说完,三个人就感受到一股挤压感。
那股难受的感觉还没过去,他们已经降落了。
哈利直接神行到了屋子里面。
屋子里面准备好了点心,被保温咒温着。
屋子的布置其实很简单,但是干整洁干净,桌子上的花瓶插着一束罗恩不认识的花,但是这束花散发出来的香味让人温着很舒服。
壁炉里面烧着火,周围门窗关得很紧,回来没多久,一股舒心的暖意便席卷身心。
“先把东西收拾好,然后洗手吃点东西,别吃太多,很快就能吃晚餐了。”哈利的手轻轻拍了拍罗恩和harry,这两个人对于幻影显形是最不适应的。
“好。”哈利笑着应道,拉着罗恩跑上了二楼。
他们这边其实没有客房,三个人三个房间其实正好,只是harry刚刚到这个家的是对于周围的环境很不适应,因为哈利眼睛不方便,照顾harry的重任就落到了汤姆的身上,到了后来,harry渐渐走出阴影,却也养成了对汤姆的依赖,harry给他单独准备的房间从来没有派上过用场。
于是,这间房间边成了如今的客房了。
harry把罗恩安置妥当了之后才带着自己的行李把汤姆那边跑。
汤姆已经把房间收拾好了。
其实这并不要他收拾,他们不在的时候哈利都会细心打扫,他只需要把带回来的一些书放到书架上去就好。
harry跑回来之后,汤姆摸了摸他的头,便下了楼。
厨房中,一个高大的背影正在忙碌。
他的眼睛不方便,但是做事却比任何人都看的透亮。
“爸爸。”汤姆走到他的身边,把他拉住,“我们都回来了,你还是去休息休息。”
“做了一天的火车也应该累了,”哈利淡笑着看着他说道,“我一天到晚呆在家里面什么都不做,你还让我去休息。”
“那么让我来帮你。”汤姆也不多说,只是坚持要帮帮忙。
“好。”哈利自始至终都是温和的,他早些年受了些伤,醒来后便把很多事情都忘记了,眼睛也看不到了,自己一个人生活终归是寂寞的,梅林眷顾他,把两个孩子送到他的身边。
无论以前经历过什么,他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
他的内心,终究是渴望宁静的。
罗恩过了一个十分愉快的圣诞节。
他和harry去了伦敦的麻瓜集市,几个孩子出现在街头原本不算得安全,但是哈利却意外地没有跟着他们去,用他的话说,孩子终归是要成长的,奥罗拉跟着他们的话,集市孩子出了什么事情,但是奥罗拉可以赶回来报信,在此之前,他并不想干预孩子们的活动。
罗恩对于新的世界十分感兴趣,他对于每一件东西都觉得十分好奇,因为是孩子,倒也不显得奇怪。
圣诞节的当天下着大雪,屋子里面却和乐融融。
哈利在汤姆的帮助下准备了大餐,至于另外两个,一个是客人自然不需要帮忙,而另一个,汤姆终究是舍不得他忙碌的。
“其实我有个问题一直很想问,”罗恩在客厅里面和harry咬着耳朵,“如果不方便回答也就算了。”
“恩?”harry有些疑惑,“罗恩,你想问什么?”
“那个……这么多天来我似乎没有见过伊万斯先生用过魔法……”可是据harry跟自己说的对方的冒险记,对方不是麻瓜或者哑炮才对啊。
罗恩在家的时候,他的妈妈经常都是用魔法来做饭的,他觉得,既然伊万斯先生的眼睛不方便的话,魔法不是更能帮助他解决这些事情吗?
“叔叔很少用魔法,”harry说道,这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当时他自己也曾经好奇过,“他说他更享受自己动手的乐趣。而且……叔叔他……没有魔杖。”
“没有魔杖?”罗恩对此吃了一惊。
“恩,叔叔没有魔杖,据叔叔的回忆,应该是当年发生意外的时候把魔杖遗失了。”harry摇摇头。
“那么,为什么不去买另外一根呢?”虽然第二根魔杖本命魔杖终究有区别,但是作为一个巫师,怎么能没有魔杖呢?
“我们去看过,当时我要上学的时候。”harry低下头,看着自己放在口袋里面的魔杖,“叔叔其实是一个很挑剔的人,如果不适合的话他不会勉强自己用不适合自己的魔杖,导致很多年他一直没有魔杖在身边,我去挑魔杖的时候,试了很多根魔杖都不顺手,当时我还在想我到底是不是巫师,不然为什么没有魔杖适合我呢。”
还不知道harry有过这样经历的罗恩瞪大了眼睛。
harry接着说道:“到了后来,奥利凡德先生才想起了一根魔杖,”他拿出自己的魔杖,“就是这根,冬青木,凤凰羽毛的……我拿到的时候,就察觉异样,与别的魔杖不同,我拿到它的时候就感觉到一股熟悉的暖意,后来果然证明,这根魔杖是适合我的。是我的本命魔杖。”
“哇。”罗恩此时用的魔杖还是自己兄长的,所以他根本不知道选择魔杖的时候居然那么麻烦。
“可是,谁也没想到,当叔叔接过魔杖要递给奥利凡德先生的时候,魔杖在叔叔的手上也起了反应,甚至是比在我的手上变化还大。”
“你是说……”一根魔杖,同属于两个人?罗恩瞪大眼睛,这样的情况,他听都没听过。
“是的,这根魔杖同时在两个人手上有了反应,甚至在叔叔的手上……也就是说,比起我,叔叔更适合它,只是叔叔却没有任何激动地把魔杖给了奥利凡德先生,让他帮我打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