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英美]入行需谨慎(27)
这一句,立刻使得原本对加百列有些渴望但又不失忌惮的维克多·弗兰肯斯坦霍地瞪向他,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愤怒。
加百列半点也没有将他的怒气放在眼里,看着箱子里这个人为拼凑出来的身体,他根本忍不住满心的吐槽。
“这破破烂烂的身体我也就不多说什么了,关键是脸,是脸!”
加百列看着这个所谓十九世纪最大的奇迹,简直满心无语:“瞧瞧这可怕粗劣的针脚。”加百列的手指凌空虚虚地描摹了一下箱中人脸部的位置,尤其是那歪七扭八的缝合针脚,“这战场上你又不是找不到完整的人头,你就非得眼睛鼻子嘴巴各个部位地拼凑吗?这发际线都要退到后脑勺去了,脑袋的形状还不够圆。说真的,你是真心觉得你这个造物好看吗?真心的吗?”
加百列假笑,“你的审美是被狗吃了吗?”
维克多·弗兰肯斯坦:“!!!”
不待他怒气上涌,就见到眼前这个邋里邋遢的男人摇了摇头,扶额叹息道:“糟糕,不小心侮辱了狗,毕竟是那么忠诚可爱的生物。”
维克多·弗兰肯斯坦咬牙切齿,他的手指哆嗦着,重申道:“这是杰作!这是人类历史巨大的进步!!”
加百列“啧啧”两声,提议道:“要不,我将你的灵魂抽出来塞进这个驱壳里,让你体会一把作为这个生物活着的感觉,如何?”
维克多·弗兰肯斯坦:“……”
加百列唇边的笑容讥讽而冰冷。
造物主,哪里是那么好当的。
姑且不算这个生物能不能在这个男人手上获得生命,单是这个异于常人的外貌,他自己都未必能够接受。
他创造这个生命并非出于爱,而是因为……他能。
这是另类的父与子关系,而维克多·弗兰肯斯坦渴望创造这个新物种以获得父一般的权力。但除了权力以外,他还应当注重的,是责任。
如果他成功了,这个怪物一样的存在,便是他的责任。若是他没有能力承担起这个责任,他酿造出来的便是悲剧。
对他而言是悲剧。
对这个生物本身也是悲剧。
当然,说什么高大上的理由都是白费。
在加百列看来,这个新物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不符合审美。
恶魔来到人间蛊惑人类时都记得换一张美艳的皮囊,要是他用着眼前这具身体行走人间,估计刚露面就把人给吓跑了。
这个人不负责任的行为,让加百列想起了当初的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818辣个审美观被挑战了的炽天使#
加百列:exm,美?你的眼睛被屎给糊住了吗?
弗兰肯斯坦博士:哪里不美,你看看高大健美的身躯,看看他黄金比例的五官,看看他……
加百列:闭嘴吧你,我要是这东西,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干掉你!
——
有亲猜对啦,就是科学怪人里的博士~
捧脸,有没有小伙伴跟我一样觉得科学怪人在诞生之初就是一个悲剧?还有,那个博士的审美是被吃了吗?讲真,好不好看,拼尸体的时候看不出来吗?翻了原著,博士是真的觉得自己拼得很好看o(╯□╰)o他是将科学怪人唤醒了才被他的丑给吓到了= =
我觉得造物就跟生孩子似的,看的是责任心,而不是能力。应该是《异形》吧,那个人造机器人问创造他的那个人,为什么要创造他。那人想了想,回答的就是“因为我能”o(╯□╰)o太不负责任了,捶地
PS:加百列其实是个颜狗,他能够坦然地接受炽天使的身份,有那么一部分原因是他很好看~
加百列:呵呵哒,觉得好看,用不用披着这壳子过几天啊
再PS:弗兰肯斯坦博士的脸,可以代入詹姆斯·麦卡沃伊,就是X教授的脸~他演过这个角色~~
第22章 进击的小拔叔
犹记得当初在天堂时,是上帝创造亚当后不久。
加百列为人时的记忆虽然被法则碾没了,言行举止被米迦勒和路西菲尔教导得似模似样,拉出去完全可以称呼为模范,但他骨子里的不安分却半点不少。
严格算起来,即使那时候堕落的天使,比起加百列来也算得上安分。毕竟,自创世纪以来,从来只有神创造万物,没有身为造物之一的琢磨着再创造。
嗯,生物之间的繁衍不算。
当然,那时候加百列没有考虑那么深。他只是在伊甸园中见到亚当——那时他已经在法则的暗示下完全忽略了亚当的“危险性”——恍然想起亚当是神用生命之树下的泥土捏造出来的生命。
而当时的加百列,恰恰是炽天使中,少数被允许接近生命之树的存在。
除了特权阶级路西菲尔和米迦勒以外,拉斐尔是生命之树的守护者,而加百列则是生命之树的果实成熟时,接引那些小天使的存在。
俗称,接生员。
事情的发展是那样得顺理成章,加百列利用职务之便,悄摸摸地抠了一块土出来。
其实,创世以来,除了那一次在创世庆典上来了个弥赛亚凌驾所有天使之上的宣称以外,上帝根本就不管事。一直劳心劳力处理天堂各项事务,调节天使与其他种族关系,遏制地狱恶魔的势力蔓延,等等等等的事情,都是由天国副君路西菲尔一力承担的。
简直就是天堂第一劳模般的存在。
当然,天堂的每个天使在工作的时候都非常自觉。
如今想想,上帝有了亚当就弃兢兢业业为天堂工作了那么多年的路西菲尔不顾,真心渣。
咳。
好吧,那些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加百列挖土的行动隐秘而严谨,只要不去丈量一番,根本无从发现生命之树下泥土的缺少。而偷运了泥土,加百列琢磨着未免事发之后被算账,他做出了分赃的决定。
他去了路西菲尔的行宫。
只要得了路西菲尔的默许,他偷土的事情就算是过了明路。
好巧不巧,米迦勒也在。
也亏得加百列和路西菲尔与米迦勒的关系是真好,那两个兄长也乐意宠着他,一些无伤大雅的事情,他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两天使虽然看出来加百列拿的泥土是生命之树下的土壤,但想到伊甸园中父神圈养的新“宠物”,给宠物构造身体的泥土,加百列就用不得?
这么一点泥土,不出千年就会恢复如初。
一想起当初,饶是经历了无数年,自认脸皮无比厚的加百列也忍不住掩面。
《启示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有十角七头,在十角上戴着十个冠冕,七头上有亵渎的名号。我所看见的兽,形状像豹,脚像熊的脚,口像狮子的口……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它。”
可兽的真正由来,却是——
水晶的行宫中,美轮美奂。一身白袍,美丽光耀晨星的炽天使长唇边带笑。他在加百列不走心的建议下,用具备着生命力的泥土捏出了个四不像似的玩意儿。
完美的笑容就那么僵在唇角。
天知道,他就是想要捏出一个足够美丽,但与父神造物并不相同的泥偶。
结果被加百列给带进了沟里。
他很想挥手将泥偶解决,但泥偶成型的那一刻,它已经具备了初步的灵。
那时候,加百列才恍然意识到自己弄到手的泥土是什么级别的宝物。
他阻止了路西菲尔,并说服路西菲尔赋予他真正的生命。
耐不住加百列的祈求,路西菲尔吹了一口气,给了它真正的生命。
那就是兽。
兽的外貌是不符合天堂的审美观的,自然无法留在天堂之中。为了给予他庇佑,使他不至于被其他种族驱赶,加百列建议路西菲尔在兽的一只角上刻下印记。
比如,666。
加百列:大顺!
那是有着零星后世常识碎片的加百列对兽的祝福。
天知道恢复了记忆又看到了《启示录》上那一段记载的加百列有多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