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指的不是你同学怀疑你的前女友能绕大不列颠岛三圈。”
柯本斜眼看他,“我是想说,你不会以为你的心理问题藏得很好吧?吉姆·霍珀上过战场,他能看不出来你的一系列不计后果的救援行动都是应激后展开的?……他当然得命令11离你远点,免得你们互相影响。”
布莱恩表情不变,缩在被子下的手却一下抓紧了床单。
柯本悠悠说:“你这次任务完成得其实相当不错,过段时间评估结果会被总部讨论出来,大方向上基本不用担心。不过心理测评也是评估的标准之一,所以做好准备,等回到伦敦以后,你可能就得去见心理医生了。”
“好吧。”布莱恩低眉顺眼作好学生状,“那我在那之前能吃点好的吗?”
“不能,嚼你的煎饼。”柯本冷酷无情地说,顺便再给布莱恩倒了杯柠檬水,“想吃别的,下次就努力克制一下,争取别把自己送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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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布莱恩又在霍金斯镇过了一个下午加晚上。
他出院后去到达斯汀的家,参加了惨遭魔王毒手的猫猫的葬礼。当晚其他几个孩子也从小镇各处赶过来,在音像店经理鲍勃的友情赞助下共同看了场电影——就是鲍勃说过的‘小男孩成功打败游乐园里发疯的小丑’那一部。
由于另有一个小丑作为反派实在过于具有代表性,布莱恩看完电影后,得出结论是:“拍得不如《蝙蝠侠》。”
坐在他前后左右的小伙伴们纷纷转过头来:“蝙蝠侠又是谁?”
卢卡斯对威尔和迈克解释说:“布莱恩总会念叨一些奇怪的名字。”
达斯汀补充:“对,他还提到过成龙和汤姆·克鲁斯。”
“其实没有他们的DND名词奇怪。”
角落里,麦克斯小声对11吐槽,引来另一个女孩南希的笑声。
“你们不知道蝙蝠侠?”布莱恩震惊地问,“就是那个浑身漆黑、有两只尖耳朵、像蝙蝠一样的超级英雄……我以为他非常有名?”
众人对视一眼,在彼此的眼睛里看到了相同的困惑。片刻后,达斯汀沉思着说:“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
“不是,我不喜欢他,等会。”布莱恩问,“那你们都看什么超英漫画?”
听到几个完全不认识的角色名字以后,布莱恩只好接受这个世界有詹姆斯·邦德,有变种人,没有成龙、汤姆·克鲁斯以及蝙蝠侠的事实。他遗憾地放弃了向朋友们安利《蝙蝠侠:黑暗骑士》电影的机会——虽说他也只囫囵吞枣地看过一遍,并且半点没意识到那其实是个2008年的作品。
而布莱恩此刻还生活在千禧年呢。
电影之夜结束后,布莱恩住在了朋友家里,第二天早上九点钟,詹姆斯·邦德开着一辆颇为低调的福特车来到达斯汀家门前。
前一天晚上已经告别过了,因此早上的离开就显得有些仓促,达斯汀给了布莱恩一个拥抱,对他说:“再见,哥们,我会帮你留意蝙蝠侠的。”
“谢谢但不用,我查过了,没有这个人,应该是我记错了。”
总不能说蝙蝠侠是另一个世界的漫画角色吧?布莱恩对达斯汀笑了笑,转身坐进副驾驶,后座上没人,他们待会还要去别墅接整理行李的柯本。
汽车启动时,达斯汀追着车尾跑了几步,满脸不舍之情,他的妈妈站在他身边,看上去则完全被邦德迷住了(?)。
也许第二天,有关布莱恩一家的谣言会变得更多。
然而那时就与布莱恩无关了。
他告别了这个短暂居住过的、给他留下深刻印象的印第安纳州小镇,与邦德和柯本一起来到了百公里外的芝加哥市,不过在前往国际机场前,布莱恩打算花点时间在2000年的美国大城市里面逛一逛。
来的时候虽说也路过了芝加哥,但是当时几个人的头上都有任务,不好原地逗留,回程时就没那么讲究了,可以把行程安排得弹性一点。
某种程度上讲,芝加哥是很能代表美国的,作为一座地理位置优越的国际金融都市,它的繁华毋庸置疑,高楼大厦随处可见,街道上车辆川流不息,霓虹闪烁,红灯绿酒,简直如同与霍金斯镇处在两个时代。话虽如此,等到暂时的新鲜感过去以后,布莱恩很快就悔不当初——
他真不该无视芝加哥犯罪集团在他穿越前的世界留下过的赫赫声名!
人们说芝加哥部分地区宛若犯罪天堂,可不是在开玩笑。
只是短暂地下车去公共卫生间上个厕所、就被几个持刀蒙面人堵在小巷中的布莱恩:“……”
此前他依稀从哪里看过一篇新闻,说芝加哥某地犯罪率比美国平均水平高396%,成为犯罪受害者的几率是九分之一,布莱恩还觉得这部分数据过于夸张。
现在他属于是在亲身验证了。
第12章
举起双手缓慢后退,向劫匪示意自己无害的同时,布莱恩余光瞥向身侧。
那里站着另一个刚从厕所出来就不幸成为‘九分之一’的倒霉蛋,也是男孩,看上去和布莱恩差不多大,身材高挑瘦削,穿着对大城市来说样式显得有些土的毛衣和牛仔裤,脸上是一副笨重的眼镜,神情呆滞,嘴唇哆嗦着,像是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坏了。
布莱恩觉得他的状态有点不对劲,于是不动声色靠近对方以便在关键时刻提供支援,却听见男孩口中正不断反复嘟囔着同一段话:
“所罗门·格兰迪,星期一出生,星期二受洗,星期三结婚,星期四患疾,星期五不治,星期六逝世,星期日入泥……这就是所罗门·格兰迪的结局。”
忽然间,他声音停住,抬起头看了眼布莱恩,隐藏在镜片后的眼神中带着某种怪异的审视。
然后不等布莱恩回看,他又低下头,自顾自地、神经质地继续:“所罗门·格兰迪……”
《所罗门·格兰迪》是一首经典英语童谣,由英国人詹姆斯·奥查德·哈利维尔在1842年首次收集并发表。
它没什么特殊寓意,不过因为韵脚和叙事相对有趣,经常被引用在在各种各样的作品中。
然而布莱恩此刻完全没有心情关注童谣的内容。
眼看自己被堵在小巷里面,一时半会没法和成年人汇合,他急得直踮脚,不停往十几米外的主路上看,生怕邦德或柯本等不及赶来撞见这一幕——天知道他说服柯本同意他在芝加哥逗留是废了多大劲!
自从布莱恩上次受伤后瞒着不说、硬是在霍金斯实验室杀了个一进一出之后,柯本对他的印象就改观了。
以前柯本和邦德一致认为布莱恩是个罕见的老实孩子:尊重老师和上级,从不与长辈呛声,做什么事都尽心尽力,哪怕没人看管也能自觉完成功课,从不以未成年的身份溜去酒吧等不合时宜的地方……
别以为上面这些条很容易做到。
哪怕换成成年人,刚从毒贩手里侥幸死里逃生又迎来花花世界,都很难不去纵情享乐,今天在手游里氪个金,明天在steam上消费一把,后天去街头小馆搓个麻,大后天在酒吧一醉方休……布莱恩偏不,当初一个月里有28天泡在训练室,仿佛和手槍喜结连理,剩下的两天去公园遛弯逗一逗伦敦的鸟,享受尘世喧嚣。
就有种见过大世面的淡定。
再加上布莱恩四肢协调、智商不低——他乍一看上去简直没有短板,是个从亚洲小孩模板里抠出来的三好学生。
由于布莱恩有时显得太过听话,邦德一度担心他被人卖了还会替人家数钱,柯本倒觉得布莱恩这样没什么不好的,至少能给MI6上层留下好印象。
不管怎么说,他们过去皆对布莱恩非常放心,是以任由他独自闷声干自己的事,从来都不多问。
这波啊,这波成年人还是大意了。
要知道布莱恩只是久经锻炼,擅长以一副好学生的样子糊弄人罢了!
可惜霍金斯一役给他刮掉了一层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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