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舞让我上 中(225)
但很幸运,“斗牛士”因为紧张,舞蹈过程里出现了两次失误,第二次甚至是主舞忘记动作。
最终“绅士”险胜。
“绅士”结束了比赛之后很开心,相互拥抱庆祝,还有其他舞团为他们祝贺,现场热闹一片,就好像他们已经拿下了总冠军。
“绅士”沉浸在兴奋当中,似乎并没有仔细去想,他们能够最终获胜的原因,只是以为是对手出现失误,让他们获得了难得的成功。
这也正常。
如果不是杜烨从未来回来,他也看不清当前场上的形式。
所有人就像生活在大海里,无论是风平浪静还是大浪滔天,活在深海中的他们都没有太大的感觉。
只是被动地按照祖祖辈辈传下来的知识生活,并且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对的。
这种情况不仅仅出现在“绅士”身上,就连“斗牛士”舞团都将输掉的原因咎由在自己身上,完全没想过他们为什么能够和“绅士”战上三场,甚至险些获胜。
在很多人眼里。
“绅士”就是他们的风向标。
他们欣赏“绅士”的风格,认为这是接下来一段时间街舞的发展方向,有人甚至开始研究百老汇的舞蹈风格。
因而如果裁判不做出改变,国家奥委会不提出街舞的指导方向,整个街舞圈就会被逐渐带歪,变得越来越同质化。
但无论过程多么艰难,“绅士”晋级四强是事实。
三大巨头已经晋级两个,接下来就剩下“aj”了。
最后一轮比赛很快就开始。
“aj”的对手是这一届的第二匹黑马“斯文托维特”舞团。
朴金喜非常慎重,看着对面陌生又熟悉的舞团,有种“fivelong”站在自己面前的压力。
朴金喜从未说过,但他心里清楚,他在畏惧“fivelong”。
在选拔赛的时候,如果不是他们占据了主场优势,裁判也乐于给他们一个面子,最终的结果谁都不知道会如何。
但“fivelong”的实力,只有在舞台上真正面对他们的时候,才会感觉到他们的恐怖。
尤其是杜烨。
看起来娇小迷人,软绵绵的好像没有伤害力。
但当他以对手的身份,出现在自己对面的时候,就像一头野兽。
一头真正的野兽。
从丛林深处缓缓走来,毛发靓丽,长着锋锐的獠牙和利齿的,满是野性的野兽。
迷人。
漂亮。
却又凶残的可怕。
杜烨在舞台上的攻击性太强了。
他的眼睛从不畏惧和对手对视,脸上的表情一点都不友善,就像舔着嘴角的花豹,那绝对不是在卖萌。
站在他对面,会有种自己是猎物,正在被野兽用目光凌迟的错觉。
朴金喜对杜烨印象深刻。
甚至偶尔梦醒,脑海里停留的都是这野兽般的眼神。
哪怕年轻人离开赛场后再是无害,甚至软软绵绵的像个小白兔一样。
在朴金喜的心里,杜烨依旧是美得狂野的存在。
所以,朴金喜再不敢轻视任何的新人舞团。
哪怕白俄舞团并没有如杜烨这种核心存在的主舞,但见识过新人的厉害后,朴金喜愿意用竞争冠军的心态,与他们对抗。
果然。
这是一个有着强大力量感和爆发力的舞团。
他们每个人大概只有三分之一杜烨的水准,单独拎出任何一个出来,在bboy圈子里都不会特别的显眼。
但水平太平均了,而且风格统一,还有很强的默契度。
当十个“三分之一的杜烨”排列着整齐的队伍,朝着朴金喜这边压过来的时候,朴金喜感觉到了巨大的压力,心脏不受控制地剧跳,竟然生出莫名的恐惧感。
要变天了!!
先有“fivelong”。
后有“斯文托维特”。
这些新人舞团裹挟着大势,凶猛袭来,不给他们这些老牌舞团活路啊!
好在,朴金喜也是有准备的。
最主要是因为他先遇见了“fivelong”。
因而在筹备决赛的时候,他会下意识的将“fivelong”视为对手,去研究,去思考,去寻找克制对方的办法。
很有意思。
历史就是这么的微妙。
因为杜烨的重生改变了历史。
于是连带着与他接触过的人和事,都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朴金喜是个聪明人。
在接触到“fivelong”后,很快意识到了“大地板齐舞”的未来发展性。
所以很不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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