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不认识,钱你认不认识?”程壮眼珠子转了转:“你可以去卖肉夹馍啊,城里人肯定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蛋焖子。”
“那玩意儿能卖几个钱。”王丽秀摇了摇头。
“妈,我给你算个数。三斤面三块、一斤肉五块、加上鸡蛋尖椒茄子土豆菜叶子乱七八糟总共也就十五块。你一个肉夹馍卖三块,早上卖十个,中午卖十个,晚上再卖十个,一天就能挣七十五块钱……”本是想找个理由劝服他妈但算着算着程壮慢慢兴奋起来。
早在程壮掰着手指算账的时候王丽秀就放下手中的东西,面露异彩的儿子让她鼻子忽地泛起一阵酸意。
“……这还少算了呢,我们老师说咱们省会有好几百万人口呢。要是一天卖上五十个馍,咱就发了。”
“到时候我放学就去帮你,你做馍,我卖馍,你是肉夹馍西施,我是肉夹馍王子。”
王丽秀先是“哈哈”大笑起来,紧接着她抹掉眼睛里涌出的眼泪:“啥西施,狗屎还差不多,我要是西施你爸也不会被那个宁寡妇勾了魂。”
程壮收了脸上的笑:“你比宁寡妇好看多了。再说了,我爸出去乱搞,你才32岁凭啥一直给他守活寡,等去了省城,你也找个…”
“别胡说八道,你这孩子……”王丽秀赶忙打断程壮的话。
看着为自己鸣不平的儿子心里感到欣慰的同时又对他这种处理感情的方式产生一丝担忧。
可毕竟没有什么文化,王丽秀嘴唇嗫嚅半天最后挤出一句:“别瞎说,你这种想法就不对,以后不许再这样想。”
说完像是又怕程壮追问“为什么不对”,王丽秀将手中刚找出来的衣服抖了抖:“来试一试看看合不合身。”
“妈!”程壮见他妈转移话题顿时变得激动:“你就跟我一起去省会吧,你要是不去我也不去。”
“好好好,妈跟你一起去。”王丽秀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
“真的?”程壮瞪大了眼睛。
“真的,到时候你好好去读书,我去卖肉夹馍。”王丽秀:“肉夹馍王子快点过来试衣服。”
“耶!”
听王丽秀答应跟自己一起走,程壮顿时开心地手舞足蹈围着她转了好几圈。
这时的他不似白天那副小大人的模样,脸上终于有了11,12岁孩子该有的天真笑容。
“我们大壮真俊,真像个王子。”王丽秀看着换上新衣服的程壮也笑得合不拢嘴。
立领的白色衬衫,袖口带着点荷叶边。休闲的黑色长裤显得程壮腿老长,虽然人瘦但仗着骨架子大,衣服也能撑起来。
“妈,我真爷们。”程壮也喜欢这套衣服,他挺胸抬头摸了摸衣领又摸了摸袖口。
“都没变声呢,装什么小大人。”王丽秀揉了揉程壮的刺毛短发:“行了,赶紧洗洗脚回你屋睡觉,明天就穿这身儿去见大老板。”
程壮洗漱完回屋前,看到王丽秀正用热水壶底熨衬衫,那脸上的笑意足够让他做了一晚上美梦。
睡到朦胧时程壮听到隔壁屋传来王丽秀和程老二吵架声音。
想到马上就会结束这种日子,他翻了个身又睡了过去。
早上程壮是被一声哭嚎惊醒的,他从床上滚下地,拖鞋都没穿好就往王丽秀屋里跑。
“妈!”
“天杀的,这个天杀的。”王丽秀坐在炕上哭得直拍大腿。
“出啥事儿了,妈。”程壮。
“你爸把家里的二百块钱偷走了。”王丽秀。
她早上醒来看到身边空着就下意识去翻暖气片后面,果然藏在那里的钱没了。
程壮深吸一口气:“又不是第一次了。”
“他还把衣服拿走了。”王丽秀。
“………”程壮。
视线在屋里转了一圈,他没有看到昨晚自己试过的衣服。
“儿子衣服也偷去卖,我都跟他说了今天城里的大老板会来选人,这挨千刀的怎么这么缺德啊。”
握紧拳头,程壮气得胸口剧烈起伏。但看到他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还是扯出一个笑安慰道:“没事儿,妈。大老板又不是看衣服选人。等以后到了省会你挣钱了给我买更好看的衣服。”
连逗带安慰程壮又哄了一会儿,王丽秀才勉强打起精神。
吃完早饭,她往自己头上缠了一块汗巾:“今天我得跟你刘婶子去镇上工厂洗土豆。”
家里钱都被那混蛋玩意儿偷得差不多了,虽然去省会读书不要学费,但既然自己也决定要跟着儿子一起去,穷家富路出门身上怎么也得揣点。
“妈,我真要穿这个啊。”程壮扯了扯红色老头衫。
“穿,红色多喜庆。赶紧点,把那条红短裤衩也换上。”王丽秀指着炕上。
母子二人一同出门,在岔口处分开时,王丽秀摸了摸程壮脑袋:“这几天就别下地里了。那点活等妈回来一个人就能干完。你该玩就玩该作就作,等到了省会想玩都没时间。”
程壮嘴上应了一声,可看着王丽秀远去的背影还是扭头往玉米地里走。
之前发酵的牛粪还得翻一翻呢。
虽然没能穿上新衣服,可程壮一想到王丽秀肯跟自己一起去省会就开心得想蹦高。
哼着歌掀开地上的塑料布,怕溅到衣服上他伸长着胳膊小心翼翼用铲子翻动发酵的牛粪,将干结成块的敲碎又在上面洒了点水。
八月的日头升高,天越来越闷热。
额头直冒汗的程壮停下动作,视线落到远处的树荫下。
那里此时正站着一个人,烈阳穿过树叶,斑驳的树影打在他脸上。忽明忽暗看不清长相,只能看出对方穿着白衬衣黑裤子,差不多的打扮可比昨天的自己显得挺拔多了。
看了好一会儿他才收回视线,将翻好的牛粪重新铺整齐,程壮嘀咕着:“不知道临走前能不能把这茬玉米收了。”
“大壮哥。”
身后再次传来晦气的声音,程壮举着铲子回头:“我说了,你再叫大壮哥我就揍…”
声音在看到宁矜恩的瞬间戛然而止。
站在自己身后的清瘦男孩儿上身穿着一件白色衬衫,衣服对他来说似乎长了,带着荷叶边的袖子挽了一道。
黑色休闲裤同样有些肥大,裤脚挽起,裤腰也用了一根皮绳扎紧。
见程壮一瞬不瞬盯着自己,宁矜恩弯起嘴角:“程二叔听说今天有大老板来选人,见我没新衣服特意送来一套,好看吗?”
程壮在认出这套衣服时脑子就懵了。
自从程老二和宁寡妇之间的勾当被王丽秀撞破,他就没再给这个爹好脸色。
但再怎么生气也是自己的亲爹,小时候背过自己、扛过自己。
程壮想着反正他们两口子过不下去,还不如把王丽秀带走,这样就不用再看她白天装作坚强晚上偷摸以泪洗面,也可以放他爹去找什么‘真爱与自由’。
可当看到这套衣服穿在宁矜恩身上时,他才清楚地意识到,程老二不光是跟他妈过不下去,连他这个儿子都不在乎了。
用王丽秀的话说,程老二的心已经被宁寡妇给吃了,魂也被勾走了。
程壮甚至不知道程老二是一时起意将衣服偷给宁矜恩,还是被宁寡妇吹了耳边风后特意回家偷走的。
“……衣服大了点没来得及改,不过样式倒挺好看。咦,大壮哥,你咋穿这身儿,你的衣服都掉色了,老师说过‘人靠衣装’……”宁矜恩还在轻声细语念叨着,语气里带着让程壮恶心的得意劲儿。
身后的牛粪已经发酵了一个月,差几天就能用了,程壮不舍得浪费。
他低下头视线落在土道边,那里正有一摊新鲜的,上面还围转着几只绿豆苍蝇。
作者有话说:
谢谢收藏投喂海星评论的小可爱们,大树视角的回忆还有一小点就回主线。
ʚ♡⃛ɞ(ू•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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