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后除了演技一切都好(21)
方姜从不晓得自己的办公室那么好睡,三点半散会,跌进梦乡里的周至仍旧没有醒。
阻止打算把她叫醒的宋圆,方姜轻声说:“我还不走,看一会儿剧本,你没事先回去吧。”
宋圆不可置信。方老师要等大大醒过来?
方姜没留意她的表情,取过桌上的剧本,坐到周至对面。平时伶牙俐齿,睡着时恬静温和,一副很乖的样子,搞得方姜又想摸她脑袋了。说起来她们同年,可是无论从身高还是别的,她总觉得周至要比她小一些。
演艺圈果然是个大染缸,一进一出,人就老了不少。
不过又比结婚要好。
朋友圈里,时常有以前的同学发照片,丈夫、妻子、孩子,一年年的变化。眼看着女同学们瘦了,男同学们胖了秃了油腻了,孩子们长大了,方姜才有岁月增长的感觉。她自己却是不敢变,除了不动刀,养生锻炼一样不敢少。
臭光头有一点说的不错,以色侍人,色衰而爱弛。这也是方姜一心想要转型的原因之一。
这一觉睡得十分舒服,周至有些不愿意醒,一想到醒来要写卡文的部分,写完也没多少人看,恨不得继续睡个天昏地暗。神智迷糊,心倒是先沮丧起来,难怪古人说:但愿沉睡不复醒。
伸出手在身上一通摸索,暖和柔软的绒毛,周至说:“杠开,你怎么变轻了。”
再摸。
“怎么毛那么短。”惊吓非同小可。
周至一下子睁开眼,入目是娇俏窈窕的女人立在落地玻璃窗前,整个人被夕阳的昏黄镶嵌了一道金边,光芒万丈,偏生和煦温柔,一点儿不觉刺眼。
笑声悦耳。
周至骤然清醒,意识到自己身处何地,面前的又是何人,不禁满面通红。
太阳下山,这都几点了。
“终于醒了啊。”大明星悠悠说道。
周至掀开身上的外套,一跃而起。“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你一直在等我?”
“你说呢?”方姜慢慢走到她面前,身后的阳光随她涌进屋子,周至有些睁不开眼。
大明星屈指敲她的脑门。“作息紊乱。大大,要早睡呀,一把年纪了,不要总熬夜。”
周至抱住头,呆呆望定她,已经染上绯色的面颊更红了几分。
披上自己的外套,见周至仍傻傻站在那,痴痴呆呆的,方姜招招手。“走了,回家吃腌笃鲜去。我问了孙阿姨,是南风肉。”
“啊?”意思是带她回家吃腌笃鲜,周至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没听错吧。
“啊什么,走啦。”方姜戴上口罩。
不妨周至惊叫一声。
“干嘛,见鬼了?”
面前戴口罩穿羊羔毛大衣的大明星比鬼更可怕,这一身打扮叫周至想起大年初一那天晚上便利店里那一幕,如果再加上那辆奥迪。
夭寿,不会那么巧吧。
“你你你……”周至咽咽口水。
“我是人。”方姜不耐烦她磨磨叽叽,过来拉她。
“今年大年初一的晚上参加完新春晚会,你去了哪里?”
怎么突然问起行程。方姜好笑,“你问那么早的事情,我怎么记得。”
周至又问:“你有没有,有没有去过一家便利店?”
怎么会没有去过,方姜收敛笑容。她记得。
当时她下定决心要给自己荒芜的生活寻点刺激,用尽所有的勇气,抛弃所有的理智,踏进那家全家便利店,精挑细选好几样容易拿的东西藏在衣服下面,就是为了做贼。
只差一步,她就成功了。
只差一步。
结果上天跟她开了一个玩笑,把一个神经病送到那家店里,那个神经病对她叫了一声:咩。
藏好的东西掉了一地,那个神经病还跟她说,她也喜欢芥末味的泡吧小脆。
芥末味的泡吧小脆哦。
最后计划失败,她落荒而逃,只想挤一管芥末到那人的嘴巴里。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方姜一把勾住周至的脖子,任由两人跌坐进沙发里,一手捏成半拳,狠狠刮她的光头。“是你这个神经病,居然是你这个神经病。”
周至被她紧紧勾住,脑袋抵在她胸前,蹭来蹭去都是柔软的羊羔毛。“啊,不是我,不是我。”
“还想抵赖!不是你是吧,你咩一声给我听。”
“我不咩,我不咩,你才是羊,羊才咩。”
果然像宋圆说的那样,那人咩一下,就是为了笑她像一只羊。“我是羊,我明明是老虎,你才是羊,你这个秃毛羊。”
“是是是,你是老虎,雌老虎。救命啊,呜呜呜……”
居然还敢骂她雌老虎,方姜气坏了,恨不得有第三只手,好打一顿神经病姑娘的屁股。
她一松懈,给周至找到机会抱住她的腰,猛得把她扑倒沙发上。顿时乾坤扭转,腿缠着腿,胸压着胸,光头还按住她的手。
“放开我。”
“我不放。”
“你个臭光头,放开我。”
“请叫我武松。叫我武松我才放你。”
“……放屁,武大郎!”
“潘金莲!”
“放开我,让我给你喂砒//霜!”
作者有话要说: 啊,劳烦顺手打分评论吧~~~~~~
第18章 带我回家吗
寻常小说里,这样的场景通常会一个亲吻告终,然而在方姜工作室的某一个办公室里的沙发上这一幕,没有小说那般旖旎。
一场幼稚的争斗,最后以周至穿上方姜的外套,学羊叫咩三声告终。
周至拎着羊羔毛大衣,横看竖看都觉得为难,方姜比她高上一些,衣服也大她一个尺寸。衣服穿在她身上就像是套上了一张羊皮。
“一定要穿吗?”
方姜翘着腿,点头说:“要。”
罢了罢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
周至一边穿,方姜一边笑,等她别别扭扭穿好大衣,方姜已经笑得东倒西歪,毫无样子。
办公室里有一面全身镜,方姜把人拉到全身镜前,周至差点昏死过去。
人和人的区别在于:有的人穿羊羔毛大衣像一只羊,有的人穿羊羔毛大衣像羊倌。方姜是那只羊。周至是那个羊倌,穷山沟里扬着鞭子邋里邋遢的那一种。
“你去过拉姆拉错吗?”周至问。
“没有,是哪里?”
“拉姆拉措是西藏的一座神湖,传说能看到人的前世今生,每次要找转世灵童之前,大喇嘛总是先去拉姆拉措看一看方位。山南有个地方可以俯瞰拉姆拉措,停车处有个小卖部,小卖部里有藏民,有时藏民会赶一群羊,羊长成你这样,赶羊的就长成我这样。”
明明一句话可以说完的事,被她说得像是老和尚念经: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
方姜趴在她的肩膀大笑,“周至,有人说过吗?你这人太可爱。”
可爱个屁,真真后悔,怎么就答应这种鬼畜条件了呢。
周至露出一个比哭难看的笑容。“我穿过了,这样可以了吗?”
“不行,还有三声羊叫。”方姜才不放过她。
“咩~~”嗷嗷待宰的小羊羔。
“咩~~”声嘶力竭的想活命。
“喵嗷呜~~”最后变成我好凶我好凶的猫。
方姜笑不可抑,越看这人越觉得好玩,狠狠揉了几下她的脸,还有她的光头。脸的手感也不错,骨胶原蛋白充足,不油不干不粉,十分好摸。“走吧走吧,回去吃腌笃鲜。”方姜心满意足。
吃个屁。周至恨恨脱下衣服丢还给她。“我不去,你才说要给我吃砒//霜。”
“神经病,我们吃一碗,一人一口,要毒死你之前先毒死我好了吧?”
“……太肉麻了吧。”还一人一口,脑残剧演多了。
方姜把周至推出门。“走啦,啰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