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他大体上也看出来了,蓝星上智慧生命的进化方向基本确定下来,大部分血脉复苏后提升血脉或者修炼,少部分走纯粹的修炼道路。
人族体内沉淀的上古生物血脉随着灵气浓度的提高被激发,表现为各种各样“异能”的形式;动物植物们凭借古妖的血脉快速继承力量,或者本身血脉就高,直接加快速度修炼,成精或者取回从前的部分力量;鬼物们则因为世界的变化可以更快地显形,因为灵气浓度上升后,天地间的阴阳之气也是上升的,鬼物们能借助的阴气也多了,可以自行修炼;还有一些动植物没有产生灵智,就走自身变成天材地宝的进化方向,天地间还会因为各种气的变化,孕育出新的天材地宝,这不仅带给血脉觉醒的智慧生命好处,也让一些走修炼道路的进行提升……
作为墟市之主,他虽然偏爱生养自己的世界,不过为了蓝星好,他听从了系统的建议,没有一开始就插手引导,目前结果也还不错。
但现在进化方向已经确定了,就算他哥没血脉,阳珑难道还不能找几本修炼功法给他哥吗?还有他明哥,命运线里也没修炼,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原因。
[系统,你知道我哥和明哥的情况不?]
[宿主的哥哥跟宿主一样,都没有血脉,可以走修炼功法道路。明乐有血脉,但很难觉醒。]
阳珑心中微妙。
[明哥是什么血脉?]
系统给出回答。
[浅薄的金乌血脉。]
[命运中,明乐一直在国外并常年宅居,没有接受大量日照,也没有吞食本土孕育出来的金乌血兰滋养血脉。以至于他体内血脉浓度始终不足以觉醒,也没有受到相应刺激。]
阳珑恍然。
浅薄的金乌血脉……这倒是很有可能的。
像明乐那样的气质,一直被称为小太阳的,还总给人一种乐观灿烂的感觉,确实跟金乌血脉很匹配,金乌血脉的人也该有这个表现。
思考完以后,阳珑回过神,看着旁边静静陪着他的元极,笑了笑说:“你说得对,回头我想想办法。我哥上次被刺杀挺危险的,一直请人帮忙不如自己有能力。”
元极再点头,同意阳珑的想法。
眼看时间还早,阳珑本想去买菜,不过考虑了一会儿,还是放弃了。
“元极,我不能给我哥丢面子,咱俩找个店多少打理一下形象吧。”
“好。”
“你说哪一家好?”
“找网评最好的。”
“有道理,是见我哥朋友又不是参加宴会,咱俩大学生,用不着过于正经了。”
“嗯。”
“衣服也得买两套吧?”
“可以。”
“你跟我去见人,这回我请,你就别跟我客气了。”
“好。”
“直接打车?”
“我去拦车。”
“我看这不太方便,改天一起去把驾照考了,买一辆车代步。”
“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
·
阳珑说是打理自己,其实也就是拉着元极一起把头发修了修,再一起去了几家男装店,找了几套适合年轻人又款式大方的常服。
回家换好了以后,时间已经不疾不徐走向了十一点。
电话再次响起,正是荆孟来接。
阳珑拉着元极,快速地来到小区外,上了车。
荆孟今天,也光鲜亮丽。
阳珑坐在后面,虽然不故意打扰他哥开车,还是打量了他哥一遍。
不算太正式的修身西装,所以显得不那么老气,是很适合二十几岁青年的打扮,发型也是很服帖的,但没做什么涂涂抹抹的,略有蓬松感,同样是适合这个年纪的。
总体来说,如果上次跟阳珑见面的荆孟为了显出自己的沉稳可靠像个大哥,用的是比较严肃的精英风格的话,那么这一回就是跟朋友相聚的造型,不那么潮却比上次年轻好几岁的样子。
阳珑带着点揶揄地夸赞道:“哥今天特别精神。”
荆孟心情好,微微勾着嘴角说:“你们俩也很精神。”
阳珑眨眨眼:“那是,不能给哥丢脸嘛。”
荆孟觉得弟弟特别可爱。
阳珑面上没显露,心里却觉得好笑。
他哥打扮得这么年轻,就像是去见心上人的毛头小子……不对,不能说像,他根本就是去见心上人的。
他又有点感慨。
还记得命运线里,在明哥去国外几个月后,他哥就发现了自己对对方有心动,但因为明哥那边先是误会后来又胆小忐忑总避着,他哥也误会了,以为对方避着是发现了他的心动,于是就也任由避着。
这样的双向暗恋又双向误会,再加上一连串的事,阴差阳错地把结局搞得特别糟心。
不过在他提出想见他哥朋友以后,他哥算是找到理由去把人叫回来了,明哥多半也接到了他哥被袭击的消息,刚好也趁机回来看看。
他哥到底还不算太傻,知道抓住这个机会开屏一下,但愿这俩猜来猜去的能在他这亲弟弟制造的时机里,越早解除误会越好。
最不济,也抓紧机会多打打电话什么的,能让明哥回国发展,别老犟在国外就更好。
阳珑心里有数。
这俩人之间可能没法立刻解开僵局,多半还得他拉一拉红线。
想到这,阳珑的笑容微微一僵。
他自己都没对象,就得先给他哥拉红线了……
·
到了私厨所在的隐秘会所,荆孟直接带着他们穿过几条长廊,来到了一个小四合院的厢房。
进门后,坐在小沙发后面的人听见动静走过来,淡金色的头发略微晃动了一下,迎面就像闪过了一道光。
那人朝着阳珑笑了笑,顿时有种更绚烂的感觉扑面而来,他朝这边伸出手,声音也很好听:“你就是荆总的弟弟吧?你好,我叫明乐。”
阳珑一边打量着明乐,一边伸手跟他握了握。
明乐的相貌比那些精修大图更好看,五官极为出众,组合在一起后的气质更是引人注目,那双眼睛里带着温柔和明朗,笑容中也是纯粹的善意。
这大概也是他能成为顶流演员的原因,看见了真人,才知道这位的魅力。
第一眼,阳珑就对明乐很有好感。
特别是明乐在跟他打过招呼后,也朝荆孟笑了笑时,他闪烁的眸光中有淡淡的爱慕划过,让他在明快中又多了一丝腼腆,能让阳珑发现,他确实对他哥深有好感,而这好感恐怕比他哥那个刚开窍不久的闷葫芦要深刻很多。
阳珑露出个特别惊喜的表情,热情地自我介绍:“原来是明哥你呀!大明星!你好你好,我听我哥说过你了,你以前帮了我哥很多忙,我哥特别感激你。”说到这,他像是想起什么似的,笑道,“我叫阳珑,反正我跟我哥都这都没什么执念,名字就不改了。明哥可以跟我哥一样,叫我小珑。”
明乐被他连串的“感激”“帮忙”说得有点不好意思,不由又看了看荆孟。
荆孟以为他在询问,就说:“是我说的。”
明乐更不好意思了。
阳珑发现明乐有点害臊了,觉得可以点到为止,就拉出元极给他介绍:“这是我最好的朋友元极,明哥叫他名字就行了。”
明乐连忙伸手,也跟元极握了握:“元极你好,我是明乐。”
元极:“明哥。”
到这时,几个人就介绍完毕。
荆孟眼里还带着笑,招呼另外三人坐下来。
包厢里是半弧形的小沙发,每边可以坐两个人。
阳珑拉着元极坐在左边,剩下的荆孟和明乐,就得一起坐到右边去。
明乐看着那边的沙发,心跳得有点快。
荆孟没想那么多,见明乐站在那里,就也伸手轻轻拉了他一把,就松开。
“别站着了。”
明乐:“啊?哦。”
他紧张地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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