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乐有些错愕,少年人有双干净剔透的琥珀色眸子,笑起来还会有两个可爱的虎牙。他抚了抚了衣袖,恭恭敬敬的跪下了,把头磕在地上:“回王爷,奴才会。”
齐承鸿眉梢微扬,小太监跪的工整隆重,好像完全不知道他就是随口一提,真就接了这一职。
还真会顺着杆爬。
明乐跪了得有五分钟,直到膝盖冰凉,手指刺痛才等到了男人一声淡淡的起吧。
齐承鸿转身往里走,明乐手脚并用的爬起来悄无声息的跟上去。
殿里面生着炭盆,温暖的像春天。
明乐当即觉得活过来了:“胆子就该大点,你看,升职加薪这不就来了!”
系统就不明白了,按道理明乐还得等个半年十个月的才能和系统勾搭上:“他为什么会同意?”
齐承鸿张开手臂,眼睫半垂等着侍奉。
明乐低着头,弓着腰,小心翼翼的帮人更衣,在整理道衣领的时候还特意的垫了下脚,齐承鸿适时低头,瞥见了身下人潮红的脸。
宫灯昏亮,小太监神情恭谨。
他脸庞雪白,睫毛乌黑,猩红唇微微张着。
活色生香。
齐承鸿眼神微暗,不动声色的等明乐自己退开。
明乐好久没给人更衣了,他用余光打量齐承鸿,非常自得:“爷这手艺没退步吧,看,一个不该有的褶子都没多出来。”
齐承鸿是标准的美男子,身高八尺,眉深目阔。
他以为明乐只是顺着杆子爬,倒真没想到明乐手艺这么好:“以前伺候过人?”他只记得这位大宦官如何飞扬跋扈,霍乱朝纲了。
明乐很有做奴才的自觉,自然道:“奴才十二进的宫,有幸侍奉过几位贵人。”
齐承鸿拿着梳子的手一怔,他在镜子里看见了明乐,小太监着实生得好,就连低眉顺眼的模样都十分讨喜,他说的卑微恭谦。
可以想到那是怎样一段难熬的日子。
齐承鸿忽然来了些兴趣:“会不会束发?”
明乐双手接过梳子,白皙的手指灵巧的穿梭在男人发间:“帮爷梳昨个的发式?”
齐承鸿无所谓的应了声,明乐动作熟练轻柔,声音还带着少年人的清亮:“鬓角给爷梳的松一些,戴紫金冠会更舒服。”
齐承鸿闭上了眼,等明乐说好了才慢慢睁开,低沉道:“这都是跟谁学的?”
明乐弓腰立在一旁:“奴才脑子活,都是看会的。”他刚被带进宫那年,谁都不认识,没人对他好。
齐承鸿起身,伺候他洗漱的太监已经端着热水进来了,他不紧不慢的洗漱好,配上长剑玉佩后才吩咐了声:“以后陈小九就留在这伺候了。”
常安跟齐承鸿二十年了,他诧异的看了眼明乐,低声道:“是照顾爷的起居么?”
齐承鸿瞥了眼一边勾着头假装木头人的明乐:“嗯。”他唇角微勾,多说了句,“夜香也归他管。”
常安眼里的惊讶消了下去,以为自家主子是想磨搓前朝这个声名狼藉的大宦官:“知道了。”
“……”
明乐飞快的颦了下眉,这个男主果然不好哄,这就来敲打他了。
男主知道他是故意搞出来动静吸引他的注意的了。
系统说他这次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倒也没错,老皇帝沉迷炼丹,不但不管事还整天想着捞钱,原主为了迎合老皇帝,别说抄家连坐了,他连卖官鬻爵的法子都想出来了,他用这些歪门邪道得来的银子,坐稳了大雍一把手的位置,特别是在老皇帝嗝屁,扶持年幼的十三皇子上位后,别说把持朝纲了,他指鹿为马都没人敢反驳他,可以说是走上人生巅峰了。
可好景不长。
元正三年,阉党乱国,奸臣得志,朝纲霍乱,民怨沸腾。
新晋进士探花郎陈锦玉,灵台清明钟灵俊秀,乃是大雍朝廷少有的有志之士,他千里奔袭西北漠区,躬身三月请动武王齐承鸿班师三十万拱卫京城。
没错,武王回京了,对着三十万大军,原主连挣扎的机会都没有就下台了,明乐穿过来的时候武王刚好进京,所有人都以为他要凉了。
可明乐不慌,因为他手握剧本,知道他在武王眼里连跳梁小丑都算不上。
但原主不知道,其他人更不知道,宫人们联起手排挤打压原主,原主也害怕,只能忍气吞声,小心翼翼的活着。
明乐就是被排挤了半个月,大冬天天天被安排凌晨给武王守门倒夜香,连没有鸡儿都不计较了,一心只想活着。
第18章 摄政王的小探花
齐承鸿是个很勤勉的人,收拾妥当后就去了宣政殿。
当今不过四岁稚龄,政务由武王全权处理。
宫人们送走齐承鸿后很快各归各位的忙去了,就剩明乐还站在原地发呆。
常春是常安的干儿子,也是跟着武王从西北过来的,他长的喜庆,圆滚滚的一大只:“喂!”
明乐回神,少年白皙的脸颊飞上两抹艳红,邻家弟弟般惹人喜爱:“是叫我吗?我,我新来的。”
常春就是他干爹安排来照顾齐承鸿起居的,他见有人抢了活似非常不爽的,谁知道是这么漂亮的弟弟,他本来就心肠软还没心眼,一紧张说话都有点结巴:“你,你叫什么?”
明乐露出两颗尖尖的小虎牙:“陈小九,哥哥可以叫我小九。”
他的舔狗来了。
常春是家里的老大,是在家里吃不起饭的时候主动卖身的,在西北那里还能照顾下家里弟妹,不远千里来到京城后跟家里人彻底断开了联系,被一声哥哥喊昏了头:“小九、小九啊。”
他心跳的有些快,连喉咙都有些干,偷偷看了眼生的好像是画卷里的神仙弟弟,“我叫常春,跟着干爹十几年了,以后、以后你就归我管了。”
陈小九是典型的佛口蛇心,口腹蜜剑的小人。
他很懂的利用自己外貌的优势,没办法,世人对于好看的人总是要宽容一些,不然就没有我见犹怜这个词了。
明乐不需要像原主一样隐忍大半年,他知道自己一露面一定会引起齐承鸿的注意——陈小九跟陈锦玉长的有八分像。
这是篇朝堂权谋文,主角受陈锦玉是新晋探花,他立志整顿大雍乱象,让百姓和乐,四海升平。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扳倒把持朝政霍乱朝纲的大太监,他也做到了,不过三个月就让镇守边疆的武王答应回京。
但武王回京迅速接管京城后并没有如世人所料般和陈锦玉联手再整河山,他和陈锦玉保持了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可以说是冷眼旁观陈锦玉在朝堂碰壁沉浮。
不为什么……武王求爱被拒了。
武王答应回京根本就不是被陈锦玉的抱负打动了,他是被钟秀灵敏,才华横溢的探花郎打动了,他要娶陈锦玉为妻。
这时候,龙阳之好根本上不了台面,铁骨铮铮的探花郎自然不愿意雌伏与人,他认为这是羞辱并严词拒绝了武王。
武王想要陈锦玉臣服,陈锦玉不肯,两人开始在朝堂斗法了,也是在争斗过程中两人相互倾心,最终在一起了。
当然,在长达百万字的巨作中,两人的爱情肯定是有波折的,陈小九就是这篇文里最大的反派,他对陈锦玉请武王回京结束了他作威作福的日子怀恨在心,在战战兢兢活了大半年后开始发现武王有些在意他的脸。
他爬床了,他不但爬了,还爬成功了。
陈小九开始疯狂针对陈锦玉,三番五次的暗杀下毒,好几次差点被发现都是常春帮他遮掩了过去。那已经是两年后了,齐承鸿那时已经动了真心了,他下令彻查,在陈小九快吓死的时候,常春站出来了。
他是真的喜欢这个喊他哥哥的漂亮弟弟,两个人虽然都是残缺的,可陈小九姿仪好,不但写的一手好字,还懂四书五经,常春自卑的根本不敢说爱。他被五马分尸前把所有的积蓄给了陈小九,说的是弟弟别怕。
常春带着明乐熟悉长生殿:“这是左偏殿,主子爷招呼人谈事的地方。”他扭头要走,发现明乐一脸认真的记着牌匾,没忍住笑了声,“看看就行了,咱们一般不往这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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