皈真将人带到了泉池央的水榭,望着桃花眸中的困惑低低笑起来,“你一下子问我这许多问题,我倒不回答不过来。你记性太差,我的名字即便讲于你听你也记不住,为了不让你徒增烦恼,你喊我阿真便好。”
失去主魂的魂魄残缺不全,与常人不一样,俗称“傻子”。
身上伤口太多,丹药已经起不了作用,只能褪去衣物来敷药。
用的是金泉池中的水,温凉的水渗入伤口中痛的凤墨声抖了三抖,颤着声音喊了声,“阿真?”
第107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印象中,这个名字很熟悉,虽然他们初次见面,却仿佛是相识已久的故人。
耳边金水潺潺,池中仅剩几朵白莲漂浮在水面,原本匿在枝叶底下的红白锦鲤,一扫之前病恹恹模样,嗅到气息纷纷钻了出来,在水中游来游去,有几只甚至还上蹿下跳好像要从里头蹦出来。
这里灵气很浓郁,浓郁到像云朵一般漂浮在上空,可以直接撕下来啃一口。
凤墨声怔怔看了会儿,一时间连身上伤口的疼痛都忘记了。
他很喜欢这里。
皈真也没想到会是这样,净世水莲做的躯体即便融入了新的魂魄还是保留了一些之前的东西,毕竟水莲已经是开了灵智的灵物,现在看来,这副样子应该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他垂眸将凤墨声最后一道伤口处理好,对方身上的无解衣失去强大灵力的干扰瞬间自动开启了防御状态恢复如常,“你很喜欢它们吗?”
受伤了连坐也不肯好好坐,半个身子前倾去逗池中锦鲤去了。
这调皮的本性像极了水莲前身。
失去主魂的人脑筋不够用,一句话都要反应半天。
只要凤墨声一靠近,池中的锦鲤便争先恐后的游过来与他嬉戏打闹,他觉得亲切也自然喜欢,一双桃花眸亮亮的,“喜欢,也喜欢阿真!”
有了之前讨厌的人做对比,喜欢的这种感觉就很容易表述出来。
皈真用金池中泉水滋养了净世水莲足足八百余年,这金泉中的养份有他的精元,凤墨声这具躯体又刚形成不久,对他产生依赖是正常现象,不仅如此,因为身上气息相似,待在他身旁也能减轻因为魂魄入体而产生的不适。
对方口中的“喜欢”无关乎情爱,只是相比对这个世界其他人和事物的感知“比较喜欢”,仅此而已。
他已经活了一千年,不闻世事多年,早已忘记这种纯粹的喜欢是什么,如今听来感觉不赖,伸出一只手掌抚抚对方乌黑的发,“可是你以前也有喜欢的人,你忘了吗?”
按理说不应该。
魂魄归位记忆应该也会恢复才是,怎么凤墨声好像一点都不记得之前的事。
果然,这话令凤墨声很是疑惑。
他微微蹙着眉,好像陷入了什么世纪难题,“我没有喜欢别人,我只喜欢阿真啊!”
对方身上的檀香味真的是太好闻了,闻一下通身舒畅全身充满力气,比这浓郁的灵力都有用,他恨不得把人拽过来使劲闻,闻一辈子,闻到地老天荒!
可他知道不能那样做,就好比他很讨厌那个追自己的人靠近一样,他不知道阿真是不是也觉得自己好闻,所以还应该征求对方的意见。
只是一时没忍住,对方手掌抚过来的时候他用脑袋轻轻蹭了一下,像只乖巧可怜的宠物。
肌肤的细腻柔软顺着指尖穿遍全身,皈真动作轻顿,“你可还记得谢九清?”
谢九清费尽一番心思将人复活,如果知道人跑到了自己这儿肯定不会善罢甘休,想起对方之前对凤墨声做的种种过份举动,如今落到这番天地也不值得同情。
万事讲究因果轮回,种什么因得什么果都是定数,清静子卦象烟这两人往后不会再有交集也不无道理。
凤墨声摇头,“不记得。”
他什么都记得,他记得自己穿书做任务,也记得自己任务失败了,也知道自己进来是拿回魂魄的,唯独这个名字觉得陌生,一点印象都没有。
之前兔子跟他说这本书里处处充满危险,要他倍加小心,于是刚进来味道那人身上讨厌的味道他本能觉得危险拔腿就跑。
便有了那一幕。
皈真俯首弯腰靠近,“你不记得他,他却记得你,你在我这儿他来找你,你要怎么办?”
两人离的极尽。
对面人身上香就连呼吸也是香的。
凤墨声只觉得那些好闻的檀香味仿佛一张密密麻麻的网将他整个人包围了,他吸一口像喝了什么陈年佳酿般直接醉了,整个人都变得晕晕乎乎的,“谁?他.....他为什么......要来找我.......”
水光潋滟的眉目间染上了氤氲着水雾,双颊也飞上了两抹云霞,皈真担心他会从掉在泉池里,伸出手臂揽住他的腰。
在对方那双漂亮的桃花眸中他看到了自己身影,觉得很有意思,便勾唇逗他,“大概因为他想把你带回去关起来,因为他之前总是这样做,罔顾你的感受,强迫你做不愿意做的事情。”
这个时候,乙午突然慌张着跑进来,看到水榭中两人如此亲密动作先是一怔,后而急忙用双手捂住眼睛念了几句“非礼勿视、非礼勿听”,才开口,“不好了师祖,那位姓谢的魔君闯了进来,弟子们怎么拦都拦不住,现在已经到了洞府门前!”
那人好像不要命般,顶着阵法攻击,满身的血腥味,门前的甲子怎么拦都拦不住,说要进来找自己师尊。
他方才进来那会儿对方就已经在身后了。
他真是搞不懂,前几日那人来还是客客气气的,净世水莲到手后就完全变了副模样,这种人师祖居然还要将水莲交给他!
真是太气人了!
说曹操曹操就到,言语间谢九清就出现在了厅内。
前几日硬闯阵法的伤还未恢复,没隔几天又用血肉之躯抗了第二回 ,身上玄衣早已被血浸透,连同脚印都变成了红色,原本精致的五官因为鲜血的晕染变得诡丽又可怖,凌厉的凤眸中布满血丝,浑身散发着一种仿若实质的杀气。
他一进来,神像面前的檀香顿时无风自灭,就连金泉池中活物也吓的躲进水底不知所踪。
枯静无波的眼睛只有在看到凤墨声的时候才会微微触动,“师尊......把师尊还给我!”
他知道自己以前做过很多错事,他现在已经知道错了,可凤墨声看到他就逃,他竟不知道对方厌恶他到这种程度。
为了凤墨声,他已经将气运拿去交换净世水莲,其实他想要的不多,他只想在仅剩的日子里弥补过去所犯的错误,所以即便面对的是千难万险,刀山火海,他也来了。
他寻遍了所有地方,追随着凤墨声的踪迹,没想到最后居然在九华峰皈真洞府中看到了对方。
两人坐在金泉池中央的水榭中,举止如此亲密。
凤墨声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他更倾向于皈真对其施了什么妖术,才会导致人神志不清。
皈真倒也不意外,微微皱眉,“他不是你的,也不属于任何人。以前你总是强迫他,现在你费尽心思将人起死回骸,不外乎于后悔之前的做法,所以事到如今你还是想强迫他再走一遍之前的老路么?”
凤墨声听不太懂这两人之间的对话。
但他看到那副熟悉的面孔,顿时吓得眼角氤红,躲在皈真后头,“阿真我不要跟他走,他是坏人,我不喜欢他,你把他赶出去好吗?”
这人身上戾气很重,他莫名感到不舒服。
看起来也很凶,不像好人。
总之他莫名讨厌,打从心底抵触。
其实这也不能怪凤墨声,他现在状态血肉之躯刚凝结成形,魂魄又在外漂泊太久,太过于仓促就被融合进体内,身上还带着阴物属性,任何生人他都不喜欢,因为阳气太重。
他会喜欢皈真完全是因为这具肉体前身是净世水莲,受对方精元滋养,早已习惯对方身上的气息,说句他们已是同根命源一点都不为过。
皈真笑,“你瞧,他根本不想跟你回去。本尊很能理解你如今凄苦的心境,不过以前你做那些事的时候就早该想到会有今日。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你强行将他带回去反而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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