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要照看黎小睿,不能做点心。
但当黎小睿睡了,他会做些杂活儿。
“竹哥儿,中午吃什么?”黎荞问身旁的陶竹。
“嗯……要不咱们也吃烩菜吧。”
大冷天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烩菜,吃完整个人都暖起来了。
“好。”黎荞看向郑浅浅:“浅哥儿,主菜是烩菜,其他的大家伙儿看着做,想吃什么吃什么。”
郑浅浅嗯了一声,他朝着门口走去:“我去问问大家,看大家都想吃啥。”
郑浅浅出去了,黎荞看向黎大山:“大山啊,其实你和浅哥儿最适合跟着我们去京城了。”
黎二山和黎夏年纪终究小了些。
而黎春生又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一去最起码得半年才能回来,让顶梁柱离家那么久,他有些不好意思。
黎大山和郑浅浅挺稳重,而且与他和陶竹关系极其亲近,是最合适的人选。
可惜的是,黎小睿才半岁,不适合长途跋涉。
黎大山闻言,犹豫了一下:“要不把小睿放家里让我娘照看?”
小哥儿不能哺乳,小胖子一直吃的都是羊奶,就算是他和浅浅去京城,那也不影响小胖子什么。
“不不不,那么小的娃,可离不开你和浅哥儿。”黎荞想也不想的摇头。
再看看吧,实在是不行,还是带上黎二山和黎夏。
等过了年,这两孩子又长一岁,在乡下算是大人了。
而且去首府转了一圈,长了见识,稚气退去了不少,行事也稳重。
黎大山见此,长长叹了口气,唉,若是他和浅浅不生孩子,那这次就能跟着他小叔竹叔去京城了。
今日的午饭由郑浅浅、黎春桃、黎瑜宁黎瑜安四人负责,很是丰盛。
除了烩菜,还有烤肠、烤串、麻辣烫、汤圆。
黎荞和陶竹吃了暖呼呼的午饭,然后各自捧着一碗解腻去火的红枣梨汤回了后院。
两人坐在陶竹的小书桌前算账。
第一年粉条挣了七万两银子,去年粉条挣了二十万两银子,第一年因为修路和买田地,再加上去府城,一下子就花去了三万两。
但今年两人除了府城首府之行、去年买的三百亩中等田、盖的大仓库外,便没了大的花销。
去首府花了一万二千两银子,在府城花了五千两银子,买田地花了将近七千两,盖大仓库用了一千两。
这一共才两万五千两。
大的进项减去大的花销,能剩下二十二万两银子。
除此之外,还有点心的收入,点心每日的利润不算很多,一个月能有一千两出头。
田地的收入还行,西瓜很能挣钱,但红薯的话,他只卖掉一半,剩下的一半用来做粉条留给自家人吃。
所以,田地的收入不算亮眼。
还有望月楼给他的玉米、烧烤料、鸡蛋等菜式的分成,此时也属于小钱了。
郑家庄家的分成,他早就不要了。
鸭货作坊挺能挣钱,一开始规模小,每日能做的鸭子少,经过一年的发展,由最开始的四百只变成一千只又变成现在的一千五百只。
这一年下来,鸭货作坊的纯利润有四万两。
不过,除了这些收入,他和陶竹的日常开销挺大的。
最大的开销用在了吃吃喝喝上,他家里人多,吃的又好,即便是自家种了小麦,但因为要做点心,所以有时候还是得买米面。
除了吃喝,他一向大手大脚,自打手里有钱了,笔墨纸砚换成这个时空的名牌,书籍也换成了刊本。
他心情好了爱发红包,只要是他小辈,他都发。
还有流水宴的支出。
……
这些账平日里不觉得有什么,但现在一笔一笔的加起来,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不过,与他和陶竹手里的现银比起来,这其实都是毛毛雨啦~
因为他和陶竹现在手里的现银足足有三十万两!
和三十万两比起来,他们日常的开销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红薯作坊已经开工了,今年红薯收成一般,一亩地大约有一千五斤。
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其他四个县城做的粉条肯定比去年多。
而且,永兴县的确和通吏县达成了合作。
回到府城时,他特意向明知府询问了关于通吏县种了不少红薯的事儿。
明知府说永兴县新来的知县野心勃勃精明强干,想要干一番大事业,主动找上明知府谈起了和通吏县的合作。
明知府思索一番,允了。
河西府五县都和外府的县相邻,若是通吏县的模式成功了,那今后每年都能多做一些粉条。
这都是政绩啊。
所以,若无意外,今年粉条最低也能挣二十万两银子。
到那时,他和陶竹就有五十万两银子了!
算完账已经是傍晚,但黎荞和陶竹不仅不疲累,反而更精神了,这样丰厚的家底,连见过大世面的黎荞都淡定不了。
室内昏暗,蜡烛早就点上了,为了避免近视,黎荞一向很舍得用蜡烛。
此时十根蜡烛全立在小小的书桌上,将这一块空间照得极亮。
陶竹盯着账册上最后那个数字,水眸笑得眯成一条缝。
他伸出修长的指在那个大额数字上轻轻点了两下,脸上的笑怎么都止不住。
他扭头去看黎荞:“我一直怕咱们的钱不够用,但这个数字,足够应对京城的花销吧?”
黎荞与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两个人虽然都瘦,但骨架大,因此挨的紧紧的。
黎荞伸出手点了点他的鼻尖:“当然够,京城的物价虽然高,但也不会太夸张,不然京城的百姓怎么过日子?”
“够了就好。”陶竹忍不住伸出手抱住黎荞的腰,将脸埋在了他的肩头:“真好啊。”
这日子真好。
外面寒风呼啸,但他有黎荞,有银子,活到现在,他从未像现在这般安宁与踏实。
黎荞抱紧了怀里人,轻轻点头:“和竹哥儿在一起的每一日都是好日子。”
陶竹闻言,他坐直身子去看黎荞:“你怎么总能说出让我开心的话?”
“因为我实话实说啊。”黎荞挑了下眉:“我实话实说不行么?”
“行行行,你最行。”陶竹绷不住脸上的笑,他双手捧住黎荞的脸颊,使劲揉了两下,看黎荞的脸被他揉的变形,他忙凑过去亲了亲。
这一亲,就亲出火气来了。
黎荞反客为主,几下就把他亲的浑身软绵绵。
一吻结束,他已经坐在了黎荞的腿上,看黎荞黑眸眨也不眨的盯着他,他整张脸立马烧了起来。
他扛不住这人炙热的眼神。
等黎荞的吻再落下来,他闭上了眸子,嘴角翘了起来。
他好喜欢黎荞啊。
这些日子,两个人像是要把从前缺的快乐份额补回来,日日都闹到很晚。
这会儿心里不仅高兴,还跟吃了蜜糖一般甜滋滋的,于是两人直接闹到床上去了。
傍晚,正是饭点。
做好晚饭之后,黎大山站在后院的门口喊了几声,见没人回答,便一脸了然的转身。
把晚饭盛出一部分放在锅里保温,他小叔和竹叔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吃。
翌日,刮了一天的寒风停下,但小雨却是飘了下来,小雨如丝,很快就给世界罩上一层水汽。
湿漉漉的,还很冷,黎荞干脆把炕烧了起来。
上午时,他和陶竹正在查看行李还有没有疏漏,庄文来了。
庄文终于下了决定,此次他和黎荞一起去京城参加会试。
“我年纪大了,雄心壮志已经被磨平在三十年的读书岁月中了,若是错过这次,那我得再等三年,三年后我不知道有没有体力撑过会试。”
此次的乡试都让他精疲力竭,更何况是三年后的会试。
三年后他又老了三岁,年近五十,而会试是在二月。
二月虽不是最冷的时候,但气温也很低。
哪怕是穿着厚衣服,但在那狭小的没有门窗的号舍里待九日,他八成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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