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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宠夫郎 上(215)

作者:不曾阿 时间:2023-05-22 10:52:17 标签:生子 天作之合 穿越时空 种田文

  他现在要照看黎小睿,不能做点心。

  但当黎小睿睡了,他会做些杂活儿。

  “竹哥儿,中午吃什么?”黎荞问身旁的陶竹。

  “嗯……要不咱们也吃烩菜吧。”

  大冷天来一碗热气腾腾的烩菜,吃完整个人都暖起来了。

  “好。”黎荞看向郑浅浅:“浅哥儿,主菜是烩菜,其他的大家伙儿看着做,想吃什么吃什么。”

  郑浅浅嗯了一声,他朝着门口走去:“我去问问大家,看大家都想吃啥。”

  郑浅浅出去了,黎荞看向黎大山:“大山啊,其实你和浅哥儿最适合跟着我们去京城了。”

  黎二山和黎夏年纪终究小了些。

  而黎春生又是家里的顶梁柱,这一去最起码得半年才能回来,让顶梁柱离家那么久,他有些不好意思。

  黎大山和郑浅浅挺稳重,而且与他和陶竹关系极其亲近,是最合适的人选。

  可惜的是,黎小睿才半岁,不适合长途跋涉。

  黎大山闻言,犹豫了一下:“要不把小睿放家里让我娘照看?”

  小哥儿不能哺乳,小胖子一直吃的都是羊奶,就算是他和浅浅去京城,那也不影响小胖子什么。

  “不不不,那么小的娃,可离不开你和浅哥儿。”黎荞想也不想的摇头。

  再看看吧,实在是不行,还是带上黎二山和黎夏。

  等过了年,这两孩子又长一岁,在乡下算是大人了。

  而且去首府转了一圈,长了见识,稚气退去了不少,行事也稳重。

  黎大山见此,长长叹了口气,唉,若是他和浅浅不生孩子,那这次就能跟着他小叔竹叔去京城了。

  今日的午饭由郑浅浅、黎春桃、黎瑜宁黎瑜安四人负责,很是丰盛。

  除了烩菜,还有烤肠、烤串、麻辣烫、汤圆。

  黎荞和陶竹吃了暖呼呼的午饭,然后各自捧着一碗解腻去火的红枣梨汤回了后院。

  两人坐在陶竹的小书桌前算账。

  第一年粉条挣了七万两银子,去年粉条挣了二十万两银子,第一年因为修路和买田地,再加上去府城,一下子就花去了三万两。

  但今年两人除了府城首府之行、去年买的三百亩中等田、盖的大仓库外,便没了大的花销。

  去首府花了一万二千两银子,在府城花了五千两银子,买田地花了将近七千两,盖大仓库用了一千两。

  这一共才两万五千两。

  大的进项减去大的花销,能剩下二十二万两银子。

  除此之外,还有点心的收入,点心每日的利润不算很多,一个月能有一千两出头。

  田地的收入还行,西瓜很能挣钱,但红薯的话,他只卖掉一半,剩下的一半用来做粉条留给自家人吃。

  所以,田地的收入不算亮眼。

  还有望月楼给他的玉米、烧烤料、鸡蛋等菜式的分成,此时也属于小钱了。

  郑家庄家的分成,他早就不要了。

  鸭货作坊挺能挣钱,一开始规模小,每日能做的鸭子少,经过一年的发展,由最开始的四百只变成一千只又变成现在的一千五百只。

  这一年下来,鸭货作坊的纯利润有四万两。

  不过,除了这些收入,他和陶竹的日常开销挺大的。

  最大的开销用在了吃吃喝喝上,他家里人多,吃的又好,即便是自家种了小麦,但因为要做点心,所以有时候还是得买米面。

  除了吃喝,他一向大手大脚,自打手里有钱了,笔墨纸砚换成这个时空的名牌,书籍也换成了刊本。

  他心情好了爱发红包,只要是他小辈,他都发。

  还有流水宴的支出。

  ……

  这些账平日里不觉得有什么,但现在一笔一笔的加起来,还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不过,与他和陶竹手里的现银比起来,这其实都是毛毛雨啦~

  因为他和陶竹现在手里的现银足足有三十万两!

  和三十万两比起来,他们日常的开销又算得了什么呢。

  而且红薯作坊已经开工了,今年红薯收成一般,一亩地大约有一千五斤。

  有了去年的经验,今年其他四个县城做的粉条肯定比去年多。

  而且,永兴县的确和通吏县达成了合作。

  回到府城时,他特意向明知府询问了关于通吏县种了不少红薯的事儿。

  明知府说永兴县新来的知县野心勃勃精明强干,想要干一番大事业,主动找上明知府谈起了和通吏县的合作。

  明知府思索一番,允了。

  河西府五县都和外府的县相邻,若是通吏县的模式成功了,那今后每年都能多做一些粉条。

  这都是政绩啊。

  所以,若无意外,今年粉条最低也能挣二十万两银子。

  到那时,他和陶竹就有五十万两银子了!

  算完账已经是傍晚,但黎荞和陶竹不仅不疲累,反而更精神了,这样丰厚的家底,连见过大世面的黎荞都淡定不了。

  室内昏暗,蜡烛早就点上了,为了避免近视,黎荞一向很舍得用蜡烛。

  此时十根蜡烛全立在小小的书桌上,将这一块空间照得极亮。

  陶竹盯着账册上最后那个数字,水眸笑得眯成一条缝。

  他伸出修长的指在那个大额数字上轻轻点了两下,脸上的笑怎么都止不住。

  他扭头去看黎荞:“我一直怕咱们的钱不够用,但这个数字,足够应对京城的花销吧?”

  黎荞与他坐在一张椅子上,两个人虽然都瘦,但骨架大,因此挨的紧紧的。

  黎荞伸出手点了点他的鼻尖:“当然够,京城的物价虽然高,但也不会太夸张,不然京城的百姓怎么过日子?”

  “够了就好。”陶竹忍不住伸出手抱住黎荞的腰,将脸埋在了他的肩头:“真好啊。”

  这日子真好。

  外面寒风呼啸,但他有黎荞,有银子,活到现在,他从未像现在这般安宁与踏实。

  黎荞抱紧了怀里人,轻轻点头:“和竹哥儿在一起的每一日都是好日子。”

  陶竹闻言,他坐直身子去看黎荞:“你怎么总能说出让我开心的话?”

  “因为我实话实说啊。”黎荞挑了下眉:“我实话实说不行么?”

  “行行行,你最行。”陶竹绷不住脸上的笑,他双手捧住黎荞的脸颊,使劲揉了两下,看黎荞的脸被他揉的变形,他忙凑过去亲了亲。

  这一亲,就亲出火气来了。

  黎荞反客为主,几下就把他亲的浑身软绵绵。

  一吻结束,他已经坐在了黎荞的腿上,看黎荞黑眸眨也不眨的盯着他,他整张脸立马烧了起来。

  他扛不住这人炙热的眼神。

  等黎荞的吻再落下来,他闭上了眸子,嘴角翘了起来。

  他好喜欢黎荞啊。

  这些日子,两个人像是要把从前缺的快乐份额补回来,日日都闹到很晚。

  这会儿心里不仅高兴,还跟吃了蜜糖一般甜滋滋的,于是两人直接闹到床上去了。

  傍晚,正是饭点。

  做好晚饭之后,黎大山站在后院的门口喊了几声,见没人回答,便一脸了然的转身。

  把晚饭盛出一部分放在锅里保温,他小叔和竹叔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吃。

  翌日,刮了一天的寒风停下,但小雨却是飘了下来,小雨如丝,很快就给世界罩上一层水汽。

  湿漉漉的,还很冷,黎荞干脆把炕烧了起来。

  上午时,他和陶竹正在查看行李还有没有疏漏,庄文来了。

  庄文终于下了决定,此次他和黎荞一起去京城参加会试。

  “我年纪大了,雄心壮志已经被磨平在三十年的读书岁月中了,若是错过这次,那我得再等三年,三年后我不知道有没有体力撑过会试。”

  此次的乡试都让他精疲力竭,更何况是三年后的会试。

  三年后他又老了三岁,年近五十,而会试是在二月。

  二月虽不是最冷的时候,但气温也很低。

  哪怕是穿着厚衣服,但在那狭小的没有门窗的号舍里待九日,他八成扛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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