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朱迪淡淡地回道。
别小看这些香料,这些可是正正经经的大寂灭前的植物香料,并不是市面上的仿植物劣品,一克值百万。
要不是蠢兔子太娇气,他都懒得去弄这些东西。
朱迪稍稍算了下帐,心梗了。
火光中,他转头看着一脸新奇的陆飞英,把算账的想法压了下去。
陆飞英已经欠了一辈子都还不完的帐了——再强的弹簧都有极限,再加下去,容易断。
债务是他拴住陆飞英的枷锁,但不该是他杀死陆飞英的凶器。
朱迪回头看着火光,摒去杂念,专心撒香料。
咕噜肉的香气逐渐弥漫了整个后院,陆飞英享受地闭上眼,让香喷喷的味道盈满了自己的鼻尖。
吸溜,看着烤得外焦里嫩的咕噜,兔兔咽了咽口水。
“猪弟,快好了吗?”陆飞英迫不及待地问道。
“嗯。”
听到了朱迪肯定的回答,陆飞英哒哒哒地跑回屋,抱着一个巨大的盆出来,一晃一晃地走向了朱迪,在金发青年面前站定后,一个毛绒绒的脑袋从旁边伸了出来,乌黑得像葡萄的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朱迪。
那模样,活像一只贪心的黑兔子笨拙地抱着比它还大的箩筐讨食。
朱迪见状牙根有点发痒,他交替了一下手,空出的左手弹了一下无意识从盆旁边露出来的毛绒黑兔耳。
看着陆飞英只能怒瞪着他样子,他笑了,眼睛像只狡猾的狐狸一般眯成了细缝,“管够,不用存。”
存食的习惯不好,食物容易变质。
想到这里,朱迪看着陆飞英的碧眸闪过纷繁复杂的情感,如暗潮汹涌——只有经常挨饿的人,才会有存食的习惯。
“你要是再想吃,我再给你抓。”
“哦哦好的。”陆飞英仿佛霜打了一般,有点泄气,咕噜兽是猪弟的,猪弟不喜欢他藏太多食物,那就算了——一人一虫似乎并不在一个频道上。
索性陆飞英是个烦恼不过三秒的人,很快就支棱起来,问起了下一件他关心的事情,“那我能存一些肉给发财,等它明天起来吃吗?”
发财今晚睡前很疲惫了,陆飞英不想打扰它的好眠,好在房间的隔音各方面很好,就算他们在院子里开篝火晚会,也打扰不到发财。
朱迪瞥了一眼黑发少年,道,“既然是给你抓的,你有处置权,随你。”
陆飞英闻言眼前一亮,指着咕噜兽的背部道,“那猪弟,我要把那个里脊肉留给发财!”里脊肉是最细嫩滑软的,适合现在的发财!
朱迪:……
“行行行,你说了算。”他懒得反驳了,反正吃不到里脊肉的不是他。
“然后排骨的部分最棒了,多汁美味。”陆飞英家里虽然没有养过猪猪,但是发财曾经在山上抓过各式各样的动物,偶尔能给家里加餐,因此他也不是一无所知。
“排骨的部分就给猪弟!”陆飞英的手指微微下移,偏头神色飞扬地看着并肩站着的金发青年。
黄色的篝火旁,少年的脸一半暴露在温暖的火光中,一半隐入了深邃的夜色中。
唯一不变的是少年那如夜空一般的眼眸,仿佛有无尽的星光在闪烁,照亮了整个夜晚。
“我……也有份?”朱迪愣愣道。
“那当然,这个可是猪弟的咕噜兽!”陆飞英自信地点了点头,理应如此,他最公正的啦。
“所以,我的咕噜兽,里脊给那只蠢狗,我吃排骨。”久经欢场的朱迪并没有被蠢兔子的糖衣炮弹给蒙蔽,他咬牙看着并不知道自己心思暴露了的蠢兔子,“我果然不如那只蠢狗?!”
兔兔:……
陆飞英瞪大了圆溜溜的眼睛。
糟糕,经典的翻车案例,这种情况在兔兔研究过的很多书中都是灾难现场,一个不小心就是人财两失——指的是同时失去金主健壮的肉|体和金主巨额的财富。
所幸陆飞英对此早有准备,他立马狗腿地上去捏捏朱迪的肩膀,讨好道,“发财只是只病狗,现在就像是个老人家。”
“给它里脊是因为它咬不动最香的排骨,我这是尊老爱幼,没有别的心思。在我心里,当然是猪弟最重要的啦。”
朱迪看着满嘴跑火车的蠢兔子,冷笑了一声,这件事算是揭过了。
陆飞英松了一口气,他随即看着山一般巍峨的咕噜兽,摸了摸自己的肚子肉,问道:“猪弟,这么多肉,我们今天真的吃得完吗?”
“当然吃不完。”朱迪无语道。
哪有做饭刻意做少的,一般都是预留多一份,就怕吃不饱,朱迪是算好了陆飞英的食量后才抓的咕噜兽。
陆飞英闻言眉头微皱,“浪费食物可耻诶。”
想了想,兔兔点了点光脑,问道,“猪弟,你之前说光脑可以通话对吗?”
“嗯。”朱迪有不妙的预感。
果然——
“那我们邀请封大哥来一起?”对于陆飞英来说,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
朱迪的脸黑了,他说的管够,可不是这样子的管够!
“猪弟你放心!封大哥可以吃猪肩肉!”那个是除了里脊肉和排骨外,口感最好的肉。
朱迪简直气笑了,“陆飞英,那你呢?”
蠢兔子,你把自己排在哪里?
陆飞英抬起俊美的脸,迷惘地看着对面的金发青年,“什么我?”
朱迪绿湖一般的眼眸深深地看了蠢兔子几眼,看他根本不明白,也不打算再说了,“算了,没什么。”
他抬手将陆飞英引虫注意的毛绒耳朵压下,大提琴一般优雅的声音丝毫不客气,“我狩猎的咕噜兽,分配由我决定。”
“里脊肉给你的蠢狗一份,其余的,你想吃哪里就吃哪里。”
“我……”陆飞英还想继续反驳,被朱迪直接打断了。
“这么大一只,你那蠢狗吃不完所有的里脊肉,我也吃不下所有的排骨,你的封大哥也吃不下所有的肩头肉,只有你——”
“才吃得下。”
这头传说中的星级咕噜兽,本来就是留给蠢兔子的。
陆飞英这时候才恍然,他转身看着咕噜兽——这只大城市的“猪猪”。
灼热的火光炙烤得他的脸部微微刺痛,神情有点恍惚。
原来,在大城市,是想吃哪里就吃哪里的吗?
他好像没有这样的概念。
小时候,一只瘦弱没几两肉的鸡,它的全身被划分成完整的各个部分,被分配给不同的人——鸡腿,鸡胸肉,翅膀,鸡杂,鸡头,鸡脖子,鸡屁股。
模糊的记忆中,第一顿,他吃鸡腿,爷爷吃翅膀,爸爸吃脖子,妈妈吃鸡头,发财吃鸡屁股。第二顿,他和爷爷吃鸡胸肉,爸爸妈妈吃鸡杂,发财吃鸡骨头,第三顿,他吃鸡胸肉,爷爷爸爸妈妈吃米饭,发财吃鸡骨头。第四顿……
就这样,一只拔除鸡毛以后巴掌大都没有的鸡,会被珍惜地吃几天。
陆飞英眸光闪动,红色的篝火他倒影在他的瞳孔中。
父母去世后,陆飞英懂事了,再也不愿意独享鸡腿了。
由此两人一狗经常争执不下,就是不肯自己吃,最后鸡腿不小心掉到了地上,沾满了灰尘……
原来,鸡腿是可以分的啊。
当时到底是为什么,没有分呢。
莫名的,陆飞英的眼眶微热,为了小时候的爸爸妈妈,为了总说自己咬不动肉的爷爷,为了总是表示自己喜欢吃骨头的发财。
此时一个温热的手掌揉了揉他的脑袋,耳边响起了熟悉的声音,“蠢兔子,再烤下去咕噜兽都要糊了,给你的封大哥打电话吧。”
“嗯。”被朱迪这么一打岔,陆飞英伤春悲秋的情绪顿时淡化了不少。
朱迪无声地看着眼眶微红的兔子,他毕竟经营多年,擅长洞察虫心,他没问陆飞英在想什么,只是默默地转移了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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