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掌大的小脸因为天气太过于寒冷而冻的有些泛红,但她的五官却长得十分的明艳大气, 一双宛若黑葡萄一般的大眼睛水汪汪的。
只不过……
眼底却夹杂着几分不符合她这个年纪的沧桑。
冷风缓过,晶莹的雪花划下青衫, 落在苍白的手上。
修长的指节微动,季青临垂眸,拂去手背上的微凉,他后退一步,语调淡淡,“何姑娘,你先不要动手动脚,有什么话好好说。”
何招娣眨了眨眼睛,眸子中闪过隐隐泪光。
是了,被迫自焚于冷宫当中,重活一世的是她自己,眼前这人还什么都不知道。
听到季青临如此冷淡的声音,何招娣一时之间都不知道自己的手脚该往何处放。
她心跳变得急促,莫名多了几分不安。
何招娣站在原地愣了好一会,才终于启唇,“我……我就是想来见见你。”
季青临眉宇间闪过一抹讶然,“不是昨儿个才见过面吗?”
何招娣:……
你不知道,你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已经阴阳相隔了十年,才不是短短的几个时辰!
一想到自己背负了这么多,而根本却无从开口向人吐露的时候,何招娣便再也控制不住的蹲下身体嚎啕大哭起来。
自从重生回来,她便一直紧绷着所有的神经,直到见到这个前世唯一一个真心待她之人,她就再也没有办法佯装镇定了。
遮盖在青衫下的指骨纤细发白,透着青色的血管,季青临微微叹了一声,从怀里掏出一块绣着墨梅的手帕,“擦擦吧。”
“嗝——”
何招娣接过手帕,却不曾想,她直接哭的越发的厉害了。
季青临顿时觉得一个头两个大,他是真的不太擅长安哄女孩子啊……
垂着头思索了一瞬,季青临最终还是选择就这样站在何招娣的身边,等她自己哭够了把情绪缓和下来。
等待的时间有些无聊,季青临便开始在脑海当中梳理剧情。
这是一个前世遭渣男背叛,自焚于冷宫之中,重生回来以后直接把渣男扔进火葬场,男二追妻上位,最后成为垂帘听政的太后的大女主的故事。
而原主覃钧,则是那个让渣男追妻火葬场却没有追到手的直接原因。
清河县,上河村,整个村子一百多户人家,绝大部分都姓覃,原主覃钧所在的覃家就是这一百多户其中的一员。
覃钧的父母覃老头和覃老太是地地道道的庄家户,一辈子都在地里刨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们的子孙后代也会像他们一样,世世代代的守着这一亩三分地。
老两口一共生了两儿一女。
大儿子覃大郎已然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娶了一个媳妇,生了一儿一女。
女儿覃大丫今年九岁,儿子覃小宝也已经四岁了。
覃大郎脑子还算是勤快,年幼的时候跟着一个木匠师傅学了点手艺,如今十里八乡的谁家有个修修补补的,都会找他,比在地里刨食要多挣几个银子。
老两口的二女儿覃二娘嫁去了隔壁村子,对方也是个老实的庄稼户,覃二娘接连生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在男方家里面稍微有些抬不起头。
小儿子就是原主覃钧,今年才十六岁,已经是个秀才了,但就是身体有些不太好,常年惨白着一张脸,看起来仿佛一阵风就能够把他给刮倒,完全干不了体力活。
覃家世世代代以耕地为生,家境一直都比较清贫,不过好在覃家人都节俭惯了,能够吃得了苦,也下的下狠功夫,到了覃老头那辈的时候,家里面已经有了将近一百亩的地。
虽然算不上什么大富大贵,但在村子里面也算是中上水平。
大儿子长得人高马大有一把子好力气,而且还被镇上的老木匠看中,愿意教授他一些本领。
女儿也算是心灵手巧,绣的帕子都能比旁人多卖上一文钱。
如果就一直这么下去的话,一家人也都能过得很好。
然而,当覃钧出生以后,覃家的情况却突然急转直下。
覃钧出生在一个大雪天,那个时候原本并没有到覃老太的预产期,可因为路上太滑了,覃老太走路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直接导致了早产。
而覃家原本定好的稳婆,则是去了别的村子里给别人接生,一时半会儿根本没有办法赶过来。
这就导致覃钧在覃老太的肚子里面憋了很久,等到他生下来的时候,整张脸都憋成了紫红色。
当时稳婆都觉得他有可能活不下来了,可覃老头和覃老太并没有放弃,整夜整夜的守着他,就害怕这个好不容易才出生的小儿子就这样去了。
连着守了十几天,覃钧终于有了好转,可却也因为当时在覃老太的肚子里面憋了太久,导致他气管呛入了羊水,肺部感染了炎症。
在那个生产力低下的古代,一个肺炎几乎可以要了一个成年人的命,更何况是一个才出生不久的婴儿呢。
覃钧的命虽然是保下来了,可却需要长年累月不间断的吃药,而且不能受热,不能受寒,甚至是连吃食都得万般精细,否则一不小心就可能会直接一命呜呼。
从小到大,覃钧几乎都是泡在药罐子里面,这就导致原本还算是比较富裕的覃家日子变得紧巴了起来。
覃钧身子不好,根本做不了体力活,等到他的病稍稍有些缓和以后,覃老头和覃老太又开始担心起了他的未来。
偶然的一次机会,覃老头和覃老太带着覃钧去镇上给覃大郎送东西,路过一间学堂,听到里面传来的朗朗的读书声的时候,覃钧耳朵颤了颤,随即停了下来。
覃老头和覃老太也不催促,就在一旁静静的等着他。
等到那些书生们念完,覃钧竟然一字不差的直接将那些书生们刚才念的东西给全部背了出来。
覃老头,覃老太当时惊为天人,直接就带着覃钧冲进了学堂,想要让夫子收下覃钧。
他们老两口虽然也都是庄稼人,但却也知道读书的重要性,只要考中了秀才就可以免去许多的税收,甚至还可以在镇上开办一个私塾,平日里只需要教教学生就有大量的收入。
这不比在地里刨食要好得多?
他们的小儿子身体不好,做不了体力活,正好可以念书啊!
夫子当时手里面已经有了二十多个学生了,且每一个年龄都比覃钧大得多,启蒙的东西早已经学完,如果他收了覃钧的话,就必须要再单独给他上课。
本来教这么多学生就已经很费力,如果再加上一个刚刚启蒙的孩子,他恐怕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了。
看着覃老头,覃老太满脸的期待,夫子也不好就这么直接拒绝,于是便打算考教一番,如果覃钧达不到他的要求,便直接让覃老头和覃老太把他给带回去。
但令夫子万万没想到的是,覃钧仿佛天生就是块读书的好料。
为了能够让对方知难而退,夫子还专门弄了些难的东西,他都没有用,孩子们平常启蒙用的三字经,而是拿着一本千字文随意的读了几页,然后给了覃钧半炷香的时间,看他能记下来多少。
却不曾想时间还未到,覃钧就已经将他读过的那些一字不差的背了下来。
夫子考举人考了多次都未曾中第,家中银钱也几乎耗费殆尽,看着操劳的妻子和嗷嗷待哺的孩子,夫子最终选择了放弃乡试,回到镇上开了一家学堂,把这份渴望投递到了自己的弟子们的身上。
只不过他虽然教了二十多个学生,却没有任何一个让他感到眼前一亮的。
原以为这辈子就会这样浑浑噩噩的过去,却不曾想遇到了覃钧这样的一个天才!
夫子直接免了覃钧的束倏,直言第二天就可以带着拜师的六礼来学堂学习。
自此以后,覃家三郎改名覃钧,夫子赐字衍之,成为了一名正式的读书人。
然而,在这个年代,想要读书是极其费银钱的,虽然夫子免了覃钧的束倏,但念书所需要的笔墨纸砚也不是一个小数目。
覃家为了供养覃钧,几乎是耗尽了家财,原本就紧巴的日子变得越发的拮据了起来。
但好在覃钧十分的争气,年仅十五岁就已经考中了秀才,甚至还考了个案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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