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南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南鑫娱乐力保他,资本间的角逐,都不好把事情做绝。
试镜流程很快,未通过的只能垂头丧气的离开。轮到沈南时,他深吸了口气平复了下心跳,踏进门,开始自己的表演。
《锦绣》是一部以华国刺绣为主线展开的跨越百年的故事。故事始于民国之初的宋家庄,这次的选角就是为了选出宋家庄的重要人物宋家二少,一个沉迷于刺绣,开创了刺绣技艺新流派的的男人。
宋家二少是个留过洋的青年,战乱年代少数的高知分子。回国后,家里本想让他继承家业。然而,他却对刺绣情有独钟。整日关在屋里研究刺绣技艺,为此被人戏称是“宋娘子”,惹得宋家老爷大怒,直言他若是再摆弄些女子的玩意儿,便将他逐出家门,断绝关系。
宋二少不得已放弃钟爱的刺绣,开始整日醉生梦死,最终醉酒落崖而亡。
他死后,生前留下的技法才被公之于众。其所绘技法之奇妙,举世震动。
这个角色要有俊秀到令人惊艳的外貌,有民国富家公子的矜贵气质,后期还要有抑郁不得志的颓废。
沈南在乱世剧组饰演的便是一个民国少爷,故而对此次试镜十分有把握。
他的表演的确称得上精彩,连林老都不由得露出一丝满意的神色。
“好,下一个。”
剧组场务示意沈南站到一边等待,那边是候选区。当然被留下的不止他一个,这之前已经有两个人进入候选名单。
沈南激动的情绪稍稍平定下来。
“29号,谢意。”
作为投资商参与试镜的瞿承听到少年的名字后立刻坐直了身子,整理了下自己的衣服,然后目光灼灼的看向门口。
傅斯年走进来的瞬间众人便仿佛看见了活生生的宋家二少站在眼前。
他外貌精致,十分找人喜爱,又是留过洋的高材生,虽然有着少爷的脾气,却不高傲,只是瞧人的时候眼睛会微微上挑,下巴抬起,一股的矜贵劲儿。
“好好好!”
还未表演已得了林老三个好。其他待定演员心中一凛,沈南的脸色更是难看至极,指甲狠狠抠进手心。
林老对傅斯年的夸赞让他想起网上关于他俩的对比帖子。他真的比不上谢意有天赋吗?
“你就表演下宋晨被迫放弃刺绣那段。”林老为他指定试镜内容。
傅斯年点了点头,找工作人员借了个水杯当作酒壶,然后走到中间位置,脸庞面向摄影机。
他身上的矜贵劲儿不变,目光却变得十分荒寂,这种荒寂在显示屏上尤为让人震撼。
“宋晨,以后还玩刺绣吗?”有人笑问他。
少年闻言下意识的搓了搓手指,然后摆了摆手,“不玩了,不玩了,还是酒好喝,戏好看,刺什么绣呢。”
他一脸的笑,举起酒壶姿态狂放的喝了一口,旁边人跟着叫了一声好。他对每个人笑,嘴角勾着,眼睛里却雾蒙蒙一片,根本就是一个失去了灵魂的空壳。
然而,身边的人没有一个注意到他的变化。父母欣慰于他终于不再是被人背后嘲笑的“宋娘子”,朋友恭喜他总算走回了正途。
最终,他让每个人都心满意足了,以自己灵魂的死亡为代价。
瞿承感受到少年内心无以言说的悲伤 ,仿佛自己也经历了一场被迫放弃人生的痛苦。
现场的人忍不住红了眼眶,有共情能力强的已经哭了出来。
“你表演的比我写得精彩。”林老激动的站起身满意的说道,“文字有震撼人心的力量,表演同样如此。”进而话头一转,“但我不建议你小小年纪就通过这种沉浸的方式来演戏。”
作为资深导演,他一眼便看出眼前的人是把自己当成了宋二少。现在少年身上出现的痛苦是真实的痛苦,他的身体都在微微颤抖。沉浸式表演固然能演好角色,却很容易令人陷入其中走不出来,圈内有很多前车之鉴。
“你很有灵气,演技上还需要磨练磨练,在感情也多琢磨琢磨。”
傅斯年虚心听教,感激的点了头。最终,角色毫无悬念的落在了他的身上。
傅斯年偏头看向沈南,露出一个胜利的笑容。
「趁着现在得意吧,这个角色你保不住。」沈南咬住牙齿,下颌发紧,眼睛瞥了瞥瞿承。他知道,只要他想要的,这个男人一定会为他办到。
瞿承狠狠皱眉,神色间满是厌弃。他转过身,不再给沈南一个眼神。
沈南的身子僵了僵,双手紧握。
傅斯年敏锐的发现这两人之间的相处已不同往日。他殷红的唇瓣缓缓勾起,表情戏谑。失去瞿承的庇佑,沈南真的能走到那个位置上吗?
“恭喜你获得角色。”转眼面对傅斯年时,瞿承的表情柔和很多,拿了瓶水递过去,“嘴巴干了,喝点水。”
「好婆妈。正南国际的事情果然是太少了。不然,再找几个黑客给他添添麻烦?」
傅斯年暗搓搓的想。他手上还掌握着一批黑客的信息,可以用来做交易。
瞿承愣了愣,继而发出清朗的笑声。在他的记忆中,“沈南”便是个善于玩弄人心的高手,而且鲜少有人知道大明星私底下的爱好是当黑客。
他原本以为上一辈子的“沈南”是因为接演了一部关于黑客的电影才学会了那些技术,原来本就是个电脑高手。
他一定是重生时伤到了脑子才记错了人,其实根本没有什么沈南,刻在灵魂里的那个名字是“谢意”才对。眼前人的出现就是来拯救他,纠正这个错误的。
如果没有小意当初那一榔头,他就不会拥有读心技能。没有读心技能,也许一辈子都会活在爱错人的错误里,并因此错失真正爱着的人。
瞿承找到了一个非常合理的解释。
他的灵魂早就找到了心爱的人,不然不会只见过两面便念念不忘。从上辈子到这辈子能牵动他情绪的永远只有一个人,他怎么就没意识到呢?
「有病。」
傅斯年瞟了男人一眼,毫不掩饰自己的嫌弃。
对,就是这样的眼神。上辈子也是这样看着他的。瞿承激动的抖了抖身体,胸前的肌肉随着他的动作而抖动。
本来还对男人十分嫌弃的傅斯年瞬间被勾住了目光,像发现了新大陆一般,等他反应过来时手已经放在在男人胸上戳了好几下。
他一直想要练出这样的身材,奈何自己是纤瘦型的,再怎么努力也只有浅浅的腹肌和马甲线。
想到这,傅斯年嫉妒了。他想成为魁梧的肌肉男。
瞿承:宝贝,你不需要。
……
朱和业有将近一周没见到他们老板了,公司里的文件堆积如山,然而人家却追在一个叫谢意的演员身后,进了林老的剧组。
“老瞿喜欢的那个不是什么沈南吗?换人了?”林勉腿翘在茶桌上,抽着烟。他今天来本想着约发小吃个饭,没想到扑了个空。
“换得好,那沈南我看着就不顺眼。现在这个长什么样?好看吗?”
朱和业把他的腿放下去,用湿巾纸擦了擦桌子上的灰尘。
“员工私底下不讨论老板的感情,您想知道的话可以亲自打电话问问。”
林勉再次把腿翘上来,哼笑一声,“滚,我前两天还听见你们秘书处说老瞿是个舔狗。”
朱和业:秘书处的人原来都是大嘴巴。
“行了,不和你说了,我去找老瞿。”林勉站起身,抖了抖身上的烟灰,拿起车钥匙。
“我和您一起去。”朱和业连忙跟了上来。
有些事情他需要找大老板当面确认。比如,是否真的断了给沈南的资源?万一人家只是小情侣吵架,他哐哧一下把事情做绝了,回头俩人和好绝对拿他祭天。这样的小说剧情他看过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他可不愿意成为背锅侠。
林勉和朱和业到剧组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他们瞿承在训练室。等他们到了训练室,就见到一个头戴鸭舌帽,身着卡其色长裤、黑色夹克的男人一手捧着咖啡,一手拿着毛巾蹲坐在墙边,正眼巴巴的看着训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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