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牙之名(26)
三楼不仅仅是展示家族史的回廊,中间还有好几个大房间。司君带着他们进入其中一间,这里的陈设与楼下书房有些相像,但比那间要大很多。正中间摆着一尊雕像,乃是含山氏第一代先祖,也就是那位马鞍山侯爵——含山侯司南。
他依旧穿着那件骑装,腰间别着佩剑,手中拿着诗琴。那双从水墨画上拓印下来的眼睛,看着远方,坚毅又温柔。谁也猜不到他下一刻是要拔剑出鞘,还是演奏诗琴。
大骑士从柜子里拿出三只丝绒小盒,用托盘端着呈递给司君。司君脱下手套,拿起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一对像袖扣又像耳钉的东西。
“感谢你们愿意并入含山氏,我以燕京领主的身份代族长行接纳礼,从今天开始我们便是一个氏族。”司君把盒子里的东西朝向夏渝州,向他伸出一只手。
夏渝州伸头看看盒子里的东西,那是小小的一对银色诗琴。并非是简单刻在平面上,而是镂空雕刻,连琴弦都根根分明,十分精致。再看看司君那只摊平的手,这是要给他戴袖扣的意思?但他穿的是一件长袖T恤啊,戴个袖扣也太神经了。
“咳,这是耳钉吗?”先打个岔。
管家接过盒子并解释:“这是含山氏的族徽,男士作为袖扣,女士作为耳饰佩戴。”
司君拿起一只,并执着地向他伸手。
夏渝州干咳一声:“那要不,给我戴耳朵上吧,刚好我有个耳洞。”
司君伸出的修长手指慢慢蜷曲,把东西放回盒子。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夏渝州觉得领主大人瞪了他一下。
夏渝州捏捏自己有耳洞的那个耳垂,转头看看弟弟和儿子。他穿得已经够不正式了,那两人更夸张。周树穿着T恤杉、大裤衩,儿子穿着他叔的T恤杉和牛仔裤。
最后,三人把袖扣当胸针,勉强算是戴上了。
司君在自己手机上给他们开通权限,原本呈灰色不可点击的几个区域,除了【贵族专区】差不多都亮了起来。
夏渝州点开【积分兑换】专区,终于看到了他想要的东西——巴氏消毒血。这血分好几种,有鸭血、猪血、鹿血等,下面有选择兑换数量。
鸭血最便宜,猪血其次,鹿血最贵。一瓶350毫升的鸭血,需要1积分。而他目前的积分余额为0。
积分除了正向花费,还有反向赚取。物品兑换的下面,是积分领取,需要输入兑换码才能领取。另外还有三个不同的交货窗口:
【提交病蚊】【提交不完全种狼人】【提交完全种狼人】
方式有邮寄和自送。
“这都是什么啊?”夏渝州看不懂。
陈默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有点站不住了,试图往他叔身上靠。周树扶住崽子:“弄完了没,咱们回去吧,孩子困了。”
司君正跟大骑士交代任务,听到这话,看向管家。
管家笑眯眯道:“客房已经安排好了,请跟我来吧。”
周树皱眉:“谢谢,我们不住这里。”
司君:“我说过,今晚要留下……”
周树听到他这口气就来气:“凭什么你说留下就留下,真把自己当皇帝了!”
大骑士立时上前一步,单手抵住周树的胸口,喝道:“退后!”
周树:“我艹!”梗着脖子就要打架,被夏渝州一把拉住。
司君也挡开大骑士。管家温和地看向夏渝州:“外面不安全,为了孩子考虑,也等天亮再走吧。”
“呃……”夏渝州正要说话,房顶突然响起了古老的铃铛声,“叮叮叮”非常急切。
大骑士快步走到窗口向外看,倒吸一口凉气:“领主,外面有三只不完全种狼人!”
众人跟着过去看。
外面草坪上开着夜灯,能看到三只体型巨大的狗,正围着房子慢慢转悠。这些狗的毛发都不怎么好,有一只还斑秃了,瞧着很凶的样子。
夏渝州奇道:“今天是什么日子?月圆之夜吗?”抬头看看天,才发现这窗子是朝北的,瞧不见月亮。
儿子伸着脑袋看:“爸爸,你不是说月圆之夜跟咱们没关系吗?”
夏渝州努努嘴,小声说:“跟咱没关系,跟西方种兴许有关。”
“跟我们也没关。”司君突然站到他身边,吓了夏渝州一跳。
管家低头,又看了一眼刚刚过八点的时间:“太早了,邻居还没休息,打电话吧。”
司君沉静地看了那些狗一会儿:“打吧。”
大骑士应了一声,拿出手机拨了个号。
夏渝州呲牙:“打什么电话,叫兄弟来收拾狼人吗?”三条疯狗而已,竟然还要叫人。
司君一言难尽地看了他一眼,正要说话,那边大骑士的电话通了:“喂,119吗?”
夏渝州:“……”
作者有话要说: 注:本文纯属虚构,没有侮辱狼人的意思,请狼人粉丝和后人理智看待,不要攻击作者,谢谢合作。
第22章 宵夜
119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火灾、戒指卡手、窗户框卡头、毒蛇进家门、猫钻下水道……老百姓有什么事解决不了,就找消防。
现在,吸血鬼被狼人围攻,也找消防。
夏渝州默默谴责非法黑社会组织浪费公共资源的行为:“其实……”
“消防队稍后到,”大骑士挂了电话,低头看一眼手机上的消息,“黄昏路附近,也出现了疑似疯犬。”
夏家的牙科诊所,就在黄昏路上。
司君看向三只东方种。
周树不吵了,岔开五指将头上炸起的头发撸到后面:“怎么,你怀疑这些狗是跟着我们来的?”
司君理了一下衬衫袖口:“现在还不确定这些狼人的目的,作为同族,我需要确保你们的安全。”
这句同族显然比命令要顺耳得多,周树勉强接受了这个理由。
消防队到来还需要一段时间,夏渝州带着弟弟和儿子,先去安排好的客房休息。
这宅子的客房,果不其然是复古宫廷风的。带帷幔的欧式大床,足够睡下三个人,已经困到睁不开眼的小朋友,看见床就一头栽了上去。柔软的天鹅绒垫,使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不仅身体,灵魂都要瞬间安眠。
“这些狼人是来咬我们的吗?”明明已经困到极限,好奇宝宝陈默同学还是忍不住再问一个问题。
“不是。”夏渝州转悠着,研究屋子里的陈设。
周树倚在窗口看楼下的三只狗:“你怎么肯定?”
夏渝州拿起桌上的诗琴把玩。五根线的古竖琴,呈牛角状两边均等,轻轻拨动。低沉单调的音律,最原始的和弦,弹不出什么华美乐章,但配上诗人的吟唱,就能讲出最动人的故事。
“还记不记得,那个犯事的南国氏附庸,叫赵谦的。”抱着这把琴,夏渝州觉得自己说话都抑扬顿挫了起来。
周树:“他在酒吧里喝酒,卖酒女被咬了,这你说过。所以呢?”
夏渝州打开手机,点开那张标注禁猎区的地图:“70度酒吧在钟鼓酒吧街,这条街今晚被划为禁猎区,说明这里曾经有狼人出没。这跟咱仨没关系吧,你俩去泡过吧吗?”
陈默:“我未成年。”
周树:“我抽烟、打游戏、烫头,但我知道,我是个不泡吧的好男孩。”
夏渝州斜瞥他。
“是狼人咬的卖酒女,”陈默从被子中发出闷闷的声音,“那赵谦是无辜的?”
夏渝州摇头:“不,恰恰相反,他一点都不无辜。赵谦去酒吧玩耍,碍于领地法则没敢捕猎,但他为了尽快脱罪撒了个小谎。”
周树:“什么?”
儿子瞬间反应过来:“他说不认识卖酒女郎,其实他认识。”
夏渝州拨了两下琴弦,弹出个“bingo”的声响:“没错!卖酒女之所以会被疯狗误伤,是因为沾染了赵谦身上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