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珺雅发动车子,踩上有门上路,咕哝:“我穿就我穿。”虽然护士不能像医生一样看病,但是护士哥哥可以给病人打针哒~他们先去姜建树那里把大黑接上,结果老夫妻两个都有些舍不得大黑走。
“家里院子大,你那公寓跑都没法跑,让大黑住这里挺好的。”
大黑一个晚上没见到狗爹,这会儿亲得不行,扑上去就给余绡洗了把脸。余绡今天的状态不比往常,要不是姜珺雅在背后扶了一把,差点就被扑倒,至于抱什么的,就想都不要想了。
“大黑调皮,没给你们添麻烦就好了。”
姜建树还没说什么,大黑先嚷嚷上了:“汪汪汪!”
“没错,大黑才不调皮,大黑可乖了。”老头子活了一大把年纪,还从来没见过那么聪明的狗,昨天晚上拍了好几个视频,等他今天剪辑一下,再配上字幕放网上去,一群粉丝绝对羡慕哭,啦啦啦!
姜建树乐颠颠地转身回屋,路过池塘,看到一池子的沸腾鱼刚平息下来,这会儿正跟一群气势汹汹地鲨鱼似的,露出颜色鲜亮的脊背,排列地整整齐齐地来回巡游。
“这鱼没病吧?看上去好像鳞片颜色亮了一些,是不是回光返照啊?”当时他养这么一池子鱼,那纯粹是暴发户心理,没别的,就是因为锦鲤够贵。至于逼格高不高的,那是其次的考虑。
这么些年了,多少处出一些感情来。多不容易啊,没给他喂死,还长这么大条,要是死了怪可惜的。
跟在后面的管家赶紧回答:“没有。我让人每个礼拜过来看一趟,说是健康状况很好。”事实上,现在的这池子锦鲤已经快成为圈子里的奇迹了。
z市这些年来叫嚣着各种环境治理,在环保上面大把大把的银子撒下去,倒是真的好了一些。但是想在城市中心,有那么一池子能够养锦鲤的天然活水,还是不现实的。用这处理加工过的水来养鱼,再怎么科学,到底比不上那些真正用好水好环境养的鱼。
但是这一池子锦鲤的情况,显然没法用科学说明,只能说:“似乎每次余少过来,鱼就很兴奋。”
“不用似乎不似乎的,本来就是这么个情况。”姜建树作为渔家小哥大大的脑残粉,关注度自然在管家之上,“果然,我家大大很了不起啊。”鱼跃龙门,老头子还从来没见过呢。
管家作为贴身伺候的人,自然知道自己的老板在私底下有多么的生动活泼,抹了把脸跟上。他今天还要亲自准备一间狗房间,工作量不小。
余绡则带着大黑一路来到了郊外。相亲的都是富家子弟,也不用去什么狗公园,直接在一处靠山的农家乐里。
说是农家乐,其实也算是个小型会所,席面就三张,认真经营绝对亏本。
“当时买的早,地便宜,手上刚好也有点钱,就盘了下来。”说话的是这个农家乐的主人,家里做家具生意的高宏,“既然买下来,总不能空在那里,干脆弄了这么个地方,没事过来钓钓鱼什么的。”
一群富家子倒是赞美起来:“这地方环境可真不错。”
“老高,可真有你的,有这么个好地方不拿出来,藏着掖着的。”
“就是,以后咱们倒是可以多过来聚聚,比城里那些乌烟瘴气的地方要好得多。”
所谓花花轿子众人抬。农家乐的环境是真的好,但是也不过如此。作为z市叫得出名号的二代三代们,谁真的差了这么一个地方聚会了?
但是聚会要看跟谁一起聚,跟狐朋狗友一起聚是聚,和达官显贵一起聚也是聚,可层次毕竟不一样。姜珺雅和余绡当然算不上达官显贵,但是人家的能量要真的发挥起来,一点都不比达官显贵小。现在圈子里谁不知道姜珺雅是奎克集团的少东?
虽然他们私底下都觉得,放着那么大一个企业王国不去继承,反倒跑到z市来开个渔业公司,简直脑子坏掉了。但是谁会真的拒绝摆到面前的大粗腿?
别说是牺牲自家的纯种狗赛级狗给一条土狗做对象,家里没母狗的连公狗都牵来了!就算不能谈恋爱,大家也可以当好基友哒!
再说,就算没抱上大粗腿,他们这群人若是混熟了,未必不能成为一个利益小圈子。
姜思宁来的有些晚,等她牵着小柱子过来的时候,已经漫山遍野都是狗叫声:“不好意思,迷路了。”这地方她还是第一次来,gps在某些时候总会显示出一些微妙的个性,今天只比约定时间迟到十五分钟,对于一个路痴来说已经是老天显灵。
高宏作为主人,自然过来招待:“没事没事,这地方是比较难找。茶刚泡好,快过来休息休息。”他看着小柱子感慨,“你家巨贵真漂亮啊,什么时候养的?怎么也没见你朋友圈里晒图?”总算有一只姑娘家养的狗了。
今天聚会的一共十五个人,八个汉子七个妹子。汉子们带的什么松狮、萨摩耶、圣伯纳、哈士奇,妹子们带的大麦町、杜宾、大丹、牛头梗……汉子们带的狗一只比一只蠢萌,妹子们带的狗一只比一只凶残,什么世道?
姜思宁松开狗绳,拍拍狗头:“小柱子,去玩吧。”又对高宏说道,“哦,这不是我养的,是我男朋友的。我就是替他照顾两个月。我也养了两只,不过还小,就不带出来了。”
“哦,你养的什么?”
姜思宁翻开手机相册,给他看:“一只蒙细,一只陕细。以后带它们抓兔子去。”
细犬,兔朝古老的犬种,速度之王,凶残程度不下于任何一种猎犬,甚至于某些斗犬。
高宏:“……”妹子威武。
第84章 掉马
这年头养在城市里的宠物狗,哪怕是杜宾这样的品种,其实对人类也谈不上什么凶猛。至于二哈这样的传奇品种,凶的从来只有眼神。
等到了中午的时候,狗子们都成群结队地回来了。出去的时候全都一只只的光鲜亮丽,任何一只都保持着随时能上杂志封面的状态,回来的时候……就是一群流浪狗。
“这是去抓鱼了,还是去挖坑了啊?”
萨摩耶的样子已经完全不能看了,不说白狗变黑狗,那也是变成了浣熊。
金毛擦擦擦地跑过来,看了看主人,往余绡面前扔了一条鱼,个头还不小,冲着余绡猛摇尾巴:“汪!”
主人哭笑不得:“还真抓鱼了啊。行,一会儿让厨师做给你吃。”可是这鱼,为什么不抓来给他,反倒去给今天第一次见面的余绡呢?突然有一种被宠物背叛的感觉。
抓到鱼的还不止拉布拉多,小柱子也抓了一条,它在人群中看了看,往姜思宁面前站了站,最后放到余绡面前。
大概是猎犬的品种比较多,大部分狗的捕猎能力得到了发挥。山上放养了一些鸡鸭,有几条狗逮了鸡鸭回来,一只拉布拉多还叼回了三颗蛋!
余绡面前很快就摆满了“贡品”。他只能放下装饰用的鱼竿:“行,我去给你们做饭。自己的猎物自己带上。”
其中一些狗只是有样学样,也不知道听懂了没。贵宾大概真的比较聪明,小柱子第一个叼起猎物,跟着余绡走。
阿富汗猎犬的主人看着自家蠢狗,眼泪都流出来了,被人推了一把:“你不至于吧?”
“不,你不懂。我家阿黄从来没这么听话过。”还有那一身飘逸垂地的金毛啊,回去得梳上几天才能梳顺啊?
听到的人心想,换了自己是一条高贵冷艳的金毛阿富汗,被人叫做阿黄,他也一样不听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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