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人的相貌有些熟悉,高誓想了想,有点像自家儿子身边那个小朋友,云知意。
联想到云知意,再想到云家的资料,眼前这人的身份呼之欲出。
云婉,云知意的表姐。
云知意的二叔游手好闲,在圈子里风评很糟糕,倒是云婉的风评还可以。
她在这里做什么。
却见两人相见之后,云婉面颊微红,两人交谈甚欢,虽然没有更亲昵的接触,但两人之间暧昧的气氛,有眼睛的都能看出来,随便拍一张,都是狗仔的狂欢。
萧予圣拿出一管护手霜,挤出一点,动作温柔地帮云婉涂在了手上,手指纠缠,肌肤相贴,云婉红着脸任由萧予圣轻柔地帮她按摩着指尖。
“出来也不带手套,你啊。”
他们四目相对,气氛暧昧到不像话,简直下一秒就要在雪地中拥吻。
“这么漂亮的手,该被好好保护。”
“这个送给你。”
他将小小一管便价值上万的护手霜放在云婉掌心,“我这段时间正在做古法护手膏,我的云小姐,你愿意成为我的第一位使用者吗?”
他轻吻云婉的手背,微微抬眸,带着调笑的邀请,他将“我的”咬字微重,好像邀请眼前人使用的,不是护手膏,而是他。
云婉的脸红到耳后,她眼睛亮晶晶的,“我愿意。”
高誓看得眉头紧锁,在梦中萧予圣是个用录像威胁高顾笙的混账,其他的片段很少,但从现实中搜集到的资料,他这种性格的人也不像是什么色中饿鬼,怎么还四处招蜂引蝶呢?
正诧异间,却觉手背温热,应不解也学着萧予圣的样子,捧起高誓的手。
不像萧予圣那样熟练,应不解的动作有些笨拙,高誓以为他又想要贴贴,刚想伸手去碰碰应不解的面颊,却见应不解指尖泛起淡淡的灵力,白色的灵力浓稠如同液态,从高誓的手背渗入身体,灵气入体,高誓只觉通体舒畅。
但他知道,这灵力看起来少,但被压缩后的灵力浓度高到可怕,恐怕会让应不解感到不适,他连忙阻止,“先不要给我灵力……怎么了?怎么突然给我输灵力?”
应不解认真地看着他,指指萧予圣的方向,“涂了白色的,可以亲亲。”
他话音未落,便低头,在高誓的手背上,珍而重之,落下一吻。
第104章
“知知, 剧组这边的房间不够了。”
云婉的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本来我找剧组要了一个房间,没想到你会带这么多人来。”
云知意想了想, “这剧组隔壁是个村子吧?我去问问看能不能借宿。”
云婉道, “这边可以住两个人,你和田绵在这边住, 那几个男孩子和保镖去村子那边吧, 你们两个小姑娘借宿不安全。”
没等云知意开口,周镜几个就先同意了,虽然很感谢愿意借宿的人家,但是出门在外,还是要有戒心,之前不是没有爆出来过女生借宿被偷拍私密照的恶劣事件, 在这一方面, 女性要比男性弱势。
云婉做事确实周全, 她提前给云知意布置好了房间,被褥应该也是提前晒过的, 又蓬松又柔软, 在雪天让人很有幸福感。
虽然床是单人床, 但是云知意和田绵在学校寝室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挤在一张小床上一起睡过。
拍摄结束后,云婉端着温牛奶敲响了房门, 三个女孩子说了会话,夜色渐深, 云婉与两人道别, 并答应了田绵, 明天带她去看萧予圣。
原本以为换了个陌生环境, 会睡不好,没想到睡意凶猛,云知意和田绵两人,一个接着一个打起了呵欠,两人关上灯,外面风声微弱,她们睡着了。
……
午夜。
房门被轻轻推开。
有人鱼贯而入,他们浑身散发着寒意,那是穿过风雪所带的气息。
“城里的大小姐,真仙一定满意。”
云知意惊醒,感受到房间里有别人的气息,大惊,想去摸枕边的软剑,却浑身软绵绵地提不起力气,眼皮如同被黏上了胶水般沉重。
身边的田绵睡得酣甜,甚至没有醒来。
这些是什么人?
没听过的口音,是这边的村民?
他们怎么会来剧组?
困意如同恶魔,来势汹汹,身边的人似乎在交流着什么,依旧是听不懂的方言。
趁着还清醒,云知意的手艰难地滑动着,抓住了床头的手机。
不能点亮屏幕,不能发出声音,无信号状态下也无法长按键拨出紧急电话,云知意脑中电光急转,用修剪整齐的指甲,重重划在手机屏的保护膜上。
买手机自带的软膜还没来得及更换,留下了细微的指甲划痕,她想在屏幕上刻下“村民”两字,那几人却已经交流完毕,向着这边走来。
她用最后的力气将田绵护在怀里,而后陷入了沉睡。
***
高誓回房之后躺在床上,他的脑海中一会是村子里受苦的女孩子们,一会是萧予圣与两个不同女子的暧昧关系,过了很久才有了睡意。
身边的高顾笙睡得倒是没心没肺,单手抱着自己的小号猴子玩偶,仰面朝天,睡得香甜。
高誓看着睡得像只呼噜噜的小猪似的儿子,眉眼紧皱的眉头微松,给他盖了盖被子,摸摸他的脑袋,便睡下了。
高誓没想到,时隔一个月,他竟然又入梦了。
他已经有段时间没有做过预知梦了,不知道是因为剧情偏移地太厉害,还是因为离渣攻们出场的时间还早。
这次在梦中,他看见的是像一个被摔坏了的玩偶似的高顾笙。
他坐在家里的饭桌前,什么都不做,只是呆呆地坐着。
他被丢出了归家,还被拿走了一个肾和一片眼角膜。
他的一只眼睛灰蒙蒙的,像是蒙着一层白色的雾气,身体还未完全恢复好,伤口依旧在一阵阵地发疼,疼痛让他脸色苍白。
闭上眼睛,好像还能感受到窗前的阳光,那带着秋日清爽的风,将郁金香的香气送到他身边。他红着脸被归焰抱在膝上,听他细细的读一首法语情诗,语调缠绵缱绻。
他们拥吻在夏日的黄昏,落日在天空烧成一片金红,归焰看向他的眼睛,仿若流淌着融化的黄金。
【阿月,我爱你。】
他一遍又一遍喃喃着爱语,仿若向神明祈祷的信徒,他们在深夜的星辉□□同攀上顶峰,归焰滚烫的吻落在他的眼尾,垂下的眸子是那样虔诚。
可是画面倒转,天旋地转,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归焰的声音如此冷情。
【抱歉了,酩月需要你的肾和眼角膜,你最乖了,对不对?】
【你真的觉得,我会喜欢一条路边捡来的流浪狗吗?】
【滚!你真有心机,在我面前能藏这么久,本来想让你养到康复后给你一笔钱的,现在看来,你还是死在垃圾桶边最好。】
【让我看到你再接近酩月……你不会想知道后果的。】
他被保镖抓着往外丢出去,这时候他已经没了一只眼睛,看得东西都蒙上一层灰色,他挣扎着想说他没有做,可却被捂着嘴往后拖去,站在归焰身后的白酩月看着单薄又脆弱,望向他的目光,复杂地让他看不清。
他甚至想笑。
他想让白酩月睁开眼看看,自己何德何能被他忌惮,不惜出手诬陷。
归焰是多么爱白酩月啊,相处半年时间,分明白酩月未曾出现,却处处都在。
那郁金香是白酩月最喜欢的花朵,那诗集的译者名为明月,那白衣是白酩月最喜欢穿的颜色,就连为他起的爱称,也是“阿月”。
阿月阿月,在叫他的时候,归焰想的到底是谁呢?
漆黑的回忆将他包裹,如同一脚踏入黏腻腥臭的泥沼,负面情绪引动了暗处伺机而动的眼睛。
阴冷的气息顺着手臂攀爬,高顾笙猛地一抖,从回忆中惊醒。
不知何时,天边已经完全暗了下去,乌云将太阳完全遮掩,分明是盛夏,却有穿透骨髓的阴冷。
高顾笙起身,不顾腰间的疼痛,匆匆忙忙向外走去,他知道,他又被这些东西缠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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