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发现就会死。
我叫沈默,是个底层修士。
但我不缺修炼资源,因为我有个大佬情人。
最近他又升了一级,我怕他杀了我,决定和他分开。
但我没能如愿,反而又招惹了一个大佬。
最后我有了三个情人,个个都是大佬,挥挥手扬我骨灰那种。
我开始处心积虑扮演一个纯情的白莲花。
被拆穿,就会死。
第一章
我叫沈默,出身世族沈家,及长,入太真宗修道。
在修真界中,这算是一份足够闪光的履历。可这其实没什么用,因为修真界最不缺的就是闪光的人。
我实则平平无奇,籍籍无名。
但我比较好的一点是,我不必要为功法和资源发愁,不,其实也愁,但是愁得稍微少一点。
因为我的情人是沈霖。
不同于我的籍籍无名,沈霖的名声简直如雷贯耳。
他是沈家的家主,和我这种寻常门人弟子,可以说是山巅和山脚,天壤之别。
我遇到沈霖的时候,他还没有这样显赫。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人记得,百年之前,沈霖起于微末。
那时他是沈家的管事,往边陲之地收一座小矿脉出产的稀矿。
驻守在那座矿脉上的沈家分支,就是我出身的家族。
我有一百年没有回过家了,迄今却仍然记得,那座矿脉叫泉山矿,那时候家里人称沈霖为“上使”。
我对上使有企图,于是凭借一腔孤勇变卖家产,买了一些珍贵的食材,又准备了美人,设宴款待沈霖。
奈何沈霖坐怀不乱,我俩喝了一场酒,那些美人只是寂寞地跳舞,连沈霖的衣角都摸不到边。
我的心一直往下沉,在沈霖向我道别的时候沉得彻底捞不上来。
沈霖话说得很客气,称我小友,道日后有缘再见。
他就是这样的人,浑身骄矜之气,长相也像是那种富贵王孙,但与人说话总是心平气和,彬彬有礼。
可这种有礼也不会叫人觉得与他平等,而是觉得他平易近人,你受宠若惊。
我觉得跟他相处很累,可是以后连累的机会都没有了,说日后有缘相见,哪里还能有什么缘分呢。
这时候我哪里能知道日后真有相见的时候呢。
而且时隔不远,就在沈霖要从矿脉上启程前往主家的前一天。
他在酒楼里喝酒,我在酒楼里洗盘子。
有点尴尬,但我先前为了招待他,就差把家里的老鼠都翻出来卖掉了,如今出来洗盘子,也是迫不得已,实在是穷到不行了。
好在沈霖是个体面人,他见了我只当做不认识,没有让我更尴尬下去。
也因为他这份体面,叫我有了救他的机会。
简单来说,是一个女人在他酒里放了情花,而且是情花中很特殊的一种,吃了这东西的人必须立刻与女子交合,否则就会落得一个功力尽废的下场。
而且此后也必须与这个女人定期交合,否则还是会落得一个功力尽废的下场。
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阴毒的东西,想都想不到,修真界这么大,我看到的终究不过是冰山一角罢了。
沈霖轻描淡写一掌拍死那女人,顺带拍塌半个酒楼,在此之前顺手把我拽出来,再凑到我耳边跟我说完这些话之后,我脑子里完全是一团浆糊。
我不知道怎么做了,我没钱再给他找女人,而且我也怕找了女人之后,他为了隐瞒此事把我也轻描淡写地杀了。
但沈霖看起来已经快不行了,他的眼神在变,一种很下流的东西在他眼睛里浮上来,我不当心与他眼神相对,都会觉得羞耻。
我怕得口舌发干,但与此同时一个念头浮上来,如果女人可以,那男人行不行呢,我是说,我行不行呢?
女人有一个逼穴,我也有啊。
第二章
我知道我不是女人,我是男人,我只是多长了一个不该长的东西。
但是和沈霖在一起的时候,我和女人也没什么区别。
过去这么多年了,我还记得沈霖的手指插进我腿间那个肉洞里时的感觉。
我没觉得疼,我只是懵懵懂懂地意识到,我多长出来的这个东西,似乎不像我从前以为的那样全然无用处。
似乎也还是有一些价值的。
和沈霖交合之后,我脊骨上长出了一朵红色的情花,细丝一般的花瓣缠绕着苍白的长茎生长,我肤色很白,白色的茎就和我的脊骨融在了一体,看不出分别,那些绯红的花丝就像是缠绕着我的脊骨生长一般。
沈霖清醒过来之后,似乎很震惊。
但他毕竟是个体面人,所以最后他只是彬彬有礼地说了一声,“这可真是不可思议。”
我也没有耽误时间,立刻要沈霖帮我入太真宗。
沈霖看起来更震惊了,似乎是没见过吃相这么难看的人。但他还是彬彬有礼地说,“这也是应有之义。”
我听他这么说话,有点想笑,就笑了出来。
沈霖一直盯着我看,后来他说是因为觉得我笑起来好看。
但我不信,我知道他可能是没见过我这么,鲜廉寡耻的人。
不过我也不在意,我叫沈默,沉默的默,人如其名,我在沈家就是那种发不出声音的人,我连父母都没有,从小我就只能自己为自己打算。
我要活下去,就不能不鲜廉寡耻。
我向沈霖要的其实也不多,不是要他直接让我进太真宗,而是要他给我一个进入太真宗的机会。
不必要保证我一定能进去,给我一个参与选拔的机会就足够了。
算起来这是我第一次用我自己与人做交换,第一次,我把自己卖得够廉价。
那时是真不敢多要,后来我如愿进了太真宗,沈霖时不时叫我出去,要与我交合。
因为时不时就消失一段时间,我吃了很多苦头,但是向沈霖要东西的时候,也还是小心翼翼。
我害怕他,担心稍微要多了就会触怒他,虽然他说话彬彬有礼,但我就是觉得他很可怕,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那时我所有的期望就是修为涨高之后,在沈霖面前可以不必那么恐惧,可以理直气壮讹诈他一番。
但我没有这个机会,因为沈霖比我修为涨得还要快,我在太真宗稍微混出点名头的时候,沈霖已经坐上了沈家家主的位置。
他给我东西变得大方了许多,也不必我再张口讨要,他会算好时间,把我需要的修炼资源都提前准备好给我。
但我还是不想再和他混在一起了,我怕他,每次和他在一起都害怕,而且随着他地位越来越高,我变得越来越害怕他。
我现在靠自己也不是弄不来修炼资源,没必要再和他混在一起。
情花把我们两个绑在了一起,但其实情花对如今这样修为的我们来说,已经不再算什么了,只要把我们两个的脊骨都刮一遍,刮掉缠在上面的情花,这样就可以解决了。
沈霖不愿意,我想他是觉得刮骨有伤他身份,他就是那种最传统的世家子弟,非礼勿视,非礼勿动。
当然,只是表面上,毕竟依礼而行是没办法得到沈家家主的位置的。
所以我在情花的迷障中抱住了陆宵,我故意的,我希望他帮我摆脱掉沈霖。
第三章
但我当时并不知道他是陆宵……这么说可能没人信,后来所有人都觉得我是故意勾引陆宵,毕竟那么一条金光闪闪的粗大腿,谁不想抱上去呢。
对此我只有一句话,陆宵的大腿是够粗,够我抱半辈子的,但这么粗的腿,想踩死我也就是一脚的事儿吧。
我何必勾引这么粗的腿呢,我找个细点儿的不好吗?
说起陆宵的来历,要先说我所在的太真宗。
太真宗起先并算不上庞然大物,不说籍籍无名,但也不过是个三流门派。
但太真宗六百年前出了一个陈静雨,一人一剑,覆压剑道五百年。
我和陈静雨还算有些渊源,他是我名义上的师祖。不过太真宗便靠他顶门立户,他老人家的弟子如同恒河沙数一般,再传弟子更是不知凡几,我和我师尊在其中都排不上名号。
修真界中,谈及剑道,不能不提昆仑。剑道至尊,无上昆仑。六百年前三岁小孩说起这句话也是朗朗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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