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大娘这是逃了么?
她要逃进茶楼里去?
难道她要找人做人质?
她是不是要用别人的命来要交换自己的三妹?
这样的方法虽然老套,却也不是不行的,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大侠就是栽在这样的手段上,也不知有多少伪君子因为这手段暴露了真面目。
陆小凤叹了口气,已明白今天也许会栽个跟头。
可是无论谁也没有想到公孙大娘做了什么事,她一扑进茶楼,就又恢复了老妇人才有的苍老声音,也恢复了老婆婆还有的佝偻身形,大叫道,“救命啊!救命啊!有人要杀我的儿子!”
茶楼里坐着几个喝酒的大汉,他们都是常胜镖局的人,一个个肌肉虬结,赤裸着上身,已喝得浑身是汗,连胸膛上都洒上了上好的女儿红。
一听到有个穷苦的老人家在求救,这些大汉们就立刻站了起来,怒发冲冠,拔出了放在桌子上的刀,扛起了屁股下面的板凳,怒吼道,“谁?谁敢青天白日下抢劫?”
这几个人一带头,茶楼里年轻又有义气的小伙子们就立刻也站了起来,呼啦啦一片冲了出来,也都扛起了板凳和墙角放着的扁担杆,“是谁?哪个混蛋敢杀人?”
还在面摊上的人当然都听到了茶楼里的声音,也看到了里面蜂拥而出的人群,红鞋子的成员们对视一眼,就又看到了跟随人群出来的公孙大娘,纷纷退让,让出了一条路来。
镖局小队的镖头一看见陆小凤压在“庄稼汉”肩上的手就气红了脸,再看见他江湖人的打扮更是怒吼一声,跑过去一个板凳就往他头上砸。
后面的人群也涌了过来,一时间面摊上好像是沈百终见过的朝会,骂声打声此起彼伏,他也终于有点懂了皇帝为什么总爱拉大臣出去打板子。
板凳砸下来,陆小凤当然要躲,面汤泼过来,他也当然要闪,这些人都是热心的好人,他当然也不能打,所以只有松开了手。
沈百终当然也不会随意对付大明的子民,更何况他的刀已掷出去,此时根本没有办法隔着人群出手。
公孙大娘看准时机,一把拉住“庄稼汉”手,就要把她拉出人群去。
她也确实成功了。
红鞋子的其他人已跑出长街去,正等在屋顶上看着她们。
公孙大娘松了一口气,也提着一口气跃上了屋顶,她刚一跃上屋顶,就觉出了不对,一摸自己的裙子,就摸到了一手的鲜血。
再一低头,公孙大娘就瞅见了站在长街上的沈百终。
三妹的尸体就倒在地上,倒在沈百终的脚下,她的脖颈已被割断,眼睛也已突出,鲜血顺着青石板流向低处,一直流到茶楼门口,流到一片黄叶上去。
浓烈的血腥气终于让本就对此十分敏感的江湖人停了下来。
哄闹的长街突然静寂无声,除了陆小凤以外,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沈百终。
绣春刀的刀尖上滴下一连串的鲜血。
一块铁质的牌子被掷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嗡嗡弹动几下,静了下来。
“锦衣卫办事。”
第39章 通向目的地的河
“我们不追?”
“不追。”
“为什么不追?”
“因为她们还会再来。”沈百终接过陆小凤替他捡起来的牌子,冷冷道,“一计不成再生一计,她们不停得来,线索也会不停地出现。”
“没有别的原因?”陆小凤问道。
“没有。”
“真的没有?”
“你既然知道,又何必问我。”
别的原因自然是害怕伤到这里的普通人。
这原因两人都知道,可陆小凤偏偏想听沈百终自己说出来,在不要紧的时候,他最喜欢做的事情之一就是逗逗沈百终。
这也许是因为他很喜欢看闷葫芦破口子的样子。
但是点到为止的道理陆小凤也懂,所以他只有抬起桌上的那碗面看了看。
“这恐怕是世上最贵的一碗面。”
“嗯。”
煮面的水是天一神水,每一滴都是。
“我现在倒真觉得红鞋子和神水宫有些关系了,她是怎么找到如此多的天一神水用来煮面的?”陆小凤道,“无花真的偷了那么多的天一神水给公孙大娘么?”
沈百终淡淡道,“如果他没有偷这么多,那么这些天一神水就是水母阴姬给公孙大娘的。”
“是。”
“水母阴姬曾说过绝不会把天一神水送给外人。”
“对。”
“所以我们需要进入神水宫去调查一番,盗取剑谱加上天一神水,罪加一等,神水宫很快就会被夷为平地。”
长街上的人群早就散了个干净,公孙大娘和自己的姐妹们也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偌大的地方只剩下了陆小凤和沈百终两个人。
死人是不算人的。
三妹已是死人。
陆小凤看着地上的尸体,叹道,“看来我们的棺材又需再订一口了,老板又可以为他的小凰再攒一笔嫁妆。”
“这件事可以拜托给客栈的老板。”
“没错,只要银子足够,他什么都肯做的。”
陆小凤和沈百终回了一趟客栈,对老板讲完要求后就又离开了,他们已被接连刺杀了三回,虽然这其中有一次陆小凤并不知情,但就算是两次,也已是足够令人重视的次数,加上楚留香他们还没有消息,进入神水宫已是一件很紧急的事情。
昨日的暴雨实在下得很大,即使雨已经停下,地上也还是积着许多小水泊。
水泊里倒映着沈百终的影子。
模糊的黑色影子。
要到神水宫去,除却黄鲁直说的法子以外,大智大通还给了一种方法,这方法明显比去找什么尼姑可靠得多,只是需要走走水路而已。
所以陆小凤此时正在店里买皮筏,而沈百终就站在外面等他。
没有什么事做的时候,沈百终喜欢发呆,盯着水泊里的涟漪看就很消磨时间。
喜欢看水泊的人好像不只有他一个。
还有一个人也喜欢看。
这个人好像是只是路过,也并不打算看什么水泊,只是她看到沈百终专心致志的样子,就也停下来盯着看。
她看着看着,就好像发现了水泊的好处,看得比沈百终还认真,竟好像真的觉得这些涟漪很有趣。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水泊很漂亮?”女人问,“就像是银子一样漂亮,而且是那种流动的银子。”
沈百终并不觉得水泊像银子,但他还是点了点头,因为他从不会故意不理睬陌生人,也从不会抨击别人的喜好,除非那种喜好会害人害己。
见到他点头承认,女人竟有点高兴,“你果然是个很不错的人,如果我不是要杀你,一定会免费陪你睡一觉。”
沈百终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于是慢慢扭过头去。
这是一个很瘦的女人,看起来很英气,眉毛很长很浓,人不丑也不美,在五月里,也还穿着一件厚厚的银狐披风,腰间别着一副牌九,一只笛子,还有一面很小的铜镜。
她好像完全没有注意到沈百终在看她,于是沈百终又低头去看她的鞋子。
一双绣花鞋。
紫色的绣花鞋。
不是红鞋子。
“你杀我,他们会给你多少钱?”
“绣花鞋”笑了笑,“这倒也不是钱的问题,虽说钱很重要,没有什么比钱更重要,但来钱的路子岂不是也很重要?”
“他们答应让你加入。”
“绣花鞋”叹了口气,“没错。你可真是个聪明的男人,我真的很想陪你睡一次,只可惜我已没有太多时间。”
“因为他们要你在我进入神水宫之前杀死我。”
“你又说对了。”
沈百终点点头,“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
“你说。”女人道,“看在我们都喜欢水的份上,我一定告诉你。”
“谢谢。”沈百终礼貌道,“你是不是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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