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栏的设计很简单,也就一个多月的功夫就立起来了。这新玩意如果是人族建的,必定要等上一段时间才有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可因是魃宥开的,那真是自带流量。
首先,他麾下的啄木鸟精、蜘蛛精等等都是要去的,放现代这是团建活动,领导开的新店,你敢不去捧场?
同理,他还是梨园的头头,无论是出于微薄的情谊,还是对这领头人的尊重,梨园的精怪跟人族修士也要去。
梨园别说是在大安国,在东胜神洲都很有名气,他们说是一群发烧友,实际上是这年头歌舞戏圈子里的风向标。
再说还有王莺莺,她被高长松捧红后感念知遇之恩,魃宥又是个不居功的,成天跟人吹高长松的才华,再加上他新出的小册子高长松名又在前,仅凭他一妖,就令高长松做到了“江湖上没有哥,却充斥着哥的传说”。
王莺莺听说勾栏是高长松的点子,当然要带着一众姐妹去。
水浒中做人肉包子的孙二娘都知道不可杀这些莺莺燕燕,全天下都是她们的姐妹,这一传十十传百,似乎又有了客人。
此外还有隐秘群体表示:什么?高十二郎?好喜好喜!
一整个爱屋及乌了。
待到勾栏开业,《倩女幽魂》的歌舞戏,七夕节名动一时的影子舞蹈,还有陈中贵改编的新傀儡戏,各台柱子轮番上阵,使出十八般武艺,勾栏中的表演场场爆满,光是卖门票就挣了个盆满钵满,更不肖说还有小童兼卖茶水瓜果,那日流水哪怕是“视金钱如粪土”的魃宥都是一惊。
再一次感叹高十二郎的远见。
……
高长松:“……”
只见他双手扯信,信纸都给他扯得皱巴巴的。
高长松:羞耻啊!实在是太羞耻了!
他深感自己是脸皮不够厚,这夸奖落在他身上,真是连脚趾头都在抠地。
偏生钟离珺还凑过去,发自内心地喟叹:“不愧是十二郎,卓有远见。”
高长松虚弱地呻吟:别、别说了……
无论如何,魃宥信写来了,那高长松就得回信,他跟钟离珺问了一下,看他认不认识经常往返东胜神洲与大唐两地的人。
他猜有,钟离珺也说有,这就好办了,只要委托人先带到长安,再交给下一人即可。
高长松写这信肯定是要打草稿的,他琢磨着先打个腹稿。
首先,肯定要花一定篇幅来表示魃宥真的是谬赞了,他只是普通一男子,其次,他可以对《牡丹亭》的改编提出点宝贵的建议,哎,就是音律方面比较难表达,要不然他去镇上找位善音律的,他自己哼哼,让对方翻译成宫商角徵羽?
理论上读书人什么都要略懂,可这古代七音,高长松是真的不懂。
之后还有什么要说的?
高长松想,为了高玉兰的未来,肯定要腆着脸求教升学问题,如果能提前引荐一下名师,那可实在是太好了。
那自己能拿出什么以作回报呢?
论对胃口,肯定是文学史上的不朽名著。
高长松回忆,四大名著不要想了,他只能想起故事梗概,没那文笔,说出内核就是糟蹋,他应该将注意力放在短篇上。
此刻高长松梦回高考,什么“四大唐传奇”“四大元曲”在他脑海中轮番划过。
奇怪,唐代有传奇,元代有元曲,明代有小说。
说起宋代,只能想起宋词,可宋词跟唐诗一样都短得不能再短,高长松实在做不到仿宋词。那偏向散文的长文体,难道宋代没有吗?
他苦思冥想许久,只想到了杂记、笔记文,最多加个游记,什么《小石潭记》《世说新语》《岳阳楼记》等等。
好吧,可能宋代人喜欢看民间表演,文字上的故事还停留在唐代传奇与志怪的延伸。
哎,其实唐传奇也蛮无聊的,基本上就是小故事合集,唯一一个拥有姓名的是《虬髯客传》。
高长松沉默,说实在的,他觉得比起这种野心家扶植命定之主李世民上位的故事,他宁愿看看什么《杜十娘怒沉百宝箱》。
要不下一个故事就往这方向构思吧,杜十娘的故事在民间呼声很高,普罗大众喜欢的故事才是好故事。
在构思中,时间一天天过去了。
……
当高长松与钟离珺在名为高老庄的世外桃源中享受难得的闲暇时,那些跨越丝绸之路的粟特人已带着家乡的香料、宝石,与沿途搜集的新奇玩意儿来到长安。
不出所料,高老庄所出的温暖的羊毛袜得到了一致好评。
它的价格不算高,即便因路途遥远翻了好几倍,在遍地珍宝的长安,都算是便宜的舶来品,可与其价格不符的,是羊毛袜的实用性,与它相对美观的外表。
眼下的足袋还是王公贵族的专利,丝绵的足袋又较强的保暖性,能让他们在寒冷的冬季都穿上轻薄的鞋履。
然而,丝绵本身是没有弹性的,他就像是直筒小布袋,靠脚腕口的细带堪堪吊在足腕上,行走久了,那些丝绵就会产生褶皱,甚至层层堆叠,那实在不大舒服,对那些冬天还要穿木屐耍酷的郎君来说,还很不美观。
他们需要更加贴合足型、有弹性、最好还能保暖的足袋。
……
李林同在乌斯藏辗转数月,到底没敢去那能让男人怀孕生子的女儿国,失去了长久以来的目标,他略感乏味,干脆返程往长安去了。
临行前高长松交给他两封信,他先将其中之一送给灵宝派人,见那门童收信后惊喜不已,大呼小叫地离开了,似乎是找师长看。
李林同想怕在这修仙之人众多的门派中,高十二郎都颇有地位,否则不过一封信,怎会引起如此轰动?
他在长安过了几个月的神仙日子,实不相瞒,他的游历生活让自己在朋友圈里小小火了一把,又因高老庄的白酒最近在长安太有名,不少人都对高十二郎充满了好奇。
于是,当听说粟特人带着乌斯藏高十二郎新产的羊毛足袋进京时,李林同都去凑热闹了。
李林同:要紧跟时尚风向标!
第136章
李林同买到了一双羊毛袜。
粟特人的血液中流淌着液态黄金,他们的富庶与会做生意的名声贯穿整条丝绸之路,囤积居奇、高价售出是日常操作。
操着古怪口音的大胡子粟特人与求购者讨价还价,他们不同于美须髯的长安佬,蜷曲的、毛茸茸的胡子笼罩下半张脸。唐人说这是办事牢靠的象征,常人都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络腮胡之下谁知与你谈生意的粟特人年岁几何?
李林同想要多买几双袜子,他颇有种其会在长安走红的预感,但等到地方,发现头簪花的风流郎君与穿粗布褐衫的仆从交替,列了一条长队。
他这才惊觉,自己是如何知道足袋售卖的?是一同交游的郎君告诉他的,这群郎君是什么样的人?
别的不知道,但他们绝对是长安城中最追求时髦的一批人。
李林同一个激灵,他忽然想起来,最近街上的木屐变多了,皮靴变少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
唐代士族郎君是非常时髦的。
簪花熏香是基本操作,看过穿越文的人都知道,唐人特别爱戴头花。
除却这些基操外,他们还讲究穿搭。唐懿宗朝时有一名叫路岩的人,就因精通穿搭而闻名,他戴的沙巾被精心剪裁过,样式风流,引得街上人竞相模仿。
近几年为扫前朝的奢靡之风,文坛上开始追求诗风清新康健,连带着文人的着装习惯也有了改变。
唐人目前追求的是魏晋之风,前有“建安风骨”后有“左思风力“,总的说来还是很健康的。
文章写得像了,穿着也得像,要知道,魏晋时代的男子一般都穿大袖翩翩的衫子,必须要袖子窜风,走起来有飘飘欲仙之感才行。
再配一双走起路来伴随清脆踢踏声的木屐,太仙人了!
春夏时郎君都是这么穿的,但秋冬就不行了,大凡是能被风吹起来的长衫,料子都很薄,这年头要是得了伤寒可没有特效药,是要命的,虽然有些人要风度不要温度,但大部分人还是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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