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记(12)
“六兄弟,那五个都死了?”廖景想起老鲍叫丁良“六爷”,不禁怀疑他是不是数漏了一个,但以丁良的性格,真的能干□□吗?
“都死了,连最小的一个几年前也被他干掉了。”仓说,“不过据说这个老六很厉害,当初帮元深铲除异己立了不少功劳,两个人好的穿一条裤子,有人怀疑他们俩根本就是一对兔子。可惜什么也比不过钱和权,元深最后还是把他给做了,不过老六实在不简单,临死还拉了元大公子垫背,找人把他崩了。”
“元大公子?”廖景心里越来越沉,表面上却装的饶有兴致,“元深的儿子?”
“独生儿子。在美国留学,死在公寓里了。”仓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一枪毙命。”
廖景抽了口烟,看着青色的烟雾从自己鼻端散开,心里也好似起了一团迷雾。
丁良杀过人,坐过牢,难道他杀的就是元深的儿子?
“你说人赚那么多钱干什么呢?”仓抱着胳膊嘟囔,“儿子都没了,都带进棺材吗?嘁。”
“他才四十多岁,再生一箩筐也来得及。”廖景假装轻松地说,“到时候就怕分不匀,杀来杀去又搞个鸡飞蛋打。”
仓哈哈一笑,说:“可不是么,不过也不知道怎么搞的,这么多年元深都没弄出个孩子来,听说现在连女人都不碰了,所以当初有人说他是个兔子,搞不好是真的。”
廖景陪着他笑了几声,仓不再提这件事,表示八卦告一段落。两人又沉默下来,静静站在门口守着。
十点,包厢的门锁响了一声,D哥特有的温和的笑声从门缝里传出来,接着是元深低沉内敛的笑声:“D哥真是快人快语。”
“过奖过奖,大家都是混口饭吃。”
门开了,D哥跟元深握了握手:“真的不留下来玩玩吗?这里的少爷小姐都不错的,跟R市的服务也不太一样呢。”
“不了,明早还有个会要开,必须连夜赶回去,好意心领。”元深微笑着说,“将来大家合作愉快,有的是机会。”
送走元深,三人返回包厢,D哥看上去心情还不错,坐在沙发上拍拍廖景的腿:“以后我们要出货到R市了,所有去那边的的货都由你来送,沿途两百公里,不是短路,以后要多加小心,还有,你最近要尽快物色人手做脚。”
廖景点头,D哥又说:“本来他想在那边建仓,自己做厂出货,我没有答应,这事儿我得先想想,过两天再说吧。”
作者有话要说:
锵锵锵~
连更10章了……
今晚要不要加更捏~~~~
霍霍霍霍~~奸笑跑走~
第11章 混乱挣扎
谈完正事,D哥叫人送了酒来,又叫了几个陪唱的公主,廖景陪着他玩骰子喝酒,很快就过了十一点。
他心神不宁地惦记着丁良,丁良胃不好,不知道会不会控制不住喝多了,或者老鲍把情况告诉元深,元深又连夜杀回去茶餐厅什么的,不知不觉输了很多次,几瓶酒都见了底。
“怎么着,心不在焉的?”D哥发现了他的走神,笑着说,“憋的吧,他们说你有日子没过来这边玩儿了,怎么着,手头紧?”
“哦,没,最近……没心情。”
“听说这儿来了个头牌,很纯,还没开|苞呢。”D哥说,“我叫他们给你留着呢,这就叫上来吧,算是上次的事给你压压惊。”
很快妈妈桑带了个小男孩上来,十七八岁的样子,五官比女孩还精致,跟娃娃似的。小孩有点局促,进来后呆呆站在那,也不叫人,D哥拍了拍他的屁股,指指廖景:“过去啊,还愣着干嘛。”
小孩低头走过去,站在廖景面前,身形僵硬,廖景说:“转个圈看看。”他就转了个圈,跟木偶似的。
仓“噗”一声笑了出来,说:“阿景,带他去里间吧,这么多人,别把孩子吓着了。”
廖景带着小孩进了里间,这儿是D哥的地方,他自己也经常在这儿招妓,没有偷窥之虞,很安全。
小孩一关门就有点局促,站在那儿不知道该往哪看,廖景脱了外套靠在沙发上,眯着眼看着他,见他手足无措的脸都红了,便招手叫他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摩挲。
不是完全不动心,这孩子长的真的太标致了,气质也纯,是真纯,不是装出来的那种,抱着摸了半天,人还僵着。
但廖景就是激动不起来,手摸着年轻滑嫩的身体,心里却是另一个人的影子。
丁良消瘦的身影,温润的眼神,宽容的微笑,他眉宇间的沧桑,还有他身上甜腻的气味……一切的一切都仿佛近在眼前,呼吸间就能感觉,一伸手就能触摸。
廖景觉得自己怕是得了什么病了。
“算了。”他放弃了,起身在外套里掏了一叠钱出来丢在床上:“你自己睡吧,我有事先走了。”
廖景从房间的另一个门出去,很快出了明都,因为喝了酒,也没开车,一路小跑着往良记跑去。
不过半条街,五分钟就到了,茶餐厅前门已经上锁,他便绕到后巷,那儿还有个角门。黄昏时下了雨,廖景踩着积水穿过窄巷,巷子里堆满了垃圾桶,一大群野猫正在开晚宴,被惊动了,发出不满的嘶叫,成群结队地跳开跑远了。
厨房的角门果然没有落锁,轻轻一推就开了,他穿过窄细的过道,进入了厨房。大厅角落的灯还亮着,丁良斜靠在沙发里,桌上除了那瓶朗姆m酒,又多了一瓶Tequila,玻璃杯里还有半杯金色的酒液。
烟灰缸里已经积满了烟蒂,丁良眯着眼,头靠在沙发靠背上,嘴角还衔着一支烟,从不离身的手套被摘了下来,丢在桌上,惨白的左手就摆在沙发扶手上,触目惊心的残酷,触目惊心的漂亮。老鲍带来的那只盒子被打开了,一只戒圈略小的戒指被拿出来放在一边,大约是他以前戴过的,只是现在没法再戴了。
廖景走过去,皮鞋踩在地砖上,发出轻微的响动,丁良的眼睫闪了一下,睁开了,迷迷茫茫看了半天,才认出了他。
“你、你怎么……来了?”他醉的厉害,舌头都大了,摇摇晃晃坐直了身子,取下嘴角的烟架在烟灰缸上,“落东、东西了?”
廖景不答,他眯着眼睛四下乱看,终于找到了挂钟,却看不清上面的数字,费解地问,“几、几点了?”
“十二点了。”廖景给他倒了杯柠檬水,丁良低声说了声谢谢,皱着眉喝了两口,说:“你来干什么?”
“来看看你。”
“哦。”丁良摆摆手,“谢谢,我没事。”
“冬冬呢?”
“睡了。”
廖景坐到他对面的沙发上,端起杯子一饮而尽,晃了晃酒瓶,又倒上一杯。
他经常就着丁良的碗筷杯子什么的吃喝,丁良已经习惯了,端起来喝了两口,取下烟灰缸上抽了一半的烟接着抽了起来。
看来他不但酒量好,烟瘾其实也很大。
他抽烟的样子和别人不同,低着头,静静的,老老实实的样子,仿佛正在虔诚地享受尼古丁带来的刺激,一点都不像廖景,只要叼着烟就显得吊儿郎当玩世不恭。
不敢想象这么温和的人,干了多么了不得的事,居然被人把手指砍了。
连自己这样的陌生人他都舍不得驱逐,到底是什么人,才能逼得他说出那么绝情的话来?
抑或,他从前根本就不是现在看上去这个样子?
廖景心里疑问很多,此刻却一个也不想知道答案,自顾自将丁良剩下的酒都喝了,烈酒下肚,强烈的醉意立刻涌了上来,人晕晕的,却不困,相反有点奇怪的亢奋。
丁良抽完半支烟,似乎清醒了一点,揉了揉脸,说:“太、太晚了,明天还要开张,早点回去睡吧。”顿了顿,又说:“谢谢你这么晚来、来看我,我没事……都过去了。”
廖景不动,他撑着桌子慢慢站起身来,冲他摆摆手:“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