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书华一把推开陆明臣,赶紧站起来,去床上抱了被子,隔着棉被按住自己的胸口:“我先去铺床。”
这是陆明臣第一次听宋书华唱歌,也是丈夫为他唱的最后一次。后来再提起,丈夫就不愿意唱了,以为他实在难为情,也不再提出这种要求。
如果不是这晚被苏晗拉来了QUEEN,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再听到丈夫那郁郁柔软的声音,也再不会有那样的心颤。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丈夫要在这种地方卖唱?为什么他要穿成那样,接受无数男人露骨的眼光?到底为什么他要堕落到如此不堪?
明明他的生活如此优渥,也不是放荡的性格,陆明臣想不出来。只有那些男人狂热的目光让他难受得隐隐作呕,从胃到心,扯得一片生痛。
他以最快的速度回到家里,试图从他们共同生活了七年的家,寻找一些答案。
但是他翻遍了每一个房间,每一个抽屉,包括宋书华的衣柜和书房,没有,什么都没有,他没有找到任何蛛丝马迹来解释他今晚看到的一切。
他似乎有些明白自己那日复一日痛苦、烦闷和焦躁的缘由。
七年了,他以为拥有丈夫的一切,到头来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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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舞台的华丽程度可以和专业的舞台相提并论。但这舞台也和生活一样,掀开华丽的外表,到了后台就变得逼仄脏乱,而QUEEN的演员们正是爬在这件华丽长袍背面的虱子,密密麻麻的。
化妆间是仓库改的,一百多平米,中间密匝匝的几排衣架挂着艳丽夸张的表演服装,把这仓库分作两半。一半沿墙放了十几张化妆桌,桌子堆满各种化妆品,算是化妆间。另一半拉满布帘的,就是换衣间了。
只有角落里原本供仓库管理员休息的五平米小房间,改成一个单人化妆间,供QUEEN的“头牌”Tita单独使用。
化妆间里挤满了人,同时挤满了脂粉和男人汗臭交织的味道,这里最少不了的就是流言蜚语。
“那小表子刚唱的不就是峰峰你嘛,第一回 接客,却没想到客人第二天不付钱就跑了。”说话的人戏谑地用风凉话煽风点火,“他那么编排你,你不生气?他用你那点破事儿唱火了,你该去分钱啊。”
“关你屁事儿,操心你自个儿的啤酒肚吧,真怕你上去把台子给压塌了。”
“我有什么可操心的。我又没被男人拿感情白嫖,还被人编成歌唱。”
有人插话:“TT这么做确实不太好,峰峰你知道吗?”
“我知道,TT说要给我写首歌,我同意的。”
“峰峰,你真是好大方哦。”
“是啊,所以我有男人喜欢,就你这种买双袜子都找人要钱的抠逼,难怪一而再被抛弃。”
“哈,要倒贴才能钓到的男人,谁们稀罕……”
“哟,曲经理怎么到后台来啦,前头还不够你忙活的。”
梳着油头的小个子冷着一张脸,也不理和他招呼的人,径直走到一个年纪挺大正在化妆的变性人跟前:“老红,Tita保险柜的钥匙给我。”
“你拿保险柜的钥匙做什么,里边的东西要还给客人的。”
“我知道,我找件东西……”
“曲经理是找姓苏的往台上丢的钱包吧,哎,没用的,姓苏的除了找你帮他要TT的电话,压根正眼都不瞧你,今晚好像还带了其他男人。”
“干你屁事。”
老红从自个那对高耸的假胸脯下面的罩子里摸出一把小钥匙给曲经理:“一定要还给客人哦。”
“知道。”
最里边靠墙的是一排小柜子,给这些演员们放自己的贵重物品。只有Tita的柜子里放着客人的礼物,但他连钥匙都不保管。老板就把他的钥匙给了演员中间资历最老的老红。
曲经理翻到了苏晗的钱包和里边的手表,把柜子锁好离开了。
后台除了这些衣着暴露的演员,也有来来往往的工作人员。
司机挤到里面,敲Tita的门:“T老师,你收拾好了吗?”
Tita拉开门,他已经换掉裙子也卸了妆。这里条件有限,卸得不是很干净,头发也还兜在网子里。他披上外衣,戴上帽子和口罩:“走吧。”
随着他出来,后台突然安静了许多,拥挤的人堆也自动让出一条过道。有人对他说今晚的表演很精彩,他便露出一双微笑的眼睛和有点红的耳廓和对方说谢谢。
但他前脚刚踏出化妆间,就有人批夸他的人:“也用不着这么捧臭脚吧,他赚的钱分了你?”
“分没分的,人家本来就唱得好,有本事嫉妒,有本事你也写首曲儿啊。”
“啧,那是他唱得好?”
“人家有这身段和脸蛋就是老天赏饭,羡慕不来。”
“我看他也不在乎老天赏的这饭吧,就他对客人那样?怀疑喜欢他的都是抖M……”
有新来的问:“那不是我们老板的司机吗?接Tita去哪里啊?”
“你猜。”
“QUEEN的老板不是直的?”
“男人,本质都一样的。要不然为什么老板这么宠他,还给他单独化妆间,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咱红姐可都没这待遇。”
被cue到的老红并不领情:“有这么多心思琢磨这些,不如多琢磨琢磨怎么唱歌不用公鸭嗓。你再怎么贬低Tita,也不会让客人喜欢你。”
“我夸他,客人也不会喜欢我啊。”
“积点口德起码没那么讨厌。”
“啧啧……”
随着黑色的轿车驶入夜色,一个华丽喧嚣的夜晚也被抛在了身后。
宋书华坐在车里,身体疲乏,但心里放松,真是很长一段时间没能体会到的轻松和自由。生活中所有的压力似乎都在他穿上长裙和高跟鞋、画上艳丽浓妆那一刻消失了。
他就像是出席王子宴会的灰姑娘,哪怕十二点之前就得离开,但这场宴会也是他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他又和灰姑娘不同,他的宴会里没有别人,只有是他自己,他就是那穿上长裙和高跟鞋的王子。
车驶上高架,城市的夜景也尽收眼底。
“张叔,可以开下车窗吗?”
“外面很冷,当心感冒。”话是这么说,他还是给后座的男人开了一条缝。
宋书华迎着窗外灌入的冷风,眯着眼,深吸了一口。
“谢谢您。”
“不用这么客气嘛。”
第16章 谎话连篇
小区是有些年头的老小区,住宅楼也是六层的步梯房。宋书华上了三楼,从兜里掏出钥匙,开了中间那扇门,快速闪身进去,就把门关上了。
客厅的顶灯打开,香槟色的灯光倾泻而下,首先就落在那几排玻璃展示柜上,展示柜的每一个格子里都是一双高跟鞋。单跟、坡跟、圆头、尖头、十几厘米的恨天高,四五厘米的日常便鞋……全在灯光下闪闪发光。不知道有多少双,只是把这二三十平的空旷客厅塞满,两个柜子中间只容得下侧身经过的空隙。
宋书华的目光没在这些柜子上过多停留,径直去了主卧。
主卧是如出一辙的玻璃柜,只是这些柜子里挂满各式各样的裙子。他把手里的纸袋立在柜子边上,去浴室冲了个澡,并把脸上的妆容痕迹完全清除掉。
裹了浴衣出来,他开始收拾纸袋里的东西。
他从第一个纸袋拎出今晚演出的服装。他不用QUEEN的演出服,这是他自己定做的蕾丝白裙。他捧着裙子,把脸埋在这华丽面料上深深吸了一口,上面沾染的脂粉香气还未消散。
镜子里的男人面颊绯红,手捧白裙像捧着他珍爱的情人。他把它贴在身前,静静欣赏了一会儿,便找来衣架和防尘袋,小心装好挂进柜子里。
第二条是OL风格的格子包裙,下午去取演出服的路上,顺便买的。在试衣间并不能好好试穿,所以现在他把它穿在身上,配一件雪纺的白色荷叶袖衬衣。左右看着还是差了点东西,他跨着小步去客厅挑了一双方跟亮皮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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