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都这个时间了,出去吃一口呗,不用现做,怪麻烦的。”
而且家里也没那么多新鲜蔬菜。
“这......”赵丹看向沈昼。
“听他的。”沈昼说。
“......好。”
其实不是程真心财大气粗,有阿姨不用非得下馆子,在他看来亲戚是亲戚,工作是工作。亲戚过来招待下应该的,把礼数做足了,赵丹在老家那边美言几句,沈昼也有面子不是?
当然,吃完这顿也得正式上岗了。翌日一早,程真心终于不用再为订餐殚精竭虑,走进餐厅,就看到了满满一桌丰盛的早餐!
为美观考虑,也为招待客人考虑,婚房选择的长方形餐桌。长边很长,够容纳五六个人一起用餐。此时沈昼已经坐在桌子左边,等着人齐开餐。
程真心轻车熟路地走到桌子右边,刚要落座——
“啪”地一声,赵丹忽然一屁股坐到了他的位置上。
程真心蒙了:“表姑,你......”
“怎么啦真心,”赵丹端起餐盘,开始给他们分点心,“你不喜欢吃核桃包吗?”
“没有,喜欢吃。”
“那快坐下尝尝,凉了该不好吃了。”
你把我的地方坐了,我能坐哪儿去,程真心在心里默默喊冤。
但他没说出来,为了个座位把表姑叫起来,实在是不尊重长辈。
他站在原地,往周围看了一圈。
和表姑坐在一起感觉怪怪的;坐在桌子两个短边更怪,还夹不到菜;
至于和沈昼坐一起——他压根没想过,也没那么那么亲密过,结婚以来他们都是面对面隔着大半米吃的饭。
正在犹豫期间,赵丹又开始催:“快过去坐。”
程真心:“我们......”
“你们小两口坐一起正好啊,难道还要跟我一块儿?”
那肯定不能。
默默叹了口气,程真心走到左边,在沈昼身侧落座。
不知道为什么,左边两张椅子距离异常的近,程真心抬起胳膊夹菜,不小心碰到了沈昼手臂。
沈昼看着匀称,其实许多骨头都是突出的,比如说那两块漂亮的胯骨,又比如手肘部位的骨头。
程真心感受了一下,觉得他似乎比前段时间清减不少,这才想起来对方生着病呢。赶紧问道:“今早测体温了没?”
“测了,”沈昼说,“36度,正常。”
“为什么要测体温,沈先......小昼发烧了吗?”
闻言,赵丹指指盘子:“正好今早有炒青椒。青椒富含VC,多吃能增加免疫力。真心,把你筷子给我。”
程真心不知道增加免疫力和他筷子有什么关系,但手比脑子快,没等想明白,筷子已经先一步递到了赵丹面前。
赵丹接过去,夹起好大一筷头青椒,顺溜地放进沈昼餐盘:“这个季节青椒很甘甜、没杂味,水分也丰富。来,多吃点。”
沈昼顺从地“嗯”了声,抬起手臂。
而这时程真心才终于后知后觉地意识到——
那是他用过的筷子!
他赶紧阻止:“等等,先别吃!”
“怎么啦?”赵丹吓了一跳,“筋和辣椒籽我处理过,你放心。”
“跟您没关心,我想说的是......”程真心咬了咬牙,“那双筷子我刚用过,不够干净。”
”害,就这啊,我以为什么事呢,小两口之间还用在意这些?小昼,快吃。”
程真心:......呃。
是的,没错,在表姑心里,他和沈昼是新婚燕尔的小两口。而小两口确实不需要介意筷子问题,毕竟每天都要交换无数次舌头和口水。
可惜他们不同,这种不同又没法和赵丹解释,只能寄希望于沈昼。以沈昼对他的嫌弃程度,应该不会吃的。
程真心满怀期待地转向沈昼。
然后就见对方夹起一块青椒,没有任何负担地扔进嘴里,漫不经心的嚼着。
程真心:“......”
程真心捧起碗,揉了揉耳尖。
.
可能沈家人吃饭没那么讲究,不在意餐具沾过别人口水——这是程真心思考一天得出的答案。虽然他不懂,如果真不介意口水为什么表姑要用他的筷子,而不是用自己的筷子。
等到晚餐,表姑像爱上那张凳子似的又霸占了他的位置,程真心算是看明白了,今后他将永久失去宝座,去和沈昼连体婴般坐在左边。
幸好沈昼吃相好、声音小,除了胳膊偶尔会碰到外,还算能忍受。
这让他稍稍感觉到了一点安慰。
但表姑的征途似乎不止于此。
弄完最后一点工作,沈昼进了娱乐室,打算找部电影看看。正趴在床上玩游戏的程真心听到声音,也赶紧溜下来准备跟他一起看,顺便套套近乎。
为舒适考虑,影音区买的落地沙发,像云朵一样软软的,坐起来特别舒服。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不够大,整张沙发仅由三块小沙发拼接而成。
以前还好,家里只有他和沈昼,两人分别坐在两端,中间可以空出来一个位置。距离不逾越,说话也能听得见。
而今天.......
表姑端着果盘过来:“天气越来越干了,多吃点水果补充补充水分......你们看的什么?”
“一部法国电影,叫《云歌》,”程真心问道,“你要一起看吗?”
“《云歌》啊,这部我还真没看过。小昼,麻烦你去真心那边。”
“......”
好家伙,防不胜防。
程真心又蒙了:“表姑,你就坐空位上呗。”
“那多不好,我一半老徐娘,电灯泡似的杵在你们中间,你们不别扭我都别扭。没事儿,那我不看了,正好橱柜没擦完。”
就算不是表姑,只是普通的阿姨,程真心都不会这么不近人情。闻言他赶紧叫住赵丹:“擦橱柜不着急的,你不是没看过么,快来一起看。”
语毕,他认命地抱着抱枕起身:“你坐我这儿吧,我去......沈昼那边。”
第17章 追光
为了观影效果好,赵丹过来时把所有灯都关了,现在影音室仅靠屏幕那点亮度照明,程真心走的磕磕绊绊。
好不容易走到目的地,他赶紧窝进沙发,抱着抱枕幸福地打了个哈欠,然后往后一靠——
没靠到。
后腰部位似乎横着什么东西。
他赶紧起身,而在他站起来的过程中,沈昼也收回了自己手臂。
原来刚才碰到的是沈昼胳膊啊。
……那岂不是和揽腰一模一样?
程真心捏捏耳朵,做坐回去,不好意思地小声道歉:“刚才太暗了,看不清,没压疼你吧?”
沈昼摇摇头表示无碍,程真心便放下心,认真地看起电影。
沈昼今天选的是一部文艺片,没有紧扣心弦的情节,没有黄色、暴力、撕逼等刺激性内容,原本不该在程真心欣赏范畴内。但今天他没打瞌睡,也没频频跑卫生间,看的异常认真,因为题材正好是他感兴趣的。
影片讲的是一位小镇男孩追梦的故事。男孩从小喜欢弹吉他唱歌,靠这项特长在学校里呼风唤雨,就连舞会从不接受任何人邀请的校花都主动找他跳舞,那是他最快乐恣意的少年时光。
但等毕业后,和大部分故事一样,他被现实击垮了,他以为自己可以靠着吉他和嗓子为生,以为有机会站在更高的地方、唱歌给更多的人听。
可现实却是,他面试了无数家唱片公司,吃到了无数闭门羹。知道了小镇之外有更高更雄伟的建筑,也知道了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有那么几个月,他靠着在街头卖艺赚回乡的车票。路过的淑女们看到他,眼里不再是欣赏、崇拜,而变成了怜悯、鄙夷和讥笑,那瞬间他忽然懂了,有些梦想真的只能称为梦想。
影片到这儿有段火车穿过隧道的长镜头,影音室也随着画面陷入黑暗。在“轰隆轰隆”的背景音中,程真心忽然听到低沉的男声:“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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