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黑,但不远处的游乐设备开启了炫彩霓虹灯。灯泡连成串形成道路,引观光客前去音乐节场地。周围热闹非凡,男的女的都浓妆艳抹,打扮成花孔雀释放着璀璨又自由的魅力,短裤、短裙、短靴、短马甲令人应接不暇。
已经开始热场的主舞台更是火树银花,只是自己没人陪。
说是一会儿就过来,现在都半小时了还没动静。景澄打开贴贴,发现Wyman最新一条动态是鼓槌,摆明要上场了。
[加油啊!祝你今天恋情公布成功!]
Wyman:[有点紧张。你到内场了么?]
景澄一阵烦躁,拿起菠萝啤酒猛灌几口,仰头间酒水滑过喉结,滚入腹中。他很能喝,千杯不醉,很少有人能灌他,可是现在却感知到一阵灼烧。
这什么自酿酒啊?度数这么高?
[到了,但是我男朋友跑没影儿了,自己喝闷酒呢。]
Wyman:[这种人不分留着过年么?一会儿你给我指一下,我替你打断他腿。]
好好笑啊,自己的偶像竟然扬言要打断自己男朋友的腿,那可不行,狗腿只有自己能打断,其他人不能碰。景澄下意识又灌半瓶,带着几分微醺前往内场,拥有很爱吃饭老爸的姜鑫搞来了内场票,他的位置刚好在正中。
离Wyman的架子鼓只有一步之遥,近到上面的人伸一把手就能把自己拽上去。
这时,舞台上的所有灯泡都灭掉了。
景澄下意识地抬头,捏紧了手里的玻璃啤酒瓶。忽然他闻到了一股花香。
不得不说太过熟悉了,每次亲密这股信息素的香气都往自己身体里面钻。没等他辨认花香从哪里来的,舞台的升降机已经开始启动,伴随着齿轮的声音两侧烟火装置进入蓄力,喷出了金色的簇状火花。
一时间闪得景澄睁不开眼。
等到火花结束,耳边的尖叫声已经吵醒了整座岛屿,音乐节的最高潮来了!
刚才空空如也的舞台上现在多了4个人,仅凭借轮廓不难分辨谁是谁,每个人都戴着特质的面具,外形类似于朋克时代的防毒面具,从不露脸。吉他手一身黑衣黑裤,贝斯手穿着白色带羽毛的露肩大衬衫,键盘手的手腕系满了金属铁链,而往常最为低调的鼓手……
竟然只穿了一条黑色紧身牛仔裤和低帮球鞋,露着一条白色内裤的边缘。然后就没了。
尖叫声不绝于耳,要把景澄吵聋。Wyman以前的服装风格偏向于保守,从来没有这么火辣过。但是不得不说……偶像身材真好,宽肩窄腰八块腹肌,人鱼线大长腿翘屁股,该有的全部都有。胸口和大臂涂了金粉,更增添了几分……
就挺那个的。
两秒后火花装置再次启动,最先出场的是电吉他,而后贝斯混杂其中。键盘手逐渐到位,景澄目不转睛,看着Wyman朝这边过来。
他手中的鼓槌重重地敲响了每个人的心,开场就是一段以架子鼓为主的炫技。草坪仿佛被鼓声震动,每一粒土壤都开始升温。景澄忽然有了呼吸不畅的错觉,他捏紧了玻璃瓶口,高浓度酒水发酵成汗水,眼睫毛和发梢开始震颤。
鼓槌就是Wyman手指的幻肢,在他修长有力的指尖飞舞,旋转,每次都让人捏一把汗觉得快要甩掉了,可是又稳稳转回掌心。汗水在眼皮上蒸腾,STS乐队的超高温顺着地表网状蔓延,景澄的心却猛然静了,一时间分不清是心跳还是鼓声在跳。
他的脖子很烫,眼神也烫,要直直灼穿Wyman的面具,台上挥汗如雨,每一滴汗水都诱惑着他。
鼓声加重,鼓面洒了金色的纸片碎片。旋律变成实体化的力度将纸片震起,飞成一片细致的烟雾。炸裂的力度能够在下一秒击穿鼓面,专门定制的鼓槌在镲片上凿出密集的击落感。金雾飘至景澄面庞,花香四溢,他在强烈的节奏中无奈一笑,笑得缓不过来。
竟然是陆辰。
Wyman的脚踝内侧,竟然有纹身。
什么‘我妈’,什么‘威猛’,明明就是Wyman的缩写。
粉色头发,布满薄茧的双手,音乐节的内场票……命运早就给了他种种提示,可是自己竟然不知。
他在高温中眩晕了,身后是人海,眼前是枪林弹雨般的旋律。这时Wyman的左脚踩了几下踏板之后将右手扬起,手指扣在了面罩的边缘。
台下的欢呼声顿时化为一片寂静,谁也猜不透Wyman要干什么。
下一秒,STS乐队的鼓手揭下了面具,露出了脸。
陆辰紧紧注视着台下,胸口强烈起伏,粉色的头发幻化成鲸屿岛的风,吹进那人眼里。
景澄笑得直擦眼泪,泪水从眼尾滑落。这一次掉马他承认自己输了,弱爆了,甘拜下风。
恋爱脑真好,恋爱脑万岁。鲸屿岛的风留在了这一晚,吹成翻天覆地。
作者有话要说:
又改名啦,以后不会再改了,因为文名更贴切后半段。以后开abo系列,这是我唯一一个不好好起名的系列,大概都是这种搞笑格式。
少年期快结束了,后半本有很大量很大量的男妈妈。
陆辰:我走火辣路线!
第57章 一辈子可以吗
一场出乎意料的表演, 一张让人头晕目眩的脸,景澄仿佛隔着空气投入了那个怀抱,再一次变成亲密的连体婴。谁也没有预料到STS乐队的鼓手会露脸, 尖叫声和信息素顿时炸起层层波浪。
信息素……景澄回忆起自己的手指落在那头粉色头发上的触感, beta没有信息素, 更不受信息素影响,哪怕被咬透那么多次也留不下永久标记, 哪怕陆辰释放再多也不能挑起自己的情.欲。他们之间的感觉完全因由爱情,单纯互相心仪,吸引彼此的只有彼此这个人, 没那么多节外生枝。
不得不说, 这一招确实太过厉害, 景澄稍微再多喝一口酒水现在就站不住了。毫无征兆掉马, 偶像竟是男朋友,这种情节只出现在小说里或者电影里吧?
太兴奋又太奇妙。
那乐队里另外3个人呢?景澄看向他们,原本只是普通朋友的苏御、姜鑫和余哲摇身一变, 竟然是STS乐队的贝斯手、吉他手和键盘手。他们一起帮着陆辰骗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很爱吃饭的姜鑫老父亲,他们是在偷偷排练, 偷偷预备给自己惊喜。
想到这些,景澄的内心又无来由地沉静下来, 原来只有自己被蒙在鼓里。
露出了真面目的鼓手引起不小骚动,无数只手机举过头顶拍摄他的特写。Wyman从前太低调了,live从来都在最后面, 恨不得藏在阴影里面捶鼓泄愤, 他的表演是带有爆发性质的,一听就知道宣泄着什么不满。
这种不满的情绪曾经深深引起了景澄的共鸣, 在他跌入泥潭时伸给了他一只手,哪怕被拉起之后满身污迹。他听得懂Wyman的情绪,特别是他的不高兴,鼓点完全代替了他们的心肌收缩,不容置疑。
在认识陆辰之前,他已经认识了Wyman。
陆辰看着台下,呼吸声很重,比他敲鼓还要重,一下是一下地砸着心房。他们之间只隔着几米,也算是一步之遥,自己的信息素就留在台下那人的颈侧,那里都被自己给咬敏感了。每次牙尖稍稍靠近就会激起战栗,紧接着下一秒缩脖子。
“别咬。”他总是这样说,可是却在自己咬上腺体的刹那扬起下巴,露出雄性动物容易受伤的喉结。
现在他们彼此用视线灼烧对方,两个人的身体都烧了起来,眼神失去分寸感在对方身上游走。
也就是在这时,电吉他的声音再次响起,打破了这满场的寂静,键盘手的低音炮音质开口燃爆草坪,鼓手勾着唇角再次转动鼓槌,敲打出STS成名曲《青睐》的前奏。可是他的眼神太不听话了,一份不错地黏在台下某个人的脸上。
最内场,乐队最特殊的照顾,不肯收起的眼神……还未行动却不言而喻,点燃了景澄作为歌迷的虚荣心。他的余光里盛放了其他人的羡慕,可能还有嫉妒,离他最近的人甚至好几次跃跃欲试。几乎脱口而出。
“你们是不是认识啊?”终于,那人的跃跃欲试变成了试一试。
景澄的头脑非常乱,自酿的菠萝啤酒好喝,可是也醉人,他不知道喝了多少酒精,大胆一笑:“嗯,家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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