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书闻十三岁那年,父亲重娶,他多了个患有自闭症的弟弟。
却没想到一场变故将憧憬着美好生活的重组家庭打了个七零八碎。
不知事的余愿牵着妈妈冰凉的手问新哥哥,妈妈为什么不理他。
他还不能够理解,死亡的代名词叫永别。
所有人都觉得余愿是个累赘,就连章书闻也尝试过丢掉这个本不属于他的负担。
可从余愿叫他哥哥那一瞬间起,他们之间的羁绊就已深深刻下。
某天,余愿很认真地站在他面前叫他的名字。
“章书闻。”
“他们都那么叫你,为什么我不可以?”
很多年后,有人质问章书闻,“你凭什么觉着他懂得喜欢与爱。”
章书闻沉思许久,答非所问,“可我爱他。”
他承认他们之间的关系很病态。
——天上的星星会说话,它许愿的话,你听到了吗?
tips:
1 . 章书闻 x 余愿
2 . 年上两岁
3 . 养成 酸甜口
ps:文章背景有参考地,部分章节会出现粤语对话,接受不了的读者朋友请谨慎阅读(鞠躬
一句话简介:他是我养大的
标签:现代、青春、年上、HE、剧情
第1章
六月,暑气如同一个密不透风的塑料袋般将广城包裹了起来。
昨夜的一场倾盆大雨没能驱赶空气中的燥热,朝阳穿透云层降临大地,新的夏日又如约而至。
七点不到,这座生机勃勃的南方城市就会似沸水般奔腾,人口密集的城中村自建房尤为热闹。
早起的打工族为了一份糊口的薪水,需要穿越大半个市区才能抵达公司。
这一路景色变化莫测,可能是吆喝的小摊、是潮湿的下水道、是充斥着皮革味的公交车,是冷气不足混杂着汗酸气息的地铁,最终像穿越时空一般,走过七拐八弯的高架桥,抵达市中心商圈极具现代化的银色写字楼。
等到夜幕降临又原路返回,窝在不到三十平的小屋里度日。
城中村自建房的租户鱼龙混杂,有刚毕业的大学生,有工作几年的蓝领白领,也有拖家带口的外地务工者.....这里租金便宜,多年里迎来一批人,又送走一批人。像设定好的程序, 周而复始,有人一辈子都走不出这个地方。
明明是大白天,小巷子却幽暗得像傍晚,坐在小超市前的老板娘呼呼吹着风扇看电视剧,巷口的深处传来笑声。
不多时,就见几个中年男人挨挨挤挤地从深窄的小路里走出来。最前头的那个似乎特地倒腾过,穿了七成新的黑色翻领衬衫和西装裤,头发也用发胶固定住,露出一张被晒得黝黑的脸,笑起来眼角有深深的皱纹。
“老章,”超市的老板娘抬手吆喝,“恭喜恭喜。”
她口中的老章叫章雄,今日是章雄的大喜日子。二婚,前几天扯了证,没办婚礼,只在附近的大排档订了包厢,跟几个工友吃饭庆祝。
女方是附近一家纺织厂的女工,外省人,带着个十一岁的小孩。经人介绍的,各方面条件跟章雄很匹配。
章雄也有个儿子,过完这个暑假就读初二了。父子俩在这里住了好几年,跟他们相熟的人有时候谈起来总不免用本地话说一句,“真系阴公啊”。
章雄是本省外地人,听得懂白话,却不太会说,面对别人或同情或惋惜的言语也只是憨厚的笑笑。
他们是七年前来到广城的。
章雄的妻子在县城的医院检查出了肾病,小县城的医疗资源太差,治疗无果,一家三口举家搬迁来到这里。
三年里,为了买昂贵的特效药和进口药,章雄四处筹钱,妻子不能干重活,只在家里做些手工活计添补家用,可便是这样努力地跟死神赛跑,依旧没能将一条活生生的性命留在人间。
料理了妻子的身后事,章雄背债20多万,在通货膨胀的时代,这个数目听起来似乎并不惊人。但以月薪一万换算,也要不吃不喝两年才能将债款还清。
章雄是做搬运的苦力活,接的活多就赚得多。妻子去世后,他一句抱怨没有,日夜拼了命地干活,一块钱掰成两块钱花,硬是在四年里将所借的债款全部还清。
至于儿子,他也养育得很好。妻子离世前,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骨肉,章雄没有辜负妻子的遗愿。
听起来章雄确实对亡妻情深意重,但人总是有局限性的。
随着时光的流逝,周围的人都劝他再找个贴心人,无非是“你总不能做一辈子鳏夫”、“你老婆都走四年多了,也算对得起她了”、“家里还是得有个女主人”、“你个仔都大个人了,识谂噶”等等老一套的耳熟能详的劝说。
一来二去,章雄也动摇了。
跟他结婚的女人叫王如娟,是工友老婆的同事。
见面的那天两人都有些拘谨,但都是老实本分、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相处着相处着也就培养出了感情。
王如娟有个很水灵漂亮的孩子,可惜很小的时候就诊断出了孤独症。
章雄不介意,倒是担心过不了儿子那一关,这是所有重组家庭的顾虑。好在就像旁人所言的“儿子大个仔会替他想”一般,他并未被阻挠。
于是才有了今日的婚席。
几个中年男人从巷子里走出来,脚跟后跟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
老板娘热情地打招呼,“书闻,怎么躲后边去了?”
被唤了名字的章书闻抬起头来。
肤白唇红,挺鼻长睫,一张跟章雄毫不搭边的脸,甚至于出现在这灰暗的街巷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熟悉的人有时候会调侃父子俩截然不同的外貌,章雄总会挠挠头笑,“跟他妈妈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幸好长得不随我。”
在其他小孩只知道灰头土脸玩泥巴的时候,读幼儿园的章书闻就已经收到了同校同学表白的小红花。虽然小孩子过家家似的喜欢算不得数,但也足以证明章书闻确确实实是长在了大众的审美上。
老板娘打开冰箱,走出来将可乐递给章书闻,“来,拿着喝。”
章书闻还没说话呢,章雄连忙道:“这怎么好意思,不能白拿你的。”
“我请孩子喝的。”
老板娘一把将冰可乐塞给章书闻。章书闻不得不拿住,礼貌地回:“谢谢阿姨。”
订的吃席时间是十一点半,虽然没有像样的婚礼,但也得走个仪式,在此之前章雄要和几个工友去女方的住处接人。
章书闻则去姑姑章小月那儿。
章小月初中毕业后就到广城来打工了,嫁给了本地人,住在后几条街。
章书闻目送欢欢喜喜的父亲远去。对于这场婚事,他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大抵看父亲苦了太久,他不忍心破坏这个男人来之不易的第二春。
冰过的可乐拿在手心缓解了酷热,但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刺骨的寒意,像细密的针扎进皮肉里。他并不在意,反而攥紧了,向老板娘告别后往姑姑的住处去。
章小月正好下楼,章书闻喊了声姑姑,又见到跟在章小月背后的身影,唇抿紧了。
“妈,热死了,我不想去。”
说话的是章小月的儿子,叫郑智,大章书闻两岁,初中快毕业了,终日没个正形跟些所谓的社会人士混在一起。
两人虽是表兄弟,但郑智厌恶章书闻这样的三好学生,从来不给章书闻好脸色看。若不是有层亲戚的关系在,章书闻也不想跟对方往来。
章小月嗔道:“你舅舅要结婚了,你不去像什么事?”
郑智一听来劲了,嚷嚷,“爸爸不也没去?”
章小月闻言脸色有些尴尬,对章书闻说:“你姑丈昨晚喝醉了.....”
她的丈夫好赌酗酒,自个没什么本事却瞧不起章家父子这样的穷亲戚,借口不去很正常。
不去最好。章书闻没什么反应地点点头。
章小月最终还是没说服郑智去吃婚席,郑智跟她拿了五十块钱,一溜烟就跑走了,任凭章小月怎么喊都没回头。
章小月又气又无奈,但也习惯了如此,叹口气后给电瓶车解锁,载着章书闻去大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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