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
两颗心同时活过来。
面对这种状况,迟之阳几乎快要扔鼓棒发飙,但耳机里传来工作人员的声音,抢先一步压住了他的怒火。
“不知道谁动了电控,我们现在排查好了,马上就恢复了!”
“各部门准备——”
话音刚落,现场音响系统率先一步恢复,发出尖锐的蜂鸣,台下众人都捂起了耳朵,迟之阳也一样。
更夸张的是,虽然很黑,但他真的看见一个人上了台,就站在南乙身边。
是工作人员吗?
“现场导播准备!调音台准备,演出重启——”
伴随着耳返里导播的声音,黑暗中,贝斯的试音传来,三轮指加slap,无形中炫了一波技术,一下子就压制住台下的躁动不安。
和南乙的多年默契,让迟之阳早就练出了肌肉记忆,贝斯的律动迅速将他从震惊中拉回演出状态。
他打起鼓,眼睛却盯着南乙身边那个高大的身影,困惑极了。
不是,工作人员不下场吗?要重启了!
即便是带着恍然和不可置信,迟之阳依旧打出最佳配合,这已经是本能了。
而早就身经百战的严霁,面对如此状况百出的现场,竟然笑了出来。
心跳像过山车一样,是真的很离谱……
可这比上班有意思太多了吧。
他的反应也极快,稳定地将旋律拉回到事故之前,合上迟之阳的鼓。
“好了好了,有声儿了!”
“我草听一半给掐了是真难受啊。”
“灯呢!到底行不行啊?”
“手环不会自己亮啊?还得重投一次?”
“重投会不会浪费一票啊,我不投了,还得留着给我喜欢的乐队呢。”
“开场这样算是废了。”
南乙再一次开口,重复了中断前的那句歌词。
[你说:“别这么神经好吗?”]
“灯光组——”
灯效也紧接着恢复,只是略有延迟,红光闪烁好几下,忽明忽暗的几秒里,众人终于意识到一件事。
台上多了一个人,揽着贝斯手的肩,优哉游哉地歪着。
[“这里没人欢迎疯子。”]
下一秒,红色光柱从天而降,打在两人的脸上,两张截然不同又张力拉满的面孔。
任谁都觉得像是做梦。
架在立麦上的话筒被侵入者摘了下来,台下众人如同长长的麦克风线,被他轻而易举拽着走。只见那人一脚踩上眼前的音箱,笑得很邪。
[哈哈——]
这声笑太具有代表性。音源里的循环、一场场巡演live的表演,这一段几乎刻在所有人的DNA里。这样的疯劲儿不一定人人都喜欢,但一定谁都忘不掉。
这场表演以最离奇的方式展开。
台下有人不受控制地发出惊呼,不可置信地叫出了他的名字。
“操!秦一隅!”
“疯了吧!?”
“不是?他复出了?!”
“这声音一听就是他啊!!”
“谁要看他啊?这人不是被除名了吗?”
那尖锐的疯笑冷却下来,变得漫不经心。
他懒散地往舞台边缘一坐,两条长腿晃荡来去,盯着台下一张张面色各异的脸。他右手拿着麦克风,左手放到耳边,像每个倾听乐迷欢呼的歌手那样面带微笑。
紧接着,他耸了耸肩。
[抱歉 我根本听不见鬣狗的评价]
第13章 复活的心
接到秦一隅的电话,周淮人都傻了。
“海选?你问那个干嘛?”
“我就去看看。”
“真的假的?”
“真的啊,骗你干嘛,就只是去看看。”
秦一隅最初确实也是这么打算的。他戴着帽子和口罩,口袋里揣着那张被油漆浸透的纸,伫立在人潮最末尾,恍若隔世。
这是他第一次以听众的身份来到梦岛。
开场乐队迟迟没有登台,舞台上,主持人说完无趣的串词,又开始介绍规则,令秦一隅感到焦躁。
原以为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自我放逐,他应该早已习惯,早就放下了。可身体和精神都是诚实的,待在这里的每一秒都像是凌迟。
最后一场live历历在目。演出前,无序角落内部早已四分五裂,被朝夕相处的队友出卖,被父亲出卖,与母亲在演出前爆发争吵。
当他在后台得知母亲遭遇车祸时,直接中断了演出。挂断电话的他不顾一切离开,暴雨中开车去往医院。
支离破碎的回忆在脑中炸开,一如当时碎裂的车窗玻璃。那闪着光的残渣好像溅到了他眼里,到现在都还在痛。
又来了,救护车的声音。
吵死了。
“哎,没事儿吧你?”
周淮盯着身侧的好友。他比谁都清楚,秦一隅站在这里有多痛苦。
这是他踏足这个圈子的起点,也是他失去一切的地方。
视线沿着秦一隅的侧脸缓缓下移,落到他垂着的手上,环绕在他指间的刺青是自己当初纹下的,秦一隅当时嬉皮笑脸,一声疼都没喊过。反倒是扎针的他,每一针都难受。
所以到底是为什么突然要来,是受了什么刺激?
秦一隅慢半拍地扭头看向他,眼睛在笑,很随意道:“我很好啊。”
说罢他看回舞台:“真新奇啊,原来站在下面是这种感觉。”
神思在愤怒的人群里出离。
他开始好奇,南乙什么时候会出场,好奇他找的队友会是什么样,他会唱什么歌?他有着那样高的天赋,想必也会有不少拿得出手的原创曲,一鸣惊人根本不是问题。
他是什么时候为那支demo写下的bassline?花了多久?写在琴谱背面的话是真心的吗?被油漆覆盖的那一行到底是什么内容?
为什么掘地三尺也要找到我,为什么这么执着?
可是这么执着,没我不也来参加比赛了吗?
够了。秦一隅叫停了疯狂发散的思绪。
来之前不该喝酒的。
主持人的话到底什么时候才说完?Livehouse里塞一个主持人可真是搞笑。
“下面,我们有请第一支参赛乐队,也是我们今天演出的开场乐队。”
来了。
秦一隅抬起头,望向还没开灯的舞台。
他几乎是第一秒就确定那是南乙,哪怕只是暗影中的身形轮廓。
这次他拿着的不是去他家的那把琴,而是一把适合重型的红色五弦贝斯。
“他们的名字是——恒星时刻!”
这几个字如利箭般朝他飞来。
秦一隅皱了眉,喉结上下滚了滚,那被隐藏在外套立领下的刺青——Sternstunde——也跟着动了动。
是巧合吗?
这一刻他甚至开始相信宿命论的存在。
音乐节的惊鸿一瞥,台上的他为了台下的一双眼睛刺下这个纹身。而现在,站在台下的人变成他自己,那双眼睛的主人组成了一个新的乐队,以他的纹身命名。
地球这么大,几十亿的人,老天是不是也喝多了,怎么刚好挑中了他们两个,打了个错位的结。
十分钟前的他,仍在和过去的创伤缠斗,以至于,当他从南乙口中听见“狮心”两个字时,身体里的一半为之震颤,另一半却想逃。
这是他在摇滚乐写下的初篇章啊。
为什么偏偏是这首?
头痛欲裂,秦一隅想不通,这人的出现看似横冲直撞,不管不顾地闯入他一潭死水的现状,可仔细一想,他似乎每一步都正中红心。自己就这样一步步朝他靠近,明明是抗拒的,可冥冥之中,已经走到了这里。
他到底是什么人,到底想要什么?
理不清头绪,理智使他想要转身离开,但在南乙开口的瞬间,却又本能地驻足停留。
南乙轻巧地解构了他的歌,用自己阴郁漠然的十八岁,去诠释他的年少轻狂。
真是个天才,秦一隅不得不感叹,如果一定要选第二个人来唱他的歌,这个人只能是南乙,换了谁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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