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下是头狼(22)
“哎,你没事儿吧。”林烽吓得立马去扶他。
路爵趁他不注意,哧溜一声从草地上矫捷的跳起来,一下就把林烽给摔了个底朝天。
林烽大方的笑笑,坐在草地上看着路爵说:“你身手挺好啊,快赶上我一半了。”
路爵拍了拍手:“你也很不错,我再让你一只手,估计你就赢了。”
俩人相视一笑,嘿嘿嘿半天。
不打不相识,俩人晚上一起在食堂打菜时就开始勾肩搭背的聊上了天。
林烽国防生毕业后,本来是想念军校来着,他女朋友被校领导儿子给调戏了,林烽揍了那孙子一顿,没法子再回去,就被调到了这里来。
“你呢?”林烽吃了口饭问路爵,“你也是被迫无奈吧?”
这地儿不仅偏远,而且还见不着家人,训练又苦得要命,以后命运堪忧,生死未卜。年轻的小伙子但凡能有别的选择,估计都不会往这儿钻。
“不是,我主动来报名的。”路爵大口的嚼着牛肉说,“食堂伙食真好嘿,我都忘了自己多久没吃饱过饭了。”
林烽挺惊讶:“你家这么穷啊。”
路爵默不作声的点点头:“我家青山镇的。”
林烽听见这个地名,沉默了一下,把碗里的红烧肉夹给了路爵说:“多吃点。”
路爵笑笑:“谢了啊,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青山镇那地方太有名了,林烽没办法不知道,它是Z国著名的毒村。位于边境地区,毗邻大冲山,地理环境得天独厚,群山连绵,气候温润,是罂粟生长的温床。
因为这片地方的人口构成比较复杂,有很多少数民族混居在那儿,原住民大多是雅库族人,牵扯到民族关系,所以不太好治理。
Z国最大的毒/枭老莫常年盘踞在那儿,控制了青山镇所有的居民,命令所有人把农作物给清理了,必须在土地上种植上罂粟。
一开始青山镇的居民也反抗过,但是被反抗的那些人轻则被砍去了手脚,重则被活活打死,没有一个人能够幸免于难。
断手断脚的人,也得干活,到死为止。
路爵的父母就是在反抗中被活活打死的,尸体双双被扔进河里泡了三天,打捞上来的时候,已经膨胀发紫,皮肤溃烂得不成样子了。
看见父母尸体的那一刻路爵就知道,自己必须逃出这个可怕的地方,否则就只有死路一条。
于是,他带着一腔孤勇,趁那些毒/贩子睡着的时候,连夜跑上了山坡。
路爵在苍茫的夜色中一路狂奔,群山在他余光中匆匆飞快倒退,山坡上盛开着如血的罂粟花,传来一阵阵诡异而浓烈的香味,犹如暗夜鬼魅。
夜间巡查的毒/贩被惊醒,拿着手电筒在他背后狂追,在他背后大喊了一声:“站住!再跑我他妈打断你的腿。”
路爵脚步踉跄,双腿一软,差点被吓得滚下山坡。
但他知道自己不能停下脚步,一旦被捉住了,就只能和父母一样惨死。
眼前浮现那两具面目全非的尸体,鼻尖似乎还萦绕着恶臭。
路爵心下一凛,我他妈要活着!我一定要逃出去,这是我唯一的机会!
他脚底突然凭生出一股力量,牵引着他飞快的跑向前方。
到最后,路爵只能听见自己心脏如同擂鼓般节奏强烈的跳动着,其他什么都已经无法感知。
月朗星稀,旷野无风。
暗下里没有灯盏,只有月光照向大地,但凭借着这份光,他便可以把黑夜当成白天。①
少年在山坡上奔跑着的身影越来越快,仿佛不知疲倦的永动机。
直到凌晨,身后的人早已经远远的被他甩在身后,再也追不上来的时候,路爵才用尽力气般轰然躺下,疲软倒在地上,拼命的喘息。
就像是一只被搁浅的鱼,呼吸急促,肺部快要爆炸。
他头顶蓝天白云,遥望远方陌生的城市,突然很想哭,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一点儿也哭不出来。
不能哭,他要保留所有的体力,用来生存下去。
丝毫的力气都不能浪费。
训练期间,路爵永远都是表现最好的那个,射击,越野,泅渡,侦查,操舟,每样都是第一。
因为他听说,只要被上面选上了,就能去缉毒队,那样就可以为他那被残忍杀害的父母报仇。
而林烽对于训练,则没有路爵那么上心。
路爵知道林烽志不在此,而且他心里还有更多的牵挂。
他们在这儿不能用任何通讯设备,也不能给家里人打电话。林烽想他的女朋友了,就坐在床头给她写信,写日记。
路爵他们几个单身狗总是起哄架秧子,嗷嗷着说要看嫂子照片。
林烽装作很不情愿的挥挥手:“哎,凑什么热闹,我媳妇儿自己个看,不给你们看。”
但是没过多久,就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本书,小心翼翼的翻开,把里面夹的照片取出来说:“看一眼,就得还给我。”
路爵抢着第一个看了,从照片上看,白筠那时候还在读大学,扎着俩麻花辫,气质干净又漂亮。
林烽宝贝得不行,擦了好几遍放回去,每天晚上都得默默看好几遍,然后路爵就听见他的铁床哐哐哐一阵响。
“发/浪呢你。”路爵轻踹了下他床头,“撸一发得了,在那儿没完没了了还。”
林烽舒服的叹了一口气:“我他妈以为你睡着了呢。”
“本来睡着了,你动静太大,把我给吵醒了。”路爵瞥他一眼,“小撸怡情,大撸伤身,强撸灰飞烟灭。我前两天看你手都脱皮了,敢情是撸太多撸秃噜皮了。”
“去你大爷的,我手脱皮是因为上火。”林烽枕着臂,翻了个身,面朝着路爵,“哎,问你个事儿?”
“离我远点儿。”路爵把他往旁边推了推,“别凑那么近,恶心巴拉的。”
部队的床本来就是拼在一块儿的,一个宿舍十二张床,路爵跟林烽之间隔了不到半米的距离,他这一凑,俩人就更近了。
“这有什么啊,都大老爷们儿。”林烽不仅没往旁边让,还一把揽住了路爵的肩膀说,“兄弟,你想过以后干嘛吗?”
“以后?”路爵看着天花板,眨了眨眼睛,语气坚定,“我他妈要把那些毒/贩子全抓了,一个一个绳之于法。”
“我之前是想当歌手来着,后来觉得太不切实际,我打算当一科学家。”林烽说话的表情很认真,看得路爵都不想打击他。
妈的,科学家比歌手更不切实际好吗?
不过林烽是真的很喜欢唱歌了,有事没事总爱哼两句,大扫除抱着扫把当吉他,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路爵敲着洗脸盆当架子鼓给他伴奏,俩人自娱自乐嗨到爆炸。
后来敲烂了一个盆,被班长发现罚他们在大太阳底下站了一下午。
俩人双双晒成了炭球,路爵对着镜子把帽子摘下来一看,以帽檐为分界线,他的头变成了黑白两个色。
看着特别傻逼。
林烽比路爵大那么几岁,在路爵面前总是以大哥自称,也常常以大哥的身份罩着他。
路爵那时候比较孤傲,除了林烽没人和他说话,因为表现得太出挑,总是有几个人老是看他不顺眼,处处挑衅他。
路爵压根就没放在眼里去,但是别人背地里却积了不少怨气。
那会儿,每个月的15号才允许在附近镇上自由活动,到晚上七点之前必须回来,不能在外过夜。
路爵跟林烽俩人在镇上逛了逛,买了不少吃的,回去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
半路上突然窜出来几个人,脸上戴着口罩,手里拿着棍棒,逮住俩人就是噼里啪啦一顿揍。
寡不敌众,路爵背上挨了好几棍,疼得脊椎都快要裂开了,忍不住嚎了一嗓子。
林烽突然扑了过来,把他压倒在地,用身体给他当肉盾,替他挨了好多棍。
回部队事,晚上睡觉,林烽身上的伤多得有些触目惊心。
路爵咬牙切齿道:“那几个孙子真他妈不要脸。”
林烽摇摇头:“别争狠斗恶,违反纪律的事儿不能干。”
路爵有些愧疚的看着他身上的伤说:“我连累你了,本来应该是我一个人挨的。”
“谁让我是你大哥呢,我不帮着你谁帮着你。”林烽说得理所当然。
他过生日的时候,林烽组织兄弟几个一块儿给他堆了个水果蛋糕。虽然蛋糕不怎么好吃,但那是路爵这辈子正式过的第一个生日。
几个人都喝大了,林烽搂着他的肩膀呵呵傻笑,一边笑一边说:“从今以后,有哥一口屎吃,就有你一口尿喝。”
路爵笑着骂了他一句说:“滚。”
那些训练的日子虽然苦得发酸,但却淋漓尽致,特别痛快。
经过两年特训,这个原先从总部直属特种兵里拉出来的四十人,最后被淘汰得只剩了五个人。
五人分别是,路爵、林烽、老夏、欧阳、大壮。
这五个人甚至没有正式的连队编号,一天的警服都没穿过,直接被吊销了户口信息,组成了一支叫做“野狼”的尖刀部队。
当年一个烈士牺牲,能得到的抚恤金是三十万。
用三十万换一条命,这种抽鬼牌、当炮灰的玩命儿行径,妥妥的稳赔不赚。
组局之前,从Z国缉毒署里调来的薛上尉,把他们五个叫到了办公室里,办公室正中央挂着一副巨大的沙盘,上面画着Z国详细的地形图,薛上尉用手指点了点边境线上的青山镇:“大家看到这个地方了吗?”
路爵抬起头紧紧盯着那个翠绿色的小点,眼神动了动。
“我国最大的贩/毒团伙全都集中在这里,这些年他们的势力越来越大,靠制毒发财,用赚来的钱装备军火,已经严重威胁到了内地人民的人身安全,趁着这些亡命之徒,还只敢在边境线嚣张,我们必须一鼓作气,彻底把他们的老窝给端了。”薛上尉身穿沙漠迷彩外套,表情坚韧如同沙漠里的胡杨树,“特勤,是一个非常需要考验人毅力的工作。如果你能把手放在滚烫的热油里烹炸,面不改色,忍受得了极端的疼痛,以及精神上的高压,才能够胜任得了这份工作。”
薛上尉走到他们跟前,目光一一检阅了五人:“你们是被命运挑中的优秀的战士,既然身上背负着这份光荣使命,就注定着要一直战斗下去。”
“这份工作,会遭到朋友、亲人、以及同学的不理解,甚至会承受很多的误会、羞辱。大声告诉我,你们准备好了吗?!”
“准备好了!”五人声音铿锵有力,齐声回答。
薛上尉冲五人敬了个标准的军礼,眼神深邃犀利如同鹰隼:“请大家牢牢记住一句话,只有把自己摆在猎手的位置上,才能一手掌控局面,打入敌人的心脏。”
老莫老奸巨猾,他本人也吸/毒,性情极其残暴,阴晴不定,难以捉摸。
为了取得他的信任,五个人从不在同一个地方出现,靠背后的指挥联系,分别打入了这个团伙的各个角落。
路爵为了让自己看起来更像一个毒/贩,甚至去弄了个纹身,学习他们之间的黑话,了解毒/品交易市场的行情。
长期跟这些下三滥、暴力狂、瘾/君子、还有神经病接触,不可避免就会产生一些负面情绪,路爵那阵子过得特别压抑,每天基本都没睡着过,就算是睡着,也很容易就惊醒了。
在老莫的手下卧底了两年,路爵终于渐渐爬到了能跟他说上话的位子。
路爵永远都记得那天,他跟老莫见面,林烽就跟在老莫的身后。
路爵淡淡瞥了他一眼,俩人擦肩而过,如同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