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54)
☆、第 47 章
周末,任明卿跟庄墨一起加班,把修订好的《浩荡纪》大结局手稿给烈火哥带去。《尘烟笑》和《浩荡纪》同时连载,现在又同时完结,烈火哥希望趁这个机会,把两本图书捆绑上市,想来会刮起一阵十洲三海怀旧风,为两本书的IP开发造势。任明卿因此又精修了一遍,希望能以最完美的行文呈现老师的遗作。
“不好意思,本来约的周五,但是医院那边叫我过去复查……”任明卿吃力地拉开椅子,在他面前坐下。
“没关系,我本来也要做《巴巴罗萨》的策划案。”京宇没有做过童书这一块儿,庄墨突然丢了本童话的案子过来,烈火哥和田恬都为此手忙脚乱。
“动作这么快。”任明卿一愣,随后眉眼弯弯地笑起来,“这本书还是我发现的呢。”
将医院里发生的事与烈火哥一一说了。
烈火哥很是唏嘘,没想到这个空降的策划案背后还有这么一段令人心酸的故事。
“怪不得安度陈年的奖金给了鸿仨。他们俩在单位上班,还是同一个办公室的,你说巧不巧?可惜,她自己却要封笔。”烈火哥摇了摇头。
“封笔?”任明卿很久都没有跟柳菲菲联系过,也没有渠道得知圈子里的事。
“她拿了第一,遭遇了网上的大规模diss,被人举报到三次元。她家里人行事作风比较老派,不希望她当网络作家,觉得是不正经、不稳定的工作,逼她回去做公务员。她自己也很迷惘。”
烈火哥不单单为安度陈年可惜,还为谢想容担忧。榜单前三只有《散漫王侯》是她带出来的作品,如果撤掉,肯定会影响到她的考评。她对庄墨的CEO竞争上岗机制很感兴趣,本来以为已经胜券在握,现在横出变故,落差会很大吧。
他整理了一下心情:“太太,你的稿子呢?”
任明卿看起来有点走神,烈火哥叫了好几声,他才把自己的手稿从斜挎包里取出来,恭恭敬敬地递了过去:“大的剧情没有删改,就是修了一些细节,想要更好的体现人物性格,都用红笔注明了,您看一下。”
“辛苦!”烈火哥很怀念批纸质稿的感觉。
现在都无纸化办公,文档传来传去,但他们这一代的编辑都还是沿袭了老的传统,喜欢纸上修文的感觉。他们甚至还保留了朗读的习惯,一字一句地去吟诵、推敲,更慢的工作节奏,带来精益求精的文章质量。这是网文动辄日更一万不能相提并论的。
两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审了一整天,烈火哥基本上挑不出什么问题。在文章内容方面,任明卿只会比他更考究。他再度审阅这个大结局,只觉得文笔更流畅,描写更动人。明明在写《转生轮》,但还肯匀下时间认真精修一篇本不会面世的枪手稿,庄墨确实眼光狠辣,任明卿是可以走到最顶端的作者。他不单单有才华,还肯虚心求教,努力钻研。性格决定命运,这种低调踏实的性格可以让他在写作这条路上,越走越是康庄大道。
“只是这个男女主角的结局跟之前写得不一样。”烈火哥唯一有疑义的就是感情线,“上次的版本里,林澈和霏晴成亲了,我觉得这是比较符合读者预期的。你写一本书,写了十年,到最后男女主还没在一块儿,那也不像话。可以讲一讲你为什么要处理成林霏二人一别江湖,霏晴出走创立道雪宫么?”
任明卿给了他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安老师大纲嘱咐的。”
“……”
“他当时给我留下了保险箱,里面有《浩荡纪》最后一卷的大纲。他说不要让霏晴为林澈所累,希望她可以自在飞升,成为十洲三海第一位女宗师。”
“这太奇怪了。”
“可能跟他的恋人有关系吧。”任明卿道,“据我所知霏晴这个人是有人物原型的,她叫小安,徐老师到最后都没有勇气给她戒指。”
烈火哥仿佛想到了什么,但没法串联成线索,而他能想到的,任明卿也同时想到了。
他之前追《散漫王侯》,就觉得特别奇怪,安度陈年作为一个同人写手,对十洲三海的设定了如指掌。因为他曾经是《浩荡纪》的死忠粉和续写人,所以他很了解哪些设定公开、哪些设定没有公开。《散漫王侯》的故事背景是涂门之战,整个历史年表和《浩荡纪》完全符合,而《浩荡纪》的最后一卷今年才完稿,之前,安老师从来公开没有透露过后续发展。安度陈年和安老师亲密得有些过分了。
加上保险箱里的钻戒,列表里的特关……
当天晚上,任明卿跟庄墨说,想去玄原家里吃饭。庄墨对他言听计从,二话不说杀到玄原家里,强迫他招待。玄原发现他们没有带田恬,脸黑得厉害。
“小师叔,你有没有见过安老师的女朋友?”任明卿在餐桌上问。
“没见过,不过确有其人。他们是网友,以前在龙吟论坛上认识的,聊了很久,我哥很喜欢她。当时都没有见过面,但我哥就奔着结婚去的……”他顿了顿,耸耸肩,“可是见面之前,我哥查出来晚期肝癌,不想连累她,就没有再联系了。”
后来从玄原家回来的时候,庄墨忍不住问了:“你觉得是安度陈年?”
“诶。”任明卿叹了口气,“若是老师还在,安度陈年也不至如此。”
“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庄墨把着方向盘,淡淡道,“也许在我们看起来,她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但她自己也许乐在其中。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人生。她快要结婚了,我们应该祝福她。”
“我明白。”任明卿即使再可惜他俩,也知道往事不可追,柳菲菲已经朝前走了,安老师还留在原地,她理应获得新的幸福——就算在旁人听来,不怎么幸福。
可是任明卿还是上了四海的号,向安度陈年索要了地址,给她寄去了《浩荡纪》最后一册的手稿。
下线前,安度陈年说:我最后还有个问题……想问你一下。
四海:请说。
安度陈年:你究竟是不是……
四海:对不起,我不是。
四海:我是四海老师的学生,他已经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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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绘网半年日活破50万,庄墨砸了一大笔钱搞年会,要办得大,办得热闹。作者请了一大批,来去头等舱、商务座,吃住五星级,要上台的作者还有专门的形象设计,从礼服到妆容都有专人把控,把作者往明星包装。
白殇殇打了个电话给柳菲菲:“京宇年会是个好机会,露个脸也算是正式出道了。玄原、度他山之类的都来,大家熟悉熟悉交个朋友,以后写作上有什么问题也可以互相讨论。”
她至今仍在做柳菲菲的思想工作,希望她抓住成为职业作家的机会。其他人可以随意放弃柳菲菲,她可不会。
电话对面的柳菲菲很是恍惚,老半天才轻声回答:“我结婚也在那天……”
“年会好几天呢。你结婚那天不来情有可原,颁奖我也可以帮你代领,后面几天来露个脸总好的吧?总比你直接放弃奖金要好。”
柳菲菲沉默不语。
“你只想过安安稳稳的日子,可是日子不会放过你。你现在对于婚姻的想法,跟你当初进体制内是一模一样的,你以为婚姻这个铁饭碗,会让你下半辈子一定有保障吗?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没什么高枕无忧,人生只能自己去面对。想要什么去争、去抢,靠不得别人。我知道肯定是苏家跟你闹,怕你成了名作家,有钱有势,去外面包养小狼狗了!”
柳菲菲轻笑了一声,心情俨然很低落。
“不谈这个了。”婚期将近,白殇殇也不想成天触柳菲菲的霉头,柳菲菲显然还想写,那这事就没算完。
“你看看这件伴娘服可以?”白殇殇打开了摄像头——两人约好结婚那天的中午场她过去当伴娘。
白殇殇选的礼服样式简单素净,不是她一贯的风格,显然是不想在当天抢柳菲菲的风头。
“谢谢。”柳菲菲感动道。
“这有什么可谢的。”白殇殇连给她孩子的长命锁都给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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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说得好好的,谁知到了年会当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新绘官博刚放出邀请嘉宾名单,白殇殇的性感照片就流出到天涯论坛上。
她爱泡夜店,喜爱时尚,拜金又虚荣,与历届男友交往的时候没少自拍,角落里还要秀个名表名包。因为这些照片从未想公之于众,所以构图极为放飞自我。
哪知前男友因爱生恨,看不得甩了自己的女人天天跟首富之子秀恩爱,就暗地里阴了她一波,把这些照片统统发布到了网络上。一石激起千层浪,白殇殇挺过了一轮又一轮扒皮的仙女人设,终于在这一刻土崩瓦解。
庄墨盯着眼前的屏幕,眉峰紧锁。
照片中的白殇殇浓妆艳抹,长发披肩,穿着扒到胸口的夜店小礼服站在镜子前,一脚踩在流理台上,镜头前明晃晃金闪闪的一枚尖头高跟鞋,性感又霸气,红舌一勾,笑得妖媚动人。要不是背景是七天假日酒店乱糟糟的大床房,地上还放着几个阿迪达斯购物袋,就和徐静之的前女友们基本画风一致了。
白殇殇又一回爆了,这一回是铺天盖地的黑。
之前她的路人缘就很差。在大家眼里,一个傍大款的,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人设,经常标榜自己是个作者,与徐静之的种种网红前任划分界限,简直又当又立,特别招人烦。
这回终于阴沟里翻船,网友弹冠相庆:白殇殇果然就就是个婊!
其实她的照片没有到裸露的地步,至多有些暴露,与她平日里文艺小清新的穿着打扮不符合而已。但她太认真操自己的人设了,这巨大的反差让她立刻沦为了笑柄:装什么岁月静好,你就是个虚荣拜金的夜店咖!
众人的怨恨是无来由的。他们在虚幻的网络中寻找真实。他们崇拜光鲜亮丽,又不允许这光鲜亮丽背后有一丁点的水分,一旦发觉崇拜的是个假象,他们就会立刻把你扒光了丢到聚光灯下,朝你身上吐唾沫。
嫉妒者则在一旁煽风点火:我早就知道她是个骗子了!
白殇殇的微博沦为了网友污言秽语的集中地。徐静之也被她波及。白殇殇的某些照片里有她的前男友出没,虽然小心打了马赛克,可谁都知道这绝不是徐公子——徐公子不会和女朋友去七天假日酒店共度春宵。于是他的最新一条微博下整整齐齐刷满了绿帽子。
庄墨找专门的公关公司处理这起危机公关。鉴于徐静之的社会影响力,这个事件比一般的明星劈腿还要影响深重,照片爆出的几分钟之内就上了几大门户网站的头条,不出动公关公司根本撤不下不雅照。此事相关人员轮流霸屏,堪称年度最大花边新闻,抢了无数流量明星的风头,京宇的年会也紧跟着变得万众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