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起码他这么几年社会经验还是有用的,他现在可以帮助他,不就是很好的证明吗?
但他自己不后悔,不代表朝晖不会后悔啊,朝晖那么聪明……孟锐希望余朝晖能够继续读书,并且他还去咨询了,只要保留学籍,他可以重新参加高考…
虽然现在的大学生已经远远不像十几年前那么稀有,那么稀罕,但起码也是个大学生啊。
孟锐的这些心思,尚且还在睡梦中的余朝晖一无所知,他甚至下意识抱紧了这个热源。
第70章
在失去了视觉以后,
余朝晖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陌生。
外面的世界、外面的环境,外面的人群对于余朝晖来说,并不是新奇, 而是他无比害怕的未知和恐慌。
因此,余朝晖不怎么喜欢出去。如果不是因为孟锐在, 他连门都不愿意出。
究其根本,还是因为余朝晖有阴影。
他刚瞎那会儿, 也就是在孟锐还没回来找到他时,他接收到的全部都是恶意。
当然,也可能并没有什么恶意,
就是闲着没事干而已。
可能觉得好玩, 所以故意把余朝晖的东西藏起来, 故意在余朝晖经过时, 伸出脚绊倒他, 故意突然发出声音吓他。
看到余朝晖被他们突然吓到的样子、看到他狼狈摔倒的样子,看到他慌乱趴在地上在满是灰尘的土地上摸索的样子…
就仿佛是看到了什么特别搞笑的笑话一样,一个个哈哈大笑起来, 真好笑啊…
他们能看到余朝晖全部的窘态和狼狈, 但余朝晖看不到他们的。声音太多太多了,他甚至分不清谁是谁,更谈不上报复回去。
假如孟锐没有在那个白天赶回来的话, 其实余朝晖说不定会经历更多,他说不定还会被故意关在厕所里,遭受更多更多的恶作剧…
当然, 余朝晖有时候自己也在想, 如果没有孟锐的话, 如果没有孟锐, 他说不定会成长得更加迅速。
因为没有人帮他,他就只能被迫成长起来,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他都只能被迫地去面对那个他不愿意面对的世界。
很大程度,因为那些经历直接造就余朝晖后来蜗牛一样地蜷缩的心态。
更何况,他那会儿有了选择。
孟锐成了他坚硬的壳,他愿意容纳余朝晖蜷缩在他内里,也愿意让余朝晖躲在他身后不出来。
余朝晖自然是打蛇随棍上,缩在孟锐身后,一面小心舔舐自己身上的伤口,一面从孟锐身上汲取温暖。
那会儿的余朝晖就像只失去翅膀的雏鸟,刚跌落泥潭,那些泥水还没彻底浸泡进余朝晖的羽毛,他自己还没扑腾几下呢,就被孟锐快速从泥潭里捞起来。
孟锐心疼地把余朝晖羽毛上的泥点洗干净,吹吹他身上的伤,给他擦药,喂他干净的食物和水,小心地养起来了。
因为在孟锐身边,余朝晖在申城的生活没出过什么绊子,孟锐也将他照顾得很妥帖,几乎都快把余朝晖给照顾成一个生活废人了。
很快,就到了余朝晖十七岁的生日。
年关将至,天气一天天冷起来,申城也比平时热闹了许多,那段时间,只要出去就能看到许许多多彩灯装饰。
而余朝晖的生日是十二月下旬,在圣诞节的前一天,那天也被称之为平安夜。生日那天,孟锐特意请假在家陪余朝晖。
白天的时候两个人在外面散步,他带着去喂海鸥。一开始余朝晖还特别害怕,颤颤巍巍拿着面包片动都不敢动。
最后还是孟锐握着他的手,才完成了第一次投喂。第一次成功以后,余朝晖对投喂也不是那么害怕了,慢慢胆子大起来了。
“他们都是什么样的啊?”余朝晖看不到海鸥具体的模样,便习惯性地询问孟锐,“我听你说是红嘴鸥,因为他们嘴是红色吗?”
孟锐习惯了余朝晖想知道什么就会问他,而他自己也完全把自己当成了余朝晖的眼睛。孟锐看了眼盘旋在空中的海鸥,把它们记在脑海里,尽可能和余朝晖描述着。
“ 他们长得有点像鸽子,体型不是特别大,嘴和爪子是红色的,羽毛大部分是白色,中间也夹杂着一些黑色。”
“哦……”
其实余朝晖那会儿倒也不是全部看不见,他状态稍微好一点的那只眼睛倒是能模模糊糊看到一点点微弱的光点。
哪怕大部分他看不清,但他知道孟锐在身边,他是安全的。
余朝晖就这么吹拂着微凉的风,听着海鸥扑腾翅膀及鸣叫的声音,仿佛时间都放慢下来,变得异常缓慢。
等喂完鸽子以后,余朝晖自然而然地把手搭在孟锐的胳膊里,稳稳当当地穿梭于人群。只要在孟锐身边,他不需要带什么导盲杖。
孟锐就是他的眼睛,也是他的导盲杖。
“那是什么?”
余朝晖扯了扯孟锐的衣服。
那会儿是冬天,孟锐和余朝晖外面都穿着一件同款不同号的黑色大衣。里面是不同色的高领毛衣。
余朝晖更喜欢把领子拉高一点,毛茸茸的领子把他尖尖的下巴挡住,也几乎挡住他大半张脸。
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足够挡风,更保暖。但即使如此,余朝晖还是怕冷,手都是揣在孟锐的兜里,孟锐也任由他揣着。
他们在口袋里十指相扣,外人根本看不出,最多只觉得姿态太亲昵,但等接触余朝晖毫无聚焦的眼睛,又明白了一切。
“圣诞树,上面划着一些彩灯和挂饰。”孟锐看了一眼余朝晖指的方向,是一个商场,外面有两棵很大的圣诞树,上面被挂得花里胡哨的。
他形容得有些贫瘠,但其实挺好看的。
回答完后,孟锐偷偷摸摸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不知道让送的礼物到家里没有,应该到了吧。
“喜欢吗?”
孟锐捏了捏口袋里的手,依旧不放弃劝说着,“今天是你生日,作为寿星,真不打算在外面吃点吗?”
孟锐本来是打算带他去餐厅吃饭的,他觉得生日就应该要过好一点,但余朝晖没同意。
他反而觉得餐厅一直在那里,想什么时候去都行。当然,还有余朝晖不喜欢在外面被注视的原因,比起在外面,他说他只想吃一碗孟锐亲手下的面条就行。
哪怕孟锐说他现在有钱了,但余朝晖还是坚持他的想法,并不因为孟锐任何游说而动摇,真是好朴实无华的生日愿望。
故而面对孟锐又重新提起的这个问题,余朝晖依旧没有什么犹豫地拒绝了:“不要。”
不过想到那天是平安夜,余朝晖挑挑拣拣买了一些苹果。平安夜吃苹果不知道是哪里兴起的习俗,反正也没什么坏处,平平安安嘛。
“这么多够了。”
看孟锐还在装,余朝晖也伸手拎了拎袋子,差一点就没拎起来。瘐囍“我们就两个人,买那么多干嘛…”
他一边叨叨着这里的苹果好贵,一边把那些包装精美的苹果一个一个拿出来。
周围人还有人看着他们,不过孟锐并没有在意,比起那些旁人的眼光,他更喜欢把注意力放在余朝晖身上。
本来只留两个,但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停在原地想了想,还是又转身多拿了三个。
孟锐知道余朝晖拿两个是因为他们就两个人,但不知道他为什么又多拿三个。回去的时候听到他说:
“你说,我如果只给他们一人一个,会不会有点小气啊?”
“…………”
很快孟锐也明白了余朝晖说的“他们”是谁。说的就是另外三个合伙人。
朝晖在申城的期间,也陆陆续续见过了他们。
其实孟锐和那三个合伙人之间,他又出资又出力,因此占的股份还挺多的,所以哪怕年纪不比他们大,他们也还是叫孟锐一声孟哥。
也是在孟锐特意提醒下,他们也没在余朝晖面前说些有的没的。相处的……也算挺融洽的吧。
“有就不错了。”孟锐借用余朝晖刚才的话,“一个苹果多贵啊,是不是?”
余朝晖知道他故意的,也懒得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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