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辉月礼貌地说:“你的衣服别进去了。”
虞倦说:“……谢谢。”
周辉月靠得很近,他的气息是冷的,好像很危险,虞倦感到一阵头晕目眩,他不知道缘由。
是夏天的高温,是浴室的潮气,是在玻璃另一边模糊不清的周辉月变成了眼前的周辉月?
虞倦难以分清,也不想分清。
他想,或许是太热了。
等夏天过去。等夏天过去。
第20章 吊坠
洗完澡后,虞倦回到自己的房间,关掉灯,躺在床上,在蝉鸣声中睡了一个很长的觉。
睡得不算好也不算差,做了一个梦,梦中是什么都忘了。
现在才七月,夏天还有很长时间,不会那么快就过去。
第二天,孙七佰带着修理人员过来了一趟,问题不大,淋浴配件坏了,换一个就好。
这一次孙七佰来得很早,活做的也很快,和往常的推三阻四不太一样。
虞倦觉得有点奇怪,但也没太在意,无论如何,孙七佰别发现自己在背后找医生的事情就行了。
他离开后,正好是午餐时间。
虞倦饿了,到达厨房的时候,周辉月已经在里面了,似乎是在准备午餐了。
他打开冰箱上层的冷藏室,问:“虞倦,你有什么讨厌的蔬菜吗?”
虞倦打了个哈欠:“很多,有刺激气味的都不行。”
周辉月看了他一眼,似乎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但很有耐心地问:“具体一点。”
又报了几样蔬菜。
虞倦慢半拍地反应过来,周辉月说的好像是冰箱里放的那些。
他问:“你是要做饭吗?”
周辉月随意地点了下头:“你有想吃的吗?”
虞倦还不至于剥削一个病人至此,他走了进来:“算了,太麻烦了。”
周辉月不以为意:“医生说,偶尔活动一下对身体有好处。”
虞倦狐疑地看着他,是不太相信的意思。
但周辉月想做的事,别人很难改变,他说:“那你问问那位杨医生。”
虞倦想,问就问,没听过哪个医生会建议病人做饭的。
百忙之中,杨小齐趁喝水的间隙回了消息:“做饭很好,是生活情趣也是锻炼身体,还可以调解心情,没什么不好的。”
回来后,杨小齐将周辉月的血样检查过,又问了好几个科室的老师,最终得出结论。那位周先生身体的确还未痊愈,但不至于卧床不起,最好是多加休息。心理健康也是很重要的,不能阻止病人重新对世界产生爱与希望!
和未婚夫一起做饭,很好!
虞倦看到回复,缓缓皱眉:“?”
他直觉有什么不对,或者有些事在自己不知道的地方发生了。
周辉月看着虞倦的神情,已经猜到了结果,他似笑非笑地问:“医生回了吗?”
虞倦瞥了他一眼,不说话了。
医生都这么说了,虞倦也没有阻止的理由了。
他的嘴很挑,冷冻食品的味道就那样,好不到哪里去,已经吃腻了。
而现在,周辉月正在熟练地处理食材,虞倦在一旁看着,因为周辉月不让他帮忙。
“总不能让未婚夫在我的住所还做这些吧?”
周辉月是这么说的。
虞倦无言以对。
他靠在冰箱上,胡思乱想了很多。虽然故事中的主角在结局也未拥有爱侣,组成家庭。但从目前来看,周辉月还是有成为一个合格丈夫的潜质的。
令人意外的是,周辉月做饭的手艺竟然很不错,味道很好,虞倦吃撑了。
吃完饭后,虞倦想要帮忙收拾,话还没说出口,就听周辉月说:“你送我的糖快吃完了。可以再送我一些吗?”
很理所当然一样。
虞倦觉得这个人或许想要折腾自己。因为孙七佰最近送来的零食里有很多糖果,外国进口,百分百果汁,比从小卖部里买的高级多了。
他这么想,也这么说了:“不是有很多吗?”
周辉月很轻地笑了笑,似乎是回忆起了糖的味道:“我喜欢你买的那种。”
很酸,但总比苦要好。虽然周辉月以前从不会做这样自欺欺人,没有必要的事。
虞倦想,首先,这个人肯定了自己的品味;再来,他刚刚为自己做了一顿很美味的饭。
这样一个小忙,虞倦没什么不愿意帮的,于是问:“那去看看还剩多少吧。”
厨房里周辉月的房间不远,没几步路。在迈入这里前,虞倦犹豫了一下,他想起昨晚发生的事了。
准确来说,没有发生什么严重的事故,但虞倦的记忆无比深刻。
周辉月的轮椅走在前面,他停在桌边,打开第二个抽屉。
虞倦站在他的身后,看到抽屉里只有很少的几样东西,玻璃罐子横在里面,几颗糖果零零散散地落在杯壁,闪闪发光。
他伸出手,想要将玻璃罐子拿起来。
不凑巧的是,盖子上却缠着一根泛白褪色的红绳,虞倦一拿起罐子,红绳伸展开来,受重力影响,直直往下跌。
原来是一个翡翠吊坠。
虞倦一眼就能看得出来,这块翡翠的水头很好,颜色也漂亮,不知道为什么会随意地和糖果罐子摆在一起。
“这是什么?”
周辉月的目光落在那个吊坠上,他想了几秒钟,又看向虞倦,回答道:“我的母亲留下来的。”
虞倦怔了怔,好像吓了一跳,手上的动作不太稳,吊坠轻轻摇晃着,他连忙用另一只手托住了。
又偏过头,看着周辉月,似乎想问什么,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周辉月看到虞倦吃惊的模样,似乎有些愉悦。不过眼底的那点笑意稍纵即逝,虞倦没能看见。
房间里安静极了。
虞倦听到自己的呼吸声,他以为沉默会蔓延至自己离开,毕竟对于周辉月而言,童年过往是一段不会提起的往事。
至少在《白城恩仇记》里是这样的。
良久,久到虞倦抬起的手都开始发麻,周辉月忽然开口说:“我没有五岁前的记忆。”
周辉月从小就表现出异于常人的天分,他的记性很好,逻辑思维奇佳,在五六岁的年纪,一般幼童尚且不能掌控情绪,周辉月已经学会掩饰真正的自我了。
所以他的走丢真的很奇怪。
他一个人独行在山中,找不到路。一个中年男人看到迷路的五岁小朋友,没有报警,反而敲了他的后颈,将他带走了。
周辉月想了片刻:“唯一记得的是一场连绵不绝的大雨。”
现在想来,应该是母亲康勉的葬礼。
虞倦听得很认真,他坐在轮椅前的那块地板上,仰头看着周辉月:“后来呢?”
因为失去记忆,所以周辉月没能回到周家。
周辉月半垂着眼,语调听起来很平静:“后来被送到了福利院。”
他的运气不错,从那个男人手中逃了出来,当时通讯还不发达,两地相隔太远,即使周辉月记得自己的名字,但周家还是没收到消息。
虞倦看了他一小会儿,可能是在思考该说什么,慢吞吞地问:“那里的生活怎么样?”
周辉月笑了:“还不错。”
那是个地处偏远的福利院,条件不算好,但也不差,工作人员都很负责,就像幼儿园的老师那样出于职责照顾他们。
虞倦也笑了,可能是完全放松,和周辉月聊天的缘故,有些天真和稚气:“然后,你就在那里长大了吗?”
周辉月说:“是的。因为我不想被收养。”
午后两点钟是一天里最热的时间,太阳逐渐攀升到天空的至高处,光线穿过玻璃,落在了虞倦的后背,也落在了周辉月的脸上。
照理来说是很刺眼的,周辉月似乎并不畏惧这样的强光,就这么迎着太阳,看着虞倦。
他的眼睛也未被日光照亮:“很大概率会有麻烦。”
十岁之前,对于福利院的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事就是等待被收养。家长们都希望小朋友不记事,但周辉月长得好看,又聪明,很多夫妇都看中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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