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珠盯着他看了好几秒。
看着他顶着发红的耳朵认真解释,“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好啦好啦,知道了!是我们初仔心甘情愿栽在二哥手里了,行了吧?放心,我嘴严得很。不过……”她又凑近,语气里带着促狭,“以后改口叫二嫂的时候,记得给我包个大红包呀!初仔bb!”
黎初有些发怔,呆呆问道:“明珠姐,你不会觉得……”恶心吗?
最后几个字他没说出口。
邵明珠不知想起了什么,伸手捏了捏黎初的脸颊,触感软乎乎的。
“嘿嘿,托我们初仔的福,”她的语气是压不住的雀跃,“我不用硬着头皮在英国啃那个天书一样的艺术史硕士啦!”
“啊?”黎初眨了眨眼,没反应过来。
“二哥刚才在书房说的,还让我下周自己去拍卖会看看,有什么喜欢的首饰直接让梁助理从他的私账走!”她忍不住握拳小声欢呼,“二哥万岁!初仔万岁!”
黎初:“……”
……
圣诞家宴后,黎初的感冒忽然加重了。
老夫人担心西药吃多了黎初体质更差,于是吩咐梅姨给他炖中药,精心熬煮的药汁浓黑如墨,气味苦涩直冲天灵盖。
黎初将自己毛毛虫一样卷在被子里,心情复杂地悠悠叹气。
更可怕的是,某人会雷打不动地给他喂药,嘴对嘴那种!
一碗药,就这样分了四五次,以唇舌交缠的方式喂完。
每次喝完黎初都气喘吁吁,嘴唇红肿,整个人软在邵霆越怀里,像刚从水里捞出来,额发都被汗浸湿了。
邵霆越擦了擦他的嘴角,低头去嗅他颈间:“bb,全是药味。”
黎初眼里还含着水汽,被他抱到自己腿上坐着,脸庞靠在肩膀上打了个哈欠。
说来也是,他们天天这样亲密接触,邵霆越一点也没被传染。
“bb,你体质太差了。”邵霆越手掌贴上他单薄的背脊轻扫,热度穿透睡衣,“等病好了,再找个老中医给你开个药方调理。不然吹点风就着凉怎么行?”
黎初撇了一下嘴巴,还来?他能不能拒绝,真的只是小感冒而已。
从前生病他根本不需要别人敦促,几颗最便宜的药片咽下去,蒙头睡一觉,能好就好,不能好也硬扛。
他比谁都清楚,小病不费钱,大病治不起。
可现在他真的一点苦都吃不了,光看着就开始眼泪汪汪。
黎初伸手搂紧了邵霆越,眉心皱起,他觉得自己越来越娇气了。
就像温水泡青蛙,他会越来越依赖他,直到有一天彻底离不开。
……
港大的期末季,黎初的课业变得十分忙碌,课桌上堆满了英文教材。
而且周五之前要交一个用Pascal语言编写的模拟程序,还要完成对早期局域网协议的技术分析报告,黎初过得特别充实。
这是邵霆越去新加坡出差的第三天,拖了一个星期的项目会议得以成行,梁蔚和分公司的人都松了一口气。
戏剧社晚上在铜锣湾有聚餐,Judy软磨硬泡拉着黎初参加了。
因为有了前车之鉴,他还是专门打了电话和邵霆越报备。
黎初以为他那边在开会,所以说话声音特别小,听起来很乖。他大概把聚餐的事情讲了一遍,最后才有些忐忑地问:“二叔,我可以去吗?”
邵霆越坐在私人飞机座椅上听着,抬手看了眼腕表。飞机马上起飞了,三个多小时的飞行时间,应该能赶回去接小朋友回家。
“bb很想去?”
他能想象黎初此刻的模样,大概是抿着唇,小脸期待。
“……想去。”黎初乖乖回答了,又小声补充道,“二叔,你那边事情顺利吗?”
其实也就是三天不见,不知为什么挺不习惯的,昨晚做梦还梦到他了。黎初归结为习惯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顺利。”少年小小的关心让男人唇角弯了一下,于是心情大好:“bb想去就去,不过不能玩得太疯,保镖要跟着。”
黎初得了允许,眉眼弯起:“知道啦,那……我不打扰你工作了。”
“嗯。”邵霆越应道,心里想着三个小时后就能抱着人亲吻,在挂断前又加了一句,“玩得开心点,bb。”
……
聚餐地点是新开的一家日式卡拉OK酒廊。
门面不大,内里却别有洞天。
一行人穿过走廊进入包厢,入目是柔软的榻榻米,中间放了一个下沉式的被炉桌,三面围着宽大的布艺沙发。
最显眼的是对面墙上嵌着的巨大屏幕和两台厚重的CRT电视机,旁边堆着点歌的本子和有线麦克风。
社团里的成员都很熟络了,气氛在几杯酒下肚后热烈起来。有人抱着麦克风大声唱Alan.Tam的新歌,有人挤在一起玩骰子,输的人要自罚三杯清酒。
Anson的目光偶尔会落在他身上,带着一种黎初看不懂的复杂,似乎想过来搭话,但最终只是摇了摇头,拿起清酒壶一杯接一杯地自斟自饮起来。
“初仔,来都来了别光坐着嘛!” Judy脸颊泛红,拿着自己的酒杯凑过来,不由分说塞了一杯清酒到黎初手里,“试试看,这家的清酒很纯,不呛的!”
黎初推拒不过,只好尝了几口,淡淡的还不错。
Judy心满意足地盯着他开始泛红的脸颊,这样的初仔更可爱了。
包厢的拉门被轻轻推开,一个穿着制服的女服务员低着头,端着一大盘新烤好的串烧和天妇罗走了进来。
她动作有些匆忙,在将盘子放到被炉桌中央时,不小心碰倒了旁边的清酒杯。
“哎呀!你怎么搞得?我这个裙子很贵!” 戏剧社一个女生裙摆被打湿,惊叫一声跳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 女服务员慌忙放下托盘,抽出纸巾想要擦拭。
黎初原本只是随意一瞥,目光那人时却猛地定住了。
“思潼姐?!” 他忍不住站起身,声音很惊讶。
嘈杂的包厢瞬间安静了。
所有人都看向他,又去看那个手足无措的女服务员。
温思潼浑身一震,抬起头看见眼前的黎初,眼眶竟然红了:“小初……”
那个被泼了酒的女生看看黎初,又看看温思潼,问道:“初仔,你认识她?”
黎初点点头,快步走到温思潼面前。
离得近了,更能看清她眼下的青黑和消瘦的脸颊。
“思潼姐……”他压低了声音,语气急切,“你这段时间去哪儿了?我们一直在找你!我很担心你……”
温思潼没想到黎初竟然一直在找自己,心里感动得像泡了温水,声音带着哽咽:“……初仔,我没事……我挺好的!”
黎初拉着温思潼,跟社团朋友匆匆打了个招呼,去了一个空着的小包厢。
关上门,姐弟俩才终于能好好说话。
“其实这段时间我跑去大陆了……像个疯婆一样到处找。终于,让我在阿Ken的乡下把他揪了出来。”温思潼自嘲般扯了扯嘴角,笑容比哭还难看,“那个扑街,跪下来抱着我的腿哭说会改,说再也不赌了……转头又伸手问我拿钱。他说你不是有个有钱弟弟吗?这点钱对他、对邵家来说算什么?”
黎初的心猛地一沉。
温思潼眼神空洞:“我当时……抄起旁边一个烟灰缸照着他脑袋就砸下去了。流了好多血……我也不知道他死了没有……我怕死了,连夜就跑,东躲西藏,像只老鼠一样,捱了很久才敢偷偷回港。然后我又不敢回油麻地,怕被和兴会的人找到……”
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黎初。
他看起来更好了,和当初那个穿着庙街地摊的少年判若两人。
温思潼只觉得很欣慰,至少黎初过得好,她不用担心他。
黎初听得心里发堵,一阵后怕:“思潼姐,没事了,都过去了。和兴会那边你不用再担心,他们不会找你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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