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桃(144)
“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被夫家抛弃的女子,便想把她送回娘家,后来又遇到些别的事,一路走便到了这里。”玉壶看起来有些疲累,但精神很好。只是几个月未见,那双清澈透亮的眼睛里,已经添了不少沧桑。
掌柜很快回来,拿着小盒子并一个账本,在茶桌前坐下,“敢问这位少侠,与我们王爷有何交情,尊姓大名?”
“本王便是辰子戚,这就要回剑阳去。”辰子戚拿过那本账册,在最后一行写下支出五百两的记录,签下了自己的大名。
掌柜的一惊,拿过来仔细瞧,又起身拿出前一年的账本对比。这账本子,年末的时候都是要交到剑阳去审的,审过了,简王会在末尾签上字。方才写下的名字,与王爷的签字对比,分毫不差。
合上账册,掌柜的立时跪地行礼,“见过王爷。”
“嘘——”辰子戚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要支借这么多银两,非得透露身份才行,否则若以朋友之名,也就能像玉壶那样借个百两以内了。
“那这位姑娘?”掌柜的赶紧闭嘴,探头出去左右瞧瞧,又回来询问起玉壶。
“她是本王的义妹。”辰子戚随口说道。
“啾!”丹漪有些不满,冒出头来叫了一声。以前乱认义兄他也就忍了,现在竟然又认起义妹来了,刚叫了一声,便被一根指头按了回去。
掌柜的不再多言,将五百两银票交给辰子戚,又拿了二十两现银给玉壶。
玉壶接过银子,有些不好意思,“常大哥,这账且记着,等我赚到银子了马上还你。”
“这点小钱,倒不至于,”辰子戚摆摆手,示意掌柜的下去,见玉壶面色通红,便笑了笑道,“当然,我这么抠门的人肯定会记着,等你有钱了,定要管你讨利息的。”
玉壶松了口气,笑着捏紧那二十两银子,“嗯。”平日里走江湖,一些小钱还是能挣到的,但二十两银子有些多,她一时拿不出,才来兵器铺求助的。
“常大哥,听说武林大会上,过半的人都疯了,可是真的?”玉壶想起自己要做的事,忍不住跟辰子戚打听两句。
“是,那些人染上了一种虫,虫子入脑便会发疯,”辰子戚点点头,起身带着玉壶离开兵器铺,众人皆知这兵器铺是剑阳的,他不能在此久留,便跟玉壶在街上边走边说,“近来江湖上不太平,你若是遇到发疯的人,万不可被咬到,若是被咬了,一定要吃盐多的东西,撑着回玉山寻我。”
“吃盐多的东西?”玉壶脚步一顿,急急问道,“那是不是盐能克制此虫?”
辰子戚狐疑地看着玉壶,“你可是遇到什么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亲戚有什么用篇》
鸟攻:又乱认亲戚!
戚戚:俗话说,亲戚不厌多
鸟攻:要那么多亲戚做什么?
戚戚:借钱呀!如果整个大章的人都是我的亲戚,每个亲戚借一两银子,我就有了13亿了鸟攻:那如果亲戚都管你借钱呢?
戚戚:要钱没有要命一条!
鸟攻:→_→
第一百三十三章 村落
城外五里,寻芳村。
天光大亮,村子里却一片寂静, 没有鸡鸣犬吠之声,家家户户房门紧闭。田间地头, 堆放着几具四肢扭曲的尸体,周围堆着柴木, 似乎是准备烧掉。
“啊——”一声惨叫从某一户人家中传出,而后, 荆条编织的院门骤然被打开,一名浑身是血的妇人从屋中冲了出来, 尖叫着跌跌撞撞往外跑。她的身后,紧跟着一名双目赤红的汉子, 追着她扑咬。
“快救救我啊, 啊啊啊!”那妇人看到站在村头田埂上的玉壶, 立时跑了过来。
玉壶伸手要去拉, 却被辰子戚拽了一把, 任由那女子摔到地上。而后, 照着追过来的汉子就是一脚,将人远远地踹出去,跌在田间动弹不得。
妇人站起来,转头去寻方才那汉子,见汉子倒在地上不动弹,立时扑过去,“狗剩爹!”
辰子戚如今内功高强,即便只用的一成力道,还是把那普通的庄稼汉给踹吐了血。那妇人顿时埋怨起来,瞪了一眼辰子戚,“你怎的下这么重的手啊?”而后想起这两人是江湖人,不敢再多言,只是抱着汉子哭泣,“我这是造的什么孽啊,回娘家几天的功夫,咋就疯了呢?”
“嗷!”那汉子恢复了力气,骤然扑向那妇人,一口咬住她的脖子。
“啊啊啊,救命啊!”那妇人又开始疯狂地大叫,村子里有人探出头来看,看到这场景又迅速缩回去不敢出来。
仿佛在一群疯狗中开了个头,村中接二连三传出惨叫声,不多时,便有很多人跑出屋来。
“啾?”丹漪伸出一只毛脑袋往外瞧,微微眯起眼,而后快速啄了啄辰子戚的胸口,焦急不已地叫嚷,“啾啾,啾啾啾!”
辰子戚似有所感,耳尖微动,屏住呼吸后退一步,转身,拉着玉壶就跑。
“吼——”那些疯子跑出来,见人就咬,喉咙中发出类似野兽的嘶吼声,而后,似乎约定好了一般,成群结队地往田埂这边奔来。
这些都是普通的庄稼汉,平日里没有丝毫威胁,辰子戚能以一敌百。然而,现在这些人都疯了,明显是感染了咸虫,一旦被咬伤就会很麻烦,还是赶紧跑的好。
两人运气轻功,迅速逃离了那片村庄。疯子们没有跟过来,更多的惨叫声响彻云霄。玉壶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满目血光,惨不忍睹。
“怎会,已经到了这般境地?”玉壶靠在城墙根,喘着粗气。先前这村子里的确有不少发疯的人,她帮着村长把那些人都给控制住绑起来了,怎么几日没见就失控了呢?
“你借钱,就是为了救那个村子的人?”辰子戚把小红鸟掏出来顺顺毛,摸摸那毛茸茸的小胸脯,担心刚才的奔跑弄疼了他。
“嗯,”玉壶抿唇,“常大哥,你瞧他们,是不是中了那种……咸虫?”
“十有八|九。”辰子戚见小红鸟没事,便摸了一把那艳丽的尾羽。漂亮的尾羽流光溢彩,最长的也只有半尺,羽枝根根分明,上满有细小而整齐的绒毛,摸起来手感极佳。
“咕吱……”丹漪似乎被摸得痒痒,想要躲开,但又克制住了。伴侣喜欢自己的尾羽,这是十分值得骄傲的事,就,就让他再摸一下吧。
玉壶原本借钱,是想买些药帮助那个村子里的几个姑娘的。
那个寻芳村里的人,从一年前开始陆续生病,变得越来越虚弱,近几个月来,开始有人发疯。各家各户凑钱,请大夫来瞧病,买了一些药材。但药材有限,不够所有人吃,就只给村子里的壮年男子和男童吃,女人是没资格吃的。
吃了那些药,的确可以缓解一些症状,女人们没得吃,就只能干熬着。有个姑娘说在自己的皮肉里瞧见了蛆虫,心生惧意,求玉壶杀了她,玉壶看不过去,才生出买药的想法。
“给他们吃药,莫不如吃盐,”辰子戚摸过瘾了,把小红鸟放到肩膀上,让它自己玩一会儿,抬头看看城外接天连日的良田和稀稀落落的村庄,微微蹙眉,“这事还得赶紧告知官府。”
原以为咸虫只在江湖人之间传播,倒是还好办,如今百姓也染上,麻烦就大了。
衙门前的鸣冤鼓“咚咚咚”地响起,衙役懒洋洋地开门,打着哈欠骂道:“哪个不长眼的击鼓啊?”
“城西五里的寻芳村,全村人都疯了,正往外跑,你们快些去管管。”玉壶急急地对衙役说。
“全村人都疯了?”衙役掏掏耳朵,“女侠,你没睡醒吧?”原本是不想理会玉壶的,但见她穿着一声江湖人惯穿的道袍,也不敢得罪,就低声抱怨了一句。
“那是你没瞧见……”玉壶还没说完,街那边突然传出一阵尖叫声。
“疯子咬人啊,快来帮忙!”有人大声喊着,跑到一家铺子里,抄起长柄的大扫帚就冲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