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他明明拥有顶好的样貌和触类旁通的聪明才智,从小到大追他的人绝不会少,相比之下,各方面没那么出挑的我才是那个应该担忧的人,所以当我知道他一直纠结于这个问题时,心情是非常复杂的。
如果真是我想得那样,交往中他对我的好就变了性质,不是发自内心,而是倾向索求,近似于讨好了。
“对了,你知道以前我们高中同学对你有误解吗?”我心不在焉地检查比例,这一步不重要,他的样子我闭着眼睛都能画,“你们聚餐吃钵钵鸡那次。”
他突然笑了一声,说他知道。
“嗯?我以为你不知道。” 我说,“还想了半天该怎么问你。”
“我故意的。” 他漫不经心地垂着眼。
“故意的?”
“嗯。” 他在傍晚的余晖里坐成了一座雕塑,“他们叫我‘大神’,说喜欢我,说我是个很好的人,我就是试一试当我表现得不那么顺他们的意时,他们还会不会喜欢我。”
我哑然,对于他来说,这样做的动机未免太幼稚了些。
笨拙的试探,他本可以用更温和一点的方法证明的,结果可能也会不一样,我心想。但我没有说,因为我突然发现,不管是在旁人还是在我眼里都那样优秀出挑的男朋友,骨子里是个非常自卑的人。
他静静坐着,当模特不能看书也不能做题,我觉得过意不去,帮他把耳机戴上 ,但他只听了一会儿就自己拿下来了。
我画得比往常更久,最后完成的色稿自己不满意,到处透露着沉重心事,可老师却格外喜欢,也许是男朋友那映着昏黄余晖的脸为画面加了不少分,我一厢情愿地这么认为。
被选中的作品届时将进行集体展览,我莫名不情愿,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潜入老师办公室——把作业偷了回来。
第6章 无知
[Avidya].
我浑身无力地在床上躺了一天,沈叙也陪了我一天,脑袋偶尔清醒,那些原本以为自己早已忘记的事情,突然就从某个角落里被挖掘出来,清晰到每个动作每个眼神都纤毫毕现。
窗帘拉上大半,沈叙竖起枕头靠在我旁边,“......所以说,你男朋友是参加工作以后开始变冷淡的。”
我混乱地点头再摇头,又或许是我自己神经大条,没能从早年草蛇灰线的预兆里察觉出什么端倪。
“小谨,我想向你坦白一件事。”沈叙的神情忽然变得抱歉,“你昨天抓着手机睡着了,是我不对,偷看到几眼你们的对话......看起来,他很疏于照顾你的感受。”
“他不是这样的。” 我辩驳道,但在那些聊天记录面前显得有些苍白,“以前不是。”
对,我是替我男朋友说话,但我没办法原谅他。因为一旦当人品尝过蜜糖的滋味,就再也不愿品尝苦药了,何况蜜糖与苦药的施予者是同一人,这落差真叫人沮丧。
其实上高中那会儿,我就早该察觉到他也喜欢我的,别的同学请教他问题,他简练两句带过,悟不悟全看自己,但只要我去问,他就会转过身,把本子搁到我桌子上讲解 ,语速慢,反手写出来的数字很好看。
当班里同学用上触屏手机的时候,他还在用按键,我觉得打字特别麻烦,特别是一些比较长的式子,但他每次都会不耐其烦地写得非常详细,不会漏掉哪怕一个标点。我说地代啊,你要不研究下这个手机能不能发图片,不然打那么长的式子,太浪费你时间了。
[还好。] 他说。
[那我不会的题先攒一攒,周一早上一起问你吧。]
他没有回,周六晚上十一点,等我写完功课整完画材洗好漱,手机屏幕也是暗着的,我熄灯躺上床,手机平放在胸口,没等来回复也没等来睡意,索性爬起来翻翻教科书。
我这好学的劲真不是装出来,我们每次月考座位按名次排,地代永远在一班,我永远在中不溜秋的五班和七班徘徊,偶尔造访过十一班,因为集训回来有点跟不上,缠着地代给我讲了一个月的题才重新升回去。
“地代我跟你说,我们这个考场贼乱。” 结束铃响后,我抱着笔袋和书出教室,发现了地代的身影,“前面一哥们直接回头看我答案。”
“作弊的人很多?”
“我觉得挺多,动静都不小。” 我心有余悸地摸摸鼻子,“不知道要是老师看到他抄我答案,会不会被一起判作弊。”
“不会的......胆子这么小,你没有作过弊吗?” 地代问我。
“没有。”我老实地回答。
“从来没有?”
我点头,“真的没有,会就是会,不会就是不会,抄来的东西没意义,还要担心被抓,多不值得。”
“挺有觉悟。”地代和我一起走上楼,他两手空空,带的一根黑笔考完就放进兜里。
“这个道理大家其实都明白,但可能因为他们考得不好回家要被爸妈揍,才会一直作弊。”
“嗯,对。”过转角的时候,地代突然认真地发问,“小谨,你觉得你是一个很有安全感的人吗?”
“是。” 我大言不惭地承认,所以上回一百五十的数学考了个零头我也只是羞愧了一会会儿,家风开明,我爸妈告诉我考得烂没事,别生不上进的心思就行,一点一点努力总是没错的,做人要踏实嘛。
“等等,地代你不是在一班考的吗?怎么会到楼下?” 我反应过来。
“上洗手间啊。” 地代语气稀松地说,“楼上人太多。”
“哦。”我也觉得我实在笨,这么好猜的事情还得傻愣愣问一嘴,我又缥缈地想着,就算地代真的真的喜欢男生,也肯定不会是我这种类型的,聊个天都费劲。
他对我的耐心更像是学神对庶民的怜悯,无关学习的、有的没的的话题很少聊。
但有次国庆节放假,我坐在开往画室的动车上时,收到了一条来自他的语音,开头有风声和车鸣。
“小谨我换手机了,呃,我现在在走路......”
他好像不知道要说什么了,嘈杂过后,一条语音断在了第十秒,我激动地差点踢到前座,捧着手机来来回回听了好多遍。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给他套上无数层滤镜,会觉得他声音怎么能这么好听,停顿的时机怎么能如此恰到好处,为什么连分享走路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能轻易牵动心弦?
我清了清嗓子,“好用吗?你家里终于松口啦?”
“我现在用的这个手机,我妈妈不知道 。”他轻笑了一声,“会被没收。”
“她对你好严格。”我说。
几秒后,[正在讲话]变成了[正在输入]
[嗯,她脾气不太好。]
我扫了一眼文字,不以为意,我妈脾气也不好,我觉得天底下的家长脾气不好起来都是一个样子的,便转移了话题,说我正在动车上,路过一片田野。
“好,你在那边有不懂的题,可以随时问我。”他说,“我写下来,然后拍照给你。”
过了几秒,他又打字,[水稻田吗?]
[是小麦田啦。]
那天我们从下午三点一直聊到了半夜,到了画室我每涂几笔就解锁手机看,老师不满意地瞪着我,然后被我脸上的愉悦搞得莫名其妙。
“——你当时就没觉得他也喜欢你吗?” 沈叙单手撑着头听我说话。
“当时没敢想。” 我实话实说,“后来才觉得好像有点。”
“好像有点。” 沈叙似笑非笑地重复我,“不过这种方式也很难让人察觉到就是了,是有这么一种人,没有得到过爱,也不知道怎么爱人才更好,所以才会做出一些很笨拙的举动,寄希望于对方能体察到自己的用心。”
“不愧是老师,好有洞察力。”我半躺着看向他,沈叙没有离我很近,他只有上半身斜在床上陪我。又是这礼貌的疏远,好像只要我表现出一点点不适,他就会立马撤离到一个大家都满意的社交距离,谨慎到过犹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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