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再三确认自己只是在滴水兽上晃了一下神,大约是那种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个待办事项没做的感觉。在此之前他都坚定地相信这世上不应该有托马斯·韦恩这一号人,但他往回去调查,还真的在六月份的通话记录里找到一条陌生来电。
那只是平平无奇的一天罢了。
布鲁斯现在去回想,也想不出什么异常——甚至没有他在洲际酒店撞见托马斯那天来得奇怪——他可能刚结束夜巡,接到一通没有前因后果的电话,睡醒之后完全忽略了这回事,往后也没见到什么危机爆发前的征兆。
然而仔细想想,他一直以为自己的记忆‘在别人眼中’出现问题,是始于7月9日那一天。
如果不是这样呢?
如果六月份的时候所有人就都认为‘布鲁斯·韦恩有一个叫做托马斯的兄弟’,或者是‘只有布鲁斯·韦恩忘记他自己有个兄弟’,但是因为托马斯迟迟不出现,他们都未发现这一点认知冲突。
那蝙蝠侠就不该去查看七月初发生过什么,而是应该将调查的重点放在六月上旬。
现在的问题是,假如托马斯·韦恩真的在客观上始终存在,那他打给布鲁斯的那通电话是为了什么?
“我好感动。”对此,他的二号养子杰森·托德aka红头罩有话要说,“我们在这三天时间里被他指着鼻子暗示脑子有病,特别是声称在墨西哥见过托马斯的我。现在他终于打算反思自己了,可喜可贺。”
“嘘,别在内部频道里说这种话,红头罩,他也不想这样。”
“那我们要开个不带蝙蝠侠玩的小群吗?”
“……”就,这也不是当不当面说的问题。
眼下情况是这样的,夜里蝙蝠家兵分两路,一队仍然留在市政区提防他人对市长下黑手,另一队去寻找被利爪带走的托马斯。
结果由搅局者斯蒂芬妮和代号是孤儿的卡珊德拉,顺着杰克别动行动的痕迹找到这家名叫‘良善医院’的机构时,所有人都觉得未免太简单了,说不定会是个陷阱。
时值半夜,她们俩摸黑小心翼翼避开并不存在的重重守卫,在柜台里找到托马斯所在的病房号码,接着就见到了沉沉睡去、且睡得并不很安稳、体温还偏高的……的,呃,长辈家属。
最后俩小孩又偷偷摸摸地原路返回了,卡珊德拉还把斯蒂芬妮买给她的巧克力留在了病房里。
她们又在医院的走廊上见到和一群患者家属挤在一起、背靠墙壁蜷缩身体双眼无神的杰克别动。
“……”
卡珊德拉靠近,带着黑色手套的手无声捂住杰克别动的嘴巴,把他拖进楼梯间。
利爪早有准备,从怀里掏出一杆白旗举了起来。
斯蒂芬妮都无语了,她问:“你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又没干什么坏事!”杰克别动抹了把脸,“杀手就不能助人为乐吗?杀手是职业,助人为乐是副业,根本不冲突。你们也别想在这动手,知道这家医院背后站着谁吗?”
“你为夜枭工作。”
“我们boss不管员工下班之后的私人生活。”
“托马斯·韦恩是怎么回事?”
“有点发烧吧,问题不大,医生说要是起床还没好可能要挂个吊瓶。我又没有他家里人的联系方式,你们超级英雄应该认识布鲁斯·韦恩吧?帮我告诉他一声,顺便报销下医疗费,谢谢。”
他们三个夜行生物在黑暗之中面面相觑。
最后斯蒂芬妮实在找不到下手的理由,就对卡珊德拉使了个眼色,他们一个负责口头威胁,一个不爱说话、在旁边负责气势压迫,警告利爪下次干坏事的时候不要让她们看见,说完就走窗户离开了。
杰克别动又在走廊里待到清晨,等医生确认托马斯起来之后,才走进病房:“boss,晚上有两个超级英雄来过,是搅局者和孤儿,要关注一下吗?”
“再说。”托马斯刚吃完药,“阿卡姆还没动静?”
“没有。”利爪回答,“他们未必会在这个时机动手,企鹅人的手下与利爪们已经将哥谭市南部地区圈起来了,如果他们的人硬闯进来,还可能和警局起冲突,到时得不偿失。”
“哥谭市的超级反派会计较得失问题?”托马斯反问,“市长呢?他有没有什么表示?”
“有。”杰克回答,“我们收到消息称,哈迪市长想在今天下午和布鲁斯·韦恩见上一面。”
“什么位置?”
“哥谭大学。今天晚上那里有一个纪念典礼,您作为校友也收到了邀请函。”
第22章
这一天是7月12日。
眨眼间这年的夏天已经走过一半。阿尔弗雷德给家里的绿植浇水时心想,年纪越大的人,越不容易感觉到时光的流逝。
管家仍然记得布鲁斯刚游历完回到哥谭的那一年,他还没开始做蝙蝠侠,梳着个板寸发型,显得年轻又有朝气。再往前,托马斯大学刚毕业的时候,阿尔弗雷德去参加了他的毕业典礼,他们作为phd家庭组里最年轻的毕业生和谢顶最严重的家长,受到了许多瞩目。
托马斯十一岁,布鲁斯离开哥谭一去不复返。
布鲁斯二十五岁回来,再也没有在韦恩庄园里和托马斯见过面。
阿尔弗雷德倒是同时与他们两个保持着联络。
有时他觉得这和二十来年前,韦恩夫妇尚在时过的日子也没什么不同。年纪稍大点的布鲁斯会比托马斯起得更早,去学校参加社团活动。阿尔弗雷德将他送出家门的时候,托马斯才堪堪起床。太阳东升西落,房间里家具的影子从左旋转到右,在这儿和管家交谈的往往都只有一个人。
不过至少那时候他们下午会聚在一起。布鲁斯敏感而思维活跃,托马斯聪明却内敛,但他们总能玩到一起去,阿尔弗雷德就觉得,毕竟是亲兄弟,感情是不会随着相处时间的减少而改变的。
又或许他这些年不止对时间迟钝。
——父母的离开改变了太多东西。
阿尔弗雷德认为,那时候布鲁斯就已经下定决心保护年幼的弟弟。然而他年纪太小,又太急迫,匆忙慌乱地想要与这个他还不能理解的世界作对抗,以为抓住已有的就能忽略那些已经失去的。
阿尔弗雷德无法苛求更多:那时候布鲁斯忙得几乎不和托马斯见面。他感到羞于面对仅剩的亲人,固执地相信是他提出想去看电影才最终导致他们走进那条小巷。
托马斯要更奇怪一点。
这孩子出生时,他的父亲正忙着改建哥谭,又因此引来利益受损者的报复。
小托马斯·韦恩差点死在襁褓之中,幸好他最终活了下来。玛莎·韦恩很关照她好不容易才脱离危险的幼子,她无微不至地照看他,做了许多有钱人家父母都不曾了解过的功课……结果完全没用上。
也许是在摇篮里和死神面对面相会过,小托马斯相比和他的同龄孩子显得过于安静。他乖巧听话,成绩很好,从来不和同学打架,奇怪的是也没有被学校里的其他孩子欺负过。那些精力过于旺盛的男孩愿意承认小托马斯的特殊地位,给他的校园生活营造了一种奇特的氛围。
如果不是四岁时那场意外,阿尔弗雷德以为小托马斯会这样长大,直到他成为一个既不特别突出、也不至于泯然众人的优秀人才。
然后是那天在犯罪巷里,成年人死去,留下两个吓傻了的孩子……和抢劫犯的尸体。
当时现任警察局局长詹姆斯·戈登还是个小警察,他赶到现场的时候忍了又忍,才没去问年纪稍大点的布鲁斯,那个抢劫犯到底是怎么死的。后来他把这个疑问交给了阿尔弗雷德,后者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说,就这么假装无事发生地来到今天。
但有些事不说也心知肚明——戈登警长怀疑过布鲁斯,阿尔弗雷德则想着说不定是小托马斯。他们又同时觉得,哪怕抢劫犯只是个街头混混,失手杀了人之后惊慌失措到无法自控,也不至于被两个不满十岁的孩子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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