侧写师2:刑侦大队(163)
并且,我感觉,凶手在有意的引导警方,将怀疑方向,指向三位女死者的丈夫。比如第一起案件中,‘不守妇道’的刻字,第二起案件中,刻意砸坏女死者与丈夫的婚纱照。
但是,在第二起案件中,凶手画蛇添足,去阳台上踩踏,留下脚印。这说明凶手不知道,警方能够分辨出踩踏和攀爬等不同行为,所造成脚印的痕迹也不同。这在我看来,应该是常识问题。所以我感觉,凶手的受教育程度,可能不高。
而且,在这三次行凶中,凶手似乎刻意采用了完全不同的杀人方式。第一次,刀刺女死者。第二次,用铁锤击打受害人头面部。第三次,扼杀受害人。
但是,正是因为这些小伎俩,反而让我捕捉到了凶手的第三个特征。即,凶手的心理状态,有一些明显问题。三次杀人现场,都有一个显著特点,那便是‘过度做案’。
比如,第一起案子中,女死者已经被一刀致命。凶手为什么要开膛破肚,并且刻字,还要翻动女死者的内脏。这些行为除了浪费时间,在普通人看来,毫无意义。
第二次同样,一个体力劳动者,当然知道,那样重量的铁锤,对准人的后脑,只要一两下即可杀死对方。
即使是对准面部,击打几下,也就可以造成人的死亡。但是,凶手既没有选择更加容易的后脑,作为行凶部位,而是反复用力捶打,直至女死者头面部血肉模糊,基本无法辨认为止。
第三次就简直有一种可笑的意味。凶手徒手杀死使者之后,完全可以立即逃之夭夭。偏偏要用带来的麻绳,将女死者悬吊在吊灯上。
这个地方,一是引来楼下的住户注意,让案情提早爆发,二是再次显示了凶手的文化程度不高。我觉得一般人也应该知道,吊灯不是横梁,无法承担一个人,尤其是死者的重量。并且在之后,凶手还捣毁了女死者的衣帽间。
这些拖沓累赘,在普通人看来,莫名其妙的手法,说明了什么?代表了潜意识里,凶手对女性的愤恨与仇视。第一个案子,在女性特征的周围部位,胸前刻上‘不守妇道’,这种诋毁、攻击的文字,本身便带有羞辱的意味。
第二名女死者面目姣好。所以凶手就反复捶打被害人头面部,潜意识里,是要毁掉女死者的容貌。同时砸毁女死者与丈夫的婚纱照,也带有愤恨的意味。这个地方,可能说明了凶手的第四个特征,我等会儿再讲。
这几个地方,显示了凶手仇视女性,心理变态。而他选择的三名女死者,都是性格比较强势的女性。这说明,他可能长期处于,多名性格强势的女性的压迫之下。
然后,我再说一下,刚才暂停的第四个特征。砸毁婚纱照,潜意识里也可能带有妒恨的意味。说明凶手是异性恋者,很可能因为较为贫穷,外貌性格一般,而长期独身,找不到对象,所以对已婚女性更为仇视。
最后一点,凶手捣毁第三名女死者衣帽间,说明他有一定的仇富心理。或者出生于观念相对比较落后的地区,对女性热爱穿着打扮,拥有大量私人物品,十分看不惯。
综合来看,凶手是一名家庭出身一般,较为贫穷,受教育程度不高,体格健壮,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知道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论,并奉为圭臬,却因此经常自作聪明的年轻男性。
另外,我同意焦队的说法。凶手很可能就在,这些装修公司请的工人里。凶手穿的疑似雨鞋,防水性服装,都可以佐证这一点。如果凶手是名装修工人,那么他身上容易尘土飞扬,也就会经常去换洗。这样一来,他的衣服出现部分潮湿的地方,便不太会引起其他人注意。”
“草!”
侯希勇忍不住骂道:“本来以为连环变态杀手这种玩意,就是西方社会资产阶级文化的产物。没想到,在咱们这样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国家,也有这么多神经病,无缘无故的就杀人!”
“别说外行话。前苏联时,就已经证实,这句话是伪命题了。”
焦旸道:“一样米养百样人,那么多人怎么控制?再好的土壤,总会有几个长歪的坏秧子。”
众人做了记录,就散会了。
焦旸叫住张显宁道:“去看守所通知一下,把夏珂放了吧。”
两人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凌晨。焦旸点了颗烟,缓缓吐了口烟圈道:“你会不会觉得,我很无能?就因为迟迟不敢认定为是系列案,就叫夏珂白白在看守所呆了这么多天。并且在某种程度上,搞偏了调查方向。”
陆沅离拍了拍他的肩膀道:“就像侯希勇说的那样,其实你也只是不愿意承认,在我们这样的社会,有无缘无故的变态杀手罢了。再一个,凶案现场有第三个人,也并不能排除夏珂的杀人嫌疑,严谨一点是对的。”
焦旸轻轻拥住他道:“那你觉不觉得我是个狗男人?工作那么忙,其实没有什么专门的时间陪你。聊个天无非就是商量公事,还有事你破案,没事欺负你!”
陆沅离忍不住笑了,“对自己的认识,还怪深刻的。就是光反省不行啊,积极认错,还要努力改正嘛!”
“怎么改?”焦旸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道:“等这个案子破了,我亲手给你做虾饺行吗?不用让我老太太代劳。以后你想吃什么,都是我给你做,好吗?”
“这本来就都是你的事儿了!”
陆沅离低头蹭了蹭他的鼻尖,“是你自己要甩给老太太的,不关我的事!”
案件现在进行到这一步,再往下侦查困难重重,一是缺乏直接证据,二是排查范围大,三是根据陆沅离做的侧写,变态连环杀手,凶手与被害人之间,没有逻辑关系,形成不了推理链条。
警队第二天,再次勘查第一起凶杀案现场。穿着便服的焦旸忽然瞄到了,周围人群中的一个男人。这人中等身材,年纪不大,穿着像是建筑工人的衣服,眼神有些闪缩,手里捏着份《检察日报》。
第155章 卧室(13)
纸媒早已没落,就算本地最强势的《申城晚报》,现在都没什么人拿了,就连老大爷下棋间歇,都是看手机报的。何况是专业性这么强的公检法系统报纸,就是这一点,跟他的眼神,引起了焦旸的注意。
焦旸一个眼神过去,示意侯希勇跟上。
侯希勇心领神会,两人装作聊着天,一起跟着男人到了附近的图书馆。
焦旸叫侯希勇盯着男人,他则来到前台,亮出证件,要求查看男人以往的图书借阅记录。
男人借的书单,叫人看起来,很有那么点专业的感觉,都是犯罪心理专著类的书,比如美国□□等著的《犯罪心理学》、特维著的《犯罪心理画像:行为证据分析入门》、廖有禄的《犯罪剖绘-理论与实务》,还有几本著名的刑侦推理小说《心理罪》、《法医秦明》等。
鉴于男人的装束和书单,焦旸就觉得,这人有点可疑,必须进行一下查询。焦旸故意走到男人身边,用余光瞟了眼,男人手上拿的不干胶即时贴。谁知,他却看到这么一句话:犯罪分子目光飘忽,眼神一定要保持专注。
这又不是明星走台,普通人为什么要时刻注意自己的眼神,还要跟犯罪分子刻意做出区别?那除非,他就是……
而且,作为研究犯罪心理出身的刑警,焦旸很清楚,很多犯罪分子,在犯案后,都会回到现场,甚至是不止一次的回去查看。尤其是变态杀手的系列案件。要么是来打探消息,看警察有没有在现场查到什么证据。还有一些,心理极端变态的,是来欣赏受害人家属悲痛欲绝、悲愤莫名的情状的。
而他们刚才出来的地方,便是第一次案发的小区。焦旸心中一警,直接走到法律类图书展示区,一亮证件道:“我是警察,这位先生,你身份证拿来我看一下。”
“我……我又没犯法,你凭什么查我……”
男人说着,把手里的书一扔,扭头就跑。
但焦旸早有准备,猛地往前一扑,就扣住了男人的手腕,膝盖往前一送,就顶住了男人的腿弯。
男人腿一软,就跪在了地上,但还是拼命挣扎,伸手拉住旁边的书架,用力一扯,哗啦一下,乳白色的书架侧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