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徒(17)
周寻捏着纸巾,“瞎想。”
“周寻,上次跟你吃饭,我就看出来了,你有心事,是有什么事儿吗?你跟我说说看,兴许有我能帮上你忙的地方。”
话都说到这了,周寻索性直接跟陈睿说开,“睿哥,你的心意我明白,我也不想拖三拖四的吊着你,上次跟你见面,是我事先没考虑好,之后也一直拖着没跟你说清楚,我做的不地道了,我现在实在没这个心思,我想我们还是做朋友更好一点。”
陈睿安静的听完了周寻的话,才道:“让我猜猜,你心里应该还有个人吧。其实上次跟你吃饭,就感觉到了。”
周寻没否认,算是默认了。
“能说说你心里的人吗?”
“没啥可说的,就那么回事儿。”周寻喝了口水,眼底染了一层雾气。
陈睿一听笑了,“本来我还想着你能跟我说说,我也能自私的给你个诸如“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学会放下,重新拥抱生活”的建议,你这么一说,我彻底知道了,我真的是丁点机会都没有了,但凡能说的出口的,总有一天会放下,说不出口的,都是长在你心里了,拔都拔不掉。”
是拔不掉了,十八年,早就长在他身体里了,要想拔,能脱他几层皮,还连骨带肉,得要他一条命。
人的心就那么拳头大小,那么小的地方,塞一个人进去容易,可是塞进去了,再拿出来,得开膛破肚,切心剃肺,谈何容易?
周寻把话跟陈睿一说开,两人都不端着了,都放开了不少,一顿饭吃得也算热乎,两人就像朋友一样,这餐就相当于普通聚会了。
吃过饭,周寻跟陈睿道别,回家的时候发现夜空上的云层重了很多,想来是要下第一场春雨了。
进了家门,周寻直接去了浴室,本想洗完澡直接睡觉,可直到他把自己砸进被子里,他脑子里还想着这些天的外卖。
除了林知乐,没有别人了。
可是林知乐是怎么知道他感冒的?
周寻拿起手机拨通了韩皓铭的电话。
第13章 我周寻,永永远远,都会维护他
“皓铭,你是不是跟林知乐见过面了?”周寻直接把手机开了外音,放在床头,自己阖着眼皮躺着,用指甲一下下抠着床单。
“寻寻寻,寻哥...我,是跟知乐见过面了,但是寻哥,云清都跟我说了那天你们处理车的纠纷的事儿,你放心,我肯定站你这边,怎么着,我也算是云清这头的。”韩皓铭急着表态。
“我没问你这个,你爱哪头哪头,我问你,你是不是跟林知乐说我这几天身体不舒服感冒的事儿了?”
“寻哥,我就是,跟他无意间聊起你的时候顺便提了那么一嘴。”韩皓铭不知所以,心里慌乱,在叶云清心里,周寻的位置极重,跟亲哥哥一样,他这要是办错了事儿,叶云清回头能宰了他。
他紧接着小心询问:“寻哥,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行了,没事儿了,我知道了,挂了...”
周寻挂了电话,又找到了林知乐的号码,给他发了条信息:你这个该天杀的小崽子,你到底想干嘛呢?
周寻没想着能收到回信,这个号是林知乐走之前用的,五年前就已经关机了,再没开过机,他曾无数次夜里给这个号码打电话,一遍一遍。
回应他的,只有机械的女音。再无一声声的寻哥。
周寻发完短信对着空气踹了一脚,咒骂道:“去你妈的,都他妈的有小年轻了,还他妈的给老子送外卖,老子差你那顿外卖...”
发泄一通,周寻关了机,关灯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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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皓铭揪着眉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的林知乐,“寻哥的电话,问我是不是跟你说过他这些天感冒的事儿。你是不是去找寻哥了?”
林知乐坐在沙发上,从韩皓铭接起电话起,往常平整的衬衫衣领就已经被他扯得皱巴巴,“没,我就是给他定了几天外卖。”
“知乐,我就想不明白了,你要是想关心寻哥,为什么不自己去,你一走就这么些年,切断了跟身边所有人的联系,寻哥找你都快找疯了,我们这些朋友都看在眼里。”韩皓铭摊开手说,“那些不熟悉寻哥的人,背地里都笑话他,说他为了个男人把自己弄成这样,但是我们这些朋友,都特别心疼寻哥。”
“你们当初那么好,怎么就突然分了呢?”
林知乐只用勺子不断搅拌着早就凉透的咖啡,“我他在身边,他会很痛苦,会更糟糕。”
“到底怎么了呢?”韩皓铭问。
林知乐没应声。
“我也不多嘴问你理由了,”韩皓铭说,“我就问你,没寻哥,你好吗?”
“只要他好就行。”
“哎...多简单的事儿,为什么要弄得这么复杂,想他好,你给他好,多简单,这样不好吗?”韩皓铭想不通。
林知乐摘了鼻梁上的眼镜,原本黑漆的眼眸现在更黑更深了,“你是不是给寻哥介绍对象了?”
韩皓铭先是愣了愣,然后看着林知乐铁青的脸色,反应过来,骂道:“操,林知乐你就瞎折腾吧,放不下你他妈倒是去追啊。背地里搞七搞八,我看你就是个大傻逼!”
“早晚有你后悔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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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周寻就醒了,他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以前修车的时候,早上六点就得起来开工。后来自己单干,周寻也习惯早起。
但他一直不会做饭,平时除了吃外卖,最多就是自己在家下碗面条,水烧开,把挂面撒进去,然后打个鸡蛋。
以前有人惯着,不用他动手,后来,他打心里就不想做,总觉得,给他做饭的人,还会回来。
“我他妈的就是在自虐...”周寻把嘴里齁得要死的面条吐出来,拿起外套下了楼。
小区虽老,但因为周边学校多,但交通跟生活都很方便,小店也特别多,光是早点铺子就开了一条街,以前他们选在这里租房,就是为了方便林知乐上学。
周寻走进一家门头不大的小店,牌子上只有两个字“早点”,以前早饭都是林知乐给他做,后来周寻就出来在这里吃,几年如一日,就认准了一家早点铺子。
“小周,好几天没看着你了?最近忙啥了?”早点铺子的老板是个四十几岁的大叔,姓张,跟他媳妇在这已经开了二十几年,熟悉的人一开始都叫他小张,再后来叫他老张。
“最近懒,猫家里不想动弹。”周寻胳膊撑在柜台上,一边看着从来都不变的菜单,他都能倒背了。
“你那还叫懒,你懒的话就没有勤快人了,认识你的都知道你是拼命三郎,咋?拼了命赚钱娶媳妇儿?”老张说。
周寻笑笑,“娶个屁的媳妇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
老张笑了笑,没接话,“自己的日子自己过,开心最重要,还是老三样呗?”
“老三样,来俩牛肉粉丝包子,来碗胡辣汤,再来个鸡蛋。”周寻每次连坐得座位都不变,一直都是坐在角落靠窗的位置上,因为他每次来得都是早的,所以那个位子也一直是空的。
这样的习惯这么多年也都没换过。
真他妈的轴,周寻心想。
他点的早餐很快就端上来了,还冒着热气儿,包子皮薄陷大,胡辣汤也是香辣稠滑。
兴许是被那碗放了太多盐的面条给闹的,他吃着包子,喝着胡辣汤,明明味道跟以前没什么区别,周寻就是觉得咸,吃完了之后又喝了两瓶矿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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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家的时候,他在楼下看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林知乐的妈妈,方华,上次周寻见她,还是五年前。
五十几岁的女人,保养得极好,脸上连条皱纹都没有,如果不是因为美容过度,自然状态下的方华跟林知乐至少有七八分相像。
现在她戴着一个墨镜,周寻只能从宽大的镜片里看到自己的倒影,找不到方华脸皮上跟林知乐的分毫相像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