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说薛覃收集他的东西,不如说薛覃替他保留了他的回忆,他随着这些东西回忆起了自己的高中生活,然后他明白过来,自己确实在高中和薛覃没有一点点关联。薛覃的确陷在一段不见天日的暗恋里一年又一年。
“严玦,没有咸豆浆了,只有甜的,能喝吗?”薛覃的声音在门口响起,他回来了。
客厅里没有人,薛覃顺着客厅往里看,书房的门开着。严玦听到他的声音从书房出来,薛覃手里的豆浆掉在脚边,乳白色的豆浆还冒着热气,顺着地板缝隙往四周流。
豆浆在地上已经流下一滩污渍,薛覃站在客厅,他在发抖。
他走过去,把薛覃扶到沙发上,说:“豆浆都洒了,你坐过来,我来打扫。”
“很恶心对吧。”
“嗯?”
“严玦,我很恶心,对吧。”
“没有。”
严玦蹲在地上用卫生纸擦地板,豆浆粘稠的粘在地板上,卫生纸越擦越破,纸屑残留在手上。
薛覃忍了好久的泪水终于流出来,他控制自己身体,不让自己继续抖下去,说:“在火锅店,我救了你一次,后来你也救了我一次。”
“嗯,然后呢?”严玦终于忍不了,把手里那团湿到一坨的卫生纸拢成一团丢到地上。
“你当没看到过这些好不好,我对不起,我可能有点问题,我瞒了你好久,对不起…”
严玦明白了,薛覃在说,我救你一命,你救我一命,我们两清。
“所以呢,薛覃,你想分手,是吗?”
“我想,等你清醒了你可能就会发现我有多恶心了,我收集你的东西,跟踪你,你睡觉喜欢一个人睡,不喜欢吃鸡肉,都是我偷听到的…我也不想这样,但是我控制不了自己…我应该去看医生了,你把这几天忘了好不好,我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第二只靴子终于落下来,老天爷狠呐,要他亲自目睹自己的死局,还要他自己剪断。 他心里觉得解脱,终于说出来了,提心吊胆随时都会失去的东西,不如主动放弃比较好。
严玦居高临下看着薛覃,就像他和薛覃这么多年一样,他在高处,薛覃只能在下面望着他。薛覃说完那么长一段话,严玦没有任何表示,他一直沉默着,然后他一句话也没说,离开了薛覃的家。
第二十七章
薛覃十五岁那年,家里遭遇重大变故,外婆外公旅游的大巴车,在高速路上翻车,当场死亡。
妈妈接到医院打来的电话的时候,栽倒在地上,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薛覃看到妈妈倒在地上,抖着手拨打了救护车电话,在等待救护车来的十几分钟,他紧紧握着妈妈的手,心跳快得要从嗓子里跑出来。
救护车的声音在楼下响起,医护人员抬着担架上楼,小区老旧楼梯狭窄,只能容一人通过,于是只好安排两位医生一前一后上楼。下楼的时候大家都小心翼翼地维持担架的平衡,既不能太快又不能太慢。
薛覃身高只到医生的腰部,他抬起担架的一脚,和医生共同承担起后面的重量,前面那位医生无法保持平衡,吃力的反着手抬着担架。楼上楼下的邻居都开着一扇小缝围观,没人上来搭手。就在这时候,薛覃家对门走出来一位少年,他穿一件白色的T恤,运动短裤,边走边朝门里的人打招呼:“我走了,别送了。”他转过身,还没来得及收起的笑容还挂在嘴角,看到眼前一幕,众人堵在楼梯左右为难,他走到他们面前,把手里的帽子反手一戴,说:“我帮你们。”
这个少年就是严玦。
中考毕业的那个暑假,他独自一人去了国外旅游,玩到皮肤晒黑他才回来,彼时正是活泼的年纪,同学在电话里约他一起打游戏,他便去了同学的小区。暑气炎热,他戴了一顶帽子出门,到同学家不知不觉就玩到了下午,和同学道别,出门就看到了眼前的一幕。
他去国外那段时间在海上玩了冲浪,肌肉冒了些出来,使不完的力气在这时有了用处,他两三步就踏下楼梯,把住了另一只担架脚。四个人,终于维持了平衡。
薛覃在后面,小心翼翼盲踩着下楼,从邻居家出来的这位陌生的少年,走在他前面,一顶棒球帽反戴在头上,头发全部捋在后面,露出一个饱满的额头,短短一茬头发在后颈处堆积。下楼的时候透过他白色的T恤看得到他的肩胛骨随着楼梯起伏,手上青筋冒起,看上去结实有力。
后来薛覃想,假如往后的日子忘了严玦的长相,但他的背影他永远别想忘掉。
三分钟后,担架终于抬上救护车,薛覃跟着担架上车,回过头来,看到严玦把帽子从头上摘下来,他乱糟糟的头发在帽子里变了形,他抬手一捋头发,整片头发向后倒,露出鲜明的五官。严玦注意到薛覃在看他,便朝他一笑,他举起手里的帽子朝薛覃挥了挥,嘴里无声地说:“再见。”
薛覃坐在救护车里,弯了下腰,向严玦表达谢意。严玦把棒球帽又戴在头上,帽檐压住他的上半张脸,他稍微抬了下头,薛覃就只看到他的鼻梁和嘴唇,薛覃看到他陷在落日余晖里的下半张脸,他弯起来的嘴唇,和他挺拔的身姿。
后来去了医院,场面一团糟,妈妈被拖去手术室抢救,在病床上睡了三天,那三天里薛覃一个人处理了外公外婆的遗体,打包了他们的骨灰。
他还没来得及爱,就抢先被夺走了家人,一夜长大的代价太大。
等妈妈出院,她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差,只能在家附近上班。
她妈妈是一名音乐老师,从小在艺术的熏陶下长大,顺风顺水的长到了成年,认识了大学城附近酒吧的调酒师,风流的调酒师和文艺乖巧的音乐生,任谁看都不是合适的一对。
她妈妈做了十八年的好女儿好学生,迟来的青春期才终于到来,她才明白原来她不是不会叛逆。她会省下一个月的生活费去酒吧点一杯最便宜的酒,乌烟瘴气的环境并不适合她,可是她看到调酒师在满室嘈杂的环境里举着调酒杯,在人群里找到她的眼睛,冲她笑,她莫名觉得她一定会和他修成正果的。
她开始在调酒师的介绍下在酒吧里表演钢琴,酒吧有个舞池,中场休息的时候她会上台弹抒情的音乐,没人知道她弹的是哪位大师的作品,只有调酒师会在下班后夸她把佛朗索瓦或是瓦茨弹得很好。
很快她开始了和他的同居,她搬出了宿舍,学校酒吧两处跑,不上课的日子她会给他煲汤,调酒师有一双修长的手,在床上的时候他把她弹钢琴的手和自己十指紧握,她觉得他们是多么般配的一对,她懂他的琴,他们都有一双好看的手。
毕业那年,她发现自己怀上了一个孩子,她告诉了爸妈,她的叛逆让她和家人冷战了几年,因为一个还未成形的孩子家里关系终于得到缓解,他们接受了这桩事,也接受了他。去做产检那天,她在心里悄悄给孩子取名为“琴”,希望孩子可以像她一样热爱钢琴,热爱音乐。
可是渐渐她发现调酒师越来越早出晚归,回家身上总是带着醉醺醺的酒气,她挺着肚子给他煮醒酒汤,却从他的醉话里听到另一个女孩的小名,他叫她玲玲。
其实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那个女孩到底是玲玲还是灵灵,就像她也数不清他还叫过多少个其他女孩子的名字,他有时候叫玲玲,有时候叫小玉,阿南。
她才知道,原来他身边那么多女人,她总是在他喝醉酒的时候听到这些名字,他一次都没叫过她,她的名字明明就是叠音字,上下嘴唇一碰就能叫出来,她叫薛妙妙。你看,多简单,谁都妙妙,妙妙的叫她,既亲昵又美好,她想起来,他好像从来没有这样喊过她。
他或许会和拉小提琴的女孩讨论她的小提琴技术,和跳舞的女孩聊舞蹈家,所以他和她聊钢琴,她信以为真以为他真的懂她。
第一次自我介绍的时候,她说我叫薛妙妙,你可以叫我妙妙。
他把那杯鸡尾酒倒进杯子里递给她,他说,你好,小薛。
他叫她小薛,一个介于陌生与礼貌之间的称呼,哪怕他们已经见过家人了,他也在她爸妈面前说,我会照顾好小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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